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第52章巧遇
长安城门外,易承春坐在马背上,双腿驱着马往前走,他的身后跟着一辆马车,车轱辘碾压着土地,所经之处,扬起些许尘土。
马车里坐着的是韦长欢,这二人本来自韦长欢离开含光书院后便没了交集,却在一场宴会上再次见面。
时至今日,易承春还有些恍惚,这个和他同住一屋好几个月的人,这个上蹿下跳像个泼猴的人,这个涉猎甚广跟他讨论……那个啥书画的人,竟然是名女子?
自从他知道她的身份之后,一个人躺在寝室中,看着对面空荡荡的床铺就会忍不住回想一些事情来,比如,他之前有没有在她面前脱过衣服……嘤嘤嘤,真叫人不好意思。
“易承春,能不能快一点,这么慢,猴年马月才能到?”韦长欢一撩轿帘探出头来,朝前面的易承春喊了一声。
“知道了。”易承春回了一声。
至于二人为什么会一同出游……
大概是因为易承春他爹是户部尚书吧。
韦皇后对于户部尚书的儿子还是比较满意的,虽然易旷这人抠搜得厉害,甚至连不纳妾都是因为觉得多了一张嘴吃饭,他舍不得掏那钱。虽然不排除有借此推脱旁人以美□□之的可能,但仔细想想,旁人若是用了这个借口,其他人大概也是不相信的。
只有易旷,没有人会觉得有什么不对。
能不下馆子就不下馆子,就算忙起来肚子咕咕直叫,也回府再吃饭,听说他那夫人不肯熬夜,自己吃完就去歇息了,易尚书若是回家晚了,便得吃夫人的剩饭。
当然,若是有人请客,下馆子也不是不行。
身为户部尚书,总掌户部之事,手握本朝财政之权,人抠是抠了点,但手中的权力是真的。
因此,韦皇后对易承春也颇为满意。
前朝大族所剩无几,唯有江北顾、张、吴三家,还算有些势力。
这三年能够从前朝平安过渡到当朝,并且依旧保持着大族的水准,与他们大族中的老一辈见风使舵的功夫练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有很大的关系。
他们依附李氏王朝,对当今圣上简直是十二倍的忠心,连满朝文武加起来都未必有他们那么忠心。
当然,近些年各大家族的当家人都又换了一茬,这十二分的忠心大概是要打个折扣了。
李歆来宣州,除却见一见陆菀菀,还有查探江北大族的意思。
顾、张、吴三年是姻亲,也算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了。
三家皆办了学堂,每逢科考之时,也总有几个能进入朝堂。
含光书院虽被世人当作登天的长梯,平民百姓更是以为入了含光书院便能做官老爷,实际上,寒门子弟若是进了含光书院,极大可能是会成为本朝官员,但那是因为寒门子弟读书不易,能入含光书院的,更是寥寥无几。
而对于朱门子弟而言,含光书院也只不过是比普通的书院多了个名头罢了,更是有一部分人根本不在意会得甲等乙等,正如丁字斋学子,招猫逗狗,插科打诨,陆菀菀作为丁五斋学子,应当深有体会。
当然,这并不妨碍含光书院在民间的地位与声名远扬。
与含光书院相反,顾、张、吴三家也开办了学堂,虽然名声远不及含光书院,但读书的人大多刻苦认真,因此也能出些“官老爷”。
三大家族中的顾家,便是在宣州。
“陆小姐。”
陆菀菀正和李歆一同闲逛,在她的强烈邀请下,李歆和她一样在唇边贴了半圈小胡子。
不过他们俩一个及冠的都没有,根本用不着胡子,于是陆菀菀想了想,又逮着李歆给他化了化妆,当然,她自己也有装扮一下。
所以当有人喊一声“陆小姐”的时候,她不觉得是在叫她。
直到那人走到了她的面前。
“陆小姐,令兄可回来了吗?”
陆菀菀瞳孔地震,果然,她的化妆技术很一般是吗?所以顾应淮才会一眼就认出她来,还叫她“陆小姐”。
陆菀菀的记忆里有此人的身影,他正是江北三大家中的其中一家,顾家一家之主的嫡长子。
陆家经商,在宣州一带有些名气,故而与顾家有些来往,关于顾应淮,在陆菀菀的脑海里,他的长房嫡长子的身份,似乎并没有给他带来什么好处。
既然已经认出她来了,她也不好再避开。
陆菀菀道:“我哥哥尚在长安,还没有回来。”
顾应淮肉眼可见地失落了几分,他将目光偏移了些许,看向了站在她旁边的李歆,“这位是……”
“这位是我哥的同窗好友,初次来宣州,人生地不熟,我哥托我带他在宣州城内走一走。”
李歆微微颔首,顾应淮也友好地一笑,随即收回了视线。
陆菀菀没有说出她身边的人的名字,顾应淮也很是识趣地没有多问。
他手中拿着用布包裹着的书籍,双手递到了陆菀菀的面前。
“本想亲自登门拜访,只是伯父伯母不在家中,陆兄与陆小姐又都去了长安,所以便耽搁了下来。家中小仆见到陆小姐的马车,所以今日才想着将此书还给陆兄。”
这被布包起来的书,是陆离给他的,按照陆离的意思,本是想送给他的,只是顾应淮不肯收,只说是借来一观。
陆菀菀将书接了过来,看得出来,顾应淮是爱书之人,这本书既是被他翻阅过,依旧被保护得很好。
陆家再怎么样也只是一介商贾,按理说,身为顾家嫡长子,无需这般谦卑。
顾应淮身上,没有一点儿大家族中的子弟那样的傲气。
回到陆家之后,陆菀菀忍不住跟李歆吐槽起顾家来。
宣州城中谁不知道,如今顾家主母是顾应淮母亲的庶妹,当初顾应淮的母亲离世,不到半年,小张氏便进了门,一年后又生了个男娃,顾应淮在顾家的地位,虽然不至于一落千丈,但也渐渐被忽视,被边缘化。
顾老爷有了新人,早忘了旧人,娇妻在怀,又添新丁,自然而然地也忽略了旧人和旧人留下的骨血。
时至今日,顾应淮这个嫡长子的名头,好似是名存实亡了一般。
“看来这个顾家长子的处境确实不怎么样。”
“是啊,”陆菀菀点了点头,“被他的后母和弟弟压着,恐怕很难出头了。”
陆菀菀随手翻了几本书,她才叫人买的话本子,其中一本写的是一名男子受尽磨难,最终成仙的故事。
她有些感慨,顾应淮如今在顾家也跟渡劫似的了。
“其实他读书还挺好的,我哥自己读书不行,也不喜欢,倒是收藏了些书,以前经常会拿去给顾应淮看看。不过可惜,他家那情况,啧。”
陆菀菀随手将话本子放到一边,又翻起另外一本。
李歆捡了过去,“倘若一直如此,确实可惜,不过说不准他也能百忍成仙呢?”
隐忍,处在这种境地的人,大概从小就学习了隐忍。
顾应淮回到顾家,翻看着这些年他写下的字迹,一年比一年好,一年比一年苍劲有力。
对于父亲,他早就不抱什么希望了,他的嫡长子身份虽然并不能让他平安顺遂,但他依旧是顾家的嫡长子。
陆菀菀回到宣州已经有几日了,顾应淮却是在今日才与她“巧遇”。
她身边的男子虽然乔装改扮,但他那通身气质不俗,看起来绝不是普通读书人。
顾应淮脑海里浮现出曾经看过的画像,没能找到一个合适的对应上。
会是谁呢?
翌日一早,宣州下起了小雨,淅淅沥沥,浸透一层薄薄的泥土。
还在路上的易承春和韦长欢也遇到了一场雨,然而这场雨可就没那么“懂事”了,哗啦啦地下着,一出门就会被浇得透透的。
“算了,先歇着吧,等雨停了再赶路。”
白雨如珠,一颗一颗从屋檐上蹦下来,与地上的雨水汇在一起,再不分你我。
韦长欢和易承春坐在同一间屋子里用饭,窗户已经关上了,外头的雨也蹦不进来,韦长欢心不在焉地用筷子戳了戳碗里的饭,幽幽地叹了一口气。
“这雨什么时候能停,都下了快一天了。”
屋里早就点了灯,不然还真是看不见了,倒不是说天色晚了,今天一整天,天儿都是乌压压的,根本就没有停雨的意思。
不知怎么,易承春心里有些不舒服,“耽误你去宣州,你连饭都吃不下了?”
“喂,是你自己同意去宣州的,现在阴阳怪气说什么!”
“我阴阳怪气?”易承春指了指自己,一脸的不可思议,“明明是你自己心情不好,老天耽误你去宣州见陆离,如今竟找起我的麻烦来了。”
“呵呵。”
易承春重新往嘴里塞了块肉,嚼吧嚼吧咽了下去,“我跟你说,你那皇后姑姑是不会让你嫁给商贾之子的,你要是有这个想法,还是尽早放下吧。”
“怎么,看不起商贾?”
易承春瞪圆了眼睛,“怎么可能,我和陆离那也是好兄弟!”
他低头嘟囔了一声,“我看得起有什么用?我又不是你的皇后姑姑,又左右不了你的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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