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拾妖局与捉妖组
莫铮回想自己这一生,有记忆以来,他就在人贩子的控制下乞讨,七岁那年,人贩子的窝点被打掉。
与他一起的孩子们,大部分都通过警察找到了家人,他却还是没人要的孤儿,最后被送到了一家孤儿院。
孤儿院里的生活不算美好,只是比人贩子窝点强些,教他们的老师嫌他不够聪明,对他一直是不冷不热。
孤儿院的护工在领导那受了气,对他们不是打就是骂,通通发泄在他们身上。
于是,十二岁那年,莫铮跑出了孤儿院。
之后睡过桥洞,捡过垃圾,进过收容所。
前几年听人说医药实验需要志愿者,便偶尔去试药,再加上打零工赚点钱也勉强生活。
想着想着,莫铮觉得自己混得挺惨,都这样儿了,还活啥啊,干脆死了算了,早死早超生。
“你这什么表情,不会是一点线索都没有吧?”尘看着他这一脸复杂,瞪着眼睛问道。
“人间不值得。”莫铮摇头叹气,尘看着他这一副表情,恨不得一拳呼他脸上。
去你奶奶的,就你这天资,都说人间不值得了,那我算什么?我这些年的挣扎算什么。
“人不要太贪心,贪心没有好下场!”尘嫉妒的说道。
“可我是妖!”莫铮一本正经的辩解道。
尘无语。
无论是他,还是莫铮,一个妖,一个半妖,却都下意识的把自己当做人。
“我们去邑县,我最早的记忆,就是人贩子带着我在邑县乞讨,那便是我的“故乡”了。”莫铮撑着双腿起身,决定了接下来的行程。
“瓜子花生矿泉水儿……”
“唉,让让,腿让让啊!”
嘈杂的绿皮火车上,尘眉头紧蹙,终于还是忍不住对莫铮质问道:“为什么我们不坐飞机?”
莫铮白了他一眼:“你个身无分文的家伙没资格挑剔。”
邑县公安局,两人向着局里走去,大门处的保安正打算将他们拦下询问,尘看了保安一眼,妖异的紫光在尘瞳孔中一闪而过,保安直接转身走回保安亭。
“这法术不错,待会教教我。”莫铮拍手赞道。
他学会了用幻术营造幻象,但这种看人一眼就能操纵人的法术,明显更加方便快捷。
“照你所说,那我得先把这个法术用在你身上,不怕变成我的傀儡就尽管试。”尘倒是毫不吝啬。
他巴不得莫铮折在这道法术里,那他就不用还那两条莫须有的人命了。
“没问题!”两人对视,莫铮回答得很是干脆,他浑身上下的沸腾的血液都在告诉自己要自信。
“不是现在。”对视一刹,尘转回头去,说道。
他们来公安局是为了查找当年拐骗莫铮的人贩子下落的。
因为当时年纪太小,莫铮并不知道那些人贩子落网后都被送到哪个监狱,判了几年。
有尘的魅惑法术,两人一路畅通无阻,如入无人之境,直接来到了公安局的档案室,查找当年的卷宗。
“找到了!”
“我去,这种人渣就判七年?”
“轻了!真是轻了!”莫铮握着拳头,愤愤不平的说道。
如今,这些人贩子早已出狱,好在卷宗里还有他们的籍贯信息,莫铮打算去几个人贩子的老家打听打听。
两人离开公安局,一切悄无声息,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就像他们从未来过一样。
然而,公安局上空,盘旋着两道肉眼不可见的妖气,却还是暴露了他们来过这里的事实。
“府衙之地,竟妖气冲天,这些脏东西还真是胆大包天。”
徐梦玲挎着香奈儿最新款的小包,正好路过邑县公安局,望见那两股盘旋的妖气,不禁顿步呢喃道。
“梦玲!你发什么呆,快走啊!”
见她落下,一起逛街的几个小姐妹也停了下来,回头对她喊道。
“来了!”徐梦玲回过神,抬手挽了一下耳边的碎发,连忙跟了上去,笑道:“不好意思,刚才崴了下脚,现在走路还有点儿疼呢,我就不去逛街了,你们去吧!”
“唉?梦玲你没事吧?让我们看看!”
“没事,只是有点儿疼而已。”
“那我给你打车送你回去吧!”
几个小姐妹关心的你一言我一语,徐梦玲没有拒绝,打车回到了自己家。
这是一座独栋别墅,在邑县这样的小城市,是十分稀有的。
毕竟这种小城市,太有钱的人不会跑来这么偏僻的地方买别墅,一般有钱的人又不会把钱花在独栋别墅这种地方。
“小玲,不是去逛街吗?怎么这么快就回来了?”徐申正在看报,瞥见徐梦玲进屋,随口问道。
“爸,你猜我在公安局看见了什么?”
“看见了什么,不会是你哥吧?那小子又干了什么好事?”徐申脸色一黑,顿时严肃起来。
显然,徐梦玲的哥哥徐亚龙可不是什么省油的灯,可以说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成天吊儿郎当,不干正事。
“要是他我才不管呢。”徐梦玲翻了个白眼。
“是妖气,我看见两股妖气盘旋在公安局上空,这两股妖气一股浓厚,一股纯粹,都不像是登陆在册的良妖。”
“而且,这两股妖气十分陌生,怕是外来的妖怪。”
“外来妖怪!”徐申放下手中的报纸,沉吟着。
徐家是修士家族,邑县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徐家的地盘,邑县范围内的散修、妖族,徐家都是十分熟悉的,说是了如指掌也不为过。
突然来了两个外来妖怪,不得不引起关注。
“让你师兄去调查一下两只妖怪的来历,最好搞清楚他们来邑县的目的,要是它们安安分分,就报给拾妖局不用管了,要是心怀不轨,就通知捉妖组捉妖,生死不论。”徐申端起一旁的茶杯抿了一口,吩咐道。
这也是对外来妖怪的常规处置方法。
都市中的普通人并不知道妖怪的存在,但实际上它们一直存在着,只是一直存在于暗处。
一部分妖怪隐匿于山林之中,被称为野妖,不受人族修士管辖,随着生态环境的一步步破坏,野妖的生存环境也在一步步的萎缩,如今野妖的数量已经不多了。
另一部分妖怪,为了生存,融入了人类的社会当中,他们跟人类一样,上学读书,参与工作,只要严格遵守拾妖局的规定,就可以安稳的在都市中生活。
而受到拾妖局管辖的良妖,一般被限定在某一区域,据情况不同,一般是某个县,或者某个市某个省,未经报备,不得私自离开限定区域。
就连升学,或去往区域外的城市打工,也需要先上报拾妖局,由拾妖局审核通过,拿到批文才能前往。
作为邑县最大的修士家族,徐家代管拾妖局邑县分局,并没有接到最近有外来妖怪入境的消息,那两个妖怪,一定不是恪守规则的良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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