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9章
她说:“我不欠季景安什么了,季景安也不欠我什么了。”
原来这个世界上有这样一份感情,介于爱与恨之间,轻松的就像花朵飘落水面般没有波澜,沉重的就像高山大海将其淹没一般。
简檬没有表达出来,其实也说不出来什么,她和季景安的过去,没有什么值得记忆和讲述。
世界上大概没有任何一种感情,是这样的。
*
三年后。
今天是季景安的忌日。
女人在一家杂志社工作,新媒体的潮流方兴未艾,但她却仍然喜欢已经落伍的纸媒。
下了班她没有回家,开车去往陵园。
她的腿已经完全恢复,可以自己走向季景安的墓碑。
他的墓碑是黑色的大理石,肃穆庄严,跟他生前一样冰冷,无趣,又矜贵。
上面没有其他的字,只有简单的一个名字,一个极短的墓志铭,和一个立碑人。
墓志铭写的是:这人间,他走过,爱过,拥有过,失去过,无憾就好。
立碑人:简檬。
“你都没有给我送过花,我还要每年给你送一束。”
简檬一身黑色风衣,撇着眉头抱怨,从身后取出来一捧黑色纸张包裹着的红色玫瑰,放到了墓碑前。
“你那么狂妄的一个人,待在那么狭窄的墓穴里肯定不舒服。”好像季景安就在他对面,简檬自顾自的说笑着。
林晨阳打电话过来。
“简檬,你已经过去了么?”
简檬“嗯”了一句。
“你一个人开车我不放心,怎么不叫我?”
简檬笑笑:“怕你太累。”
“我这边也忙完了,我们去接念念吧?”
简檬笑了笑,温柔道:“好,你等我。”
她上车,临走时对着墓碑笑了笑,“我会来常看你,我知道你不喜欢一个人,太孤单。”
简檬一直在努力治疗,虽然说依然没有消除病根,但是好在病情没有恶化的那么厉害,林晨阳联系了国外的血液病专家尽量的延长着简檬的生命。
三年,他们生了一个孩子,林晨阳取名林念。
也许是为了纪念某个过往,以及某个曾经。
那应该被纪念,也应该被记住。
时光飞朔,好像有一瞬间又回到了青春时期。
那一年的空气中都流连着香樟树的味道,记忆蒙上了一层泛黄的滤镜。
简檬喜欢穿的是一件清透的白色衬衣,领子镶着蓝边,那是季景安最喜欢的她的一套衣服。
男孩儿傍晚打完篮球回来,一身臭汗,衣服已经被汗水浸湿。
他路过图书馆,看见趴在桌子上睡着的简檬,手中的画笔还没将最后一点色填充完,秀挺的鼻梁泛着樱桃红,白皙的皮肤被阳光映出一道光环。
他趴在女孩儿对面,趁着课间没人,偷偷落下一个吻。
喜欢她,很久了。
只是后来长大了,物是人非,太多的感情都掺杂了其他的东西。
那种青涩又懵懂却义无反顾的炙热,早就已经忘了到底是何时有过的感觉了,但就是很熟悉很深刻。
就像每次回头看到你,还有某个夏天你的笑,以及不再往来,直至再因触碰到回忆的墙壁蓦地想起你。
最后我是和薇薇安一起摔下去的,半空中,我隐隐看见了檬檬,她倒在林晨阳的怀里,念着我的名字。
“砰——!”
一声巨响,我感觉到我全身的骨头都碎了。
视线所及之处,是我的檬檬。
我说:“别看,檬檬,太残忍了。”
可是从身体里涌出来的鲜血堵住了喉咙,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嗓子里咕噜咕噜的,檬檬应该也没听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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