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替身(6)
酒过三巡,气氛终究还是热了起来。不知是谁提起今天这场戏拍得顺利,黎巍想了想,招手叫黎子晗过来认认人,朝笙已经被她默认为是易衡想提携的后辈,遂也带了过来。
“今天戏拍得顺,也有这两个小朋友的功劳。”她笑道,私底下的语气显得格外温和,并不像在剧组里和黎子晗是单纯的上下级。兼之黎巍对朝笙印象也不错,她在这行呆了这么多年,并不介意让一个小小小配角露脸。
于是人们看到两个人从角落了走了过来,一个高挑秀丽,虽然顶着对憔悴的黑眼圈,也压不住身上那股和黎巍如出一辙的劲儿。
黎子晗身旁的女孩更叫人眼前一亮,从晦暗的角落里突然站出来一个俏生生的美人,灯光下是张造物优待的脸,虽然尤有几分年少的青涩,却硬叫那双清凌凌的丹凤眼点出了风情。
陆苒仔仔细细看了好一会,觉得这双眼睛实在很美,再看女孩无一不精致的五官,越发让她觉得熟悉起来。
周子悦之前就在琢磨,如今看清了,终于想起来像谁——
易衡在桌子底下摁住了周子悦的手腕,希望她明白自己的暗示:不要说出来不要说出来!!
但是来不及了。
“小洛倒是和宁望舒长得很像。”她瞪一眼易衡,不明白为什么这只哈士奇突然用爪子怒拍她,但是他开心于自己的发现,宁望舒是他们这个行业里真正的高岭之花,业内视她为偶像的只多不少,“尤其是眼睛,你们知道吧,去年宁大美人获奖的那部《深蓝的峡谷》,就因为她的眼睛生得很美,给了许多特写。”
那其实是一双很有名的眼睛,有名到人们会把洛朝笙的眼睛被人当做类似的物品,当做谁人的替代品。
而易衡生无可恋地想:“我可能要无了。”
朝笙面不改色,她知道自己的人设,知道在这么多人面前,被说像谁,不要不悦,应该要落落大方的招呼,应该要抓住机会展现自己。她沉浸在洛朝笙的情绪中——在这一刻其实是难过于自己是个替身的事情被人提起,尽管说者无意,甚至也不知道内情,仅仅只是觉得她和宁望舒长得像。可是无疑就是在提醒着——你是一个替身。
她难过的情绪在蔓延,却不想露怯出丑。
“哈哈,我也一直觉得很荣幸。”
半开玩笑的语气,让人觉得是个说话舒服而乖巧的后辈。
——但对于洛朝笙来说,能有几分像宁望舒,得他青眼,得作替身,确实愿称荣幸。
说起宁望舒,在场的其他人也忍不住感慨。她几乎算是华国影视圈的传奇,毕业没多久就敢孤身去大洋彼岸闯荡,从一个被歧视的亚裔一步一步扭转白种人傲慢的看法,摆脱花瓶的标签,不到十年,功成名就,荣誉载身,她才三十岁,还有很长的艺术生涯,却已经做到了演员的顶峰。
朝笙看向颜暮初,澄澈的酒盛满他面前通透的玻璃杯,灯光细细碎碎洒了进去,在他多情静秀的桃花眼里折射出零星的光。众人谈论他的挚爱,那是别人眼里的宁望舒,耀眼的,璀璨的,却独独与他无关的宁望舒。他控制不住自己去听那些关于她的片语,却要神情淡漠,仿若不识,可午夜多少次靠近,他看着朝笙的眼睛,近乎炙热的思念另一个人。
朝笙第一次露出了执拗的神情,似乎卑微的想在这一刻找到点颜暮初对她的不同也好,安抚也好。
颜暮初却仅仅只是潦草而疏离的看了她一眼。耳边是人们在感慨宁望舒的生平,他爱的那个人与他隔着重重的山海,却又仿佛无处不在,因为她一如十年前许诺那样站到了高处,纵然在大洋彼岸,也坚定地实现了她的梦想,那个宁愿放弃他,放弃他们五年感情也要实现的梦想。
颜暮初垂眸,冷淡的饮完杯中酒,可他的血液分明沸腾,向来清冷克制的思绪都在混乱翻涌,以至于他都没有注意到眼前女孩沉默而哀伤的眼神。
直到宴饮结束,颜暮初始终都没有再看过朝笙一眼。其他人沉浸在松快而愉悦的氛围中,察觉不到这两人之间的暗流。就连一开始有点心虚的易衡都在吃吃吃中忘记自己造的孽。
无论内心如何汹涌着起伏,颜暮初始终不曾露出半分,他仅仅只是坐在那儿,就是这样场合的主角。他说话时声音总是淡而静,偶尔接过陆苒对于投资的话茬,或是回应几句易衡的絮叨,话说得并不多,却不让人觉得被冷待。
到最后也算是宾主尽欢。
人群散去,黎子晗跟在黎巍身后离开,又想起了被自己拉来的朝笙。
“朝朝,你和我们一道回去吗?”
朝笙安静地摇了摇头,温声道:“我打算回家。”
黎子晗点点头:“也是,戏演完了就回去好好休息吧。可怜的我还要打两个月白工呜呜呜。”黎巍瞥她一眼:“我也送你回学校?”黎子晗连忙抱紧她小姑的手臂,嬉笑道:“我就随便说说嘛。”
倒是易衡,闻言看了朝笙一眼,想起颜暮初也在,遂欢快地喊住周子悦:“走走走回酒店吧,明天还有一场夜戏熬。”
没有人与朝笙一道离开。
虽然霸总什么今天都没和他说,但是她知道霸总不开心了。
朝笙看着他的背影,露出点难过的神情,易衡最后走的时候,看到她透着悲伤的侧脸,还忍不住感叹了一下。
周子悦奇怪地看向他:“你叹什么气?”
易衡唉声叹气,一脸讳莫如深的神情。
地下车库里,耀眼的车灯亮起,陆赵二人正同颜暮初道别。能结识颜暮初实在叫他们高兴,明明是初次见面,却也热络得不得了。
颜暮初神情始终淡淡,赵琼升意犹未尽,还想说点什么,陆苒推了推他,爽朗笑道:“颜总,那我们先回啦,下次再约。”
他站在黑色的越野车旁轻轻颔首,身姿挺拔,是一副矜冷姿态。
引擎声轰鸣,车辆远去,地下停车场里复又沉寂。一直在晚餐中试图隐形的小金丝雀小心翼翼地靠近,带着忐忑和莫名其妙的委屈,他无心关照她的情绪,面无表情地拉开了车门。
“回去吧。”
越野车像只沉默的巨兽,车内的空气闷热而黏腻,朝笙知道颜暮初的反常来自于人们提起的宁望舒,她揣摩着“洛朝笙”的心情,感到了绵长的苦闷与悲伤,因为这么多年来她确确实实只是一个替身,并没有发生任何改变,而眼前人只要想起宁望舒,难以排解的爱意和想念就是永远套在他脖子上沉重的铁链,窒息,无解。
她为颜暮初永不多给的爱而难过,又有些愧疚于自己偷偷出来拍戏,因此说话的声音都有点儿抖。
“颜先生,对不起,我之前和学姐说好了的因为只是一个很小的角色,我就来了。”
确实是一个很小的角色,小到她不理解为什么颜暮初骤然冷漠,于是她虽然不安,神情却还有些委屈疑惑。
昏昏暗暗的车灯下,女孩的眉眼好似镀上了一层模模糊糊的光,磨去了那些原本不像宁望舒的部分。
颜暮初的情绪在酒精和思念的共同作用下激烈的翻涌。
朝笙低着头,长睫投下的阴影遮住了眼底的委屈,她轻声解释:“没有提前和你说是我不对,但是这是我第一次得到这样的机会”
逝去的年岁仿佛倒流,在眼前重现。
——“阿暮,我知道这个时候说分手是我不对,是我自私,可是我是第一次得到这样好的机会,但你知道,有多少人想成为大卫·德林电影的主角吗”
我知道,所以你离开了我啊。
两个画面重合,眼前人好像就是宁望舒。
他不想再听下去。二十三岁的时候,颜暮初只能放手让宁望舒离去,三十岁的时候,人生的一切对他几乎都算唾手可得。
银色的手表在暗色里闪着冰冷的光泽,夏夜炙热,金属的冷意压过朝笙脸上的肌肤,一只修长劲瘦的手摁住了她意欲辩驳的嘴唇。
男子坐在朝笙面前,高大的身形带着无声的压力。他的神情也是冷的,眼睛却发红。朝笙忍不住往后缩了缩。
金丝雀一直很乖,所以今天在看到她的那一刻,颜暮初很生气。那种失去的感觉重新又加深,尽管这么多年来,他一直被这种感觉反复的折磨——你和她有相似的面孔,你也要做出和她相同的选择吗?
酒精刺激他的情绪。他的声音带着寒意,手掌灼热的温度却传递给了朝笙。好像是二十多岁的宁望舒在他面前,哀伤地看着他,却要坚决的离开。
“你明明知道,那为什么还要让我生气呢,嗯?”声音很轻,却又让空气都沉重了几分。
朝笙眼睫轻颤。
她听到了颜暮初话中的怀念,明白他连生气都不是单纯因为她。
朝笙为自己前一刻的慌张解释而感到好笑,谁会关心一个替身做了什么呢。
可对眼前人的爱无法作伪,就算是替身也不愿甘心。
朝笙想开口,话却被他的手摁回了咽喉。颜暮初从来都掩盖在冷淡之下的偏执被催化。他叹息般开口:
“如果再选一次,我要放你走吗?”
仿佛在询问朝笙,又好像是透过她去看另外一个人,然后问自己是否还能任由她离去。
朝笙只能仰脸看着他,被迫做出承受的姿态。颜暮初看到这双潋滟的眼中倒映着自己的面孔,一如很多年前。
岁岁年年,他被对宁望舒的爱困在了这里,他看着眼前人与宁望舒何其相似的眉眼,那些掩藏在冷淡下、扭曲了的爱翻涌着。
他神情依然冰冷,而手从朝笙的嘴唇上移开,缓缓向下,停在了朝笙柔软温热的脖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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