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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芬芳(下)


秦望舒点头承认道:“金会长人手众多,总要试试,不到最后一刻,没准就成了呢?”

        他冷笑一声,手里还握着秦望舒的女士□□,在谁也没预料到时,直接举起开枪。“嘭——”的一声,过近的距离下,秦望舒耳朵一阵耳鸣,子弹像是放慢了,她感觉自己清楚地看见了弹道,在经过她前面后突然加速,连眨眼的时间都没有,就没入了那人的脑袋。

        一朵小小的血花绽开,她耳中明明只有嗡鸣声,却还是觉得身体与地面相撞的声音清晰又沉重,甚至因为尚还柔软有弹性的□□,小小起伏了一下。烫伤的地方一下子就被血所掩盖,与那日的鸡血不同,也与山神这样的被排斥的畜生不同,人是同类,所以死在面前的震撼总是要大上许多。

        她看见金城嘴巴张张合合,好像说了些什么,她听不清,但看明白了。他不容许有背叛者,哪怕还未发生,也要杜绝这种可能。她也看见了惊恐的秦老爷子,和凝固了村民,像是照相,所有的画面都定格在这一瞬间。

        躺在地下的人已经没了呼吸,他睁大了眼,脸上甚至还没来得及害怕,只有不解。他原本端正的五官被血色所掩盖,脑死亡是西医死亡的判定,人可能假死,心脏可能骤停,但在一定时间内都有机会抢救,唯独脑死亡是真的死了。

        如同涓涓的溪流,黏稠的血液也汩汩地往外涌,不一会儿就在地上积了一滩,还在外侵蔓延。白日的光线足够,哪怕血色并不是一个很好的反光液体,她仍是见到了自己脸——面无表情,与往常并无区别。说来也是奇怪,她虽然坏,但却从未杀过人,只因为神父一句话:有罪的人不能进天堂。

        那什么是有罪?她搜肠刮肚,用尽所学知识都很难定义,最后还是神父告诉她:信神便无罪,不信神就是有罪。她豁然开朗,那她和神父,还有主教都有罪,注定下地狱。

        可偏偏他们都是极为虔诚的信教徒,祷告布道,不管风吹雨打无一不缺,于是他们三人成了教堂对外最好的招牌。她张开双手,举在自己面前,白皙干净,除去手背的烫伤和牙印外,就连寻常人泛红的手掌在她这里都是毫无血色的白,她心思或许肮脏,但这双手实在算得上清白。

        她很早以前,问过神父,杀人是什么感觉。神父想了很久,才道:像是你摘了一朵红玫瑰,一颗颗拔掉上面的保护刺,然后放在鼻尖下轻嗅。这个说法过于浪漫,她很难理解,毕竟玫瑰这样昂贵又赋予了更多文学含义的象征,着实与黏腻、恶心的血谈不上一点干系。

        但神父认为两者是一样的,当你决定摘下一朵花,你就下定决心杀了一个人。人会反抗,玫瑰有刺,你闻到了花的芬芳,你便尝到了主宰人命的快感,两者并无不同,只在于心里怎么想。神父一直都是个浪漫主义的人,他的书籍除去一些著作外,几乎无一不是各国诗人的情爱,他欣赏、惊叹并且沉溺其中,但他不允许她也这样。

        他说自己经历的够多,不为外物所动,所以他可以放纵,但她还年轻,恶魔的诱惑对于她而言不亚于伊甸园的苹果,他不怕她被引诱,却怕她自己选择吃下。在几次交谈中,他似乎察觉到了她的抵触,所以他打算送她一把枪,精致的女式□□,上面雕刻了绽放得极其艳丽甚至到荼蘼的玫瑰。

        他开一次枪,后坐力震得他手后仰,枪柄上的玫瑰在阳光下栩栩如生,金属的冷光也染上了诗人的浪漫,就好像死的不是人,空气中都透着玫瑰的芬芳。奇怪的是,神父明明决定要给她,又在她即将触碰到时收了回去,他一如神般湛蓝无边的眼睛满是慈爱,他改变了主意,觉得还未到时候。

        于是这把枪便高高搁置,当着她的面放进了抽屉中,连锁都懒得上。他说:你觉得合适时,就拿走。他把选择权交给了她,这看似是一种尊重,实际上是一种踌躇与后悔。或许是忏悔多了,他总是容易动摇,一点也没有主教的圆滑,甚至还没有她来得果决,但她觉得没关系,她的存在就是为了弥补他的缺点。

        他心软,她便心硬,他后悔,她便无泪。苦行僧是这样的,用过于寒酸的生活去磨练自己的意志,他们觉得这样会离神更近,可世界上不存在神,所以他们只是自我满足和娱乐。她在某种程度而言,宽于律己,更松于对人,神父不想承担责任,那她便不去碰这把枪,直到他回归父的怀抱之前。

        他做了选择,把枪给她。

        自古宝剑赠英雄,而英雄配美人。她是英雄,也是美人,所以她谁也不需要。

        “秦作家这把枪真是不错!”金城的声音清晰的传了过来,她的耳鸣不知何时已经消失。

        她笑了一下,血中模糊的影子也跟着笑了一下,像是张牙舞爪的魔鬼,不恐怖,只是虚张声势,会咬人的狗一向是不叫的,就比如她。这一刻,她突然闻到了玫瑰的芬芳,杀人与折花确实没有任何区别,都是在决定动手那一刻,就注定好了结局。

        面前胜利的果实不是她的,她也并未品尝到主宰的快感,她只是闻到了馥郁馨香的玫瑰,霸道又浓烈,浪漫得像是夕阳坠入黄昏,忽然天色已晚秋。

        她抬起头,赞同道:“这是神父为我量身定做的枪,是西洋最好的工艺,自然不会差。”

        她又道:“既然是量身定做,自然会考虑到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现在。”

        金城不明所以,她解释道:“枪里有个小机关,接下来金会长每一枪都要注意了,子弹可能会往后面出来,也可能炸膛,要是害怕,你可以用回自己的枪。”

        她的神色不似伪作,金城又想说不信,但这次不同以往,他不敢赌。他知道赌场很流行一种玩法,也是西洋传来的,是俄罗斯转盘。会参加的都是一些输无可输的赌徒,赌场十赌九输,换做常人早就收手,可他们总认为自己是那其一,于是滚雪球般越滚越大,到最后贪婪战胜了恐惧。

        七个弹孔,两发子弹,两人互比三次,谁先死谁便输。每一次结局都不会例外,但他们依旧如飞蛾扑火般,为什么赢得不是他们呢?

        上帝抛下一枚硬币,普通人猜是正面,幸运儿认为是背面,但他们都输了。结局从开始就已经注定好,上帝不会让任何人赢,他会夹住钱币,赢家只有一个,就是他自己。但凡人有勇气倾尽所有,故事里总是这样,恶龙强大又无所不能,弱小的勇士历尽千辛万苦,一路成长,到最后成为人人歌颂的屠龙勇士,他认为自己赢了,可为什么不是恶龙给自己选择了一个结局呢?

        一个设计好的死亡结局。

        勇士得到了美名,他如愿得到了权势和名利,在糖衣炮弹的腐蚀下,他成为了另一条恶龙,于是一位时代的投机者应运而生,开始永无止境地轮回,是谓因果。佛家有言,过去、现在、未来。过去不可追,未来不可寻,唯有当下能选择,而当下,没有慧眼如炬的长远目光,只蝇头小利的实在。

        “我可以当你的女儿,也可以如愿嫁给叶大帅,但有一点,对方见过我,金会长打算怎么蒙骗过关?”

        其实也没过去多少时间,心思的千百回转下所有的一切都像是放慢了。地上躺着的人,血还没流干,眼看就要没过她的鞋,却不知被什么阻挡,极为巧合的拐了一个弯。她站在血里,一如之前,只不过这次她不是加刑者,而是被审判者。

        她的改口并没有让金城舒心,反而因更是起了提防。他看了看自己手中的枪,又敲了敲,听到里面不同寻常的动响,对她之前的话有了几分相信,便收了起来,转而拿出自己戴着的枪。款式寻常,黑黑的,在这一刻,他与那些下属并无区别。

        “我会对外宣称秦作家不幸身亡。金家遵循祖辈教诲,结婚当然是八抬大轿,洋人那套,不稀罕。”他瞧着夏波,并未给秦望舒眼神,继续道:“就是秦作家名声上要委屈些,机会还是很多的,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只要叶大帅死了,自会有人接应。”

        他举起枪,对准了夏波。对方身量比他高,他得微仰着头,明明处于低势那一方,气势却一点也不落下风,反而是夏波看上去意外的年轻且气盛。

        “我知道,叶大帅府邸还有不少教堂的人手,不是主教的,是秦作家的。”他勾动扳机,枪所指的位置丝毫未变,正对着夏波的眉心。“他与你该是有合作的,只可惜了一点也没学到大帅优点,反倒是像了那见识短浅的娘,幸好死得早,不过有一点倒是聪明,知道减少竞争对手。”

        “嘭——”又是一声,夏波明知道金城不可能真下手,在这一刻仍是克制不住本能地闭上了眼。子弹掀起一股极为强劲的气流,穿过他耳边,锐利像是把刀,瞬间耳朵就破了口子无声的淌血。

        他没有耳鸣,他对枪极为熟悉,早已习惯这样的感觉,只是这样离死如此之近还是第一次。死不可怕,是生死未知时的摇摆,万一,万一金城真的疯了呢?

        他突然低下头,低低笑出声。耳廓上的血顺着脸颊和下颌骨滑落,像是开出的一朵玫瑰,大有越开越盛的迹象。

        这次秦望舒没有耳鸣,许是有了准备,也可能是离得远了些。她看向倒下的人,那是秦家村的一个村民,模样很是陌生,她应当是没见过。所有浪漫的情怀中,总是许心爱之人一园玫瑰,她从未见过这样的盛景,但神父有一园的百合花,洁白的、芬芳的、在阳光下摇曳时,仿佛随时会有天使飞落。

        但百合只是看上去好看,时间一久花瓣上会长满黑点,也会爬上很多芝麻大小的黑虫,花蕾黏黏的,分泌着恶心的透明液体,黄色的花粉一碰到衣服上就很难洗干净,或许就因为它是无暇的白色,所以当凋零腐败这一刻来到时,格外的触目惊心,打消了她养任何花的念头。

        都是假的。

        但神父喜欢这样虚假的盛景,他所有的浪漫和不切实际的幻想都徜徉在其中,割舍了理智后只剩下不可理喻的情感。他觉得他锁住了一园春色,他得到了自己想要的,她却觉得满目荒凉,反而不如路边随处可见的小野花来得赏心悦目。但神父教诲她:名花纵使凋零,也是名花,不是野花能比的。

        她笑笑,不予争辩。她逐渐长大,越来越有主见,而他逐渐衰老,越来越不见章法,她怕她率先气得他回归父的怀抱。若是可以,她是期望也盼望着他长长久久的,就像是古时候的臣子总对皇帝说,万岁,她也愿他万寿无疆,生理上的。

        “继承人只需要一个就好,最好是蠢些笨些的,才好把持。”他又上了膛,这次瞄准了她。“秦作家,你说对吗?”

        “金老爷的打算?”

        “对,父亲格外有远见。”他勾动扳机,又是在子弹出枪前一瞬,移开了枪口。“我遵循了这点,金家得在我手里发扬光大。”

        同样是锐利如刀的气流割过,她没有闭眼,只是率先撇了头,毕竟她没有无辜流血的嗜好。金城见状,啧了一声,许是示威够了,他放下了手。枪管热得发烫,他放在嘴边吹了吹。

        “金老爷一贯是个人物。”这点秦望舒没否认,从金老爷在万千人中一眼挑中叶大帅,资助其发家,再到一直借着交好之名,对大帅夫人下手,再到叶大帅至今只有一个继承人,无一不是一个狠人。但她又道:“可惜了。”

        “这桩买卖不划算,真要算起来阿斗也是我的人,我自费臂膀,又冒着生命危险去杀叶大帅,这天底下的好事就这么多,金会长真是贪心,都想占尽。”

        金城不为所动,指了一手夏波道:“不是还有夏军官吗?”

        “他是你的人?”

        “不是,但一条船上的蚂蚱,都一样。”

        “不一样。”秦望舒摆了摆手,不上这个当。三朵玫瑰在盛放,香味越发强烈霸道,铜牛不知名的在奏乐,乐曲欢快悠扬,别有意境。花瓣纷纷扬扬地撒了一地,纵然是再巧合,也没过了她鞋底,神不会眷恋任何人,所以凡人只能自救。“我有选择。你杀了我,主教和叶大帅一定会发落你,倾巢之下不会有完卵,我可以在地底下等着金会长叙旧。你不杀我,主教只会找下一次机会动手,我赢面很大。”

        “我可以告发你。”金城改口道。

        她笑了下,跳出了满是血的地方。“谁不是呢?”

        她指着夏波道:“现在是我们两个人对金会长一人,二比一,金会长说话要三思。”

        金城突然笑道:“是吗?”

        秦望舒预感不妙,下一秒就见低着头的夏波突然举起枪对着她。她看了看两人,恍然大悟道:“金会长好手段。”

        她举起手,做投降状道:“我认输,任由金会长发落。”

        金城笑了笑,道:“一个问题,我那大女儿呢?”

        她没想到金城一件事问的竟然是这个,她诧异了会儿,老实道:“当初教堂收养了她,不过没多久就病死了,教堂背后有一个墓地,金会长回去后可以去找找。”

        “死了?”金城抬起眉,面上表情有些复杂,说不出是缅怀还是难受,过了一会儿后像是接受了这个结果。他道:“出事后我找了许久,一直没消息,原来是被教堂收养了。也好,死了也好,省事了。”

        大概是上年纪的通病,总是话多。金城本该就此打住,可他忍不住道:“不管教堂如何记载,也不管我那发妻做了什么,我做了什么,我对她都真情实意的有过感情,我那大女儿也是,她或许比不上依瑾,但我对她投注的心血却多得多。”

        秦望舒转过脸,道:“太长,不听,要说去坟前说。”

        金城没料到她的反应,当即满是错愕,随即又拍掌赞道:“秦作家,真是个妙人。”

        他走上前,夏波跟在他身后,枪管指着她脑袋就没变过。他道:“合作?”

        这次她格外识趣道:“合作。”

        金城伸出手,道:“诚意?”

        她没有多做挣扎,卷起袖子从一个极为隐蔽的口袋翻出一张照片,递给金城道:“诚意。”

        夏波没忍住扫了一眼,瞬间瞳孔微震。照片很简单,上面的人也格外熟悉,就连场地都别无二致——这棵槐树下,铜牛大开着,秦望舒正把蔡明往里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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