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良风
等刘氏将县令爷送走之后,刘氏便带着云锦红朝内院走去,领她去见孟老爷。
孟三看着云锦红将厉县令给的玉佩放进怀里,挤着眉毛撇着眼睛还咕哝着:“这病秧子真是会攀高枝的,瞧县令老爷还说要给她伸冤呢,不知道的还以为咱们孟家欺负她了。”
孟三话里话外全是酸味,云锦红一愣到没想一块玉佩而已竟然叫这孟三如此沉不住气。不等云锦红开口,刘氏就替她先教训道:“孟家老三,作为长辈,你怎能这样说话?”
孟三被刘氏训了一顿,瘪了瘪嘴便不敢妄言了,只能在心里生些闷气。
穿过茶厅之后,后面有一条长梯通往房屋二层,云锦红跟着刘氏随台阶而上。
登上二层后刘氏的脚步就放轻了一些,然后刘氏带着云锦红来到了第二扇门门口。这大抵就是孟老爷子的卧室了。
推开房门,门内有两个人,其中一人便是孟大家儿子孟伯松,而另外一人则是刘氏去镇子上请来的矮脚大夫。
孟伯松看着矮脚矮脚大夫给老爷子诊完之后,侧过头去问大夫:“情况如何?”
矮脚大夫的神情看起来沉重,他摇了摇头:“情况不好,这病已经入了骨髓。小的实话说了,这是需要准备后事了。”
孟伯松听闻后眉头皱得更紧,最后他叹息一声,道:“我原本以为将孟纯的亡灵安抚了,孟家就能有好兆头,没想到终究是抗不过命运的。”
说完孟伯松拿出了几钱银子赠与矮脚大夫,然后孟伯松才看见刘氏和云锦红已经进屋子来。
矮脚大夫提着药箱从大门口走了,刘氏引着云锦红往床榻前面走去。
这红木床榻上,一个苍老的老爷被厚厚的被褥裹挟着,他面色苍白,脖颈细瘦,眼眸沉沉的闭着。
刘氏与云锦红说:“孟老爷子是孟纯的外公,你也与他一样,喊他一声姥爷吧。”
云锦红看着榻上的老爷子,听刘氏的唤了一声:“姥爷。”
榻上的人依旧没有什么动静,若不是他肚皮起伏上下还有些波动,旁的人只怕真当他已经仙逝了。
孟伯松摇了摇头,有些不忍心的侧过头去,眼中已然有些泪光:“自十年前孟六妹的事情过去后,孟家人的心便有些散了,如今老爷再一走,孟家恐怕真的要分家了。只希望老爷离开之前还有力气睁眼看我们一眼,再与我们交代一些遗言也是好的,若是就这样默不作声的睡着离开了,我心里真是难过。”
刘氏不言语,只是握着自家夫君的手掌,默默安慰着他。
云锦红作为新婚的媳妇,象征性的给孟家老爷递了一杯茶水之后,就被刘氏带着离开了。
随后刘氏带着她一一见过了刚刚坐在楼下的一些亲戚,也补上了之前没来得及给长辈们敬的茶水。敬茶的时候,除了孟三家有些嫌弃以外,其他几家倒是待云锦红比较友好。
敬完茶后刘氏问她去孟纯的坟上祭过酒没有,云锦红这才想起好像之前四姨说过,要她每个月十五号的时候去坟上祭一次酒来着。而就今天恰好是五月十五日。
云锦红微微摇了摇头,道:“只是知道要去,但还没有去过,也不知晓具体在什么地方。”
刘氏沉吟片刻后,看了一眼孟四家,然后说道:“那等会儿用完午膳就让你四婶婶带你去一趟吧,老四,你去的时候再顺便给祖辈们都祭一趟酒。”
四婶婶被刘氏使唤,明显有些不耐,但毕竟孟老爷子如果去世了,孟大家就是家主,四婶婶作为一个外姓妯娌也没办法反驳,于是只得闷声闷气的答应了。
·
话分两头,正是午时的时候,孟家这边正在张罗着家庭午宴。而西边石头屋子那里李氏看云锦红到了中午还没有回来,就知道云锦红中午大抵不回来用饭了。
李氏有些担心云锦红,午饭也做的不甚上心,只将昨夜没吃完的残羹又热了一遍,又加了一碗盐水野菜,这样混过一个中午。
良风去地里将种下去的谷子白菜松土、拔了杂草,又浇了一遍水。忙完后良风抬头才发现一个老熟人正站在自己面前。
老熟人名叫厉启,是他小时候的玩伴。在良风两三岁的时候,孟家老爷曾在县上做过几年师爷,良风小时候被娘亲带着去县上耍过好几次,那时候厉宗元和孟家老爷子虽然年龄差了十多岁,但还是同级书生,自然而然就叫自家儿子和自家孙子们耍在一起。
因为厉启比孟纯高一个辈分,小时候厉启还常常叫孟纯唤他叔叔来着,就是孟纯从来没有搭理过他罢了。
后来因为孟老爷子年纪实在太大了,再加上孟二和孟六妹的丈夫一并去世这件事,让孟老爷子悲极攻心。于是孟老爷子就辞了这职位,跑到孟家村安心守着一百亩良田养老去了。
也就是在那不久,孟纯被孟家人从村子里赶了出去,成为了现在的良风。
良风看着厉启来还有些惊讶,但也不算太惊讶。他透过窗户看了一眼,屋里李氏正在裁布匹改着衣裳,大抵短时间内不会出来。
良风不想让李氏知道他认识厉启这件事,于是他朝厉启使了个眼色。两人绕过荒地,朝旁边的林子里面走过去。
厉启见到良风的第一句就是:“今天我瞧见你媳妇了。”
良风撇了他一眼,也不见怪:“你爹去看望他了?”
“嗯。”厉启道,“我爹明年开春要去参加春闱,大概今年夏季就会停职去长安书院里修习。他信心很足,说明年一定会中贡士,就算中不了贡士也大抵留在长安任职不回了,所以他想在走之前再把从前帮衬过他的人都好好感谢一遍。”
良风低着头唔了一声,没有多说。
厉启撇撇嘴,继续问他:“你既然没有死,还被封了个七品校尉,你为什么不与你亲戚们讲呢?”
良风耻笑了一声:“和他们讲做什么?他们当我死了不是正好么,省得许多麻烦。”
“那你也不打算与你那媳妇讲么?如果你真心喜欢她,你既然活着,就正儿八经把人家娶了。你若不喜欢她,便解了这婚约,以后再娶个比你年纪小的。又或者你实在是不想让人知道你是孟纯,你让我爹出面叫那云姑娘回家去也行。”
厉启皱了皱眉头,“无论如何,你这样又不与人家讲清楚,还非要腻在人家身边,这是个什么道理?”
良风顿了顿,才道:“我不想告诉她,我一开始认识她的时候不知道她就是孟家给我买的媳妇,后来知道的时候她已经当我是阿弟了。”
良风眼眸沉沉的:“我也不能将她送回家,她阿爹不是个东西,不会待她好的。”
厉启听他如此说,只能叹气:“那你就这样做她的‘阿弟’啊?”
“先就这样吧。”良风寻了块石头坐下,折了一支竹子,准备做一支短笛,“当‘阿弟’也挺好的,再说了我本就算她阿弟,现在每天日子过得很舒服,我很满意的。”
“可是终究不长久,你二十过后早晚都是要被朝廷招去继续任职的,到那个时候你又怎么办呢?”
良风慢慢的整理着手上的竹叶,慢声道:“不知道,等到那个时候再说吧。”
厉启被他一句话堵得无话可说,只能默默翻了个白眼:“随便你吧,反正我与你说我可是要跟着我爹一起进长安的,我还指望着和你一起进长安念书当官呢,如今看来你大抵是不愿意的。”
良风点了点头,表明他确实不愿意:“官场上尔虞我诈的忒麻烦,如今我和阿姐在这地方带着每天种种地收收粮食,每日安心自在的,已经很好了。”
厉启知道自己劝不过良风,只能说:“好罢,你爱怎么样便怎么样吧,反正你若是以后后悔了,觉得被一个女人耽误了前程,你就来找我,我帮你摆平她。”
良风一本正经的抬头看着他:“不会的,我一向觉得阿姐很好。”
厉启听他一口一个阿姐,感觉又想要翻白眼了。实在不晓得那女人有什么好的,非要良风这个蠢小子这么维护。农村媳妇哪里有长安好,厉启觉得自己还是更想去长安看数不尽的花楼姐姐。
“人各有志,殊途同归。时间不早了,我爹还在村口等着我呢,既然你执意留在这里我也不与你聊了。”厉启拍拍屁股从石头上跳起来,朝他抱了一拳,“那就此别过。”
说完,厉启几步一跃飞了出去,再也没有回头,大概是气他实在没志气的,没有和自己一起去长安求学吧。
但良风确实有良风的考虑,除了阿姐一事之外,他觉得他也没那个本事去长安求学。
当大官什么的从来不是良风小时候所向往的,良风很小的时候失去了父亲,在他六岁的时候又失去了母亲,七岁那年干脆被整个村子里抛弃。
幸好他那年蹒跚在雪地里的时候,被封老爷捡走了。封老爷可怜他,看他机敏就把他丢进军队里当伙夫。
后来是他靠自己的努力,一点一点爬到了校尉的位置。
但就算爬到了校尉又如何?每天夜里他坐在篝火周围,依旧是孤零零一个人,上面的将军瞧不起他的身份,手底下的士兵害怕他的长刀。
曾今他以为只要往高处继续不停的爬就会有人喜欢他的,可是那天封老爷的死讯穿到边疆的时候,良风才知道这个一品大官受冤枉死了之后,也只有陪了他十几年的妻子为他喊冤、为他哭泣而已。
这以往的种种都让良风打心眼里觉得,若有个人能长期待他好,那是一件千金都换不来的事情。
因此良风并不羡慕那些在长安里当大官的人,他最羡慕的是话本里讲的那些家庭和睦、夫妻恩爱的人。
良风知道云锦红是真心待他好的,李氏也是真心待他好的,所以良风不想离开这里。他知道如果他走了,他可能就再也遇不到第二个像云锦红这样聪慧又善良的阿姐了。
他还想保护她呢。良风偷偷心里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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