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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被媳妇扫地出门了


今天地下城交易的稀有玉石倒不是什么要紧东西,只是李沛那个老狐狸也会过来,倒让他觉得有些诧异。

        李沛仗着自己家底有点东西,也不是一次两次驳他面子了,压着手里绥南那块地皮,一次次讨价还价,余牧秋当然知道光靠李沛自是不敢这么嚣张,他倒想知道那人背后撑腰的人是什么势力,敢让人在自己跟前三番五次的叫嚣。

        余牧秋身份不仅仅是个做房地产生意的大亨这么简单,其实手底下还握着一个消息四通八达,势力涉猎广泛的地下暗城。

        已经成立了有9个年头,夜幕降临后的城市安静下来,才是地下城精彩的开始,这里是燃着霓虹灯蔓延成片的富人聚集区,也是所谓的奢靡成性的上流娱乐场所。

        从余牧秋开始着手调查十四年前余家变故的来龙去脉,就变成了他阴冷暴虐踏血而来的开端。

        安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有些被余牧秋生人勿进的气场吓到,他蔫蔫的缩在小盒子里,想起阴婆婆说的人类又丑又凶,阴险狡诈,手段残忍,他不自觉打了个寒战。

        除了不丑这一点外,他家媳妇好像样样符合。

        尤其是余牧秋冷不丁的又转过身对他对望,安白僵硬的吞了吞空气,吓得瘫在盒子里,头脑空空一片,怎么办,怎么办怎么办?

        “今天我心情好。”余牧秋背着光站,深邃眼眸望向盒子里缩作一团的小东西,伸出手指晃了晃盒子,笑道,“放你一条生路。”

        “?”安白虽然听不太清人嘴里说的是什么,但被人森冷的笑意吓得脊背发凉,怂了吧唧的不住朝盒子角落里缩。

        余牧秋自认为自己不是什么好人,遇见流浪汉乞讨不会施舍一分,看到快要病危的阿猫阿狗也不会抱回家去,在地下城提一声“余牧秋”都能让人肝胆颤一颤。

        但今天他出门的时候放生了一条小黑蛇,就扔在他们家别墅旁草坪上的那个狗窝里。

        狗窝是邻居的,扔蛇也不能扔到自家院子里。

        这是余牧秋的一贯原则,他心情颇好的整了整自家的衣袖,坐上林楠开过来的那辆宝蓝色迈巴赫里,扬长而去。

        “?”安白被摔得头晕眼花,所幸盒子是斜歪在地上的,他忍着痛从里面爬出来,怯怯的望了一眼四周,这是哪?

        不仅不认识自己在哪,也找不到余牧秋,眼前还有一个浑身白色卷毛的庞然大物,正冲他张着血盆大口,安白吓得小脸一白,他没见过这种东西,吓得赶忙朝石头缝里爬。

        “汪,汪汪!”白色的杜宾犬明显是对这个贸然闯进自家领地的小东西产生敌意,龇牙咧嘴,又不敢贸然发起攻击。

        安白身子细小,很快就钻了进去,把自己的尾巴小心卷起来,吓得一动不敢动,乖乖等媳妇来接自己。

        直到太阳东升西落,天边晚霞灿红一片,延绵无尽,安白缩在石头缝里浑身僵硬,又累又饿,有些委屈的接受了现实。

        余牧秋不要他了。

        可他还没想明白自己是哪里做的不好,惹余牧秋不高兴了。

        趁着宾利犬正在熟睡,安白小心翼翼的探出头,一点一点朝外挪动着爬了出去,他哪里都不认识,随便一个易拉罐都比他高大好几倍,他贴着墙角小心翼翼的爬行。

        安白一天没有吃饭喝水,饥肠辘辘,爬不多远就没力气了,先前那只宾利犬吃着香喷喷的饭食时,他就只敢缩在石头缝里闻香味,等来等去都等不到余牧秋,心里越想越委屈。

        虽然余牧秋凶巴巴的总冷着一张脸,可那人长得好看,手掌里暖融融的,身上有好闻的茶香味,还会给他洗澡,总之,总比不要他强。

        而且安白在这里,只认识余牧秋。

        没有目的地和方向,他只能一顿乱爬,很快又没力气了,安白抬头瞧一瞧周围,到处都是绿茵茵的草坪,正当他再次蔫了下来时,瞥见了头顶那扇没有关好的窗户,留了一处细小的缝。

        安白眯眼打量了一会

        ,觉得够他钻进去。

        西南街区商业大厦下面的地下城灯火通明,一墙之隔的里面是爆裂的重金属摇滚乐,浓重香水味和酒精混在一起,昏黄的灯光笼罩在每一处角落。

        奢靡无度,纸醉金迷。

        林楠站在二楼等得着急,时不时的搓会手指,李沛方才以竞价12亿拍下那个连一千万都不值的玉石块,引得一片哗然,会所里骚动才刚刚平息下来。

        他费了好大口舌才留住人在包间里再等一时片刻,还亲自挑了几个姿色上乘的男女送进去陪酒,可自家老板还是没有到。

        林楠比较怂,不敢给余牧秋打电话催,只能等在那干着急。

        随着一道开门声,楼下舞池躁动的声响一下子安静下来,目光齐刷刷的望了过去。

        林楠如负释重,就这反应,他不用抬头都知道是他们家那位祖宗来了。

        余牧秋从门口进来,上身穿着素雅的白色衬衫,下身搭着一条黑色长裤,袖口挽起,露出半截小臂,深灰色的西装外套随意挂在臂弯里,左手上带着一只黑色鹿皮手套。

        这张儒雅俊朗的皮囊下裹着一颗多狠的心,只要是地下城的常客都心知肚明。

        余牧秋边从旁侧的楼梯朝上走,边抬头与二楼的林楠对望一眼,薄削的唇弯了弯,随着他抬头的动作,淡蓝的灯光为人镀上一层冷白,隐匿在白色衬衫领口之内。

        “”林楠被人这么冷不丁的一笑,顿时觉得双腿有些发软。

        他利落的接过人手里的西装外套,使了个眼色,示意李沛已经在包间等了一个半小时了。

        “等我一会怎么了,还委屈他了?”余牧秋不以为然,捏了捏左手黑色鹿皮手套里空荡荡的小拇指处,平静的脸上没有丝毫波澜。

        看到人进去了后,林楠才默默将自己的视线从老板身上收回来,刚才余牧秋捻手套的那个动作,让他连呼吸都不敢使劲。

        余牧秋左手小拇指断了,所以常年带着一只黑色的鹿皮手套。

        地下城人人皆知,却也绝口不敢提。

        林楠是看着人长大的,以前他是余家仆人的儿子给人叫小少爷,现在他听命于余牧秋给人叫老板,所以关于自家老板过往的一些事他都心知肚明。

        其实余牧秋并不是一开始就手段这么狠厉,怪就怪在19年前余老爷子遭人背叛陷害,余家败落,余氏夫妇二人一死一入狱,余牧秋那年才10岁。

        真正让一个不诸世事,干净单纯的余家小少爷变成冷漠残忍,黑白通吃的商业鬼才的,不仅是那枚断掉的左手小拇指,还有跟他一起出逃过程中,被绑架的,下落不明的亲弟弟,余念安。

        “呼”林楠长长的吸了口气,倚在及腰的栏杆处,点了根烟,猩红的烟头冒着淡淡的烟雾,他目光幽幽的望向舞池里那颗色彩斑斓的灯球。

        地下城里到处都充斥着奢靡颓废,只有余牧秋不一样,他始终清醒,高贵优雅,运筹帷幄能潜伏十几年,这辈子都为了报仇而活,林楠从一开始就能看出来。

        从十岁的余牧秋抱着父亲冰冷的骨灰盒穿过那条长长的林荫道开始,林楠当时就站在人身旁,看到少年进去的时候指尖微颤,害怕发抖,出来的时候眼眶微红,瞳仁里却是一片死水般的冷沉。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这也是他从余牧秋身上,体会出来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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