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来自斯坦·戈登的大新闻
传闻统治fbi将近四十年的沙皇不但是个同性恋而且还是女装癖。
当衣冠楚楚的出现在华盛顿特区宾夕法尼亚大道950号的罗伯特·肯尼迪司法部大楼的FBI总部时,他是约翰·艾德加·胡佛阁下。
而当在地下场合以附有吊袜带的网眼丝袜配合缀着珠片的低胸衬衣时,芳名“玛丽”,甚至还有人说这个终生未婚的男人和他那同样一辈子没老婆的秘书才是相爱的一堆。
这是说法在纽约和华盛顿流传了十多年,但广为流传和在前途无量的FBI主管特别探员面前公然提及却完全是两回事。
“现在我家里的长辈大概就希望我就此消失吧!该死的!”所罗门的脾气也暴发起来,在外人面前,他向来以标准的三件套西服,一头金发,眼眶凹陷,蓝色目光深邃而优雅,白种人特有的挺直鼻梁和一点点的鹰钩鼻,让他添上了几分神秘色彩。
典型的精英人士相貌,或者说光凭这幅皮囊就能博得不少人的好感,每当他在法庭上对着陪审团慷慨陈词时,就有不少人醉倒在他的蓝眼睛下,稀里糊涂的献上自己的智力与冷静,尤其多发于中老年妇女身上,当然也有某些性癖异常男性,他们往往更加狂热。
而在质询犯罪嫌疑人时,森冷的目光可以让暴力犯觉得心底发凉,而在旁观者眼里“漂亮的所罗门”依然是风度翩翩。
现在他有些失态了:“该死的,这回是你把我拖下水的。这原本就不是什么大案,无非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傻妞在逃婚而已。你去纽约警察局翻翻档案吧,每年至少几十起。”
斯坦·戈登没有说话,主管特别探员算是FBI地方办公室里的中层干将,对他这个年龄来说也是值得称道的骄傲。
但他心里明白,自己是个一无所有的穷小子,能爬到今天这个位子除了玩命外就是玩心眼,只要能有一线机会,他就会调动一切资源去赌一把,幸运的是绝大部分都赌对了。
然而,恰恰这次出了点问题。
“这个案子,纽约警察局和纽约州或者纽约市地方检察署就能妥当的处理掉。而你,却跑来告诉我,这里面有油水,让我以联邦助理检察官的身份配合你把案子从地方上撬走!拉到联邦层级上来提起上诉!这本来就不合规矩!”
米国的司法制度下,FBI才是全国性的警察,而各州各市的警察只负责本地治安,没有跨界执法权。
这对于一个极重州权而对中央政府权力扩张百般警惕的国家而言显得很不寻常。
这里面就又要提到雄才大略的玛丽女士,不对,胡佛局长的贡献。
早期FBI确实权限不大,地方警察力量完全可以不鸟他。
但30年代轰动全美的“林德伯格绑架案”:第一个驾驶飞机不着陆飞跃大西洋的英雄-林德伯格,他年仅20个月的孩子在卧室中被绑架。
FBI第一时间介入,却被地方警察挡在门外,之后孩子惨遭撕票。
在事后的调查报告中,地方警察的办案能力和办事效率不足以处理恶性案件的结论登上了各大报刊和电台,这些报道乃至调查报告中有多少内容是担任局长仅6年的胡佛阁下所授意,很难说。
这件事情的结果是不久后颁布《联邦绑架法案》,又称《林德伯格法案》,规定在绑架案发生24小时候,即可以推定被绑架对象已经跨州境,案件升级为联邦罪案,由FBI接手。
从此FBI的扩权进入快车道,铁腕而狡诈的胡佛每次都能得逞,很快FBI成了真正意义上的国家警察,他也成为了恐怖的地下沙皇。FBI办公地的新大楼也已经打了地基,很快就会办理司法部大楼,这也意味着,原本是司法部下辖的单位,终于要自立门户了!
同样检察机构也是,分为地区检察官和联邦检察官,只有后者才能在全国范围执法。
通常而言地方警察+地方检察官是处理案件的绝对主力,全国80%的案子在他们手里消化完毕。
而FBI负责跨境犯罪,比如一个新泽西人在纽约杀人然后又逃到阿拉巴马州去偷车,FBI抓获这种流窜犯后通常做法是随便扔给新泽西、纽约、阿拉巴马地区的检察官来处理,也就所谓的“集中侦破,分散上诉”原则。
这类案子理论上联邦检察官也能参与,但一来联邦检察系统的人员远少于地方检查系统,其次,联邦系统更喜欢办大案和复杂案件,对于普通刑事案件并不上心。
所罗门·布隆海姆在前些日子接待了不请自来的斯坦·戈登,当他看着这个年纪与自己相仿,但面相却老了至少十岁的FBI探员时,隐约也觉得这似乎是个不错的机会。
斯坦·戈登聪明且狡猾,他的狗鼻子能清楚的闻到犯罪的气息,以及背后的蛛丝马迹,并且总能把用来来换取自己的仕途一帆风顺。
“达米·尼佐涉嫌谋杀芭芭拉案”是他花了不少心思才打着FBI的旗号从纽约警察局手里硬夺过来的,若要尽可能多的榨出这个案子的好处来,则要靠强力盟友的协助,恰巧他想起了曾经听到过的某个关于所罗门·布隆海姆身世的传闻,在一番调查后不但发现传闻九成九是真的,而且所罗门咄咄逼人的工作方式,以及毫不掩饰的政治野心让他确信这就是最佳人选。
“所以,你把我拖下水!现在竟然又要离开?让我像小丑一样被地区检察官们嘲笑么?!你休想”所罗门依然在愤怒。
“很遗憾,我很遗憾,但不得不说这是个意外,但我们却没有办法去阻止,纽约州内确实没什么新闻报道,但是没料到竟然从纽黑文那里爆出来,如果不是那么突然,我简直以为是有人在幕后策划了。”
“看来你的消息很不灵通啊,我的探员先生。”布隆海姆扔过去一个卷宗,“这是我的人写的调查报告上显示,费里切和达米这两兄弟去找了一个叫爱德华·杨的耶鲁法学生。”
“法学生?”斯坦一愣,摸着已经有些秃顶的脑门开始思索“连出庭资格都没有的人。对了,这个事情我知道。”
“是的,但是你没有引起重视!”所罗门冷冷道“别忘了耶鲁在哪儿?”
“你的意思是?这此新闻热潮是那个爱德华弄出来的?”
“还能有谁呢?所有偶然相遇都是精心安排的。如果这次风潮是从查尔斯河畔掀起的,那说明这个爱德华是真的没有参与。但现在……”
“我马上查他的底!用一下你的电话和传真。”斯坦·戈登意识到有了新问题,虽然他打算跳船,但至少两人目前还是同一条战壕里的伙伴。
“请便!”
十分钟后,看着传真机吐出的资料,斯坦·戈登松了口气。
“犹太人和华人混血,挺机灵的小伙子,但没什么家族背景,是个好打发的家伙,目前和一个成绩不错的黑人学生住在学生公寓里。”
“那你为什么要退出?白白让纽约警察局来接手?”
“还不简单嘛。”斯坦·戈登叹了口气“这个案子一开始就是他们管的,我当时是以涉及危害联邦政府的名义通过上面的关系硬抢过来的,原本指望能威胁费里切当污点证人,只要涉及到黑手党,那么FBI和联邦检察官办案就是合情合理的。”
“但是,现在案件细节都被媒体爆出来,你看其中并没有提到污点证人。那就说明,对方也是留有余地的,他们的目的只是想单纯的上法庭去解决芭芭拉的案子。而不是让我们下不来台。毕竟这种胁迫的庭外交易是处于法律灰色地段,真爆出来了,对我们没有好处,同样他们也怕我们不惜一切代价动用大量资源去‘做’案子,所以留了余地出来。这种情况下,FBI再强势介入这么一个完全属于纽约而没有任何跨州事实的案子反而不利于案件的低调妥协,嗯我是说妥协而不是解决。而且我以后还得在纽约办案,也不能把事情做得太绝。”
“所以,你是要我给你扫尾?”所罗门冷冷的说道。
“好吧,作为回馈,我给你一个内部消息怎么样?”斯坦·戈登想了想道。
“消息?你是不是对联邦检察官的网络管道有什么误解?”所罗门笑了,像他这样的助理联邦检察官人脉稠密,很多华盛顿的事情,他在五分钟内就能知道详情。
他有点看不起小小的斯坦·戈登,小小的个头,小小的秃头,小小的外套,还有小小的胆量,名义上被叫做特工,但看起来更像是一个保险公司的推销员,他不相信这样一个人能有什么机密内幕消息。
“好吧,我告诉你,国会山的几个老爷们最近在私下讨论一个问题-检察权将会从行政权中独立出来!”
“什么!”所罗门从小就见过大世面,别人和总统握个手就能纪念一辈子,他可不一样,小时候就被总统抱过。
可斯坦·戈登的话,让他全身都激动的发抖起来。
“这怎么可能?”他依然无法置信。
“怎么不可能?三权分立是国本,但国父们签署宣言的时候连汽车都没有呢。”斯坦·戈登耸耸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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