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尸宴(一)
农历二十六日。
虎日,煞南。
喜神东南,贵神正西。生门正北。
诸事皆宜。
一大清早,家里面就忙乎开了。
今天是正日子,不用说,采扬和晏晏清晨起身,开始各项准备事宜。晏晏,起床头一步,赶紧坐在化妆台前,梳妆打扮;晚宴之前,她还得去杜家老宅一趟,一一拜见长辈;更有许多繁琐又不可缺少的过场要走。当然了,全程也会有准新人之一的,她的未婚夫陪同。
我,基本上没什么要做的。只需要,按时的穿戴得体,正式地出现在现场,就可以。
碍于全家上下忙得四脚朝天的,我不太好意思独自偷闲;也只得早早地从床上爬起来,帮着弟媳妇整理她在不同的地方,要换的不同款式的衣裳。
晏晏,显得既紧张又兴奋;还有那么点儿小女子的激动和忐忑。对于这种情绪,作为旁观者,我也能体会得到,并深为理解。毕竟,过了今晚,她将正式成为杜家中的一员,是杜家光明正大认可的“女主人”。从一个拥有自由之身的年轻任性的女孩子,摇身一变成为他人的妻子;名字的前面,冠上了夫家的姓氏。这样的角色转换,有多少亢奋和喜悦在其中;也必定夹杂了多少的惶惶不定。
这一天,对于她,是意义重大的。
冷眼看着她,非常认真地坐在镜前化妆——眼飞流光,面泛春花,唇点丹砂;不知怎样地情结,内心不仅为她,也为采扬,感到静静的欢喜。
但求花月好,天佑有情人。
从今后:满堂唯有烛花红,歌且从容,杯且从容。
早饭,匆匆用罢;采扬,便携了晏晏,离开了家。四五辆豪车护驾,浩浩荡荡地向杜家老宅进发。
我,留在家中得闲半日;傍晚,再出发也不迟。
采扬,临出门;仍是口口声声地放心不下;又调动了较平时多出一倍多的保镖人员,守住别墅。而且向我提议,想要把诚贞叫来陪我,晚上一道去酒店的晚宴。
我,想也不想地拒绝了。关于诚贞的一切,还有我们以后的相处方式;我都暂时性的想要退避三舍。弟弟见我坚持,也没有再说下去;只说,他会下午找别人来接我。
我,无可无不可地嘴上搪塞着他,好说歹说地,把他们二个送出了家门。
目前,我被他保护得密不透风;天晓得,哪里还要添个什么人来贴身盯着我的行踪。“国宝”大熊猫的待遇,都没有我这么好,不是吗?再说了,我也不愁没有伴儿。我身边,可是有一个货真价实的“护花使者”——拉冬呢。
想到身边,这个小毛球伙伴;不禁会心一笑,充满爱意地使劲揉了揉,小狗日渐长得壮实的身体。
拉冬,也满是依恋地,用头蹭着我的掌心,不时地撒娇。
看见它,整颗心,要被萌化了一样:好似在心田里,开出了一望无尽的太阳花海,暖洋洋,乐陶陶的。
今晨起来的确实有点早,又无事瞎忙了一上午。吃过简单地午饭之后,带着拉冬回房来个小睡。
这场午睡,睡得其实很沉。但,总觉得睡得不怎么踏实。脑子里,浑浑浆浆的,好像有无数帧交错的黑白画片,乱糟糟地打散成零碎的片段,在眼前飞来飞去。而自己,又看不真切。也心知,这是在睡觉,是在做梦,或者说是在臆想;没有具体的影像,自己一个人,空落落的,干着急,干生气,也毫无办法。
朦朦胧胧的,耳朵里钻进窗外楼下,车辆喇叭的声音……。迷糊的神智,有一个角落,光亮一闪:有人来了。
采扬,他们要在杜家老宅应付的大事小情可不少,绝不会这个时候半路折回来;晚上,肯定是直接去酒店的。剩下的唯一的可能性,只有一个,大哥回家了。
我,心中一喜:稍做挣扎,便从浅梦中挣脱而出。
睁开眼睛,拉冬依然卧在它的窝里,打盹呢。看见我醒了,也立马动了身子,跑了过来。
我,随便理了理衣服,也顾不得拾掇拾掇头发,迫不及待地跑出了房间。
一口气,跑下了一楼——正看见,客厅的沙发上,已然端坐着一人。他,刚刚抿了一口清茶,唇叶沾水,齿间流香;一举一动,超然物外。
不是大哥,杜衡;竟是许久未见的,杜青宇,杜医生。
我,心上为之一怔:他,怎么在这儿?
杜青宇,闻得楼梯上飞奔而下的脚步声;自然地抬起头来,便看到我愕然不明的邋遢模样……。他,回以淡如清风的一笑,慢慢站了起来。
他,今天穿了一套银灰色的欧式风格的西装礼服。淡紫色的衬衫,纯银镶着水钻的袖扣;颈上系着浅灰色的领结,脚下一双黑色高定款的皮鞋。左手腕上,戴着一款男式经典款大气的机械腕表;十指修长,指甲修剪得整齐干净;更突显出整个人,由上到下,由里而外,列松如翠,郎艳独绝。
海雨洗烟埃,月从空碧来……
宵分凭栏望,应合见蓬莱。
我,心里暗暗称赞——不管换成谁的视角来看,杜青宇风雅的气质,足够迷人的。
即便如此,我打心眼里,还是有些小小的失望。和他相比,我更加希望,出现在我面前的是大哥。
今天,这个特别的日子,难道,大哥也能够做到不理不睬,置若罔闻吗?
“我猜,你这么不管不顾地跑下来,想见的人,不会是我吧?!”杜青宇,一眼看穿了我的想法;打趣似地笑道:“我,是不是,让你失望了?”
他,十分坦诚地微笑着,眼光落在我的脚上。
我,这时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刚才可能太着急了,连双鞋子都没穿;光着脚丫子,就这么一点形象也不讲究的,站在了他面前;好不失礼。
“杜医生……不好意思啊……。没想到是你,我就这么跑下来了……。”我,满面红云,恨不得有台时光机;按下暂停键,整理好仪态,再来个重新出场的形式,好让我在他面前别这么丢脸。
这时,拉冬从后面呜呜地,闷声叫着跟了过来:我一瞧:立时,被逗笑了。
原来,它嘴里叼着一只拖鞋,眼巴巴地瞅着我,像个忠实的小奴仆在为我服务,正等着我的夸奖呢。
我,俯下身去,摸摸它的头,心内一片柔软。
“拉冬,好乖!”我,穿上一只拖鞋,把另一只脚冲着它晃了晃,“还有一只呢,去拿来……。。”
拉冬,专心随着我晃动的脚,眼珠转了一圈;回过身儿,向楼上跑去了。
真是个能干的小帮手啊。
郑青宇,在一边看着我们一人一狗的互动,笑得像是在看喜剧电影一样。
“嗯,是只听话的小狗,跟在你身边不错。难怪,这次见你,和以往不同了呢。”他,抱有支持的态度,点头说道。
我的窘迫之境,稍有缓解,“郑医生,你坐……。你,怎么来了啊?我,一点心理准备也没有。”
郑青宇,意味深长地看了看我,“你见我,还用得着做心理准备吗?我们,不是最坦诚相待的嘛?难道说,是我误解了我们的关系?……。”
做心理医生的,个个伶牙俐齿;他说得对,我几乎没有什么事情隐瞒过他,也隐瞒不了。无可置辩之下,我选择含笑默认。
拉冬,从楼下神气活现地下来了,给我送来了另一只拖鞋。得意的小样,像是战场上得胜的将军。我,拿过鞋子,表示感谢和夸奖地拍拍它的头,摸摸它的背;小家伙,一脸傲娇状地,歪在了我的脚边。
郑青宇,笑意融融,“我接到了杜先生的‘请柬’,请我参加他的订婚喜宴,也是杜老先生的寿辰。他,刚才给我打了电话,说如果我有时间,要我陪你同行,他也放心。”
这么一说,竟如我所想,是采扬刻意的安排了。外面的形势,真的已经糟糕到,单单派遣保镖来护着我,也不足以令他安心的程度了吗?
我,听完,面上一乐:“扬扬,也太小心了些……。。他,已经派了这么多人,还要麻烦你走一趟,未免小题大做了。”
郑青宇,闻听此话,俊眉一敛,颇有些正经地说道:“上次的事情,还没查出原因。外面是流言满天飞,那些半死不活的人,也诊不出个所以然来。现在,小心无大错,是对的。反正,我也要来你这里的,不看到你,我也不放心。”
“嗯?”我,登时一愣,有点糊涂,他的话中之意。
他,必是要走这一遭的;这讲的是个怎样的意思?指的是单纯地来看看我的安危呢?还是另有原因?他说,那些攻击过我的“行尸”,病情并没有好转,也没查出病因;那是不是说,他们,尚有可能对其他人存在威胁呢?
“那……。郑医生,我们是不是还很危险?还有可能遇到那样的人呢?”我,提心吊胆地问道:“也不知要多久,这事儿才会雨过天晴。”
郑青宇,唇角一扬,不以为扰:“这,谁也说不准。现在,科学技术这么发达了,迟早是能解决的。你呢,也不用多想,杜先生把你保护得很严,应该是不会再出上次那样的事了。”
我,发自肺腑地轻声叹道:“但愿吧,早点结束。我,不想总被关在这里。”
郑青宇,对着我,笑得很灿烂;还带着几分狡黠,“放心吧,我不会看着你总被关着的!你想出去,和我说一声,我带你出去走走。你兄弟,对我还是信任的。”
“好啊!”我一听这话,喜上眉梢,立刻追加了一句:“这可是你说的,千万不要反悔。”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他,微微一笑,音色醇厚,有股子醉人的魅力:“不过,你现在应该去换衣服了。我们,要准备准备,出发了。”
“这是,几点钟了?”我,问。
郑青宇,抬手看了看表,回道:“已经三点了。”
我,吐了吐舌头,有些理亏。没有想到,自己一个午觉,睡去两个多小时。
“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化妆,换衣服,够吗?”他,勾唇笑问;口气,像极了军训时好不容易对女生,网开一面的教官。
“够了……。麻烦,稍等啊!我,很快就好。”
要知道,我从来都不是那种,出一次门动辄要描上两三个小时皮相的女人;也没有那种技艺,化个妆跟换张脸似的,连亲妈也认不出的精工细作;一个钟头,对于我,绰绰有余。
作者闲话:
还有一天,长假就要结束了,你是不是已经在返程的旅途之中呢?希望你平安,顺利到达目的地哦!在路上,能看我的文,就更加完美了!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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