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郡主与马奴(17)
待看到池暮等人走远了,张平安才抱着小竹慢慢走回去。
银钱被他拢进了袖里,他眉头紧锁,张小竹抱着荷叶,懵懵懂懂看向父亲,不知他在思索什么。
春日负暄,本该是安逸的好光景,流民们三五成群,聚坐在一起,有的望着曲江发呆,有的看向不远处的城池。
而城阳公主的车驾,早已经不见踪影。金吾开道,华美的梨木镂金蟾马车经过,也不过往他们身上溅满了泥点子。
星夜兼程三千里,他们来到了这样的洛都。
张平安抱着小竹,把荷叶封拆了开来,那小郎君买了不少,肉也格外肥美。
大人们围坐在旁边,做出一副闻不到肉味的模样。有几个小孩凑了过来,他耐着心把肉分开,给小竹并这几个孩子吃了。
是真的很辣,小竹吃得满嘴红油,她仰脸望向父亲,发现一口都没尝的父亲,生生被呛出了眼泪来。
她伸手,咿咿呀呀地找张平安要水喝。
等送回魏巡夫妇,回到芳汀馆时,已到了日暮时候。
花木扶疏,满院霞光,一瞬把他与城外的经历隔了开来。
隐隐约约听到朝笙懒散的声音,还有宿从笙变声期颇为变扭的嗓子。他站在贴着桃符的门外停了一会儿,才慢慢地走了进去。
见到池暮进来了,原本在那百无聊赖的朝笙眼睛亮了亮。
院中梅树一半的影子落在她身上,她朝他挥了挥手,问道:“怎么才回来?”
他抬了抬手中的荷叶封,解释道:“回来时碰到了流民,耽搁了一点时间。”
他神情并不见不快,因此朝笙知道,想必没有遇到什么事情,遂把注意力转移到了那封荷叶上。
倒是一旁的宿从笙听了,颇为嫌恶的拧眉:“年年如此。”
他不知边关疾苦,把流民笼统归成不安定的因子,朝笙闻言,轻描淡写的抬眼看了他一眼,他便莫名怂了,隐隐约约知道自己也许是不对的。
池暮和这不知为何在此的小世子行了礼,径自便去了朝笙身前。
宿从笙向来知道朝笙与这马奴亲近,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毕竟这小马奴眼里向来只有他的姐姐。
他先搁下了刚刚软磨硬泡了大半天的事情,一双清越的眼睛落在了红彤彤的吃食上。
老板包的严实,池暮拿得小心,展开荷叶来,里面的吃食还是热的。
“是蜀州的小吃吗?”朝笙眼前一亮,她曾在某一天随口和池暮提过,她对洛都的吃食无甚兴趣,却好奇其余十四州的风味。
“师傅今日带我去的。”他笑了笑,“我先前也不知道城外有一家蜀菜馆。”
宿从笙支着耳朵听,忍不住转脸望了过去——他也没吃过蜀菜。
只看到那玄衣的少年净了手,取出把银锋凛冽的匕首来,他手腕翻转,利落的将骨头剃了个干干净净。
他指节修长,刀法流畅,简直不像个被随意捡回的马奴。
宿从笙对于他姐姐某种事情上的懒散有了新的认知。
譬如嫌麻烦,因此就算他刚刚絮絮叨叨了半天,也还没答应教他骑马。
譬如吃一份吃食,须得有个刀法利落的人替她剔骨。
他悠悠叹了口气,他是真的很想骑一骑那四蹄踏雪的砚白,想在春猎的时候打马过山岗一回的。
他还是不甘心,干脆凑到了朝笙面前。
“真不能让我骑一次砚白吗?”
池暮手中的刀并不停顿,只看了眼从小世子。
朝笙一边吃着,一边拒绝:“砚白性子很傲,而你甚至都不会骑马。”
“所以你教我啊。”宿从笙理直气壮。
他看赵子由就是他兄长教的,何荀则是和他弟弟们一起学的。
“我们好像不太熟吧。”朝笙也理直气壮。
宿从笙委屈上了:“怎么不熟!你不会还记恨我吧!你骗我!上次都说了原谅我。”
“一码归一码。”
“可是我们都姓宿,你是我姐姐,你不能总这样。”他从来羡慕那种因相同的姓氏与血脉而起的亲情,因为人人都有,独独他很多年来都没有。
朝笙接过池暮递来的温茶,她头一次吃蜀地小吃,明明春日的傍晚很温和,也吃得鼻尖上冒出了汗珠。
“那你也可以找宿云秋呀。”朝笙喝下早已凉好了的阳羡雪芽,顺口又逗了宿从笙一句。
一想起宿云秋,宿从笙就不自在,他和那位堂姐实在处不来。
但他没话说了,只好眼巴巴的看着朝笙。
朝笙陡然的觉得,血缘真是神奇。
宿从笙的面容与她实在相似,有着同样潋滟的丹凤眼,这个便宜弟弟模样生得很好,一点也不让人觉得讨厌。
杨氏其实是个很不错的人。朝笙投桃报李,终于决定松口——春猎时教他骑马也能解解闷子。
一旁,慢条斯理收拾着匕首与骨头的池暮忽然开口。
“我来教从世子骑马吧。”
他直起身子,落日的余晖投射出一道长长的影子,宿从笙发现这个年纪只比他大个几岁的马奴已长得如修长的竹,微微低头时,居然是俯视着他。
“我的骑术尚可,砚白也一直是我照顾。”他的声音分外诚恳。
宿从笙刚想拒绝,朝笙已乐得轻松的拍手:“可以啊。”
宿从笙只好悻悻然地点头称是了——四舍五入,也可以吧。
池暮露出个极轻的笑来,宿从笙转过脸去,有些不自在的揉了揉鼻子。
啊——忽然好内疚一开始找这小马奴的麻烦。
春猎为蒐,夏猎为苗,秋猎为狝,冬猎为狩。自古以来,帝王向来借田猎以讲武。宣朝开国时,四海初平,便用声势浩大的狩猎来夸耀武功,这个传统留存两百余年,至今已变了味。
当朝的皇帝对外一力主和,维持虚假的和平,对内则极力打压武将,将权力收归宣朝的中枢——洛都。
因此春猎的意义已变成对地位的炫耀,对君恩的夸誉。
金吾开道,香车满路,御道两侧,百姓远远避着前去九巍山汤泉宫春猎的王公贵族。
池暮送朝笙上了马车,才返回来接这位小世子。
朝笙走前还从马车里探出半个身子,叮嘱了句:“别让宿从笙惹到砚白。”
有姐弟情,但是不多。
池暮露出笑来:“放心。”
她也觉得自己多虑了,便摆摆手让池暮去了。
宿从笙的纨绔兄弟们今日可以公然在御道骑马,已经疾驰而去。
砚白轻踏马蹄,俯视着这小少年。
它实在是一匹很神骏的名马,哪怕是赵子由那样的混球,也不敢去奢望一匹乌骓。
宿从笙已经开始畅想他骑在砚白上的模样了。
池暮翻身上马,而后对宿从笙伸出了手:“上来吧,小世子。”
朝笙不在的时候,他的神情也淡了许多,无端让宿从笙觉察到一点压迫感。
真奇怪。
他伸手,又有点犹疑,觉得自己被池暮带上马就更加奇怪了。
但他自己无法爬到砚白身上去,只好把手放在了池暮的掌心。
掌心满是疤痕与薄茧,他感觉这小马奴大概过得很苦。
池暮垂眼,看着一脸犹豫的从世子。
他淡声道了句“抓紧”,而后手臂用力,便把宿从笙从地上拉起,生生提到了马背上。
从世子的发带都在半空甩出了一道有力的弧度。
“疼!”宿从笙立刻收回了心里的内疚。
前几天在朝笙面前,这小马奴明明看起来很好相处的。
公报私仇!绝对的公报私仇!
池暮看着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终于笑出了声:“走了。”
他似乎知道为什么朝笙爱逗这个弟弟了——简直是只河豚,一激就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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