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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4章 我说过会还给你的


第444章我说过会还给你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沈歌遥也不好再拒绝了。

        她刚看了下,篮子里的确只是装了一些特产的吃食,确实不值几个钱。

        或许,人家真的只是因为初来乍到,想要和周边的人打好关系。

        这么一想,她说了句谢谢,将篮子接了过来。

        “沈小姐别客气,时候也不早了,我还要去其他人那里送东西呢,就不打扰你了。”女佣很有礼貌的朝她鞠了一躬,转身又朝她前面一栋别墅走去。

        沈歌遥等她走远了些,才将大门关上了。

        “妈咪,是谁啊。”

        顾臣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从房里跑了出来。

        他看沈歌遥手里拧了个漂亮的花篮,很有兴趣的盯了一会儿,好奇的问,“妈咪,这是谁送你的东西,里面装着什么啊?”

        沈歌遥笑笑,将篮子里的特产给他看了,“一些特产,我记得很小的时候和你爷爷去乡下,就有吃过这些东西,味道还真不错。”

        一提到吃,顾臣眼睛就亮了起来。

        “妈咪,那晚上我们就吃这个吧。”他像是小狗儿一样,凑到篮子边嗅了几下,舔了舔小嘴,一副馋猫样。

        沈歌遥刮刮他的鼻子,宠溺的笑道,“小馋猫,绒球都没你这么馋嘴。”

        顾臣不服,反驳道,“妈咪你偏心,绒球每天都有罐头零食吃,我都没零食吃。”

        “绒球是猫,你也是吗?”沈歌遥哭笑不得。

        吃过晚饭,顾臣和平时一样,要牵着绒球出去散步。

        人家遛狗,他偏偏要与众不同的遛猫。

        家养的猫儿都是极其怕到陌生环境的,所以很少会有人将家养的猫咪带到户外,猫咪也会很抗拒出门。

        但顾臣从绒球三个月的时候,便带着它出去了。

        到了现在,绒球已经很习惯晚饭后陪着小主人一起出门散步。

        绒球很乖很听话,出了门,便会紧紧跟随在小主人脚边,在外面甚至都可以不必系上牵引绳。

        沈歌遥收拾完一切,便随意换了身衣服,带着顾臣出去散步遛弯。

        她牵着顾臣,顾臣的脚边又跟了一只猫,两人一猫沿着路边慢慢的走着。

        刚经过隔壁的别墅外,吱嘎一声,铁门忽然开了。

        沈歌遥扭过头一看,从铁门里走出来的人就是两个小时前送她特产的那个小丫头。

        她怀里抱着一团毛绒绒的东西,仔细一看,竟是一只非常漂亮的金吉拉。

        顾臣喜欢猫咪,看了那团毛绒绒的猫儿,就欢欢喜喜的跑过去。

        “阿姨,这是你养的猫咪吗?好可爱哦,我可以摸一下吗?”绒球跟着主人屁颠颠跑过去,丝毫也不知道它家小主人已经移情别恋它的另一个同类了。

        “这是我们先生养的呢,它可是最亲人了。”女佣低头看了看乖乖蹲在顾臣脚边的绒球,笑着说,“原来你家也养了小猫啊,真可爱呢。”

        团团性格温顺,一动不动的由顾臣摸了好久,也没见有一点不耐烦。

        顾臣越看团团越喜欢,都舍不得放手了,“阿姨,我以后能带着绒球去你们家里找团团玩吗?”

        “当然可以,我们家先生是最好客的。”女佣看着顾臣粉雕玉琢的笑脸,又笑着加了句,“尤其是像你这么可爱的小朋友,我们先生就更喜欢了。”

        顾臣兴高采烈的跑回去,“妈咪,妈咪,明天我们去隔壁叔叔家玩好不好?”

        “他们家也养了一只好可爱的猫咪呢,以后绒球就有朋友啦。”

        女佣已经抱着猫咪走远了。

        经历过绑架事件后,沈歌遥的警惕性变高了很多。

        她对这个才刚搬过来的邻居一无所知,怎么会同意让顾臣去一个陌生人的家里。

        “乐乐,你忘了,明天晚上叶叔叔回到我们家来吃饭。”

        “叶叔叔明天要来?”

        “嗯。”

        “妈咪……”顾臣咬着唇,犹豫了一会儿,小声的问,“以后叶叔叔是不是会成为乐乐的爹地?”

        沈歌遥不禁一愣。

        顾臣将唇咬的更紧了,秀气的眉毛都皱成了一团,仿佛在纠结着一件对他而言非常难以决定的事情,“如果妈咪真的很喜欢叶叔叔的话,是不是就会和叶叔叔结婚?”

        “你们结婚了,叶叔叔就会是乐乐的爹地了。”

        “妈咪,你会和叶叔叔结婚吗?”顾臣很认真的问她。

        沈歌遥想了下,认真的回答他,“叶叔叔只是妈咪的朋友,妈咪不会和他结婚。”

        结婚……她从来就没有考虑过这件事情。

        有乐乐陪在她身边,她已足够幸福。

        至于爱情那部分,她曾爱过一个人,最后却爱的伤痕累累,她也倾尽了全力去恨一个人,最后依然是伤痕累累。

        这样的感情,这辈子,她也不会再经历第二次了。――

        宾馆房间内散发着难闻的酒味和汗味。

        两种味道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呛人的臭味。

        房间内唯一的大床上倒了一个打着呼噜的男人。

        大白天的,窗帘却是拉的严严实实,将阳光完全挡在了外面。

        光线昏暗的房间里,男人呼噜声就跟打雷似的,嘴里吧唧两下,翻了个身,正要继续呼呼大睡,却听到皮带扣子甩在桌上,发出了哐的一声。

        他皱了皱眉,睁开眼,正要发出一句不满的嘀咕,却见刚和她一起翻云覆雨过的女人从裤子的兜里掏出了一个钱包。

        男人立时清醒过来,腰上挂了三层“游泳圈”的肥胖身体此刻竟变得非常敏捷,翻身就下了床,凶神恶煞的对着女人吼道,“臭娘们,你胆子不小啊,竟然敢偷老子的钱。”

        女人刚将钱包掏出来,还没来得及看里面多少钱。

        见男人醒了,她愣了愣,将裤子扔地上一扔,身体往后倒退几步,神色慌乱道,“你别过来,我只是……我只是想借点钱用,我保证以后会还给你的。”

        “把钱包给我。”男人摊开手,恶声道,“这里面要是少了一分钱,我都要你好看。”

        “我说过会还给你的。”女人捏紧了钱包,不住的往门口的方向瞄去,“我真的很需要钱,你就当大发慈悲可怜可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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