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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章来自于华盛顿的政治寒潮(上)


  这种保守势力的回潮不但体现在执政风格与社会舆论上,在政治斗争上也可以很清楚的表现出来。

  共和党拿到了总统宝座,但两院依然是民主党的,共和党极其不爽但也没有好办法。

  两院席位要一个一个去争去抢去肉搏,看起来是候选人之间的单挑,实际上是背后两党之间的群殴,民主党从罗斯福新政开始就在两院中占据优势地位。

  共和党努力反扑,但收效甚微,于是调转枪口,变肛正面为迂回出击-开始策动策动南方民主党人反水,现在的情况实施民主党最大的敌人不再是共和党而是他们曾经的同志。

  但瑟蒙德老爷们可是资深政客,深谙政治交易的精髓,现在虽然反民权反JFK但好歹还挂着民主党的招牌,要让他们宣布改换门庭,共和党要付出更多筹码,而且就算宣布成为共和党后,依然会和民主党眉来眼去。

  参议院如此,众议员就更没法说了。

  保守精英气十足的共和党根本不是街头政治高手的民主党的对手。

  共和党高层看得非常清楚。

  所以除了加紧策反以瑟蒙德老爷为代表的南方民主党人外,对于立法权也只能徐徐图之,而将重点转到司法权上来-也就法律系统。

  相对于国会山,从联邦法律系统动手会方便得多。

  首先,意识形态上,法官尤其是优秀的法官都是优秀的高校出身,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都高出街头政治者不少,这些人天然就契合这清教徒的价值观。

  其次,由于联邦巡回法庭法官需要由总统来提名,那么共和党完全可以从自己控制的州及本党党员中出人,塞进十一个联邦巡回法庭。

  当然最终还得经过参议院的投票,获得多数票同意才能正式成为联邦巡回法庭的法官。

  但法官毕竟是专业性极强的职业,只要提名者能保证自己的能力,并且在私生活和道德方面没什么大问题,虽然会受到对方参议员的狙击,但成功上位的概率还是不小的。

  因为如果对方议员仅仅因为党派原因而否决的话,那么共和党也完全可以掀起舆论风暴,指责对方结党营私,丝毫不顾合众国的司法公正云云。

  综合考虑,民主党方面也不会在这个事情上逼得太紧,毕竟巡回法庭又不是最高法……人来人往还是挺常见的。

  双方在司法权上的高级别较量自然而然的就放到了高院大法官问题上。

  以共和党和南方民主党为代表的保守势力(仅作泛指,实际上共和党中间也有不少温和派和民权派,但详细细分就太麻烦了。)早就看联邦最高法院不顺眼了!!!

  尤其是是fxxk的沃伦大法官,作为一个保守派法官被共和党的艾森豪威尔提名,这个两面人变色龙,之前俨然是共和党的好儿女,可上任之后一把撕掉画皮。

  在JFK和林登·约翰逊三个任期内,沃伦大法官的大脚地板油轰到底载着联邦最高法院往自由主义方向一路贴地飞行。

  让艾森豪威尔对着尾气喃喃自语:(提名他当首席大法官)是我这辈子最蠢的决定。

  而沃伦大法官如果听到艾克的自我诅咒的话,估计会蛋蛋一笑,然后表示“人吶,就是都不知道,自己就不可以预料。一个人的命运啊,当要靠自我奋斗,但也要考虑到历史的行程,我绝对不知道,我作为一个加州州长,怎么就把我弄到华盛顿去了”

  “当时艾克拿下总统后对我说‘只要最高法院有空缺,我一定想到你’。”

  “我也没有谦虚,毕竟大家都是民主党的。但后来艾克又说‘大家已经研究决定了,你来当政府首席律师。’”

  “那么我当时就念了两句诗歌“我听见美国在歌唱,我听见各种各样的歌(惠特曼)””

  之后的事情比较好玩。

  当时的文森首席大法官才68岁,并且他的家族有长寿基因,所以大家根本没考虑过他的接班人问题,结果文森在某天忽然猝死……

  这下艾森豪威尔总统要选人,实际上此刻沃伦依然不是第一候选人……

  艾克在他的回忆录写到:“当时我去找约翰,想提名他当首席大法官……但他表示除了国务卿以外对任何职位都没有兴趣……”

  于是沃伦就成了首席大法官,而原本艾克只打算让他当个普通的大法官而已。

  至于这个扰动历史的约翰,他的全名是,约翰·福斯特……杜勒斯……也就是所罗门舅舅……

  联邦最高法院设立九个大法官(实际上宪法没有规定具体人数,但人数从7到8到9到10又回到9,导致变化的无非就是党派利益的争斗)的初衷就是,当有人狂踩油门时,其他人能帮着踩刹车,在最高法内部形成自由派与保守派之间的制衡。

  但是在这个年代里,沃伦大法官驾驶的显然是一辆电动车……刹车失灵的那种……

  沃伦到了华盛顿这十几年也没有什么别的,大概三件事:

  一个确立了全米进入“一人一票”的普选时代。

  第二个,终结了种族隔离制度,将其列入了宪法(第十四修正案)。

  第三个,就是我们知道的权利法案。

  如说还有一点什么成绩就是公立学校一律不准强制祈祷,这对学生的命运有很大的关系。

  还有66年的米兰达法案也是很大的。

  但这些都是次要的,主要的就是三件事情,很惭愧,为合众国做了一点微小的工作。

  实际上沃伦带领最高法院做出的这些判决直接决定了之后50年米国的司法道路走向,可以说一直到爱德华穿越前,米国依然在享受着沃伦的法律遗产。

  ……

  再看看他的同党们吧。

  个个如雷贯耳

  小威廉·约瑟夫·布伦南大法官-被公认为沃伦大法官的最忠实可靠的盟友。

  值得一提的是他也艾森豪威尔总统提名的,可见这位总统在识人的眼光上存在不小的问题,反过来也说明政治确实是比军事更加复杂的玩意:

  作为共和党保守派代表人物艾克总统他在任期内一共提名了五个大法官(四个是共和党),最出名的当然保守派天字一号叛徒沃伦。

  第二出名的就是布伦南,他实际上是个民主党人,提名他可能是出于政治平衡考虑。

  布伦南的老师法兰克福特也曾是大法官,他曾经这样自嘲“我一直鼓励学生们要有自己的想法,可布伦南走的实在太远了”。

  实际上布伦南是最激进的司法能动主义者,堪称高院里的极左份子。

  还有约翰·马歇尔·哈伦二世,之所以叫二世,是因为他的爷爷-真·约翰·马歇尔·哈伦也当过大法官(最高法内唯一的祖孙cp),并且老先生在他所处的时代就异常坚决的最高法院反对种族歧视,为此被骂作“白人的叛徒”-算得上民权运动的祖宗级人物。

  老哈伦有个个毛病,特别喜欢发表独立观点,也就常说的异议。

  他为此给当时的首席大法官写信“我为我自己经常提出异议而感到痛苦。”

  然后,孙子继承了爷爷的毛病-经常和沃伦唱反调,但更多是出于法学理念而不是意识形态,换而言之吵归吵,骂归骂,该支持还得支持,毕竟不能丢自己爷爷的脸不是?

  然后是查尔斯·惠克特大法官,他倒是坚定的保守派,然而57年被提名,62年就辞职了……原因是精神分裂……

  最后唯一坚守保守派阵地的就是伯特·斯图尔特大法官,但这位大法官也是个妙人,保守立场但在实务上以灵活细致而著称,他撰写的判决书中最著名的语句是“很难去界定什么是‘硬核色/情’,但我当我看到的时候,我就能明白……但《恋人》显然不是。”

  这个评语不由得让人联想到了20世纪初的联邦最高法院,那时九个大法官除了负责审理官司外,还有个在爱德华看起来非常福利的工作-负责审核毛片……也就是说如果有人觉得某部电影少儿不宜,那就可以要求最高法来负责鉴定。

  具体怎么鉴定不好说,但以爱德华想来倒是简单,毕竟大法官都是五六十乃至七老八十的男性了,电影放一遍,要是能有两顶小帐篷支棱起来,那就算毛片,反之就没问题。

  后来随着米国电影工业的超高速发展为了保护大法官们的身体健康不至于莫名其妙的在放映途中猝死,便免了他们这个苦差事……

  到了1933年,合众国诉《尤利西斯》案件的时候,对于色q制品的认定权就被下放到了下级法院。并且秉承着非常严格的司法判断“淫秽指试图极其x冲动或者党来关于性的不纯洁的欲念……”

  这种过时的调调当然要被痛打,于是伍尔西法官认为“一本书是否会引起冲动和欲望,法庭必须根据其对一个具有x本能的普通的人影响来判断-也就是法国人所称的‘一般人的r欲’而不是想当然。”

  实际上这是非常先进也是非常理性的司法精神,1933年能有这样的见识,确实卓尔不凡。

  说回整体,所以艾森豪威尔提名了五个大法官,结果为了保守党战斗到底的只有伯克·斯图尔特一个人,着实有点悲壮又有点让人想笑。

  好了,再加上林登·约翰逊提名的瑟古德·马歇尔-历史上第一位黑人大法官。

  以及罗斯福提名的著名的自由派雨果·布莱克大法官-他和同时期的法兰克福特大法官在法理上是水火不容,但后者学生布伦南却背叛了自己的老师,沃伦,布莱克,布伦南构成了自由主义最尖锐的三叉戟,把保守势力-尤其是南方民主党按在法律的地板上用道德作为大棒进行玩命的毒打。

  当然了其间进进出出还有好几个倒多是保守派立场,但不管是资历威望、学识人品、理论建树都无法和以上几位相提并论。

  而且上述这些“沃伦法院”主力们,不但敢于战斗善于战斗,而且待机时间都特别长……

  也就是说沃伦大法官往左把方向盘打死,他的盟友们或者踩死油门或者拆掉刹车……这个过程持续了整整十多年……

  保守派只能看着干瞪眼-总统是民主党,两院也是民主党占多数,共和党除了瞪眼还能干什么?

  物极必反,盛极而衰……

  现在尼克松上台,保守派势力终于等到了足够的时机,开始以行政为前进基地向自由派发动反扑了……

  以前没有行政权,他们不爽也只能憋着。

  现在不一样了。

  于是少见的一幕发生了,大法官竟然面临弹劾的局面!

  这个被精心挑选出来的倒霉蛋是亚伯拉罕·方斯特大法官。

  共和党挑他下手也是有原因的。

  实际上,由于民主党对68年大选结果的悲观,已经让他们开始布置后手了,以便失去总统和相关行政权后,依然能最大程度的控制这个国家。

  方斯特就是重要的一步棋。

  此人属于政治,业务两开花的典范。

  政治方面,他与65年被林登·约翰逊提名为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为此总统特地说服了亚瑟·哥德堡大法官从高院辞职转任米国驻联合国大使。

  这是非常少见的政治侵入司法的情况。

  通常而言,作为终生制职业的大法官,只有在其年老体弱后才会主动申请退休,想哥德堡这样主动退休然后担任行政职务的情况并不多。

  哥德堡的退休就是为了让方斯特进入最高法院。

  毕竟沃伦大法官太老了,他生于1891年,到68年的时候已经78岁了,在这个年代属于高寿,很难保证自己能活得比下一届的尼克松政府活的更长。

  如果不幸在尼克松任内去世的话,那么保守派将获得一个大法官名额,这是民主党自由派所不愿意看到的。

  方斯特为人灵活,业务能力也强。

  按照约翰逊的想法,“年轻”的方斯特(生于19110)将是沃伦大法官最好的接替者。

  所以1968年,沃伦老司机主动提出退休申请。

  按照法律规定,只有等新任首席大法官宣誓就任后,沃伦才能正式离开。

  于是,林登·约翰逊总统便提名方斯特接任首席大法官一职。

  首席大法官是个非常微妙的角色,一方面其日常工作和其它八名同僚相差无几,在判决的权重上也一样,不存在首席一票顶两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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