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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生日


今天是凌家小儿子凌亿戈的三十三岁生日。

        饭后,家里的厨师把制作精美的蛋糕递到桌面上来,放在凌亿戈面前。

        “小岭去关灯。”凌嘉戈一边往上插蜡烛,一边吩咐小侄子。

        于岭蹦蹦跳跳地跑到餐厅一角,伸长手臂,啪地一下按灭了灯。

        入秋后天黑得越来越早。没了灯光,屋里顿时一片漆黑。

        好在蛋糕上的蜡烛一根一根被点燃,照亮了这方小小的区域。跳跃着的火光是暖黄色的,显得很温馨。

        随着凌嘉戈点蜡烛的动作,一家人默契地唱起了生日歌。

        “祝你生日快乐,祝你生日快乐……”

        凌亿戈看着烛光里的一家人,笑意洋溢在眼底。

        世界上没有比他更幸福的人了吧。

        唱完一遍生日歌,于岭催促着发呆的凌亿戈:“亿戈,快点许愿呀。”

        大嫂于期轻拍了下他的脑袋:“又没大没小,你得叫亿叔叔。”

        凌嘉戈在旁边插科打诨:“是的是的,叫我也得叫嘉叔叔。”

        于岭略略略地做了个鬼脸:“嘉戈嘉戈。”

        凌嘉戈作势要抓住他,吓得于岭赶紧躲到了凌亿戈身边来。

        凌亿戈摸了摸他的头发,安慰道:“好啦,亿戈是我让你叫的对不对?但是嘉叔叔你得叫的。”

        于岭依偎在凌亿戈身边,不情不愿地喊了声“嘉叔叔”,又想装作无事发生,急忙来催促他的小叔叔:“蜡烛要没有啦,许愿许愿。”

        凌亿戈双手十指交握,笑着闭上了眼。眼前陷入黑暗,周围也安静下来。

        今天是他的三十三岁生日,也是他穿越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个年头。

        他当年是个园林设计师,工作起来没日没夜,常常前一天晚上赶项目到凌晨两三点,第二天早上八点就得出现在会议室里做报告。

        他的死亡也没什么特别的。半夜加班猝死,严格说来算是工伤。

        凌亿戈原本叫凌亿,父母早亡,爷爷奶奶也早已在他读书时相继去世,在世上没什么可留恋的。

        他这人又懒得很,原本想着年轻时努力赚钱,到了年纪早点给自己退休,过上养老生活。没成想这就没命享用了。

        不过意外来到这个平行世界,生活也很不错。

        ……

        凌亿戈敛了心神,认真地在心底默念出自己的心愿。

        【希望所有的家人都健康平安。】

        他睁开眼,吹灭了蜡烛。

        走到墙边的于岭适时开了灯,屋里又亮堂起来。围着圆桌,热热闹闹地坐着满满一大家子。

        于岭早就等不及了,把塑料刀塞到凌亿戈手里:“切蛋糕啦切蛋糕啦!”

        毕竟是准备晚饭后当作甜点吃的,蛋糕尺寸并不大。

        凌亿戈神色温柔地把蛋糕分成了八等份。父母、大哥、大嫂、二哥、侄子、侄女,还有他自己,正好是一人一份。

        吃好蛋糕,凌母让大家一同到院子里走走。

        她向来讲究饭后百步走,只要在家,就要求家里人都得保持这个良好习惯。

        凌嘉戈试图挣扎:“我不去了,我就想躺在沙发上。”

        “不行,”凌母拽着他就往门口走,“我看你是家里最懒的。我平时不在你肯定吃完就坐着,我得监督你。”

        凌亿戈也在旁边帮衬:“二哥,你就去吧。走这几步路又不会要命,你平时还上健身房挥洒汗水呢。”

        凌嘉戈跟这个爱好养生的弟弟在这方面没有共同语言:“那不一样!吃完坐着多舒服啊。”

        凌父一锤定音:“咱们寿星都发话了,嘉嘉你要给个面子。”

        “好好好,散步归散步,别叫我小名。”凌嘉戈最后还是被带出了门。

        院子地方大,但也不够凌母发挥,走着走着就出了大门。

        凌羽手里还牵着家里的狗狗棉花。

        棉花是只小小的萨摩耶,因为毛色雪白、蓬松柔软而得名。

        一家人被棉花带路,不知不觉地就跟着这只小狗,走到了凌亿戈平日的住处。

        这个别墅区是凌家早年间开发的,差不多就是凌亿戈上小学那阵子的事儿。到如今还是西港市有名的富人区。

        凌父当年在这里给自家留了四套别墅,盘算着这三个儿子要是长大了不愿意在家住,一家人也能离得近点儿。

        没想到大儿子二儿子恋家,到现在还住在家里头,反倒是最小的儿子,十几岁的时候说要一辈子赖在家里,却是最先搬出去的。

        他们家虽然家大业大,但没什么兄弟争家产的戏码,一家子的关系是非常融洽的。

        “我进去给花浇点水,你们先走吧。”凌亿戈跟家人打了声招呼,便在院子大门上按下了指纹锁。

        说是要给花浇水,其实,每年生日这一天,凌亿戈都得自己独处一阵子。

        家里人都知道他这个习惯,也没多问什么,有说有笑地往回走。

        ……

        虽说浇花是个托词,但凌亿戈确实在院子里种了不少花。

        在大门外远远地就能闻到清新的桂花香气,墙角的木芙蓉也开了不少。

        凌亿戈走到花园侧面的工具房,拿大喷壶装满了水,慢悠悠地给这一院子的植物浇水。

        每当做这种事的时候,他的内心就沉静下来,那种没来由的恐慌也散了大半。

        他是这一天来的。潜意识里总是怕自己也会在这一天走。

        天早已经黑了。

        他浇完两壶水,把喷壶放回工具房,关了院子里的灯。

        想拿出手机来开个电筒,才发现没电了。

        没有光源也没事,外面的路灯远远地洒了一些光到院子里面。

        凌亿戈沿着花园的小径,闲庭信步地往门口走。

        黑黢黢的院子骤然亮堂起来。

        凌亿戈下意识抬头往光源看去,只见一簇白光直挺挺地冲他砸了过来。

        那一瞬间,凌亿戈心想,可惜今天还没见到时伊。

        预想中的流血事件并没有发生。

        凌亿戈试探着睁开眼,就被一个白花花的小圆团子撞了满眼。

        凌亿戈下意识推了它一把。

        “欸哟哟哟哟。”圆团子似乎被推得狠了,在空中跌跌撞撞地向后滚了几圈,又飘回凌亿戈身前。

        凌亿戈这才看清它的样子。

        虽说是个圆团子,但两侧长出两个q版的小翅膀,脸上的表情活灵活现。

        这会儿紧皱着眉头,两颊略有些红晕,似乎正纠结着呢。

        凌亿戈也不知道说什么,就静静地看着它。

        按理说遇到这种事应该大惊失色,但凌亿戈是死过一次的人,又穿越来了平行世界,对不科学事件的接受程度比常人高一点。

        再说这团子圆滚滚的,看着像个发光汤圆,也叫人怕不起来。

        “对对对对对不起!”圆团子突然朝前晃了一下身子,似乎是学着人的样子鞠了个躬。

        凌亿戈不明白其中的缘由:“你对不起我什么?”

        圆团子抖着小翅膀过来,想握住凌亿戈的手臂,但它身子大翅膀短,扑了半天也没扑到。

        凌亿戈饶有兴致地看了一会儿,然后才抬起手来,让它落在自己的手掌心上。

        触感很奇特,软软的,又很滑溜。

        “你到底对不起我什么呀?”

        圆团子坐在他手心,翅膀耷拉下来,整个团很泄气:“我我我我我……”

        凌亿戈伸出另一只手的食指,在它头顶上轻轻按了一下:“你是结巴吗?”

        圆团子立马把翅膀插在腰间,似乎是生气了,口齿难得清楚了一次:“我不是!”

        这会儿倒是精神了。

        凌亿戈觉得有趣,举着他进了家门,在客厅的沙发上坐下:“你要不要吃东西?”

        圆团子躺在沙发上,肚皮一起一伏的,声音有气无力:“我不配吃东西。”

        “怎么会呀,”凌亿戈拍拍他圆滚滚的表面,“果冻?薯片?冰淇淋?你能吃人类的东西吗?”

        圆团子被安抚着,情绪渐渐冷静下来,还是拒绝了:“我不能吃。”

        它摆出正襟危坐的架势,虽然在凌亿戈看来就是一个球揣好了自己的翅膀。

        “我对不起你,你当初穿书,我本来应该是你的系统。”圆团子慢吞吞地交代着自己的罪行,“但是我记错了时间,没有及时过来。”

        凌亿戈准确地抓住了重点:“你说我是穿书?”他一直以为自己来到了平行世界。

        圆团子抬眼看向他:“是的。原书是一本无脑np小簧文。你穿成的是个炮灰配角。他在这个世界的命运太悲惨了,被主角搞得家破人亡,觉醒之后,他把灵魂献给了主神,希望有人来拯救他的家人。”

        凌亿戈觉得自己的世界观又一次被打碎了:“你是说这个世界的凌亿戈?”

        圆团子点了点头。

        凌亿戈对他的话还是不大理解:“你刚刚说……np?那是什么意思?”

        “就是,”圆团子的脸上泛起了可疑的红晕,“哎呀,你自己看吧。”

        原本坐在沙发上的圆团子挥动翅膀,刷地一下飞起来,用翅尖在他眉心点了一下。

        几百万字的剧情瞬间涌进了凌亿戈的脑海。

        简单来说,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以一个平平无奇的乡村小子为起点,在各路“贵人”的帮助下,一步步发展自己的事业,成了影视歌三栖巨星,还叱咤商界成为华国首富,最后进入政界,带领本国征服全世界的故事。

        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少不了他和各路男人女人的香艳场景,甚至可以说,那种情节占据了这本书的三分之二。

        而凌亿戈这个角色正是前期的一个小炮灰,是主角进入娱乐圈后的第一个仇家,因为不识好歹觊觎他的男人,被他打击报复,凌家的产业也成了主角商界崛起的垫脚石。

        凌亿戈扫完剧情的第一感受是:好辣眼睛。

        圆团子也扭捏地晃了两下身子:“反,反正就是这个意思啦。”

        凌亿戈回过神来,皱起了眉:“我在里面看到时伊的名字了?”

        “噢,你说甄时伊呀。他是这本书的另一个主角。”圆团子肯定了他的猜测。

        “可是……”

        不能怪凌亿戈觉得别扭,他的爱人甄时伊在里面的角色,实在是太奇怪了。

        从主角刚进娱乐圈时就一直跟在他身边,哪怕主角在外红旗飘飘,他也表现得毫不介意。明明演技天赋绝群,却在主角有意无意的打击下放弃了自己的事业,沦为主角的附庸。最后因为主角的种种行为而郁郁寡欢,换上了抑郁症,跳崖终结了自己的生命。

        这根本不像是时伊会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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