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白毛鬼(十一)
“元夕节是什么?好玩不?”雾眠抱着今天无意间抓到的小野兔,乖乖跪坐在案台旁,向鬼王询问道。
淡淡的焚香一圈圈扩散在主殿内,新上供的琉璃花屏搁在了案台旁,幽幽的烛光折射而过,很是漂亮。
小狐狸一头银白色的长发长到腰际,被琉璃花屏上的光铺成了流彩色,淡淡氤氲。一双娇小毛绒的狐狸耳朵轻轻抖了一下,很是可爱,大狐狸尾巴有一下没一下地拍打着地面,叫人想握在手中好好把玩。
少女赤着脚,左脚踝上还挂着一条银铃铛脚链,映着女孩雪白的肌肤格外好看。
雾眠如今已经能够维持在十五六岁的样子,只是耳朵和尾巴死活收不进去,头发也一直是银白色的,一看就知道是个异类。
鬼王轻轻瞟了一眼小狐狸怀中瑟瑟发抖的小野兔,倒是觉得惊奇——连自己的小宠物都知道养宠物了。
“不好玩。”鬼王说道,元夕节,人群熙攘,很是吵闹。
雾眠瘪嘴,这古代她都要闲的蛋疼了,纵使她有妖力,又不能离鬼王太远,附近都被逛完了,每次下山去城内又是深夜,更没什么好看的了。
“鬼王大人您去过吗?”雾眠不死心,继续问道。
“去过。”小狐狸在一旁叽叽喳喳地,他倒也不觉得讨厌,慢慢回答着。
这样的节日,几百年里他看过无数次了,没有什么不同的。
他甚至隐隐有些排斥,因为那无数个元夕节里,他曾遇见了一个欺骗他的人类女人,那个女人带给了他耻辱与愚蠢,她最后临死的前一刻,还在咒骂他。
小狐狸把小野兔放到案台上,阴冷的环境显然让小兔子有些无法适应,它蜷缩在一旁一动也不敢动。
雾眠越过小兔子,匍着身子凑近鬼王:“阿眠没有去过呢?”
小狐狸又开始撒娇了,一双小手也悄悄抓上了鬼王的衣角。
鬼王这才抬头又看了她一眼,这小狐狸是当真不害怕他,这般骄纵哪里有当宠物的自觉。
“鬼王大人~”雾眠讨好地蹭了蹭他的胸膛——如今她做这样的举动是愈发熟练了。
当初那间黑袍受损,鬼王与她一直没能找到修复的方法,雾眠想让鬼王走到阳光下的计划也宣告破灭。
可是白日里不能外出,晚上却可以啊。
元夕节的时候没有宵禁,很多勾栏瓦舍能够开到第二天清晨,雾眠到了这个世界从没亲眼看过,自是是十分好奇的。
见鬼王无动于衷,雾眠只能遗憾地坐回去,重新抱起小兔子说道:“那我可以一个人去吗”
嘴上这么说着,却还想着再刺激刺激鬼王。
鬼王虽然自己不想去,却也不太想小狐狸去。
小狐狸虽是十五六的外貌,在他心中心智大概也不过七八岁的聪慧孩子罢了,她狐媚之态虽尚浅,可是那张又清纯又娇媚的稚女面庞,再搭上小狐狸不自知的清澈懵懂,反是一剂猛药,能杀的多少人心神不宁。
可她偏是半妖,狐狸耳朵尾巴皆无法收回,若是叫人瞧去了,这王城又有的热闹了。
“你是半妖。”鬼王提醒道。
“可是我有鬼王啊!”雾眠回答道,“在说了,我有妖力,人类不是我的对手……我听说元夕节的时候有许多好玩的,我想送给鬼王。”
小狐狸讨好地说道
“你有钱吗?”鬼王问道。
雾眠眨了眨眼,摊出手掌说道:“大人,借点钱吧。”
鬼王一愣,没想到小狐狸这般厚颜无耻,他将参本轻轻拍在小狐狸的掌心:“放肆,你花的每一分不是本王的?”
雾眠急了,朝鬼王怀里一扑,肆无忌惮地开始缠闹了。
“陪我去嘛,陪我去嘛,大人您也可以视察一下这些人类百姓啊……我一个人万一走丢了怎么办?万一又碰着那道士了怎么办?鬼王大人……没有你,王城的元夕节何来意义啊!”
雾眠觉得自己贼不要脸,跟个躺在地上撒泼的三岁小孩没有区别。
怀中软软一团拱来拱去,银白色的发丝铺散在他黑色的衣襟上,交织着金色的繁纹,煞是好看。
小野兔被吓坏了,两条腿一蹦跶就跳到了地上,咻地逃跑了。
小狐狸将脸埋得更深了,双手揪着他的衣服怯怯地看着她,满怀期待。
狐狸会魅惑人心,这话是真的。
不止是人心,还有吸血鬼心。
他低头,恰好能够看到小狐狸脖颈上的两粒朱砂点。
小狐狸也察觉到了这炙热的目光,乖乖地伸出脖子拉开衣襟递到了他的唇边。
鬼王目色一深,这小狐狸还知道交换了。
他却也没有拒绝,一把抱起胯间的小狐狸,清脆的银铃铛声响动,他埋头放出了獠牙,再一次刺破肌肤。
似乎带了点惩罚的味道,这次格外疼。
雾眠细碎的shengying声从唇间溢出,鬼王有片刻的分神,脑海中竟然想到了别的画面。
小狐狸的爪子不知何时伸到了他的脑后,轻轻揪着他的头发,怀里软乎温暖的一团竟然让他有些无法专心进食。
鬼王缓缓放开小狐狸,只见她坐在他的大腿上,一双眸子晕乎乎地泛着水雾,仿佛沾染初露的蜜桃,又甜又润,小脸有些白,爪子还无意识地勾着他的头发。
“唔……鬼王大人……陪我好不好……”小狐狸最后拉住鬼王的衣襟,说话都不太利索,却还要缠着他。
鬼王的唇没有离开小狐狸的脖颈,她的身上都是他的味道,就像是被标记了一样。
“鬼王大人?”
“鬼王大人?”
小狐狸不依不饶,细碎的呼唤声跟小奶猫挠人心扉一样。
“嗯。”
“您答应了?”
“狐狸精。”
鬼王最后说道,这才离开小狐狸的脖颈,他轻轻给她顺着头发,不经意间的纵容连他自己都没有察觉。
锦里开芳宴,兰缸艳早年。缛彩遥分地,繁光远缀天。接汉疑星落,依楼似月悬。别有千金笑,来映九枝前。
六街三市灯亮起,半空一鉴初升。那月如冯夷推上空的一轮银盘,今日的又格外明亮;街市的灯更似仙女织成铺地锦,流光溢彩,火树明烛。灯映月,增一倍光辉;月照灯,添十分灿烂。
满城中箫鼓喧哗,彻夜里笙歌不断。随着锣鼓唢呐的节奏,舞龙人和舞狮队舞起龙灯狮灯,壮观动人,街道上各种小摊店铺更是热闹红火,繁华声起。
元夕节在雾眠看来,就跟那家乡的元宵节差不多,只是这里的人没有元宵可吃。
此外,除了看花灯猜谜语游街许愿以外,这还是个男女相聚,互诉爱慕的节日,相比而下民风还是比较开放融洽的。
雾眠没有穿韩服,而是改了鬼王的一套男装跟他出行。
她的尾巴耳朵头发变不成,就只能都藏起来,女装也过于繁琐,雾眠也更愿意穿男装的。
就是吧,这衣服她不太会穿。
寝宫里,鬼王还是第一次为人做这种事情。
小狐狸乖乖举起胳膊,站在软塌上,鬼王的手带着腰带,从她的背后滑到前面来,帮她系着腰带。
小狐狸看得极其认真,炙热的目光叫鬼王微微不适应。
腰带系好,鬼王抬头细细打量了小狐狸一眼。
只见她带着笠帽,血玛瑙打磨成的串珠随意地搭在帽檐上,随着小狐狸的动作轻巧晃悠,笠帽的宽大衬得她这张小脸更加娇小,一根黑丝从小狐狸的脸侧滑过,在下巴处缓缓打了个蝴蝶结,就算没有人类的耳朵,笠帽却也是戴稳了。
小狐狸确乎是极其好看的,男装也别有一番韵味,收敛了女孩子的作态,立马变成了个乖巧精致的弟弟,还透着点帅气。
一身暗红为底,黑纹繁云的衣袍在她的身上还是有些宽大,不过小狐狸挺直腰背,一脸认真肃穆,也真多了几分男子的俊美威武。
银白色的长发和耳朵皆藏在了帽子里,只有两鬓隐隐可以看到白色的发。
最后,鬼王拿出一个面纱,系在了帽檐上,顿时小狐狸被遮得只能隐约看到下巴,一双娇嫩红唇无意识地微微张开,又多了分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魅惑。
面纱不重,小狐狸借着点妖力还是能清楚看到一切的。
鬼王今日穿得也是一身暗红黑纹的衣服,只是鬼王的黑纹绣的的曼陀罗花,大片大片地肆意绽放,透着股极致妖冶的美;而她的是普通的云纹,泛着衣领袖口。
不过两人乍一看就跟情侣装似的,这一点雾眠很满意。
街道上,人群熙攘,宝马雕车香满路玉壶光转鱼龙舞热闹又生机。
雾眠和鬼王随意逛着,两人一高一低,一位虽是面纱挡住了大半的脸,可是另一位却乎是俊美至极,只是周身肃杀不善的气息过于强烈,眉目间又妖冶冷漠,这才又让不少人不敢肆意打量。
鬼王单手背后,另一手轻轻扶在自己的腰带上,那股不用言语的威压暗自流露,邪魅狂娟却又贵气凌人。
相比之下,雾眠就的气场就柔和的多。
她几乎每个摊位都要瞅一瞅,看一看,不一会儿手上就提满了各种吃食玩意儿。
“鬼王大人,您知道这个是什么?”雾眠举起块白色的莲花糕点,撩起了面纱,好奇地看着他。
“不知道。”鬼王说道,大抵是因为激动,小狐狸的脸颊微微泛红,跟三月初染的桃花般好看。
雾眠有些失望,说道:“我还以为您活了这么多年什么知道呢……”说罢,一口咬下了整个糕点,吃的津津有味。
“吸血鬼吃人类的食物没有味道。”在他们的嘴里,除了鲜血别的都一样没什么区别。
雾眠一愣,吞下糕点后舔了舔嘴唇,说道:“那鬼王,您活了多少年啊?”
“一千年?几百年?我不记得了。”鬼王和小狐狸并步走着,人潮一波一波地从他们身边走过,本是摩肩擦踵的繁华街口,他们二人大抵是因为气场过于强大,总是有空余的地方留出来。
他不记得自己活了多少年了,他也不会去刻意计算,他是永生的,他从来都不在意时间的流逝,而他的每一天,几乎都是一样的。
大概是两三百年前吧,他遇到了一个女子,就在这样的元夕节上。
她很漂亮,穿着最普通的麻衣,就在这街道上卖花灯,各色各样,很是好看。
他买了一只花灯,却入了她的眼。
当时他以为,她是被他的容貌倾倒,那时候的他还很年轻,毫无防备地遇见她,毫无防备地听信了她的每一句话,他还很自负,认为没有人能够逃过他的喜欢,后来证明她不仅漂亮,还聪明富有野心。
那时候,她不爱他,她更爱自己。
她是家道中落的高门女,一纸诏书,兄父流放,女眷为奴。她骗他自己只是小商户的女儿,父母早逝,她骗他自己一见钟情心悦与他,此生都愿意跟他在一起,她甚至骗他,连那名字都是假的。
他爱了她,却到她死的时候连她叫什么都不知道。
她看上了的是自己的富贵权势,他锦衣华服,贵气逼人,她以为他是新晋的达官显贵,希望借着他过上曾经的日子。
倘若是那样也便罢了,富贵权势于他而言都只是时间问题。
可她不小心撞见了自己杀人进食的样子,那女人却怕了。
他想把她也变成吸血鬼,她却说自己不要变成怪物。
再后来她怀孕了,有了孩子,他说孩子必须死,那女人更加害怕了,她甚至害怕他杀了她。
在他要强行杀死孩子的时候,她联合了另一只除鬼的吸血鬼重伤了他,然后逃跑了,等他再找到她的时候,已是一年之后了。
他成了万人之上的鬼王,她嫁给了别人,东躲西藏。
她的新欢无权无势,只是一个模样清隽的小商贩,日子也只是平安喜乐。
可是她看着她丈夫的时候,眼睛却是亮的,没有一丝害怕闪躲。
他没有忍住,将她和那一家人都杀了,除了一个襁褓中的孩子,那是个小小的女孩子,血光漫天的时候,那孩子却对着他笑了。
回忆很容易把人绞杀,其实他早就能看清那个女人在知道他是吸血鬼后就不爱他了,只剩下了无尽的害怕与厌恶,他却一次次宁愿忽略掉她的逃避闪躲,也固执高傲地相信她深爱他。
到最后,他才知道她不喜欢长生,不喜欢黑夜,不喜欢鲜血……也不喜欢他。
可是她却爱那个孩子,带着他的孩子背叛了他。
后来他想,倘若那日换了别的富贵男子,她也会上前的吧,那人从来不是非他不可。
人类啊,肮脏又爱撒谎,贪婪又多变……
这样的背叛,刻骨铭心,时时刻刻地提醒他要看清一切。
那句话说完,鬼王的面色愈发冷漠,他远远地看着人潮的另一边,圆月明明是透亮橙暖的,在他的头顶,却仿佛被笼上了寒霜。
明明该是欢声笑语的,他的周身却像是筑起了高墙,一层层堆叠——都是血和怨跌成的,都是那无数的阴沉暴虐堆叠,这样的情绪仿佛无声的洪水,淹没了他,也淹没了雾眠。
雾眠离他那么近,却又觉得好像永远都碰不到他。
她心头一动,突然将左手上的东西都塞到了鬼王的左手上。
鬼王还没有完全从回忆里抽离,却微微一愣,也没有拒绝,就这样接下来了。
随后,小狐狸用空荡荡的左手牵住了他的右手,她的手很小,抓住他宽大的手掌还有些吃力。
“鬼王是不是去过很多次元夕节罗?”
“嗯。”
“那今年可不一样,今年有我。”
小狐狸微微一笑,杏眸映着街边的花灯流光溢彩,弯弯睫毛投下好看的阴影,那双眸子里全然都是他,干干净净,没有一丝污染。
那双眸子亮的,比那女人看着那清隽商贩时的还要亮。
他不再是那个会自己骗自己的年轻吸血鬼了,他是高贵强大的鬼王,能看破所有伪善欺瞒,可是她的眸子里,他只看到了两个字——喜欢。
明目张胆的喜欢,贪婪所求的喜欢,骄傲独占的喜欢。
今年不一样,今年有我。
心头原本的那道小裂缝又松开了一点,那内里是肉啊,鲜血淋漓的肉,艰难又阴暗地跳动着,证明它的主人还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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