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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吃不了学习的苦,又怎能吃生活的苦?


  “松屹,来床上睡吧,地上湿气重,容易得风湿病的。”

  方知嬅轻声说道。

  “松屹?”

  “睡着了吗?”

  方知嬅从床上坐起身,看着地铺里熟睡的苏松屹,略微有些懊恼。

  第二天清晨,苏松屹迷迷糊糊地醒来,面前是方知嬅慵懒恬静的睡颜。

  浅粉的樱桃唇带着丝丝笑意,纤长的眼睫微微翘起,宛如蝶翼。

  桃花眼周遭绕着一圈红晕,显得有些妖艳。

  “嗯?”

  苏松屹愣了好一会儿,身上的羽绒被传来厚重柔软的触感,被窝里满是少女的温度和芳香。

  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此刻,她搭在他腰上的腿。

  “知嬅姐?”

  “唔~”

  方知嬅轻轻哼了哼,眯着眼看了他一会儿,然后继续闭上眼睡觉。

  “我昨晚什么时候来床上睡的?”

  苏松屹有些困惑。

  “我让玉婵帮忙把你抬上来的,我一个人抱不动你。你睡得跟猪一样,这样都没醒。”

  方知嬅慵懒地道,伸出脚在苏松屹怀里踩了踩,脚趾舒适地摆动着。

  这是苏松屹的功能之一,暖脚。

  “就在地上将就过一晚不就好了,没必要这么麻烦的。”

  “地上寒气重,得风湿了怎么办?”

  方知嬅微微蹙眉,有些不悦地道。

  “你,关心我啊?”

  苏松屹有些感动,但更多的,话里还是抱着一丝戏谑的意味。

  “想多了,我只是想有个人帮我暖床而已。”

  方知嬅撇了撇嘴,轻轻哼了哼。

  苏松屹微微笑着,有些喜欢她的傲娇。

  “今天早上想吃什么?”

  “鸭血粉丝汤吧。”

  “吃猪肝吗?”

  “吃!”

  方知嬅像小鸡啄米一样点头。

  和鸭肝相比,她更喜欢猪肝一点。

  她也觉得很奇怪,有些小时候很讨厌的东西,长大了会变得格外喜欢。

  比如猪肝,再比如苏松屹。

  “好,我这就去给你做。”

  苏松屹正要从床上起身,却被她一把拉住了。

  “别起太早,再睡一会儿。”

  “你什么时候这么关心我了?”

  苏松屹有些受宠若惊。

  方知嬅咂了咂嘴,没好气地道:“能不能别那么自恋?你起这么早,谁来给我暖脚?”

  好吧,这一次她并不是傲娇。

  真的只是觉得苏松屹起得太早了,就没有人给她暖脚了。

  又睡了接近一刻钟,方知嬅这才恋恋不舍地将脚从苏松屹怀里收回。

  “小苏子,哀家饿了,快去御膳房。”

  方知嬅捏着嗓子,模仿着《神厨小福贵》里的老佛爷。

  “是,老佛爷。”

  苏松屹倒也很是配合,起床之后,还不忘帮她盖好被子。

  匆匆洗漱完毕,苏松屹就闷头钻进了厨房。

  紧接着起床的是郑雨婷,上身穿着闵玉婵给她的灰色长款风衣和羊毛衫,下身穿着方知嬅的黑色棉裤和长筒靴。

  “早,这身衣服还挺适合你的。”

  苏松屹见她走进了厨房,微微笑着颔首。

  “玉婵和知嬅人很好,都很照顾我。”

  郑雨婷略微有些害羞,她还没穿过这么贵的衣服,生怕一不小心就弄脏了。

  “我帮你搭把手吧。”

  “行,帮我把猪肝切片吧,切的时候小心一点。你喜欢吃猪肝吗?”

  “喜欢,我不挑食的。”

  郑雨婷莞尔一笑。

  穷人家的孩子,其实也没有挑食的权利。

  餐桌上,两个懒狗姐姐蓬头垢面地吃着早餐,头发乱糟糟的也不打算洗。

  在外面是光鲜亮丽的女神,在家里就真是一点形象也没有。

  尤其是闵玉婵,刚来的时候还会很注意打扮,现在出门别说化妆了,连唇膏都懒得涂。

  “你不吃猪肝吗?我吃!”

  方知嬅见闵玉婵没有动碗里的猪肝,便习惯性地伸出筷子。

  “谁说我不吃?我只是喜欢放在最后。”

  闵玉婵顿时急了,像是护食的猫咪。

  “小气吧啦的,不就是吃你一块猪肝嘛?”

  方知嬅小声嘟囔着,对比了一下两人的碗,秀眉一蹙,伸出粉拳捶了一下苏松屹的胳膊。

  “你是不是偏心啊?为什么她碗里的猪肝那么多?”

  苏松屹没有试图解释,和女孩子是没有道理可讲的,所以他只是把自己碗里的猪肝都挑到了方知嬅的碗里。

  方知嬅看着,满足地笑了起来。

  郑雨婷在一旁看着,有些羡慕方知嬅和苏松屹的感情。

  苏松屹对方知嬅来说,一定是非常重要的人吧。

  要不然,她又怎会因为他,和自己闺蜜闹到那种地步呢?

  周四,正好是高三四班班主任文华出差返程的日子。

  课间时间,刘璇带着一名中年民工来到了文华的办公室。

  民工穿着工地的工作服,脚下的胶鞋沾染了干涸的水泥。

  很是魁梧的一个黑脸汉子,只是背不再挺拔,似被生活的重担压弯了脊梁。

  国字脸,留着一碴灰白的粗糙胡子,显得很是硬汉。黝黑的皮肤满是褶皱,昏黄的眼珠显得老态龙钟。

  这便是刘璇的父亲刘柯。

  文华看着面前心力交瘁的中年人,手里持着一支钢笔,轻轻扣着桌面,面露难色。

  “按照校规,涉及的金额比较大,是要开除的。”

  “老师,我家娃儿已经意识到了自己的行为是不正确的,看在他主动承认错误的情况下,能不能给他一次机会?”

  刘柯看着面前一脸严肃的文华,苦苦哀求着。

  文华沉思了一会儿,看向刘璇,很认真地道:“我之前经常讲,当我的学生,可以不优秀,但一定要正直。”

  “不是我们的东西,不能偷,不能抢。这是我们做人的基本原则。”

  “你爸爸工作也很辛苦,你也应该要理解他。你这样的做法,是不是让家里人寒心了呢?作为老师,我也很痛心。”

  “当然了,你能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这点我还是很欣慰的。我也不想放弃任何一个学生。”

  “这样吧,刘璇爸爸,您看这样,能不能带他去您工作的地方锻炼一段时间?我想,有了这段经历,他再回到学校以后,将会是全然不同的精神面貌。”

  文华思考了良久,这才对刘柯说道。

  “好,谢谢老师您能理解!”

  刘柯连连道谢,昏黄的眼睛里渗出了泪水。

  这一天上午,失窃的班费重新找回。

  两天后,刘璇暂时休学了一段时间,文华的解释是回家养病。

  除了苏松屹和郑雨婷等知情人,没有人会把这两件事联系在一起。

  ……

  回家的路上,刘柯带着儿子吃了一顿好的。

  啤酒、卤牛肉、酱猪蹄应有尽有。

  那位民工父亲不说话,只是一边看着儿子吃饭,一边抽着烟。

  他没有打他,就连呵斥也没有。

  这让刘璇觉得有些不安,他记忆里的父亲总是信奉棍棒底下出孝子。

  只要他犯了错,父亲打起他的时候从不手软。

  可这一次他捅了这么大的篓子,父亲却什么也没有说。

  “吃饱了吗?”

  刘柯掐灭了烟头,淡淡地道。

  “吃饱了。”

  刘璇抹了抹嘴,缓缓点头。

  “嗯!”

  刘柯不发一言,只是淡淡应了一声,带着儿子去了工地,来到了包工头面前。

  “老林,我想带我儿子来这里找份活,让他做下小工,搬下砖。”

  “老刘,你儿子不是还在上高中吗?好好的学不上,让他来工地干什么?”

  包工头是个精瘦的青年人,戴着眼镜,偶尔闲下来的时候就捧着本书装文化人。

  “这年头没文化是要吃大亏的,不让孩子上学可不行。”

  “我知道,就是想让他跟着我吃点苦。吃不了读书的苦,哪里吃得了生活的苦啊。”

  刘柯喃喃地道。

  包工头看了一眼刘柯身边的憨厚胖男孩,略微思忖了一番,点了点头。

  “行,让他去老程那里领一下工作服。”

  “谢谢了,老林。”

  工作服很简单,一个安全帽,一双胶鞋,一个粗糙的背带服,还有一双粗麻手套。

  冬天里,工地上的工人们推着装满了砖头的斗车,气喘吁吁地走着。

  水泥池里,几个精壮汉子拿着铁锹搅拌着,身上满是干涸的水泥渍和石灰粉。

  空气中满是钢筋的铁腥味和灰白的粉尘。

  生石灰掺了水,升起浓郁的烟雾和刺鼻气味。

  刘璇看着石灰池里沸腾的泡泡,不禁回想起了化学课上老师讲过的公式。

  生石灰加水变熟石灰的公式是怎样写来着?他有些记不清了。

  “搬一块砖5分钱,5200块是班费,还有3200块的酒钱。我和你一起搬,什么时候能赚到这些钱,你就什么时候回学校。”

  刘柯淡淡地道。

  说完,他就走到拖车前开始卸货。

  农村大多数是自建房,工地上的砖是红砖,用车卸货难免会有损耗。

  在刘璇老家,工人卸砖都是纯手动的,卸完的砖头还要整齐地码好。

  很简单的活,只需要出体力即可。

  但没一会儿,刘璇就累得气喘吁吁。

  反观他父亲,虽然老态尽显,但手脚仍旧利索。

  大冬天里,生了冻疮的手指又痒又肿。

  冰冷的砖块很是粗糙,长时间持握使得刘璇手掌生疼。

  “嘶~啊!”

  刘璇干了没一会儿,就瘫坐在地上。

  “爸,我想回去上学。”

  刘柯闻言,放下了手里的砖头,一巴掌抽在了他脸上。

  很响的一记耳光,干活的工人们都看了过来。

  “忙你们的,别管。”

  包工头老林淡淡地道。

  刘璇捂着红肿的脸,嘴唇颤抖着,看着面前发怒的父亲。

  那混浊的眼睛里布满了血丝,结实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着,冰冷的空气流入他的肺叶,又化作滚烫的火焰喷涌。

  真像是一头发怒的狮子。

  刘柯仍旧沉默着,用那愤怒的眼神看着他。

  这个总对儿子说男儿膝下有黄金的男人,为了儿子能继续上学,险些给校领导下跪。

  刘璇想起了父亲在办公室里那卑微的样子,没再抱怨,只好默默戴上手套,捡起地上的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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