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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外出约会(2)


瞟了眼右手的指尖,将信将疑,不过,她很理智地努力把自己从洗手这件事情上移开来。

        “都说医生是有洁癖的,每天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洗手,呵呵,人家想观察一下反应嘛。”桑红故意说话嗲嗲的,装得很幼稚。

        梅兰儿抿抿唇,有修养地直奔正题:“你哪里不舒服?”

        “哪里都舒服。”桑红一点也不配合地耸耸肩膀。

        宋书煜好脾气地开口:“红红,别捣乱,”转而对梅兰儿说,“她今天特训,负重越野,跑到山顶竟然短暂性呼吸停滞,我想带她来检查心脏,顺便来看看你。”

        “哦,你的心脏一直以来,有没有出现过这种情况?”梅兰儿很温婉地问。

        “从来没有。”桑红很确定。

        “那家族有没有心脏病遗传病史?”

        “如果我妈妈有心脏病,我会有多大的遗传上的几率?”

        桑红忽然问。

        “额——这遗传类的疾病,都是因人而异的,偶然性非常大,你不用太担心,去拍个片子就清楚了。”

        说着她就开了一张条子,撕下来,停下笔忽然又写了一张单子,一并递过去。

        宋书煜接了过来,一张一张地看了,扬眉和她对视了一下目光,说:“我们先去拍片,晚些时候过来。”

        他步履匆匆地去刷卡交费,拿了透视室票据和一个小药盒走了过来,一边看一边把那小盒子装到衣服口袋里。

        带着她往另一栋楼的透视室走去。

        桑红有些紧张地捏着他骨节分明的大手,到了透视室门外,死死地抓着走廊拐角不放。

        “我不要去检查,我真的没有事,不去检查了好不好?”

        她可怜兮兮地乞求他。

        “如果心脏不好,早些查出了毛病,就可以早些着手治疗;没有事当然放心了。”宋书煜认真地看着她那惶惑的眼神,心疼地放了她的手,扶着她的肩安慰道。

        “不不——不要——”

        桑红摇摇头,眼泪在眼眶里转呀转地,转得他的心都痛了。

        “乖,你在担心什么?告诉我,我帮你宽心啊!”

        宋书煜耐心地安慰。

        “我高考体检、考上军校的体检,都是正规的程序,要是有那么危险的疾病,怎么可能过关?而且,我身体一直都很棒,我从九岁起周末或者放假,就在健身房里打工,一直到考上大学,什么运动我都很努力地去学习,而且做得很好,怎么可能有心脏病?今天,我就是拼了全力,脱力而成的昏迷,你不要太紧张了。”

        桑红清晰地条分缕析来证明自己的身体。

        宋书煜抿抿唇,审视她坚定固执的目光,终于叹口气把手中的缴费单和拍片条一起丢到了垃圾箱里,闷闷地说:“走吧,你不想检查,咱们就回去,奇了怪了,只要是和你牵连上的事情,我这神经都敏感得不得了。”

        桑红顿时含涕宜笑,让宋书煜瞧得傻眼,当真是个小丫头,说哭就哭,说笑就笑。

        遂带了她转身离开。

        那边,他们俩的身影一脱离梅兰儿的视线,她就急速地走到里边的洗手间,把手放在水龙头下边冲洗。

        她的确有轻微的洁癖,只是这轻微是看和谁相比来说的,比如和她那个每动用一样东西,都会洗上至少五遍手的老妈来说,她明显算作轻微洁癖,毕竟她只是和人握手之后,才会产生这种洗手的念头,而且,她只洗三遍,用两遍消毒皂而已。

        作为医生来说,她太了解疾病传染的各种途径了。

        这样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地洗着手,她脑海里不停滚动的都是桑红那青春甜美的笑脸。

        她羡慕桑红那黑漆漆的眸子里水波一样的明媚,羡慕她喜怒都形于色的稚嫩,甚至羡慕她脸上那明亮的汗水。

        那种年轻,让她嫉妒而怅然。

        想到宋书煜对她的宠溺呵护,那张小脸,又变成了惹人讨厌的面孔。

        装嫩的小丫头眼里流转的狡黠,让她怎么都讨厌不起来,心直口快、想到什么就随口说出来,对于她来说,压根儿就不记得,自己最后一次说心里话的时间相隔多久了。

        妈妈从小就对她要求极端的严格,努力地把她培养成心目中的那种理想的女孩子。

        她也一直为自己的修养和气质儿自豪,今天,她竟然有些厌恶这种性子了。

        那小丫头显然是要故意刺激她让她失态,不可否认,她是有些受不了,难道她是从宋书煜的口中得知自己不喜欢和人握手的?不然,她怎么觉察到宋书煜脸上那忍耐着的笑意?

        宋书煜也真奇怪,怎么悄无声息地就喜欢上了这样的小丫头,那年龄,恐怕交流着代沟都不知道有多宽了。

        而且,那个无知浅白的模样,怎么配和他站在一起?

        可是,想想宋书煜深情宠溺的捏桑红的小鼻尖时,她不由嫉妒又无奈,他是动心了,不然,那面瘫脸上怎么可能会有那么多的表情,因为他的脸上满满地写着对桑红的焦虑和担心。

        记得在大学刚刚注意到他的时候,鹤立鸡群一样醒目。

        他明明是中原一带的人,可是普通话却说得比很多正宗的北京人都地道,平翘音,前后鼻音,都分得清清楚楚,他的声音真好听,清爽又不失气势,温和又让人亲近,那感觉,就像是冬末初春的一束透明的阳光。

        他五官冷峭,眼神深邃,隐隐的似乎有着化不开的幽伤,可你一旦试图辨识,一不小心就沉入到他的世界。

        只不过是在学生会里和他说了几句话而已,他话少,但口才绝对不差,后来她发现,他到校不久就以挑战学校的各种社团为乐,什么功夫和特长都练,练好了就去找名头儿单挑着比赛。

        一时间声名鹊起,她也是在他有一次训练到极限脱力昏迷的时候,用自己所学的医学知识,及时地救醒过他,从那之后,他待她才和别人有了不同。

        那年冬天,她崇拜的歌手郑钧来这里举行演唱会,他便约她一起去。

        同寝室的姐妹都帮她分析,他肯定是对她有了什么想法,不然,那么木讷的人,怎么会主动开口邀请。

        她喜滋滋的赴约,即便是她疯狂地对着郑钧挥动手臂,狂呼流泪或者欢笑的时候,他依然稳稳地站着,只是随时伸开了双臂帮她挡开能挤到她的人。

        回来的路上,他问:“你最喜欢郑钧的哪首歌?”

        她随口说:“《灰姑娘》,可能每一个女孩都在梦想着自己的水晶鞋能帮她找到王子吧。”

        “你不需要羡慕灰姑娘,在学校你处处都被人当做公主一样的围着宠着。”宋书煜低声笑了,似乎她的话很好笑。

        她偷偷地把手套脱下来,装到了羽绒服的大口袋里,把双手凑到嘴巴呵着暖。

        “好冷啊!”她哆嗦着。

        他侧头:“你手套呢,刚刚看演出的时候,我明明看到你戴着的。”

        她哑然,只能支支吾吾地道:“不小心丢了。”

        他脱下自己厚厚的棉手套递给她。

        她接过去戴上了,偷偷地看了他一眼,他依然往前走着,一副心无旁骛的模样。

        她叹息半晌,不愿放弃,过了一会儿,又说:“额,我的手还冷。”

        他纳闷道:“不是戴着手套吗?怎么还冷?”

        “这手套里的热气散了,我火力小,暖不热。”她厚着脸皮说着这么暗示意味十分明显的话。

        他站住了,面对她伸手:“拿来,我帮你暖。”

        她紧张得说不出话,牵手就不能悄悄的吗?怎么能这样伸着手等她把手伸过去,这样的明目张胆。

        她不动,等着他自己过来牵。

        他果然探身过来,伸手接近她的手,她因为紧张和幸福快晕倒了,觉得手上一凉,然后——套在她手上的手套被他脱走了。

        她傻眼,愣愣地瞪着他。

        他一边把手套往自己的手上戴,一边对她露齿一笑:“别急,一小会儿就热了,我的活力大。”

        她恼羞成怒地直视他那深邃干净的眼睛,那里盛着暖暖的关切,看不到一丝少年情动或者涩然的模样,那感觉——他就像一个大男孩,似乎压根儿没有到动情的年龄。

        她再没有勇气说什么,那一晚,他们俩所有最亲密的举动,就是他暖热了手套递给她,她暖一会儿递给他。

        寒假后开学不久,就再没有见过他,听说他其实是从部队考过来的,又考上了y国著名的皇家军事学院,原来他不是不曾动情,他的情系在异国他乡的某个女人身上;后来的后来,久远到她只能感觉到时光流逝,却没有新的记忆去填满。

        哎呀,他还是放弃了那段无望的爱情吗?

        当真是世事难料,那样一个冷面如铁般迟钝的家伙,竟然会眸光如水,被这样一个小丫头弄得失了冷静和分寸,真真是“问世间情为何物,只能是一物降一物。”

        就像她自己,追的人多了去了,为什么偏偏惦记上那根对她缺乏反应的木头?

        他今天带女朋友来这里,对她来说也不是坏事,毕竟把一桩只存在于自己想象中的恋情适时地扼杀了,她不能再等下去了,因为她等不起。

        她确定知道自己喜欢宋书煜,那感觉就像喜欢天上的启明星或者明月,始终都保持着仰望的姿势,他高尚而纯洁无暇,她不应该奢望的,可是,他一直单身,她就无法让自己的眼睛离开他。

        擦拭干净手,放到烘手机下边吹干,又喷了一遍常用的气体消毒药水,这才放下心来。

        出了洗手间,就看到一个让她更加不悦的女人那傲人的侧影,她本身想退回去,却被喊了出来:“梅大姐,我等了有一会儿了哦!”

        赵嫣然听得声音对她笑着招招手。

        梅兰儿嘴角抽搐了两下,好在戴着口罩,让人无法窥视到。

        她一贯十分痛恨把她叫做大姐的家伙,明明只是比宋书煜大一岁,可是,他愣是非要恭敬地称她“姐”,这个赵嫣然就更可恨了,自己和她不过几面之缘,竟然跟着宋书煜一样喊起了姐,而且还擅自加了一个“大”字,这大姐大姐地喊,她每一次听着都想到《红楼梦》里的傻大姐。

        唉,修养气质之类的说好听点是涵养,说不好听的是闷骚自虐,因为无论你心里情感多么的复杂诡谲,也只能存在于心,无论遇到的人看着听着有多讨厌,面上还要微笑。

        “今天怎么有空过来了?”

        她努力地把眼睛弯出来笑意。

        赵嫣然也收了那目空一切的坐姿,和她一样,笑得落落大方,口中却貌似无奈地抱怨道:“嗓子有些发炎了,前段时间演出太累了。”

        梅兰儿一笑,心道——装矜持,我今儿就让你笑容掉一地,遂道:“今儿真是巧了,刚刚猜我见到谁了?”

        赵嫣然鄙视她这无聊的吊胃口,可是,不能不捧场,故做出讶然的模样:“谁啊,让你这么意外?”

        梅兰儿心底冷笑,马上就让你脸上的笑挂不住。

        “宋书煜啊,他什么时候军演回来,我都忘了问了。”

        赵嫣然果然不出所料,貌似不在意地说:“他回来了好几天了,是这周二回来的,我记得很清楚,那天,老爸让我顺路叫他一起回家吃饭;对了,他来这里什么事?那么棒的身体,他来医院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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