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他是我的信仰
“啊?”
“很奇怪?”男人勾着唇角笑了笑,“说了你也不懂,大家族的一些怪规矩,越是传承久远的家族,就越是有些奇怪的规矩,以后再给你说。”
温晓点点头,对傅谨御的隐私没什么好奇心。
两人又陷入沉默。
过了会儿,傅谨御抽完雪茄,站起来打开阳台的窗户散烟气,冷冽的空气从敞开的窗户刮进来,吹乱了温晓的头发,她刚才和宋如兰厮打,头发被抓的很乱,这会儿被风一吹,像个疯子一样披散在脸上。
温晓微微哆嗦了下,有点冷,现在已经腊月,再有半个月就到了春节,这几天天气很冷。
“冷啊?”傅谨御唇角翘了翘,走过来拉起温晓,将她拥入怀里,伸手替她捋顺乱糟糟的头发。
为了抱一抱这个姑娘,他可是预谋了很久,先抽烟,在开窗,终于成功的把人抱怀里了。
“还行,我穿的有点薄。”温晓身上是白色的羊绒毛衣,别墅里有暖气,在房间里是不冷的。
轻轻推了推傅谨御,男人的手臂却收的更紧了。
“别动,我没别的意思,就想抱抱你。”傅谨御低声说,嗓音低沉柔软,含着怜惜。
温晓被男人柔软的声音勾出心里的委屈,迟疑了下,没有再推开他。
今晚的心情实在不好,她有点贪恋傅谨御的体温,实在不想孤零零一个人。
傅谨御便抱着温晓,没有多余的动作,就轻轻抱着她,窗口刮进来一阵阵冷风,傅谨御也没关窗,就想让空气再冷点,冷的让温晓明显感觉出他怀里的温暖。
好一会儿之后,傅谨御才说:“晓晓,其实每个人从生下来就是孤独的,所以才需要伴侣,父母子女终究都有离开的时候,只有伴侣会陪你到老。”
温晓抬头看向傅谨御,男人的眼睛十分黑,倒映着夜色显得格外深邃,她知道他是想安慰她,只是这话听着怪怪的。
果然下一句,傅谨御就说出了他的目的。
“选一个合适的伴侣是女孩子一辈子最重要的事,你确定你对沈冀骋的喜欢是爱情?”傅谨御道。
“感激不是爱情。”傅谨御又道。
他从温晓说的只言片语和跟宋如兰的对话里,大致猜出温晓跟沈冀骋之间是怎么回事。
无非就是关于一些英雄救美,美人报恩的狗血往事。
沈冀骋比他强的也就是认识温晓早一些。
温晓明白傅谨御的意思,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片刻后,她推开傅谨御,“不是感激。”
傅谨御没放手,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扣住她的后颈,逼迫她跟自己对视。
男人的目光直直的盯在脸上,深沉又温柔,很快温晓就面色微红的撇开脸避开傅谨御的视线,但他却扣着她的后脑,不让她移开视线。
同时手臂用力,两人更紧的贴在一起,傅谨御很容易就感觉到她胸口的剧跳。
“心跳加快了?瞒不过我哦?”男人笑的像个狐狸。
温晓恼羞成怒的瞪了眼傅谨御,狠狠推开他。
“你真是……烦死你了。”
温晓有气又羞,转身就走,却被傅谨御拉住了。
“走什么?好好聊聊,帮你捋捋你的感情。”
“关你什么事?”温晓挣脱不开男人有力的手掌,气的只能瞪他。
“当然关我的事。”傅谨御用力一拉,就把温晓又拉回自己怀里,拥着她叹息,“关乎我一辈子幸福的大事,你明明是喜欢我的,为什么不承认?”
“我才不喜欢你,你少自作多情了。”
“小骗子。”傅谨御低头在温晓额头吻了下,“我现在可不会被你骗了。”
温晓羞窘的捶打傅谨御的胸膛,“你放开我。”
“不放,以后再也不会放开了。”傅谨御盯着温晓,目光骤然深邃暗沉。
温晓一惊,抬头看着傅谨御,男人的眼神温柔深沉,隐约浮动这一些她看不懂的东西,她棱愣愣的看着他,竟是移不开视线,好像他的眼眸深处有旋涡般勾住她的魂魄,
“你现在看的是我,还是你的亡妻?”温晓突然问。
傅谨御微愣,猛一下没理解温晓的意思,眨了下眼,才想起来之前骗她的话,当即失笑道:“当然是你,我说了,我没有把你当替身,其实你跟我亡妻还是有点差别的,只是声音有点像。”
温晓也觉得他应该是没把自己当替身,他眼睛看着她时,很专注,并没有那种透过她看什么人的感觉。
“傅谨御,我不会跟沈冀骋分手的,除非他不要我,否则,我不会离开他的。”温晓低头,避开傅谨御逐渐炙热的视线。
“你说得对,我对他的感情或许不是爱情,但他在我心里的地位,比爱情更重要。”
“他是我的信仰。”
傅谨御一震,微眯眼,看着温晓,女孩的眼神中有种说不清的东西,让他看不透。
温晓趁着傅谨御怔楞,推开他,关上窗户,重新坐到地上。
“你要是有耐心的话,就听我讲个故事吧。”
傅谨御当然有耐心,他把温晓从地上拉起来,“走吧,回房间里说,这里太冷了。”
温晓顺从的跟着傅谨御回到客房中。
“该从哪里说呢?还是从我是个弃儿说起。”温晓从房间的书架里抽出一本书,问傅谨御,“这本书你看完需要多久?”
傅谨御微微皱眉,不懂她的意思,拿过书,翻了翻页数,二百多页,“大概三个多小时吧。”
“看完后,你能记住多少?”
傅谨御看了看书名,是一本讲职场人际关系的书,“大概重点都能记住。”
“你猜我看完需要多久?”温晓一边说,一边开始翻书,她眼睛盯着书面,一页一页的翻过去,每一页,她的眼睛只扫一眼,大概不到十分钟,她把一整本书翻完了。
把书递给傅谨御,温晓道:“你问吧,随便挑一页,我能把整页的内容全背下来,一字不差的那种。”
“什么?”傅谨御惊讶的看着温晓,“你是说,你过目不忘?”
不用验证,家里两小只就是过目不忘,原来他们的这个天赋是遗传了母亲。
想起温晓曾经丢在酒店的那一包奇怪东西,里面不少成分不明的化学药剂,再想想女儿傅甜甜从小对各种药物的浓厚兴趣,小小年纪,就能配置出烈性麻醉剂,不用说,这方面甜甜也是遗传了温晓。
“你看起来不很惊讶,我还以为你会吃惊呢。”温晓见傅谨御没有验证的打算,便把书放进了书架里。
“你很想我吃惊的话,我就吃惊给你看。”傅谨御调笑,“其实是因为我家的两个孩子,他们也有这方面的天分,不过肯定没有你这么厉害,十分钟能背完一本书。”
“嗯,少涵和甜甜确实记忆力超群,也算是过目不忘,不过没有我看的这么快。”温晓想起两个宝贝,眼神瞬间柔软。
傅谨御莫名觉得膝盖一痛,是他的基因拉低了温晓的优良基因,害两小只的过目不忘天赋打了折扣。
“没想到你还是个小神童。”
“可我宁可我是个普通人。”温晓眼中闪过一丝黯然,坐到单人沙发上,开始讲她的故事。
温晓是个弃儿,基本从生下来就在孤儿院,但她又跟别的小孩不一样,从几个月就表现出和别的小孩不同的高智商,她学东西非常快,理解力也高出同龄幼儿一大截。
两岁时,就能自己读简单的儿童绘本,凡是不认识的字,只要别人讲过一次,她就都记住了。
有时候不用特意对她讲,她只是顺便听到的,也能牢记心里。
三岁时,已经能算百以内的加减法,包括进位退位等复杂的算法。
五岁时,就能读长篇名著,还是没有注音的,且读完后能全部记住,不会遗忘一个字。
七岁,院长把她送到附近的小学上学,一个学期后,她直接从一年级跳到三年级,之后又连跳两级,九岁那年就考上了江城著名的私立中学。
私立中学把她当神童培养,减免了所有的学费生活费,但要求她住校,院长很欣喜,当然同意了。
“你是不是觉得我很幸运,拥有别人没有的高智商?成了人人羡慕的神通?”温晓见傅谨御听的入迷,笑了笑,笑意未达眼底,反带着几分讽刺。
这世界对每一个人都是公平的,温晓虽智商超群,但身体极弱,三岁前经常生病,总是莫名其妙发高烧,院长虽对她颇为照顾,但也仅仅是颇为,最开始送去医院看了几次,检查不出什么毛病后,就不再管她,烧起来就让她自己烧,能熬过去就活,熬不过去也没办法。
院里的人都觉得她活不过三岁,不过温晓命大,反复高烧都没烧成傻子,过了三岁,她的身体才稍微好点,不太生病,但依然瘦小,体格远不如同龄的孩子,孤儿院本来物资就匮乏,大家吃饭都是用抢的,她当然抢不过别人,每次都是等大家都吃完,捡点残羹剩汤勉强填肚子。
院长有时候会单独给她点食物,但这点食物不止没能让她缓解饥饿,还遭到别的孤儿的妒忌,不止抢了她的食物,还认为她搞特殊,明目张胆的欺负她孤立她,七岁之前,温晓就是孤儿院公认的出气筒,不管是孤儿还是院里的社工,谁心情不好都能对她打骂出气。
常年的营养不良导致温晓身体发育很畸形,大概所有的营养都被大脑给吸收了,她头很大,身子很细小,头发枯黄稀疏,常年脸色苍白,皮包骨头般的小脸上,就一双眼大的出奇,黑黝黝的像个大窟窿镶嵌在寡淡的脸上,看起来像恐怖片里的鬼娃,加上她常年备受欺凌,性格内向胆怯又孤僻,就更加不招人喜欢。
温晓陷入回忆中,脸色透着几分木然,出神了片刻后,抬头看向傅谨御,惨淡一笑:“即使已经过去了很多年,我对童年的印象依然只有两个字,疼,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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