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五十四章 金杰身世
金亚楠眼睛扫了一下桌子上琳琅满目的吃食,心里微微叹了口气。
真可惜,她怎么这么快就吃饱了。
她摸了摸自己微微隆起的肚皮,说起了马氏的事情。
前几日恩德院审问了冯婆子和燕儿之后,得到了口供。
伍氏便命人将燕儿的家人抓起来一起审问,之后就审问出一个惊天大秘密来。
马氏的儿子金杰,竟然不一定是金飞泓的亲生儿子!
连马氏都说不明白,金杰到底是金飞泓的,还是表哥梁盛的!
后来金飞泓和魏氏匆匆赶往恩德院后,金飞泓亲自承认,早在六年前战场受伤之后,就已经被御医认定,没有了生育功能。
而金杰今年四岁,也就是说,马氏五年前怀孕的时候,金飞泓早就不能生育了。
那金杰明显就是梁盛的孩子。
伍氏和金悦为了以防万一,滴血认亲。
验血了几次,金杰的血液不论怎么验,都与金悦和金飞泓的血液都不相容。
所以,金悦断定了这孩子不是金家的血脉。
可伍氏不放心,又请来了一位熟稔的御医,仔细检验之后,结果依旧和滴血认亲一致。
伍氏没了希望,哭了整整一日。
至于燕儿交代马氏在金飞泓书房寻找东西的事情,马氏绝不承认。
白依伊诧异道:“连通(和谐)奸(和谐)生子的事情都已经认下了,马氏只怕一辈子都得在庵堂呆着了。她还是有什么是不能承认的?”
金亚楠微微摇头道:“这我就不知道了。”
金不慕却是忽然想起什么,站起身来,在隔间的一个箱子里翻翻找找。
半晌之后,他拿着一支笔走了回来。
金亚楠挑眉:“这不是先皇赏赐大哥的御笔吗?怎么会在水曲苑?”
金不慕眨眨眼,道:“是蒙面偷来的。那日我从它窝里找到一堆东西,就都收起来了。依稀记得有支笔,没想到竟然是大哥的那支御笔。”
白依伊接过毛笔,仔细看了看,没看出什么不妥来。
金亚楠也接过来,她仔细嗅了嗅,只有墨香和竹香,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味道。
这就奇怪了,难道马氏找的不是这支笔?
金不慕微微沉吟道:“我记得,这支笔去修过?”
金亚楠点头道:“没错,笔毛用损了,大哥专程找修笔的工匠修整过。”
金不慕道:“我去一趟白家笔行。”
他嘴里说的是去白家笔行,却是换了官服,显然是要进宫去觐见皇后娘娘,处理金亚楠明日不去选秀的事情。
金亚楠看着金不慕走了,才对白依伊道:“嫂子,这支笔在咱们手里,此时拿出去,只怕沾染事端。”
白依伊点头道:“待你哥哥查明白那笔的问题,就将笔放去继风院马氏的院子隐秘的角落里去。这几日马氏的院子搜查了几遍都是暗暗搜查,查的不仔细。即便是忽然找到了,他们也不会怀疑是经过了我们的手的。”
白依伊将事情全权交给了丈夫,自己八卦起来。
“妹妹,既然决定不入宫了,你心里可有什么人吗?别害羞,告诉我,我给你筹划。”
白依伊眼睛亮晶晶盯着金亚楠。
金亚楠看着嫂子眼睛里的八卦之火,揶揄一笑,道:“嫂子想太多了,我哪里有什么心悦之人?”
白依伊大眼睛乌溜溜转了转,看来得让田光宇没事干就带着小姑子去参加一些诗社什么的,多多认识一些人。
哎?龙舟会人多!
或者是找个什么由头,金家开个宴会,把京城的名门贵族的少爷都叫来,让小姑子选选。
唔,办个马球会不错!
这边金不慕出了水曲苑,先去了一趟前院金悦的书房,将金亚楠不想入宫的事情说了。
金悦是有真本事的人,没必要把女儿卖给皇家来求得家族荣耀,所以对于女儿不愿意入宫的事情,表示支持。
他想了想,不能厚此薄彼,就带着二儿子,起身去了恩德院,将此事告诉了伍氏,又叫来了另外两个女儿询问意见。
三小姐金慧珠年纪还小只有十三岁,又是个一心做学问的,并不期盼宫里的繁华,所以也不愿意入宫。
二小姐金婉婷却是愿意的。
她如今没有了生母,又不得伍氏喜欢,与其将来被嫁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官之子,还不如入宫去博一番前程。
她自认为宫里有祁太妃做依靠,自然是能出人头地的。
金悦原本想要劝一劝二女儿,可刚刚说了两句,就被金婉婷坚定的回绝了。
她要进宫,要做人上人!
金悦没了法子,只好指派二儿子进宫去说明。
金不慕被太监领着往坤宁宫走,心里暗暗盘算,金家有三个女儿选秀的话,皇帝应该会留下大小姐金婉婷;而如今只有一个小姐选秀,那就必定会被选中。
金不慕深深吸了一口气,他私心里不想任何一个妹妹入宫,可人各有志,他也不好过于干涉。
金不慕一路进了坤宁宫,觐见了皇后。
皇帝正好也在坤宁宫,正与皇后在一起说选秀的事情。
金不慕委婉的表达了三妹妹还小,父亲想要多留几年;大妹妹近日身子不太妥当,怕入宫冲撞贵人,所以不能来选秀了。
皇帝向来恩宠金不慕,所以压根不在意。
皇后则是私心里不愿意让太有权势的贵族之女入宫,会危及自己娘家的地位,所以也很赞成。
天家夫妻二人默契的同意了金家的请求。
金不慕谢恩从坤宁宫出来之后,特意从白同心负责的东华门出宫。
白同心的官职是都尉,是不用守大门的,他有自己专门的值房。
金不慕敲了敲门,白同心看着手里今日的入宫名册,头也没抬,“进来。”
金不慕走进门来,看着坐在书案之后的大舅哥,眸子就是一亮。
白同心个子高,常年习武的原因,身材并不干瘪,反而十分结实。
从前穿着普通还不觉得,如今穿着御林军特有的红衣金甲,简直是太威武了。
大舅哥不会是因为御林军制服好看,才一心来当官的吧?
毕竟大舅哥不是一个贪慕权贵的人。
金不慕想起了大舅哥至今没有还回来的贱家军盔甲,眼神狐疑的看着坐在那里威风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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