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Chapter13
第二天一早,两人见到面,心照不宣的都不再提昨晚的事。
仿佛没有发生过一样。
吃早饭时,陶笛才想起来中午得去镇上参加同学的婚礼,便与易书晨说:“我和叔叔中午要去吃席,午饭你自己解决可以吗?”
“什么?”
“村里今天有人结婚办酒席,而新郎是我的小学同学,他请我了。”
易建强接过话:“也请我了。”
易书晨左右瞧了瞧同声共气的这两人,淡定说:“我也去。”
易建强嗤笑他:“你小时候对这种场合可是躲都来不及,现在人高马大了我可带不出去。”
易书晨看陶笛:“那你带我去。”
“行吧,”陶笛笑他这般耍赖的样子,“那我只好多随点礼金了。”
这时易建强突然深深叹了口气,感喟着说:“真是一家欢喜一家愁啊,也不知道陈老头子怎么样了。”
陶笛也跟着叹气,唏嘘这令人无奈的现实。
易书晨问出了什么事,易建强与他简单说明一番。
于是,刚才还开着玩笑,这会就变成了集体沉默。
上午陶笛在院子里洗头发。
易书晨斜靠在门廊的柱子上,问道:“怎么不去卫生间里洗?”
陶笛闻声,低着头往后瞅。
倒立的视野中,男人一副懒散的样子,在太阳底下正闲适地瞧着她笑。那画面让她觉得极不真实。
又一次自问,他是谁啊?
她忽觉一阵头晕,急忙归正姿势。清了清干涩的喉咙,以略带倔强的语气对他说:“在院子里洗多好,我从小就这样。”
易书晨不再讲话,只是看着斜前方的女孩,弯腰弓背,慢慢一点点的往那乌黑的长发上抹白色的泡沫。
发现她好像没有拿毛巾,但不知道该去哪里帮她取。
只是静静看着她。
女孩子洗头发真是麻烦,程序多,速度也慢。前后换了三四盆水,热的冷的一顿添兑。所以还是说,为什么要给自己找不方便。
看样子总算完事了。
她直起身来,动作显得僵硬而笨拙,嘴里念:“我这老腰。”
“没拿毛巾吧?”易书晨终于等到了时机问。
“哦,对。”陶笛这才想起,确实是没拿。
“在哪?我帮你去拿。”
“不用,”陶笛将头发扭卷在头顶,“我自己去。”
“水滴的满地是。”
陶笛顿了下,说:“那谢了,就在我房间的卫生间里,拿那条粉色的。”
他说的有道理,这么大房子,拖地真真是一件苦差事。而且也没什么不好意思的。
易书晨上楼,很快取了毛巾来。
陶笛站在太阳下,慢慢擦拭着头发。
这样平淡的一天,感觉时间都慢了下来。
那天陶笛选了一条素净的浅蓝色连衣裙。
易书晨见她在楼梯口出现,只觉眼前一亮。
是难得一见的长发披肩和长裙飘摇的温柔模样。以前她都是很休闲的穿着,头发也是很随意的绑在脑后。
他微笑着说:“这是要去抢风头。”
“啊?”陶笛旋即低头看自己的穿着,她有点慌,“那我去换。”
“哎呀,”易建强忙阻止,“你听他胡说,快下来吧。”
陶笛再去瞧他,脸上分明是耍人之后得意的表情。她洋洋洒洒走下楼来,正巧撞上刚刚进门来的孟家琪母女两。
人家这才是吸人眼球,亮黄色的长裙,还是母女装。
“人齐了,走吧走吧。”易建强最积极,已催了好几次。转头看着他儿子,无可奈何的口气问道:“你真去啊?”
易书晨理直气壮:“去啊。”
陶笛笑:“没事叔叔,人多热闹。”
易书晨说:“我一个人懒得做午饭。”
孟家琪听着他们的对话,心里暗暗吃惊不已。
易书晨第一次亮相那天西装革履的样子实在给她留下太深刻的印象,没想到当时气宇非凡的那样一个人竟也能这么接地气。
不过人家就算穿个简单的灰布休闲衬衫,气质还是照样的清新脱俗。
一群人就这么浩浩荡荡出了门,准备去坐陶笛的车。
上车前,易书晨问她:“要不我来开?”
陶笛一口回绝:“不用。”
可这天她确实没发挥好。莫名其妙横空出现了两条狗还有一只猫,害得她连续踩了好几个急刹车。
易书晨坐在副驾,手抓着车顶的拉手,不无担心地问:“你那天怎么开到市里的?”
“什么?”陶笛反应过来,“你就放心坐吧,我开车很稳。”
易书晨替她捏一把汗,这也叫稳?
“今年之前,你在你们这盘山路开过车吗?”
“没有。”陶笛转头看他一眼,“怎么了?”
“没怎么,就觉得你胆子挺大。”
陶笛笑笑,还是说放心放心。
结婚请酒的这位同学,也姓陶。
陶同学选了镇上最大最豪华的一个饭店摆酒席。凡是村里在家的他全部都请到了。
陶笛他们到时,饭店的大厅里已有好些人。大致一看也有十来桌的样子。在大厅最左侧,喜庆的礼台已经布置好。
孟江也在人群中,正帮着陶同学忙前忙后。看到陶笛和孟家琪,便急急过来打招呼。
他是第一次见易书晨,悄悄问孟家琪:“他是谁啊?”
“她家的房客。”
孟江上下打量着易书晨,哦了声。
孟家琪趁机凑到他耳边,小声说:“陶笛就算再找男朋友,人家也是找这样的。”
孟江朝天翻了个白眼:“滚。”
孟家琪露出得逞的笑容,就喜欢没事气气他。
陶笛他们几个年轻的被安排坐在一桌。易建强则是被姑丈叫去了另一桌。
各项礼节按时按序进行着。
陶笛见孟家琪有些心思不宁,猜她可能是想到了过去。也许她结婚时也办过类似这样子的典礼。
易书晨倒是气定神闲,一直观望着礼台。
陶笛看什么都新鲜,眼睛往各处转着忙个不停。
易书晨凑近她:“看你这样,是不是第一次参加婚礼?”
陶笛点头:“是第一次。那你呢,你这个年纪是不是已经参加过n多场了?”
易书晨不满:“什么叫我这个年纪?”
“没没没,”陶笛改口,“我们同龄。我意思是,我记得你上次就是说要赶回去参加婚礼来着。”
易书晨不再理她。
陶笛咕哝:“小气。”
简单而温馨的典礼结束后,新郎新娘开始轮番敬酒。
到了他们这一桌,陶同学首先就来敬陶笛,说笑着给他的新娘介绍这位难得一见的小学同学。
陶笛端着酒杯,听陶同学说了足足五分钟。
她的手都要僵了。好不容易捡到个插话的机会,急忙与陶同学和新娘碰了杯:“恭喜恭喜,我先干为敬了。”
一杯白酒下肚了,她才回味过来酒的苦涩,身上冷不丁抖了抖。
新人礼节性地抿了一小口,就往易书晨边上走。
陶笛怕他不好意思,就主动介绍:“他是我朋友。”想起昨晚上他说喝酒胃疼的事,又说:“他不喝酒。”
易书晨起身,端起茶水杯,说:“等下要开车,就以茶代酒恭喜二位了。”
喝罢酒水后,这人不知道从哪里拿出一个红包来,递向新人:“祝你们永结同心,百年好合。”
陶笛那会有点呆愣,没想到他还单独准备了。按他们这边风俗,办婚礼是要专门设收礼的账本,她与孟家琪刚才已经去随了礼。
新人也没想到,收也不是不收也不是,场面一度尴尬。
陶笛回神,与一对新人开玩笑说:“收下吧,他也好心安理得的蹭饭。”
“哈哈哈。”桌上大家被逗笑。
等新人敬完这桌,陶笛才与他说明老家的习惯。
他很无所谓的样子:“没关系,心意到了就行。”
陶笛见他不在意,也就放了心。不过他哪来的红包和现金?又一想,不管了,反正都给出去了。
闹闹腾腾的结束已经是下午一点多。
回家这一程,自然就由没喝酒的易书晨来开车。
陶笛喝酒容易上脸,何况这天喝的还是白酒。后面她还被几个同学劝着喝下两三杯,脸颊早已红的不像样,到家后就倒在床上呼呼睡着了。
醒来时,听到楼下有些陌生的说笑声。
她先去卫生间洗了把脸,换上一套舒服的休闲衣裤,头发随意地用抓夹固定在脑后,便下了楼。
客厅里易书晨正与一对年轻男女聊着天。
闻声他抬起头来问:“你醒了?有没有不舒服?”
陶笛摇了摇头。这才反应过来,这二位应该就是提前预订了住宿的客人。
她连忙点头致歉:“你们好,不好意思我中午睡过头了。”
女孩说:“没事,我们也刚到。”
前几天与陶笛确认住宿事宜的便是这说话的女孩,姓江。
陶笛问:“你们是去爬云桥山了吧?”
“是呢,”江小姐嘻嘻笑,“不过我们坐了索道。”
江小姐笑起来眉眼弯弯,声音也甜甜的很温柔可爱。她说话时,她旁边的男人就一直看着她,眼里充满了浓情蜜意。
不知道他们是谈恋爱还是已经结婚。如果说那样充满爱意的眼神,还能在婚姻中一直保鲜,就也可以称得上是一种修行。
陶笛心里暗自这么想。
随后带他们去看房间,听他们互相称呼为老公老婆,自己不经意间就嘀咕了句:“原来结婚了呢。”
江小姐听到了,笑着说:“是呀,我们是去年结的婚,他比我大八岁,也得照顾他年龄嘛。”
陶笛惊讶:“完全看不出来。”
江小姐笑了笑:“我老公今年三十四。”
陶笛大概一算:“那我们两应该同岁。”
江小姐说:“我今年二十六。”
“我也是。”
江小姐说话时脸上一直带着天真而幸福的笑容,陶笛深受感染。
她们同样的年岁,却经历着完全不一样的人生阶段。有一阵,她甚至觉得这考研教材是再也啃不下去了。
江小姐选了一楼的房间。
她看到书架旁的吉他,眼睛突然亮了亮,拿起来转手就递给正坐在书桌旁喝茶的男人:“你来试试。”
她老公话不多,但看得出来对江小姐有求必应。
“想听什么?”
“永不失联的爱。”
她老公笑:“就知道你会这么说。”
音乐一响,在厨房准备晚餐的陶笛和易书晨就被吸引了过来。
江小姐跟着节奏不自觉地哼唱。原来她的歌声也很美,正如歌词里那一句,全世界你最可爱。
结束后,夫妻俩很有默契地对视一笑。
江小姐含笑说:“献丑了。”
陶笛鼓掌:“哪有,特别好听。”
同时,心里在叹息:“这一天真是吃了太多的狗粮。”
还是想到了方以恒。一整天的假装和刻意,终究还是功亏一篑。
永不失联的爱?
她可没有江小姐那么幸运,她的恋情就是以突然失联而告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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