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四十八章 暴怒的方大状!
周毅自然是知道这个社会存在着鄙视链的,但是说实话,地域歧视这个东西,真的很奇怪。
其实有时候吧,很多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其实还挺友好,相反,那些费了老大劲拿到那个地方户口的,转身就开始歧视了.....
这是方大状有次喝多了聊天时候说的,他当初遇到的一些人就是这样,一朝拿到户口,以当地人自居那就不说啥了,分分钟就开始歧视外地人。
但是说实话,在魔都混了几年的一个律师,回来之后张嘴闭嘴小地方,看不起本地的律师,这就让周毅感觉有点魔幻了。
他不知道是谁给了这位谈律师的勇气,京州是不是小地方先不说,这两年法律界干的事还少吗?
多少次的以案释法经典案例,多少次的最高法指导案例,甚至于仅有的大规模网暴诉讼,都是发生在京州的。
这种感觉,就好像是某个好学校里排倒数第一的孩子看不起其他学校的孩子一样,结果高考完了看看,发现强的是整体,个人.....也就那样吧。
不可否认魔都的水平肯定要比京州高很多,但是用这样的语气说话真的好嘛,旁听席上可是坐着一尊大神呢!
最重要的是,这尊大神自从过完年还没怎么开荤呢,憋得都有点变态了。
心里想着,周毅就掏出了手机,开启录音。
虽然不可能把对方的话都录下来,但是有几句就行了。
五分钟后,周某人悠悠然地回到了盘听座位上,方大状睁开眼道:「咋去了这么久,法官都已经来了。」
周毅瞟了一眼,果然,那位张法官已经坐在了审判长的位置上。
「我刚刚上厕所,刚好听到对面那位谈律师正在打电话,说的话有点意思,我就录了下来,方大状你听听?」
旁边的周欣然顿时一脸嫌弃道:「别人在卫生间打电话你居然录音?」顿了顿,下一句便道:「赶紧放出来让我也听听看有多变态!」
周毅撇撇嘴,周菜鸟这话说的很像是看到刘备视频的样子,一脸嫌弃,但就是单纯想批评一下,没别的意思。
录音调低声音放了出来,很短,只有几句话。
「这小地方真的不用太担心,他们这的律师没那么有水平的,我在魔都做了那么久,什么样的知名大状没见过啊.....」
然后....方大状就把那几句话反复听了大概十遍。嘴角慢慢露出了笑容,看着像是一个变态。
周毅很怀疑,如果这会还能换律师,方大状绝对要上的,而且不要钱都会上!
他真的很「喜欢」照顾那些口气很大的律师,比如当初的周菜鸟。不管方大状怎么想,庭审已经开始了,这案子和他没关系。
可以看出来,霍鹏飞准备的确实很充分,因为不管多简单的案子,涉及到刑事,都会有翻车的可能。
举证质证环节开始,霍鹏飞挨个出示证据。
首先是这种类型的自诉案件所需要的程序性的证据,公安机关做出的不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的证据,这是很重要的程序性证据。
也就是说,涉及到轻微伤,没到故意伤害罪标准的,你想去自诉,必须得有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不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书面性文件。
然后便是证据的核心,经过公证的视频和当时的监控。
以及相关机构出具的验伤报告,所有的这些证据组合在一起,这才能构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对方存在着故意伤害的行为。
而针对这些证据,谈少洪很快开始了质证。
「视频证据中,冲突阶段的时间很短,而且具体的伤害过程并不明确,仅仅可以证明我方当事人
存在攻击行为,但是具体导致对方出现轻微伤的行为视频中并没有,因此该证据存在重大瑕疵,无法证明对方当事人腹部的轻微伤确实是我方当事人所谓。」
「另外,监控视频比较模糊.....因此也可以得出前述结论。」谈少洪认为吴秋灵自己拍的视频存在着很大的瑕疵。
原因很简单,毕竟吴秋灵是自己手里拿着手机拍的,前面上前劝解的部分拍的很清楚,但是后面没有直观的将导致轻微伤的关键性攻击行为给拍到。
毕竟只是一个身体瘦弱的女孩子,被一个成年男子这么攻击,到了后面根本忍不住了。
周毅闻言皱起了眉头道:「方大状,这种证据瑕疵,在自诉案件中会不会受到影响啊?」
要是一个民事案件,这就已经够了,但是刑事案件,视频证据的证明力,只有其直观表现部分,也就是说不能推定。
因为吴秋灵拍到的只有那几巴掌,包括踹倒在地。后面的东西并没有拍的很清楚。
方大状摇摇头道:「老套路了,我十年前就不用这种辩护方法了,至于会不会被采纳不好说的,话说你们这个霍律师是不是最近觉得自己行了,就准备了这么点证据?」
「以为当事人自己拍了视频就能随便赢了是吗?」
周毅愣了一下:「您的意思是说,这案子可能翻车?」
方大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说道:「如果我是霍鹏飞,我肯定不可能只用视频和监控来当证据的。」
顿了顿,方大状还是说道:「不过单单靠着证据瑕疵没那么容易说服法官,现在,我也不知道情况会咋样。」
举证质证阶段结束,法庭辩论开始。
谈少洪很快说出了自己的主张:「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可知,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关键在于行为人必须是主观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伤害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可知,我方当事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原因有以下两点。」
「第一,我方当事人并不知道那样做会导致对方轻微伤的结果,并且也没有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出现,根据对方证据三和证据四(视频和监控),冲突过程极其短暂,只有不到一分钟,便已经结束,时间很短。」
「第二,对方证据二(验伤报告)中,轻微伤发生在腹部,但其证据三和证据四并没有严格证明,其伤情确实是被我方当事人所为,因此可以知道,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至于说故意伤害行为,公安机关已经进行了行政拘留!」
还是那句话,法院只讲证据,并不是说张法官在之前的调解中听到当事人亲口说打了人,那就一定能赢。
没那么容易的。
简单举个例子,故意杀人案,如果有人看过法医的鉴定报告就会知道,那里面肯定会写,致命伤是什么。
可能砍了二十刀,最后的致命伤却是头部的钝器伤害,这都要鉴定的清清楚楚。
验伤报告中很明确写了,就是因为腹部被重击导致轻微伤,但很要命的是,相关证据并不能直接证明。
谈律师的话用四要件来说那就是,主观方面没有伤害的故意,客观方面实施的违法行为并没有达到犯罪标准。
而用两阶层来说那就是,客观阶层中,危害行为并没有产生危害结果,根本到不了主观阶层。
真的说起来就是两种方法而已,只不过后者对于一些特殊的情况确实更加的可靠。
霍鹏飞的脸色不太好看了,或者说自从进入腾达后顺风顺水,做的刑事自诉案件也不少,在腾达内首屈一指,确实有点飘了。
这是一
个不那么明显的证据漏洞,放在民事方面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刑事自诉案件里,只要有一个不符合的,那就完了。
一切讲证据就是这个意思,不要说「大家都知道是他打的」,哪怕大家都知道,但你的证据不充分,只有人证,那也没办法证明。
霍鹏飞开始反驳,他认为被告方存在醉酒行为,而且根据现实情况来说,那么猛烈的攻击,一个女孩根本扛不住。
听了这话,方大状的头都要摇断了:「这个霍鹏飞,需要好好的进修一下了,这种时候这么说有屁用啊!」
「周毅,你们的法务不能继续这么下去了,得给他们加点压力,不然一个个的在京州做的稍微好点,就觉得其他律师不过那样,骄傲是肯定要不得的!」
本身方大状听了之前谈少洪的话就不舒服,结果呢,这庭审现场霍鹏飞居然这么丢人!
周毅没说话,霍鹏飞在腾达法务部已经是最牛的那个了,确实,腾达法务人员并不没有多强,但是现在,稍微懂点法的人都能听出来,霍鹏飞这边已经没那么容易说了。
果然,谈少洪很快便道:「对方辩护人所称我方当事人当时是醉酒状态并没有证据,相关证人证言也是说,好像喝醉了,所以可以说明,当时周围的人也不清楚。」
证人证言是霍鹏飞在后面找的一个证人记录的,但是对方说的是好像,霍鹏飞当时想着,反正这是佐证,有视频就够了,因此也没较真。
但是上了法庭,两个字可能就会影响证据的证明力!
千万要记住,以后找证人,明确一点,确定就是确定,不确定那就是没有,就这么简单,没有什么「好像」怎么样。
这样的证据还不如没有呢。
方大状最后已经不想看了,这哪里是出来散心的,这分明是出来找不爽的。
「我原本以为霍鹏飞还不错,可是看看这唱的哪出啊,关键证据被质疑,然后就方寸大乱了?」
「你看看他现在那样子,还有一点辩论者的心态吗?辩论,首先要做的就是不能着急!」
要不是顾及到法庭秩序,方大状早已经开喷了。
周毅和周欣然对视一眼也是苦笑着摇摇头,确实霍鹏飞这会儿已经着急了,说话又急又快,有点语无伦次的感觉。
霍鹏飞的身边,自诉人的位置上,吴秋灵在那里也有点好奇。说实话这还是她第一次看到霍鹏飞这个样子呢。
以前在她的心里,霍鹏飞永远都是那么从容不迫,公司里遇到什么问题了,其他法务没办法,问霍鹏飞肯定能有招。
在法庭上被对方说的完全没有还手能力的霍鹏飞还是第一次见到。
终于张法官都看不下去了,开口道:「好了,本次法庭辩论结束,下面开始最后陈述,被告方还有没有要补充的?」
「请法官驳回对方的诉讼请求。」「原告方呢?」
吴秋灵看了看霍鹏飞,开口道:「请法官支持我方诉讼请求。」终于结束了,霍鹏飞坐了下来,连旁边的吴秋灵都不敢去看了。他已经有了预感,自己这次,好像要输了。
张法官宣布休庭,随即谈少洪便坐了下来,慢条斯理地开始收拾东西,一边收拾一边对身边的芦云岭说道:「你看吧,我说这案子并不麻烦,小事情根本不用担心。」
「你老婆还在开始之前给我打电话,让我一定要赢,我都说了,这小地方的律师懂什么啊,就是跟风做了几个案子,结果就不知道自己姓谁了。」
「后面还有附带的民事诉讼,这个就看情况了,反正你这该赔的应该得赔。」
这话声音有点大,霍鹏飞听到了,他抬起头想反驳,但很快低下了头。这种
情况下怎么反驳,平心而论,霍鹏飞认为自己应该能想到这里的。
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在之前就觉得有视频在肯定能赢,其他的证据,像是鞋底花纹和衣服上的花纹对比等等,都觉得太麻烦所以没去收集。结果现在.....
方大状坐在那里一言不发,脸色很难看。
就这么过了二十分钟,张法官回来了,继续开庭审理附带的民事诉讼。
这里就要说明一下,当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刑事方面被认定无罪的时候,附带民事方面并不是说还得另案起诉,不需要的。
根据最高法《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对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经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
而在实践中,一般为了防止刑庭拖延时间,都是要求一并开庭审理,也,就是先审刑事,后审民事。
这个就没有什么意外了,哪怕霍鹏飞说话的逻辑都没那么明确了,该赔还是得赔。
因为对方的故意伤害行为确实很清楚,根据高度盖然性规则,直接就可,以推定了。
可能有人要说,这你不就自相矛盾了吗?
一个法官,前脚说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是犯罪,后脚就说这得由对方赔。
但这才是刑事和民事的真实之处,别说外人了,法官自己都感觉像精神分裂一样.
哪怕谈少洪再怎么能说也没用了,经过审理之后,张法官做出了当庭判
决!
刑事方面,自诉方的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裁定驳回诉求请求,民事方面,判决赔偿相关费用四万三千多。
听到宣判中「驳回自诉方诉讼请求」的话之后,芦云岭一下子激动的跳了起来。
任凭谁遇到这样的事都会感觉倒了八辈子的霉。现在终于没事了,那可不得好好庆祝一番。
旁听席上的牛秀飞更是直接站起来喊道:「我就知道,这怎么可能犯罪呢!」
张法官不满地敲了敲法槌,这才让法庭恢复秩序。接下来就是走流程,拿判决书。
周毅三人站了起来,走到霍鹏飞面前,老霍现在脸色通红,眼神都有点飘。
结果方大状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这叫法庭辩论?你这叫打官司?牵条狗上来都比你干的好,还真以为自己只要拍了视频就能永远赢下去了?想什么呢!」
「咳咳....」
却是周欣然听到那句「牵条狗」的话下意识地咳嗽两声,她老感觉好像是在针对自己。
方大状却不管这些,在那里喷了个痛快!
早知道你这次会翻车,那我还不如直接接手呢!
「赢了一些案子就看不起天下人了是吧,准备了这么点就要赢下一个自诉案件是吧?你们究竟咋想的?」
结果,可能是方大状这边不断的喷霍鹏飞让牛秀飞忍不住了,也可能是牛秀飞很喜欢炫耀一下,因此这会儿装作不知道的样子开口道:「诶表哥,你之前说的太有道理了,你看这小地方的律师它真的就不行。」
说完了回头看看,又赶紧道:「诶抱歉抱歉,我不是故意的,但你们之前那样子,好像我家老芦就要坐牢一样,现在呢?看看还要不要啊!」
「我跟你们说啊,我这表哥以前可是在魔都当律师的,在魔都那些大所工作,这种案子人家早就见得太多了好嘛。」
谈少洪已经收拾好了东西要走呢,闻言走过来笑道:「秀飞别说了,你这搞地域歧视呢,我也就是在魔都做了一些案子而已。」
「走吧,我还有事呢,今天来就是顺手帮帮你们俩,不过京州这地方确实不咋样啊,水平有点低...」
结果说着说着突然就停了。
牛秀飞有点奇怪,转头看了看谈少洪,便发现对方看着前面,脸色呆滞。
「哥?哥你咋了这是?看到什么了?」牛秀飞赶紧问道。谈少洪脸色发青:「方,方....」
顺着对方的视线看过去,是那个刚刚骂人很凶的中年秃子。
「到底咋了哥,你说句话啊,咱们现在官司都赢了,你不是说上诉不加刑吗?」
牛秀飞再次看了看那个中年秃子,咋感觉表哥的眼神带着一丝害怕呢?是我看错了吗?
旁边的芦云岭也是好奇道:"对啊哥,你这是咋了?有什么事赶紧说啊。」
谈少洪终于说了出来:「方老师?是方老师吧?」
「我们所里之前学习的那些经典案例,很多都是您做的,我看过很多视频的啊,方老师,您怎么在这里啊?」
方大状看了看面前的谈少洪,摇摇头道:「你认错人了,我是京州这个小地方的律师,水平不咋地,也没去过魔都。」
「而且我姓周,不姓方,谢谢。」
在牛秀飞的眼里,方大状这就是在装呢。
她顿时忍不住喊道:「你这个人装什么呢,咋了,这判决和你们想的不一样就想咋啊,你们倒是上诉啊,知不知道什么叫上诉不加刑啊,我家老芦没犯罪就是没犯罪,我还没告你们污蔑呢!」
「还有你,之前那副样子,调解的时候不是很能吗?转身就走,还说什么法庭上见,我家老芦都打算要赔钱了,结果你们就是不答应,一个个的真不知道在装什么,现在看看,到底谁错了!」
后面的话是和周毅说呢。
芦云岭也是开口道:「赔钱的事你们随便告,反正我是没钱。」周某人闻言想反驳,然而旁边的方大状已经开口了。
「确定没犯罪是吧?确定必须得要分清楚谁错了对吧?行我知道了。」
说完方大状转身就走,见后面几人没跟上来,顿时不满道:「还愣着干什么,走啊,留在这里被继续被人家嘲笑吗?」
霍鹏飞赶紧跟了上来,犹豫一下道:"方老师,我们难道不上诉吗?」吴秋灵也是很奇怪,这好像不是这位方大状的风格啊。
旁边周毅好奇道:「不是说上诉不加刑的吗?现在这情况了,上诉了难道有办法?」
周毅的身边,周欣然无奈道:「你别说了,没发现方大状现在很暴躁吗,上诉不加刑前面还有一句话,但可惜的是,很多人都不记,就看后面,咱们这种情况,如果提起上诉,有新证据的话,是可以改判有罪的。」
还有这样的事?
当然是真的了,那句话是,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的上诉....
只是呢,因为大部分情况下是公诉案件,而检察院觉得判决有问题,提起的是抗诉,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自然是不适用该原则的。
而在自诉案件中,原告方提起的上诉,也不适用上述不加刑原则。
周毅点点头,正要继续说什么,方大状开口了:「上诉?你有新证据吗?新证据你怎么去搜集,你凭什么搜集啊?」
「这都过了这么多天了,你还能找出什么证据?」
霍鹏飞顿时不说话了,上诉当然可以,而且是能加重的,但是没有新证据的情况下,二审大概率就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终于,吴秋灵弱弱地开口道:「那个.方老师,您说咱们还有没有办法呢?霍律师他,他也不想看到这个结果。」
方
大状又想骂几句,但是看看吴秋灵又忍住了,这姑娘运气不错,以后说不定还有事指望她呢。
因此开口道:「你们啊,平日里一个个的不是都把我的话挂嘴边吗?现在忘了是不是,我之前说什么来着?」
「证据没有办法收集了,那就要想办法,把民事案件转化为刑事案件,同样,自诉案件中证据没办法收集了,想办法转为公诉,那不就行了吗?」
「你没办法去找新证据,难道人家公安机关也没办法去找?咋都是榆木脑袋呢!」
「寻衅滋事罪的司法解释咋看的,导致两人以上轻微伤的构不构成犯罪都忘了?那夫妻俩可是已经离婚了的,所以已经不算家暴了,明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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