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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假千金(11)


大洋彼岸的另一端,谢敏行正与妻子通视频电话。

        “明天在这边的事情就结束了。”

        镜头里,周瑾坐在晨光笼罩的露台上,身上披着一件薄薄的针织披肩。谢敏行身后却是纽约灯火通明的夜色。

        周瑾含笑道:“看来事情很顺利。之前你说可能要一周才行。”

        谢敏行在外向来是沉稳而冷峻的形象,在妻子面前却丝毫不掩温柔:“因为想快点回国见你和朝朝。”

        “朝朝还说,这次让她去接你呢。”

        谢敏行想起自家女儿,自然欣然应允。

        他一年中见到朝笙的时候不多,随着年龄的增长,女儿也不像童年时候那样依赖他。但无论如何,谢敏行作为父亲的在意却未曾少过。

        “朝朝懂事了。”

        以前虽然乖巧,性子却总定不下来,不过他与周瑾对此并不觉得是什么大问题,谢周两家有累世的财富和傲视整个江岛市的权力,家中小孩贪玩又如何呢,总归是有能力让她任性下去的。

        “说起来,上次去言家时朝朝见到言乔了,两人还和小时候一样要好,言老太太和我提起过小时候的婚约玩笑,觉得他们二人现在看倒更般配了。”

        谢敏行若有所思:“你是怎么看的呢。”

        周瑾并未立刻回答,而是给丈夫发了一张照片过来,那时候她在宴会厅的二楼,低头看到言乔邀请朝笙跳舞,青年俊秀,少女皎灼,两人步入舞池,白衣翻飞在璀璨的灯光下,谁都不能说不登对。于是她心念一动,拍下来这张照片作为纪念。

        那一瞬间她才感觉,自己的掌珠已经十九岁,亭亭玉立,顾盼生辉,少时的美丽化作更为动人的容光,在社交场上,会是男孩们眼里的意中人。

        谢敏行看到照片,不由得也会心一笑:“我明白了。其实老言也和我提过结亲的事情——言家这些年在江岛市风头很盛,但在海外却还才刚起步,而我们正相反,在江岛市已不如从前上心,大半资产都在国外。他确实动了结成儿女亲家的心,我亦觉得,可行。”

        “不过无论如何,也要问问朝朝的意思。”周瑾点点头,复又补充。

        朝笙并不知道谢家父母的谈话,她此刻在琴房和大提琴较劲。

        谢敏行快回江岛市了,通常每到这个时候,谢朝笙会收敛自己往日的作派,甚至不去酒吧。她畏惧这位父亲远胜过敬爱,尽管在谢敏行眼中她是他与周瑾唯一的孩子,但谢朝笙无法控制自己联想许赫,父亲这个身份被简单而粗暴的剥离成两个人,她面对谢敏行便无法向面对周瑾那般自然。

        自从知晓自己的身世之后,谢朝笙纵然知道这个秘密会永远掩盖下去,也忍不住在意起自己与谢敏行和周瑾的不同。那把因为嫉妒而被她厌弃的大提琴被她重新拾起,居然练了下来。

        她想更像周瑾一点,遗憾的是她毫无天分可言。

        这么多年下来,仅仅也只是学会了周瑾拉琴时的模样,曲声出来的时候,是会让周瑾都叹息遗憾的普通。

        朝笙抱着大提琴,一如往常抬起了手臂。

        她循着记忆,一曲《爱的礼赞》流淌而出。

        朝笙惊讶的发觉自己似乎对这首曲子很熟悉,不是来自原主的肌肉记忆,是来自她空白而不清的回忆。她默不作声的演奏,小白对她的想法一无所知,在那儿赞叹:“朝朝,你的大提琴拉得很好诶。”

        朝笙长睫微垂,手臂轻轻一抖,原本渐入佳境的乐声骤然断去,在一旁安静等待的许云暮骤然抬头,看了过来。

        少女似是有些烦躁的松开琴弓,她望向许云暮,随意道:“许云暮,你过来。”

        “还会拉《爱的礼赞》吗?”她仰脸,乌黑微卷的长发轻轻在肩上颤动。

        许云暮下意识的摇头,在可以的时候,对于喜怒无常的大小姐,他向来敬而远之。

        朝笙却抓住了他的手,道:“你再拉一次。”许云暮低头看着落在手腕上那只雪白的手,感受到她掌心微凉的温度。她脸上是他一直以来熟悉的胡搅蛮缠,他本该厌烦,可手腕上柔软的触感格外明显。许云暮几乎是慌张的把手抽了出来。

        朝笙仿佛没有看到他微红的耳尖,意兴索然地重新提起琴弓:“没意思。”

        琴房外的敲门声解救了许云暮,是家里女佣的声音:“小姐,夫人找您。”

        他走过去,拉开了门:“请夫人稍等一下。”

        朝笙极轻地哼了声,并没有怪他自作主张。

        周瑾坐在露台上等她。见到女儿走了过来,她不由得露出温柔的神情来:“练琴辛苦吗?”

        朝笙从身后抱住周瑾,撒娇道:“不辛苦,只是做不到和妈妈一样好。”

        周瑾握住朝笙的手,拉着她坐下。朝笙看着她神情微微郑重,问道:“妈妈,是有什么事情吗?”

        “是有个事情要和你说——上次去言爷爷家里不是又看到了他家阿乔吗。朝朝,你觉得阿乔怎么样。”

        朝笙转过身,从露台往下看,许云暮正经过,往温室那儿走了过去。除开照顾朝笙,他剩下的时间都给了那儿的鸢尾。

        她声音娇而懒,无所谓道:“还好吧,言乔人挺有意思。”

        “那如果和他订婚,你愿意吗?”

        这是这些庞大而富有的家族中常见的事情,婚姻经由父辈的筛选,以家世作为第一前提,从而缔结更加紧密的联系。

        她沉默了一瞬,周瑾以为她要拒绝了。然而朝笙只是把头轻轻靠在了周瑾的肩上,问道:“爸爸也是这么想的吗?”

        周瑾知道女儿自从长大后对于自己的父亲有些太过敬畏,却还是点了点头。

        朝笙看着许云暮的背影远去,他的好感度在她最近这些有意无意的靠近中,达到了60,他好似终于意识到他们的身份除了主仆外还有男女之差。毕竟一开始这个人就像一只温吞的小狗,总是可以克制而容忍地接受她的刁难,根本察觉不到她蓄意的靠近并非只是捉弄。

        于是她温声告诉周瑾:“我要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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