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生死一线
前面就是双峰山了,双峰山内有低谷过道,两侧山峰耸立,南侧平缓,北侧陡峭。
在路上走了几天后,沈家老小似乎适应了这般节奏,妇人们也少了很多抱怨,变得轻松下来。
只有沈暮歌觉得哪里不对,好像太过安静了,连个路过的村民都没见着。
母亲梁氏看她这幅模样,心疼地说,“来吃点点心,别到处看了,跟个小大人似的,天塌下来也轮不到你操心。”
话正说着,怕什么来什么。
前方行进的队伍突然停了下来,是一伙十多个人的山贼拦路,大喊着熟悉的台词:“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财。”
官兵常走此路,却很少被打劫,怒吼道:“大胆贼人,官府的队伍也敢劫掠,看你们是活腻了。”
“我们是劫富济贫,今天只劫沈家人,其他人速速闪开,饶你们不死。”
“这些人都是大汉子民,我们陇西军不能退!”
话虽如此,一众商人却早已避让开来,包括洛达也早就不见了踪影。连带着官兵也只好分走一部分人力,保护这部分民众后撤。如此一来,本来人数就不多的官兵队伍,在马贼面前就更不占优势了。
沈思柏上前交涉:“前方山贼,沈家西迁,没有太多财物,留下两箱布帛,放我们走,可好?”
山贼听闻此语,动作却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他们是冲着人来的!
沈暮歌内心震怒,她明明记得,山贼劫掠是在几百里之后,以为自己还有几天筹谋。如果山贼的行动地点能随意变,说明这帮人跟这座山没有关系,这根本就是假扮的山贼。
前方已经打斗了起来,金属的撞击声刺激着沈家人的神经。这些人手无寸铁,也不会武力,等前排官兵撑不住了,亲人们只会沦为任人宰割的鱼肉。
怎么办?
怎么办?
贼人们从北边山地跑下来,北峰陡峭,草木丛生,是藏人的好地点。
沈暮歌迅速思考着,打量着周围的地形,想出了一条下策,也是眼下最好的办法。
她怕自己个子不够高,便站到板车上,扯着嗓子说:“沈家满门豪杰,至忠志诚,奉圣上旨意赴疆戍边,万万没有道理,枉死在这帮贼人手里!”
众人听闻此语,安静下来,诧异地看着她。
沈暮歌继续说:“我们所有人分头行动,每三个人组成一队,壮丁们向南走,南山峰地形平坦,跑得出速度,到高处吸引贼人注意。老幼妇孺向后撤退,后方山谷树多草密,巧妙利用地形,跑得慢也有机会躲开。”
这是羊群遇到饿狼的做法,羊的数量比狼多,四散开来,被狼忽视的羊能活下来,跑得比羊快的狼能活下来。至于被狼追上的羊,对不起,今天这般绝境下,沈暮歌想不出其他办法了。
沈云志率先反应过来,高声说,“照暮歌说的做,迅速组队,如贼人散去,听到军令速速归队,沈家人不该枉死,也绝不做逃兵。”
还是沈丞相想得周全,免得以后被人指摘。若无法按时归队,就算苟活下来,也只能一生背负逃兵的骂名。
“被山贼追上的人怎么办?送死吗?”说话的是四房的范依依。
范依依是四叔沈思桐的夫人,二人新婚不久,感情甚笃。此刻她已哭到不成人样,沈暮歌知道内情,也不好怪她。
“三人一组,还打过不一个人吗?当然是跟他们拼命!你们快分组,我带着孩子和老人走!”站出来的是自己的母亲梁氏,沈暮歌诧异又感激地看了一眼。
沈思桐看着泪眼婆娑的范依依,在众目睽睽之下,轻吻着她的脸颊,在之前,这是沈家的家教绝不允许的。然后他不再耽误时间,点了几个壮丁,又想拉上父亲一起走。
“他们是冲着我来的,我腿脚不便,不拖累你们年轻人。”沈云志闭上眼睛,拒绝了。
此时,人群中冲出了一个黝黑瘦小的身影,说了句“冒犯了”,便把沈云志拽上自己的背,背起他就向后方的林子里跑去。沈暮歌这才看清,这个人是沉香。
其他男丁见状,也四散跑开,甘做诱饵,把更多的生存机会留给自己的妻儿。
沈暮歌也走过人群,拉上了手足无措的范依依,抓紧时间向后方树林里跑去。
“暮歌,你慢点。”
“四婶,你是不是身体不舒服?我们跑到那棵树后面,很快了。”
路上,暮歌看到有几块趁手的石子,顺便捡了起来,藏在怀里。
身后,还是传来了喧闹声,沈暮歌暗道不妙,山贼竟然跟了过来。眼见四婶已累得筋疲力尽,不宜再跑,二人连忙找一棵大榕树后面,躲了起来。沈暮歌努力控制着自己的呼吸,也告诉四婶,均匀呼吸,藏好自己,不要引来贼人。
跟过来的山贼有三个人,山贼们训练有素,也知道此地适宜埋伏,每一步走得颇为小心。沈暮歌感觉自己心脏快要跳出来了,还强撑着,用手捂住四婶的嘴。
待贼人们刚绕过沈暮歌的藏身之处,身旁却突然有石头响动,吸引了所有人注意力。
不好!那是母亲的位置!
沈暮歌先让四婶待在原地别动,自己先走得更远,捡了根木棍,悄悄接近贼人追赶母亲的方向,用木棍从身后敲晕了第一个贼人。
第二次运气就没那么好了,沈暮歌力气耗尽,反应慢了一拍,贼人也反应了过来,转身抓住木棍末梢,还好沈暮歌及时松手躺倒,才没有被木棍伤到。
眼看贼人又要逼近,只听不远处传来一声:“大胆贼人,纳命来,不要动我家小姐!”
这声音吸引了贼人注意,四处寻找,却见沉香脚下灵活,又跑不太远,又让他们追不着。过了一会儿,贼人回头看过去,刚才地上的小丫头已不见了踪影。
“那个下人不要管了!沈家的人跑不远,赶紧找。”
此时的沈暮歌就是后悔,非常后悔,她为什么之前不锻炼身体,学习武功,身怀武器……做到任何一点,此时都不会如此绝望。
眼看一个贼人又向自己的方向走来,有了刚才的教训,沈暮歌意识到,林中到处都藏着自己的亲人们,比起亲人受难,她宁愿自己去死。至少,自己死了还能重新来过,如果刚才是母亲出了事,自己余生将永不得安宁。
试试吧,试试之前从来没做过的事。
沈暮歌算准时间,待贼人走近之时,一连扔出多个石子,朝贼人的眼睛打去,总会有一个命中的。
趁贼人捂眼喊疼之际,她用自己身子做武器,向后退几步,再向前跑,冲着贼人的腹部冲撞过去,贼人倒地后,顺势压在贼人身上,拿出唯一的武器——发钗,朝着贼人的脖颈处扎下去。
这是她唯一的机会,要么一击致命,要么满盘皆输。
很不幸,没有经过专业的训练,还想在这般混乱里刺中要害,可能性微乎其微。发钗第一次刺偏了一寸,待她把发钗□□,想再次此下去,贼人已经反应过来了。
随着一阵怒吼,贼人伸手掐住沈暮歌的脖子,反身压了上来。
沈暮歌感觉到呼吸越来越困难,她拼命张大嘴,想多呼吸几口空气,多坚持一会儿。她的手也没闲着,在努力抓着手里的发钗,想往贼人身上刺下。只是呼吸不畅时,双手也开始无力,最终手还是松了开来,发钗落地。
眼前的画面逐渐模糊,耳边,贼人好像在放肆地笑。
沈暮歌眼角落下一滴眼泪。
就这样结束了吗?
又要重新开始了?
不,我还有好多事想做,我不甘心。
不知过了多久,像是一阵甘霖入喉,新鲜空气涌进肺部。
沈暮歌缓缓睁开眼睛,以前从未觉得,呼吸是如此畅快之事。
贼人狰狞的面孔消失了,眼前,是一个黑衣男子,眉目深邃,目光关切。
“哟嚯,你醒了?”略带戏谑的声音,除了洛达还能有谁。
“又回来了?不对啊,红豆呢?怎么又是你啊?”沈暮歌睁眼就看到了扫把星,想起了上次替他挡箭,白白死了一次,胸口还隐隐作痛,气得想推开,又浑身无力,继续怒骂着:“你个扫把星,我帮你挡了一箭,结果我自己死掉了,你知道我为了活着有多努力吗?”
“她说什么呢?”旁边的白衣男子好奇问道,“你们之前认识?”
“都说沈家书香门第,我好歹救了你啊,怎么醒来就被你反咬一口?早知道不管你了。”这个扫把星,竟然扁扁嘴,做出委屈的样子。
“你救了我?我不是重来了?”
“对,你被歹人袭击,只有我临危不惧,搬来救兵,救下了你。我要是再晚来一步,你就要被人掐死了。”
洛达想起自己赶来看到的一幕,还是心有余悸。看着柔弱的汉族女子,明明力量与歹徒相差悬殊,也没有功夫底子,竟然敢不要命地与歹徒搏斗。若是自己晚来一步,让这蛮勇的小姑娘丧生于此,他真的会少了些乐趣。
更奇怪的是,自己前几日做了个梦,梦到自己回到了匈奴的草原上,策马奔腾,不亦乐乎,却突然有暗箭袭来。更神奇的是,暗箭伤到的不是自己,身前有个姑娘替自己挡了这一箭,他还没看清楚对方的脸,梦就醒了。这梦无比真实,醒来后自己胸口还隐隐作痛。
这姑娘竟然刚才说帮自己挡箭,难道二人曾在梦里相见?这是不是也太过巧合了?
“不对劲,你以前都没有出现过,你一出现我就倒霉,不对劲……”
沈暮歌喃喃自语着,说完又晕了过去,留下洛达和宁绍元二人面面相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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