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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第五章


part9

        亚瑟给我留了一整天的换岗时间。

        亚瑟离开以后,老板的脸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变质了,如果忧愁愤怒有质感,他的脑袋像是瞬间从圆番茄膨胀到了卷心菜。“克劳德,你不该做出这么任性的决定。”老板看着我的眼睛,神情严峻。

        原来我不叫汤米。相处了这么久,我不但不知道老板的名字,我甚至不知道自己的名字。

        汤米之前的秘密似乎要在我面前展开了,我衡量了一下知道它们的必要。凭这具身体的质量也可以猜想,他背后估计不会有“继承一大袋魔法晶”这样的好事,只会有一大袋子一大袋子扔都扔不完的麻烦。想明白这点,我觉得我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因为老板之前的刻意装蠢,我对他的理解能力极不信任,估计我也并不是真的不识字,甚至想了想要不要直接写给他看好了,不过想到笔迹和原来的汤米……克劳德有所不同,可能会露馅儿,还是作罢了。

        看老板生气是件很有趣的事情,如果今天没有遇到更开心的事,它就是我的快乐源泉了。

        我的随身物品并不多,除了没吃完的零食和几件换洗衣服,我几乎再找不出能凑进一个包裹里的东西。我把东西团了团,麻利地塞进了洗漱用的小盆里。

        也许是看我太可怜,老板还过来给我送了一样送别礼物。他什么都没解释,直接往我脖子上挂了一把金色的小钥匙,仿佛一切尽在不言中。有一瞬间我想过再问清楚一些,可转念一想,有钥匙就必定有锁,有锁就必定有秘密,有秘密的地方就必定有麻烦……

        我当即决定放弃探究钥匙背后可能错综复杂的故事,把它当成纯粹的装饰品。

        亚瑟做事总是先人后己,出于这份习惯和对我的愧疚,他直接把主卧让给了我,自己去了主卧旁的杂役间。杂役是三勋圣骑士的生活助理,职能就像魔法师的学徒,主要处理日常杂务和一些文书工作。

        因为被认定了不识字,文书工作亚瑟肯定不会安排给我,我一直吊着放不下来的胳膊也让我没办法做杂活,这具身体卖相太凄惨,我主动申请暖个床都会被驳回,幸好我暗中还有黑魔法事业,否则人生也太无趣了些。

        我的事业在骑士团驻地是进行不下去的,即使是全盛时期的我,也不会去做这么傻瓜的事情。在亚瑟疑惑的目光里,我明晃晃地翘班请假,指了指外面,又指了指自己。

        我觉得他能懂。

        亚瑟没有辜负我的期望。他不自觉地眨了眨眼睛:“在屋子里呆着的确很闷,可是你……好吧,你毕竟不是真的孩子了,汤米,等你伤好了之后我就安排你去训练。”

        我愣了一秒,我什么时候想要参加训练了?

        “我答应了约瑟夫先生,会帮忙把你的身体调理好的,他说你从小就立志成为圣骑士……”亚瑟说话的声音似乎越来越小,我脑海里浮现出一张乐呵呵的脸,那个熟悉又粗犷的声音在我脑内渐渐放大——“看圣骑士把坏人处决,是不是有热血沸腾的感觉?”

        是他。

        在说过再见之后,我知道了前老板的名字,我脑子里充斥着满足求知欲后的喜悦。

        “汤米,汤米?”亚瑟对着我晃了晃手,他轻声叹了一口气,“要是你真的很想出去,不许去危险的地方,天黑之前回来,好吗?”

        我想了想有几种只有在夜间才能获取的材料,一边想着偷溜出去的计划,一边朝亚瑟点头。

        临别前约瑟夫给我结了工资,钱数比我应得的多了许多。怀里放着糖块和匕首,我去成衣店买了一件之前常用的大披风,从头到脚裹上,然后披上兜帽,往我之前最喜欢的“集市”走了过去。在熟悉了新身体后,我已经能装出正常走路的样子了,就是疼——很疼。可跛足的特质太明显,想到被人发现的后果我就一阵阵脊背发凉,最后还是忍下来了。

        那群孩子像之前一样围了过来,被黑巫师当实验材料对他们并不是好事,但饿死在巷角一定更不好。教会的孤儿院有一套繁琐而细致的收纳流程,大部分不符合条件的孩子不会被接纳——这不是什么坏事儿,孤儿院和孩子们的嫌弃是双向的,有部分小孩子宁愿流浪街头,也不愿意天天参加祷告和训练。

        我拿出了一个褐色的牛皮袋子,让里面的钱币发出碰撞的脆响。

        叮当,叮当,叮当。

        part10

        我选了这群孩子里年纪最大的男生,我猜测他应该有十一岁,或者十二岁,这些孩子通常营养不良,看起来不会比实际年龄大。我把他领到巷子里,先割破自己的手往他脖子上写好咒语,然后拿出提前写好的契约,刀尖往他指头上一划,按下了手印。

        我开口,说出了换身体之后的第一句话:“我们的交易是这样的,我会借走你的声音,每次三小时。袋子里是这个月交换的报酬。我们订好了契约,如果你透露了交易内容,你脖子上写咒文的地方就会嘭一声炸开,听懂就点点头。”

        他的脑袋僵硬地一点一点,像是脖子前面架着大刀。看着对方故作镇定的样子,我充分享受到了吓小孩子的快乐。我把手里的牛皮袋子扔给他:“好了,这个是你的,你随便找个地方躲三个小时,到时间了再回来,别让任何人发现你的异常,不然——”

        我比划了个爆炸的手势——我的手势明明比划得很棒,男孩一下子就看懂了——他点了点头,得到我首肯之后迅速地从我身边逃开了。

        有了能用的声音,我至少可以去查看一下之前给自己安排的安全屋了。作为潜心学术的黑巫师,当教会卧底对我来说没什么乐趣,我是个复仇者,不是上门找死的野心家,参加教会之前当然给自己留好了退路,我在这座城里留了一个仓库小屋和两处安全屋,里面的补给都能让我足不出户地过上三个月。

        放拇指的那个屋子的禁制对现在的我来说还很难打开,我选择查看的是离骑士团驻地最近的安全屋,它藏在贫民窟里,表面上是件挂了锁的空屋,念正确的咒语打开后,内里会出现一所两层高的小楼。我在门口脱掉斗篷,挂到衣架上,然后以我能做到的最快速度冲进了客厅,把自己摔进了地毯里。客厅的地毯是我的珍藏之一,它是由纯种兔人皮做的,长毛软糯,特别适合打滚儿。

        在我的长毛地毯里打滚儿比吓小孩子还开心!

        我的安全屋没有被入侵的痕迹,价值高的魔法材料都乖乖巧巧地蹲在原来的箱子里,带有感情价值的私人物品也妥当地躺在原来的地方,在客厅打了一圈滚儿之后我又往我垫了七层鹰羽人绒的的大床上蹦了两下——两下之后我就因为脚腕太疼摔进床垫里了。

        我对自己的身体状态挺好奇的,说实话,我也没见过和黑暗能量不沾边的人对教会治疗术完全免疫的。我试了几个简单的探查术,都没什么用。我一下子来了兴致,把自己挪到书桌前,开始编写适合我现在能力的新咒语,试图对身体的谜题一探究竟。

        为了协调拇指,我暂时向存货里的尸体借了一只手。笔尖舔吮墨水,又温柔地吻上纸面。我沉浸在这种久违的独特快乐里,刚刚有了一点忘我的意思,门铃突然响了。

        知道这间屋子的人也就那么几个。可能的选项在脑子里转了几圈,我走回床边,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个能炸人的魔法卷轴,拖着鞋子到楼下开了门。门框里出现了一个活泼的年轻人,栗色的发衬着同色的眸子,脸上僵着一个招牌的笑容,在我迅速把门扣上后,张口就想对我甩个恶咒。

        “多里安,”我叫住他,童声脆嫩,“你来找我干什么?”

        他戒备地后退一步,抵住门:“你是谁?”

        “我是你最好的朋友,被你妹妹疯狂迷恋的埃里克·罗兰。”我直接亮出了我们之间绝不会对外人道的秘密——他妹妹疯狂暗恋我——我觉得,多里安应该不会再怀疑我了。

        听完这句话,多里安的神色几变,最后还是放松了下来,主动往客厅里坐下,一手按着沙发扶手,另一只手搭在腿上。他调侃我:“罗兰,你怎么让自己缺了这么多零件,我以为你只是被砍了脑袋。”

        他放在腿上的那只手抬了起来,沙发扶手上的手更用力。

        “你停手,你脑子进水了吗?”我皱着眉头过去把他的手拨开,“这个扶手按下去咱们两个会被困一个月,你想在我家吃白饭也要先付账吧?”

        多里安紧紧地抱住了我,说实话,他挤压到了我的伤口,很疼。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激动……也许他真的很想念我家储藏柜里的硬面包了。

        鹰羽人:自然混合物种,兽人的一支,卵生,黑羽多白羽少,常被平民误认为天使,传闻有“先知”血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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