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9章 鬼王进城,看她好像
当凌如玉颁布的第一道盟主令,在江湖上引来一阵纷纷议论时,鬼王宇文烈带着他的心腹耶律材,已经在钰州城呆了好几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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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于往常,这一次,鬼王宇文烈并没有在客栈落脚,也没有夜宿青楼勾栏。鬼王宇文烈相当低调,借宿在一个酒馆老板娘的家里。
老板娘,叫琴姐。几乎没有人知道琴姐的来历。听街坊们说,也就是三四年前的样子,外地来了一个女人,花了五十两银子,盘下这间小酒馆。只是琴姐单身妇人一个,时间久了,传出的是非自然多了。
有些碎嘴子,说琴姐以前是京城青楼的艺伎。后面赚了钱,她给自己赎了身,跟着相好的一个书生私奔了,可不成想,书生是个负心汉,不仅攀上了一个名门闺秀,还卷走了她大部分钱财。为了营生,琴姐就用身边余下的银子,盘下小酒馆,也算是在钰州城扎下根了。
琴姐的小酒馆开在钰州城北市的瓦片巷。酒馆小门小脸,不起眼。
一扇柴门,门口挂着一盏灯笼。灯笼上写着一个“酒”字。馆子里,八张结实的原木方桌,摆着条凳。
桌上放着竹筒,竹筒里插着一把筷子。酒馆里除了一个左腿有点瘸的跑堂伙计,就是老板娘琴姐,她亲自在后厨负责炒菜。
店里客人不多时,来了兴致,老板娘琴姐会给大伙抚琴一曲,唱首小曲,偶尔还会跳上那么一支舞。
北市的瓦片巷,是钰州城穷人杂居的地方。琴姐的这家酒馆,来的多是引车卖浆的贩夫走卒。琴姐单身妇人一个,虽已三十多了,但风韵十足,眉眼俏丽。因此,这家酒馆,又不少回头客,但都是为生计奔波的穷人。偶尔花三五两碎银子,来这喝一杯小酒,听琴姐唱一首小曲。
钰州城,有春潮别苑、百花阁这样千金买笑的豪奢场所;也需要琴姐这样的小酒馆,让底层百姓获得些许欢愉。
那一日,宇文烈带着耶律材进了钰州城。宇文烈戴着一顶宽大的帽子,遮住他那显眼的一头红发。耶律材穿一件斗篷,把那连衣帽也戴在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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钰州城繁花似锦,车水马龙。再次踏上龙羲帝国的土地,让宇文烈有点莫名的激动与兴奋。但他同时,也比以前更谨慎。他知道凌如玉就在这钰州城。但他害怕的不是凌如玉,他害怕的是凌如玉手中的凤血神匕。
路过春潮别苑时,看着里面宾客盈门,歌舞之声不绝于耳,鬼王宇文烈稍稍驻足,抬头看了一眼,门匾上“春潮别苑”那四个大字。跟随在侧的耶律材,多多少少瞧出点鬼王的心思,就低声道:“鬼王,要不就在这消遣几天吧?咱们不差钱。”
“不。”鬼王宇文烈摇头道,“不是钱的问题,是这地太过繁华,很扎眼。想那凌如玉手下,掌握着羽镜司还有血影侍。不知有多少暗卫在这种地方猫着呢。”
“鬼王所言极是。属下草率了。”
“还有。”鬼王宇文烈想起什么来,又叮嘱一句:“进了这钰州城,咱们要掩人耳目。以后啊,人前,你不能再叫我鬼王,就叫我家主。我们是从西境来行商的商人。”
“是,鬼王。”
“嗯……”鬼王宇文烈严厉地瞪他一眼。
耶律材反应过来,连忙改口应道:“是,家主。”
主仆二人继续闲逛。走到琴姐那个小酒馆时,正是夜幕降临。酒馆中飘出一段琴曲《长相思》。这首琴曲,鬼王宇文烈听来有几分耳熟。因为,死去的丽妃娘娘曾经在御花园,那棵枝繁叶茂的樱花树下,为鬼王宇文烈弹奏过。
那时,多美好。樱花缤纷散落,丽妃娘娘盛世美颜。多美好浪漫的时光。然而都一去不复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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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王宇文烈闭上眼睛,一会又睁开眼睛,循着琴声走进了小酒馆。
酒馆里客人不多,只坐了五六桌,也都是老板娘琴姐的熟客。鬼王宇文烈找了一张靠前的桌子坐下。一落座,他多看了正在抚琴的琴姐一眼。只这一眼,鬼王宇文烈忍不住感叹道:“真像啊。”
耶律材问:“像什么?”
“像我以前的恋人。只不过她已经死了。”鬼王宇文烈说这句话时,心底悲怆。
耶律材不敢再多说什么,只是唤来小二,让他上酒上菜。
等那一曲《长相思》奏完,鬼王宇文烈抚掌道:“好听,好听。赏!”
那耶律材抠抠搜搜地摸出一点碎银子。鬼王宇文烈瞪他一眼。耶律材掏出一个十两的银元宝,送到琴姐跟前,说:“这是我们家主赏的。”
十两纹银,在春潮别苑、百花阁那样的销金窟自然不算什么。但在这个简陋的小酒馆,自然算得上出手阔绰了。
受了赏,琴姐自然要过来敬酒。待她一走近,鬼王宇文烈看着,真是越看越像当年的丽妃。几杯酒喝下来,鬼王宇文烈与琴姐寒暄一番,便说:“老板娘,我们是从西境过来做生意的商人。到了钰州城,人生地不熟,劳烦帮忙找个落脚地。只要地方幽静私密就好,价钱不是问题。”
老板娘一听,便说:“酒馆后院,还有几间空出来的厢房,还算整洁舒适。客官若不嫌弃,可以在这后院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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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鬼王宇文烈和耶律材,就在老板娘的酒馆后院安顿下来。几乎每天晚上,鬼王宇文烈都会坐在酒馆喝酒,听老板娘琴姐唱小曲。为了听曲,也为了不引起周遭人的怀疑,本来一直吃生肉喝血的鬼王宇文烈,这些日子也不得不渐渐调整口味。他会吃三分熟的烤牛肉,顶多五分熟。不能再熟了。再喝一口大酒。然后照例给琴姐打赏银子,到了第五天晚上,鬼王宇文烈高兴,一挥手,给琴姐赏了个一锭金元宝。
琴姐很高兴。又跳了一支美人舞《蝶飞花》。当夜,她就跳到了鬼王宇文烈床上。
朦朦月光下,琴姐见到了鬼王宇文烈那一头发红的赤发。虽然有点惊异,但她很快就沦陷在鬼王宇文烈霸道而又近乎妖孽的温柔缠绵中…………大概率,琴姐爱上了眼前这个一头赤发的宇文烈。
清晨醒来时,琴姐捧起宇文烈那一头茂密赤发,使劲闻了又闻。如今,这一头赤发,不会让她感到惊奇,相反在她眼里,这是富有男子汉气概的象征。的确,昨晚一夜,鬼王宇文烈既很有男子气概,但偶尔也流露出阴柔之美,这些点滴细节,让宇文烈在琴姐眼中,成了一个扑朔迷离的存在。
当琴姐还陷入在温柔乡中,难以自拔时,鬼王宇文烈双手枕着头,已经开始在冷静地思考。这几天,他逛了逛钰州城,亲眼见识了这座城的繁华。以前,宇文烈在朝廷当禁军统领时,就知道东境钰州是帝国的钱袋和粮仓。
现在,他亲眼所见,他信了。
这么繁华的地方,必须建立一个自己的据点。然后,他起床给了琴姐一小袋金子,“去繁华地段找个店面,开个好点的酒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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