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 番外之飞蛾善拂灯五
每个人都在愤世嫉俗,每个人都在同流合污,只是他们都沉浸其中,不自知罢了。
秦苏看着金小姐与张雪熟稔的模样,挪着脚步靠了过去。
地窖不算大,秦家村的冬天也不算难熬,平日里积攒下的米煮上一碗稠粥配上些咸菜就过一天。她听过张寡妇说北方,一到冬季便大雪纷飞,雪堆在地上能有半人高,屋檐上都挂满了冰锥。她没见过,但冬日绝对算得上是她众多讨厌东西中名列前茅的存在。
地窖的空气不算新鲜,时间久了会有点憋,而且有股常年不通风的闷呕感。她张开了一点嘴,小小的呼吸着,停在了手电筒完全照亮的地方。
张雪在金小姐这里的待遇不算好,她在第一眼时就发现了,但因为看不太清也无法确定,直到现在——张雪身上依旧穿着那日的衣服,大片的血迹在干涸结痂后成了发暗的褐色,大片大片的晕在衣裙上掩盖了原本颜色,整个人看上去有些灰扑扑的,但一张脸和头发却很是干净。
她瞧着对方被绑得严严实实的模样,倒不觉得金小姐会有这种善心,便想到了秦望舒。
她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受,明明早就猜到了她们两个关系匪浅,但依旧有些不悦。这种不快的情绪很淡,在她还未发现时就闷在了胸口,把心里那点见到张雪狼狈时的小雀跃都压了下去,她觉得自己可能并不是难受,只是对于姐姐这个字眼生出了太多不应该有的期待,从而莫名觉得被背叛。
这个地窖里,没有秦望舒,也没有秦凯,金小姐瞧模样大抵是个不好相与的,她与张雪又有明显的过节,三人关系极其微妙。她说不上好或不好,只知道张雪是个有脾性的人,所以大家都不好,她便觉得好了。
“关你什么事?”果然,张雪嘴里手帕拿掉后,第一句话就满是火药味。
秦苏忍不住弯了下嘴角,又很快低下头掩住。
“你嫉妒?那你也去啊,怂货!”张雪冷笑道。
她身上的绳子绑得格外严实,她眉头皱得都能打出一个疙瘩,可金伊瑾就像是没瞧见一样。进了地窖后,时间的流逝没有感觉,只知道自己被送进来后,秦凯已经送了两次水和食物。
她不笨,在地窖看到金伊瑾时,就隐隐猜到了秦家村的事情怕是与秦望舒有关,而所谓的祭祀也不过是找个幌子掩人耳目让她离开。可心里知道是一回事,情感上又是另一回事,她满肚子的火还未发泄出就被金伊瑾一手帕堵了个严实,美曰其名——清净!
新仇加迁怒,到现在都没有骂上一句娘已经算是她有涵养了。她重重地吐了一口气,转头就瞧见了站在身旁的秦苏,忍不住翻了一个白眼,前有小鬼后见伥鬼,真是晦气。
不知是真被她猜对了,还是金伊瑾比传闻中好相处些,对方这样被她下了面子也没恼,只是意味深长地笑了一声,转头看向了沉默不语的秦苏。
“小畜生。”
这是金伊瑾第二次这样叫秦苏。
秦苏皱了下眉,强忍着羞辱感,抬起了头正视着面前半蹲在地上的金小姐。对方穿了一条很漂亮的裙子,大大的裙摆落在泥巴不平的地面上,拿着手电筒的手腕上戴了一块表,她瞧不清,只觉得和秦望舒给自己的那块模样有些相似。
她想到这里,手不由得往身后藏了藏。突然一束光打在了她脸上,她下意识抬手挡住,切割整齐漂亮的表盘折射出道道荧光。
她转了下手腕,可惜已经晚了。还未等她想明白,就听见金伊瑾的声音从前方传来:“外面第几天了?”
“第四天。”
手电筒的光束一晃,落在她鞋子前。她不安地动了动脚趾,莫名涌起一股羞耻。张寡妇做的鞋哪里都好,千层的底面换作平时在村里谁都夸,却远比不上秦望舒精致的洋靴和金伊瑾的小高跟。
“秦家村有外人来了吗?”
“有。”她约莫明白了对方的意思,唇瓣翕合了几下,鼓起勇气道:“金小姐愿意和我做一个交易吗?”
对方看了她一会儿,突然手电筒一转,光束直愣愣地打在了身后。没有了散射的光,她干涩的眼睛顿时得到了缓解。她舔了一下嘴皮子,修剪整齐的指甲突然点在了表盘上。
相撞的哒哒声很小、很脆,但地窖足够安静。她才学会看手表,对着上面的罗马数字一个个点过来,轻轻地数数声在地窖响起,等了几秒钟后,她道:“现在是七点半。”
“天亮没多久后铜牛就奏乐了,之后有一伙陌生人绑着秦老爷子闯进来,把她也带走了。”她口齿清晰,话语有条不紊,想来是没少花时间准备。“我知道一些消息,金小姐不知道的消息。”
在柔和的光线下,人物脸上细微的表情都像是一幅被放大的画。秦苏走上前,卡在她眼力极限的范围内,不多不少正巧能看清。
“我知道她是什么样的人,金小姐和她合作过,应该更清楚。”她喉头滚动,咽下发苦的唾沫。手指甲掐在了掌心肉里,顿痛顿痛的,她轻笑道:“她这个人,十分话对外人说不到一分,即使金小姐和她关系不一般,说到底也不过是半分,不能再多了。但我不一样,我是她妹妹,我和她身上流着相同的血,我很清楚她在想什么。”
她见金伊瑾皱了下眉,眼看就要反驳,抢先打断道:“我知道金小姐和她也是姐妹,真要算起来,我和金小姐其实没有任何关系,对吗?”
金伊瑾表情有些微妙。她是知道秦苏这个人的,从秦望舒的口中,简单到不值一提。她想着山中长大姑娘是该如此,光是知晓都算看在秦望舒份上的施舍,更何况轻谈?
金家是商贾之家,她是金家唯一的孩子,也是唯一的继承人。优秀的商人,不会拒绝任何一个对自己有利的交易,她想通这些左右不过几秒时间,便眨了下眼笑道:“秦小姐真是说笑了,有句老古话说远亲不如近邻,只要秦小姐想,我们就可以有关系。”
“我这个人最是贪心不过,不知道的都想知道,但你姐姐总教育我——好奇心害死猫。”她拿着电筒的手又转了一下,光束乱晃,脚下的影子突然拉长到狰狞,又立马萎缩成一团,来回变幻,像是生了自主的想法要脱离人。“我不想成为猫,秦小姐能理解吗?”
尽管金伊瑾比预料中要好说话,但秦苏知道对方是个不好相与的。她其实没有做交易的资本,强撑的勇气在时间流逝下也要一点一滴地消耗干净,现在是骑虎难下。
“金小姐和我姐姐也是这样做交易的吗?”她沉默了几秒,又笑开。
商人最是贪心不足,她早在猜到秦望舒的安排后,就能想象出金伊瑾的胃口有多大,她满足不了也不可能满足,所以不能露怯!
秦家村的所有人都知道——秦苏是个乖巧、听话、懂事、最让人省心不过的孩子。她无论做什么,都是因为张寡妇教得善心铺就,不会有一点坏和恶与她沾边。这亏得她自记事起,就本能地懵懵懂懂开始编织谎言,像是蜘蛛结网,十年后网成开始狩猎。
“这天底下的买卖都是亏赚分半,稳赚不赔的叫糊弄傻子。金小姐是个有野心的聪明人,我虽然年纪小,却也不傻,我没有看到金小姐的诚意。”她站久了觉得腿有些麻,走了几步。或许是因为不用直面金伊瑾,她心上骤然一松,觉得格外自在,原本有些羞于启齿的话,也自然而然脱口而出。
“她不喜欢我,不管是面上还是心里都不喜欢。”她忍住了转过头想要看金伊瑾表情的冲动,梗着脖子站在对方身后。“想必金小姐也是,毕竟小畜生这个称呼,是她告诉你的吧。”
闭目养神的张雪不知何时已经睁开了眼,黑色的长发散乱在脸上,顺着脸庞的起伏在地上摊开,像是上好的绸缎。
“我什么都知道,且有诚意,金小姐是不是再考虑考虑?”她转过身,脚边是张雪的头发,秀泽的光亮让人光是看着就忍不住想要摸上一把,是不是如想象中那般顺滑。“这笔交易对您绝对不算亏,我要的很少很少。”
头发和人的皮肤不一样,它没有知觉。秦苏垂眸盯了几秒,不动声色地踩了上去,果然张雪毫不知情。她翘了下嘴角,莫名觉得大仇已报,却没有预料中那般痛快,大抵是身份互换得太快。
金伊瑾的高跟鞋出现在她视线里,她低眉敛目,抬起头就看见过分放大的脸。白皙粉嫩的脸蛋,上面敷了一层薄薄的脂粉,淡淡的香味传入鼻中。她眼神很稳,尤其是对上那怀疑打量的神色,甚至颇为镇定地扯出一抹笑意。
这一刻,秦苏想到了很多人。死去已久的张寡妇,满是风霜的脸上因为愁苦久了,不管怎么笑都让人觉得不搭深处,笑不由衷。冷血寡情的秦望舒,优越的生活和渊博的知识让她能完美地伪装自己,所以十分假话沾上了唾沫也成了十二分的真话,哪怕事情败露那天也总能让人情不自禁地替她辩解。
还有张雪和金伊瑾——每一个人都朝着目标勇往直前,却也都被缠住,然后不得不痛苦挣扎。
“你诈我!”突然出声的金伊瑾打断了她的神游。
她心里一惊,本就在掌心肉中的指甲又掐进了几分,强自镇定道:“我怎么会骗金小姐,又怎么敢呢?”
“金伊瑾。”一直沉默的张雪开了口。她艰难地转过身,目光落在了秦苏踩在她头发上的脚。她看了几秒,移开视线淡淡道:“你是不是玩不起?玩不起就别玩,空手套白狼算什么本事?”
很浅显的激将法。秦苏不知道张雪为什么会替自己说话,她不知道想到了什么,退了一步,放出了对方的头发。
“张记者有何高见?”金伊瑾看了一眼秦苏,蹲下身。手电筒一转,地窖暗了大半,尾端架在了张雪下巴处,微微抬高,让对方不得不跟着扬起头。“我是个商人,商人权衡利弊不应该是天经地义的吗?”
或许是这个姿势太累人,张雪坚持了几秒,便扭过头。她依旧狼狈,躺在地上,与盛气凌人、高高在上俯视的金伊瑾无法相比,但却惊人的美。
她想到了枪柄上的花,秦望舒说是玫瑰,她没见过。野花稚嫩鲜活,淳朴得如同简陋的秦家村,穷山恶水是养不出富人家的东西。
她没有小姐的身子,也没有小姐的命。
“权衡利弊?”张雪冷笑一声,讥讽道:“是不敢吧?”
她不等金伊瑾回话,又转回头对秦苏道:“交易和谁不是做,她不做,我来做!”
她扫了一眼金伊瑾,额角的头发因为之前的动作,半遮半掩了大半张脸,只剩下细直的鼻梁,和殷红的唇瓣,在昏暗的光线下惊心动魄。
“你所求的,无非就是她不要你之后的一口饭。我没什么本事,是花瓶一个,报社工资不高,但我手里还有一间铺子,不大手大脚过日子养你绰绰有余,所以——你要不要和我做交易?”
张雪的话精准的戳中了她的心坎,她捏紧拳头的手有些颤抖,但很快又镇定下来。她跟着蹲下身,主动低下头颅,态度堪称绝佳,却一字一句道:“没吃到嘴里的大饼,我不信。”
秦苏目光惊人的亮,在暗处像是狼。被帘盖儿遮挡得眉眼明明没有一丝相似之处,张雪却从这张尚还透着稚气的脸盘看到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心下有些信了她们是姐妹的话。
她到底不是秦望舒和金伊瑾,心肠本就不硬,被灼灼的目光盯得不自在后移开了眼,口气透着自己都不曾察觉的缓和道:“你不信我,难不成信金伊瑾?”
“不信,我谁都不信。”
她闭了下眼,心里涌出一股淡淡的同情。这样的秦苏,与之前还被蒙在鼓里的自己何其相似。她深吸了一口气压下那些酸涩道:“空口无凭不信,那白纸黑字写下来,总能信了?”
她等了许久,才听到有些喑哑的声音道:“我不识字。”
她愣在那儿,一时间不知道说什么。大概人与人之间的优越,都是对比才有明确地感觉,她之前多少对秦望舒是有些埋怨的,但现在又犯贱地觉得自己过得还不错。
“识字而已,”她咽下了一大口口水,巨大的吞咽声让她有种错觉,整个地窖都听得见。“我虽没什么文化,教你认字还是可以的。报社工作最是要脸面的,我写了字据你可以去问,如果没有做到你可以去闹,我总不至于拼着丢了前途的风险去骗你。”
一道水痕滑过人中,没入嘴里。她庆幸此时的狼狈,所以没人注意。她笑了一下,继续劝说道:“信我总好过信金小姐,金家高门高户的,就怕没人来杀鸡儆猴。”
秦苏颤了颤唇瓣,最终伸出了手拨开张雪面前的头发。她看见一双有些红的眼睛,水光闪烁,漂亮极了,就像是枪柄上那样精致娇贵的玫瑰花。她终于承认了自己那时的阉脏,她陷在淤泥里,就想着把天上的云也拉入其中一同沉沦,不然她为什么会明知张雪和秦凯差距时,仍要多嘴。
她擦去对方鼻尖的鼻涕,无视了心里催促她应下的声音。机会难得,她知道,但云和泥本就是天上地下的区别,就像是她看月亮看星星那样,没有人会看脚下的地,也没有人会为它鼓掌。
“我还是不信。”她指腹忍不住碰了碰张雪的脸,触感细腻温润,明显不如金伊瑾讲究。淤泥向往天上的白云,明知不可为却心神驰往,不着痕迹地擦去对方脸上所有水迹后,她才道:“高门高户,才更要脸面。我不信金小姐,但我信做生意立足的根本是诚信。”
她话刚落音,就看见张雪不可置信地看着她。被整齐别在耳后的头发露出了一张素净又过分漂亮的脸,她还记得那样的触感,她没摸过玉,但幼年与秦老爷子关系好时碰过对方的烟杆,也是这样让人爱不释手。
她蜷起手指,掌心的月牙印提醒了她未完的事。她不忍再看张雪的目光,转头对金伊瑾道:“我来时见他们都聚在铜牛那里,她走之前特意提醒我铜牛奏乐一事,算算时间也应该再响了,金小姐得出去了吧。”
金伊瑾没说话,她捋了捋思绪。她鲜少脑袋转得这样快,秦家村的生活太过平常,东家长西家短的闲话也太过平庸,但凡有些脑子都看不上那些长舌的妇人。她没有自恋到误以为自己一身本事,只是在这样“淳朴”的秦家村,确实毫无一身用处。
额头微微发热,她不讨厌这样集中精神快速思考的感觉,因为会短暂地让她忘记身处泥塘的事实。她歪了下脑袋,回想着秦望舒的模样,笑不达眼底。
她和秦望舒其实是一类人,和金伊瑾也是,如果给她一样的生长环境,她或许成为不了秦望舒,但她也绝不是站在地上抬头仰望他人的存在。她会爬得比绝大多数人都快,就连金伊瑾这样含着金汤勺出生的人,也只能与她平起平坐。
“秦凯,金小姐应该知道这个人。”她捻了一点张雪的头发,在指尖揉搓着,让无处安放的视线有了一点着落。“在姐姐的计划里,金小姐和秦凯都是绝不能缺少的存在,我猜猜——金小姐第一天掉落山坡是姐姐的安排,按照事先计划应该是秦凯,可实际上是山神。”
“这个、畜生。”她舌尖在上颚绕了一圈,最后两字咬得有些微妙。“吓坏了吧,金小姐?她知道这件事,很早就知道,一个月前,她来到秦家村找上秦凯,然后在我窗前吹了一首曲子,也是这个时候,铜牛腹下突然烧起了火。我没听过铜牛奏乐,你们到来的第一天,是我第一次听到,巧合的是我在一个月前就听过,所以我误以为铜牛早在一个月前就奏乐过。”
“我以为这是秘密,在她找我询问山神的时候,一同说了。”她捏了捏鼻梁,大量的信息被组织成话,劳神费力。她昨夜休息的不算好,现下多少有些犯困,强打着精神道:“其实稍微想想就能猜到,山神是她计划中的一部分。第一天金小姐失踪被山神带走,她深夜看见了山神。第二天,山神之事由着张小姐的嘴传开,她再从我这里‘得到’山神藏在后山的消息,回来后张小姐犯众怒,晚上由秦凯藏起来。第三天,张小姐消失不见,她正好有理由去杀山神。”
她顿了顿,补充了一点道:“山神的事是秦凯故意藏起来的,他以为她不知道。其实山神和她的计划没有任何冲突,但她还是杀了,然后剖腹取子让夏波交给了秦凯,金小姐知道为什么吗?”
“一个棒一个枣儿,是威慑。”
“没错,是这样。”她吸了一口气,重重地吐出来。“秦凯有二心,解决的办法其实很多,但她却选择了这样的办法,金小姐想过吗?”
金伊瑾目光闪了闪。秦苏的话正是她一直以来最不解的地方,她假设过无数种可能,但对方总能在下一秒轻易地摧毁。她想不通,所以诚实地摇了摇头道:“你知道?”
“我知道,我当然知道。”秦苏笑出声,清脆又悦耳。她凑到金伊瑾耳边,压低声音快速道:“我是她妹妹,最亲的妹妹!”
她拉开距离,两人视线交汇碰撞。她又是一笑道:“我的姐姐,其实最好懂。她绕了这么一个大圈子还能为什么?无非就是不愿意脏了自己的手。”
“我有一个养母,她很疼我,家里的农活重活从来不要我干,轻松一些的,像是拔菜浇水之类的,我其实可以帮忙,但我没有,因为会脏手。”她松开手指,任由张雪的发丝掉落。双手摊开,举在金伊瑾面前,掌心的指甲印清新的泛着红,细看还有些肿。“但我又要保住自己听话、懂事、乖巧的名声,所以我选择和她做绣活。不用面朝黄土背朝烈日,只要在家坐着,拿上针穿线在布上绕来绕去,干净又有面子,多好啊!”
“她是教堂的人,是一位名声颇好的修女。她对夏军官说,她的处境很危险,因为教堂有人想要她死。如果,我是说如果,她真的有危险的话,她会来秦家村吗?夏军官,秦凯,金小姐,张小姐,还有今天的外来人,以及其他的,这么多人,没有人保证不会有意外发生。”
“她之前问我,伊甸园中夏娃为什么会选择吃苹果?我告诉她是夏娃想吃。这个问题金小姐应该很耳熟,她不可能想不到这点,她只是觉得我们想不到这点,想不到自己为什么做选择,想不到选择能得到什么。在我看来,选择就是一旦你做出决定就要承担所有不知道的意外,蛇在欺骗夏娃吃苹果的时候不会说,她在找金小姐的时候也不会说,她只会告诉你,能得到什么,然后一步步逼你走上她安排好的道路,哪怕你突然醒悟反悔,她也只会说所有的选择都是你做的,是你一步步走上了这条路,她什么也没做。”
她语速越说越快,到最后掷地有声,又突然安静。
她想了想,又道:“昨天她给我看了一把枪,和金小姐手中的是一对。她给了我一个机会,装睡后看我会不会偷枪。两种可能,一是我没偷,二是我偷了,我偏偏选择了第三种,做到一半又退缩了,于是她觉得我没有一点好。她说,如果是张小姐拿到了枪一定不会开枪,而我会。我之前不信,现在信了,张小姐是真心善,不怪她明着要利用却还多花心思保张小姐平安。”
“她用一个选择断定了我的未来,纵使没感情,可我也算是她妹妹。金小姐和我不一样,金家的身份总是有帮助,对她而言有利用价值,我没有,一点也没有。”她垂下眼,捏紧了拳头,露出皮肤下青紫色的血管,密布在手背上有些吓人。“今天是第四天,我可以猜猜,您和她的图谋是在于您的父亲对吗?”
她没看见金伊瑾脸上的惊讶,但意料之中的事一点也不值得骄傲。她多少能体会到秦望舒的感觉,就像是她脚踩张雪头发那一刻时,没有人会为轻易能做到的事动容,一只蚂蚁踩死便死了,但屈辱的是,你连踩都不屑。
“金小姐,她从不与人交心,从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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