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乞讨也不得安宁
月下暗中无情人,血溅衣襟上,羽落街头,不知谁心伤……
天色已晚,夜色已深,凤城凤衙内,衙主办公室。林弈兀自站在窗前,凝视着窗外,不时拿起烟抽起两口,时而眉头紧锁,不知道在想着什么。
微风自窗外吹进,似是在与那几缕烟欢乐嬉戏一般,带着淡淡的血腥之气吹拂在林弈的脸庞,许久过后才听他声音传来:“严衙主。”
“林先生,怎么了?”严森停下即将送往嘴里的茶杯,抬头看向林弈的背影,而旁边的柳思琪依旧自顾自的玩弄着茶具。
林弈吐出一口烟,说:“这座城里的血腥味从何时开始这般浓厚的?”
闻言,严森犹豫片刻,叹了口气说:“林先生这么一说,大概是从五年前开始的,这凤城也不知怎地,一到晚上血腥味就这般浓,但是每次我第二天全城搜查时,却没有任何发现。”
听到三个字“五年前”,林弈眉头皱的更加深了几分,但吐出的烟依旧平缓有序,毫无波澜。
这时,柳思琪端着一杯茶走到了林弈面前,另一只手趁林弈不注意,一把夺过了他手中的烟,面无表情地说:“先别抽烟,尝尝这茶怎么样?”
林弈略有不悦地看着柳思琪,但还是接过了那杯茶,抿了一口,眼珠子转了转,说:“可以。”
柳思琪微笑,转头去把烟捻灭在烟灰缸里。林弈欲言又止,又喝起了茶。看向严森说:“严衙主,今夜我二人便在你这里住下了,严衙主方不方便?”
严森眉头一扬,连忙笑着说:“方便,方便,林先生和柳大人住在凤衙实属凤衙荣幸,莫说是一晚,便是长住下去也未尝不可,只是凤衙设施简陋,还望林先生和柳大人不要介意才是。”
严森略微停顿片刻后,犹豫了一下又说:“林先生和柳大人是要……一间……”
严森话还未说完便被林弈打断:“两间。”
严森回:“好的,我马上去安排。”说着便走了出去。
林弈来到柳思琪旁边坐下,继续喝着茶,忽然看着柳思琪问:“你泡茶不用自己尝的吗?”
柳思琪错愕了一下:“嗯?”又说:“泡的不好吗?”
林弈边喝茶边淡淡地说着:“淡了!”
……
清晨,这夜林弈和柳思琪在凤衙睡的很安稳,早早便起了床,此时太阳才刚挣脱地平线,到底是城里,清晨的露水都不多见。
一大早,林弈二人便已经出了凤城,此时正在走在回郊外别墅的路上,尽管经常住在郊区,如此清凉早晨却也不多见,因为早上一般都待在别墅里,也就错过了许多如此让人心神宁静的清晨。
时而路旁草丛一阵抖动,便看见三两只松鼠朝远处跑了去,时而又闻远处树梢传来声声鸟儿鸣啼,实是一派心旷神怡景象。
“哎呀!”林弈缓缓走着,忽然前面的柳思琪转过身说着:“忘记买了。”
“买什么?”林弈继续朝前走着。
柳思琪颇为可惜地说:“茶具啊,我想学泡茶啊。”
“下次吧!”
过不多时,两人便走到了岔路口处,此处立着一个一人高的邮箱,邮箱上挂着一把锁。
柳思琪朝着邮箱走去,从红色衣服口袋里取出钥匙,打开了锁,从里边取出了一封信,当下朝着林弈看去,而此刻前方的林弈已经看了过来,也发现了柳思琪手中的信。
林弈看了一眼又继续朝前面走着,柳思琪吧邮箱锁上,拿着信快步跟了上去。
进入别墅中,林弈二话不说直接把信扔在了茶几上,不再理会,而柳思琪欲言又止,听见林弈缓缓说:“经过这几天的折腾,你不累吗?”
柳思琪正要说话,林弈又说:“我们的目标是那些人,委托信这些都是小事,那些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我们要尽可能多的养精蓄锐,否则什么时候把命丢了都不知道。”
林弈说着便上楼走向阳台方向,其声音缓缓传来:“有兴趣的话来一起看日出。”
柳思琪自然也乐得清闲,笑了笑便跟了上去。
……
凤城,占地广袤,人物繁杂,有人地位显赫却为权利所束缚着,有人贫贱低微却无拘无束自由快活,求者多生受,得者平添忧,谁想过着怎样的生活?谁又该羡慕谁的生活呢?
许是自古以来,如此阶级区分便从未消除,该是一切都是命中注定吧!
在凤城西南的一角,这里常年居住着众多平民,这些平民大多都是衣衫褴褛,以乞讨为生,鳏寡孤独废疾者不计其数。
狗娃和菜花正是这里的居民,说是居民,在这一片区域哪里还有一座完整的建筑,都是下雨时勉强能遮住一些的破旧茅草房而已。
狗娃身着破烂且脏兮的衣服,年仅十二岁上下,跪在路口的一边,在他身前是一个破烂的瓷碗和一张破布,破布上写着几个字:“我幼年父母双亡,不得已以乞讨为生,不求多,只求每顿有个包子吃,路过的叔叔阿姨,大哥大嫂,好心人们行行好,给点吧!”
似是因为习惯了,那身上的脏破衣服也让他有几分舒服,狗娃也在时不时地抬头看向马路对面,在那里也跪着一个小女孩,和狗娃差不多年龄大小,她也衣衫褴褛,也时不时看向狗娃,正是菜花。
多少年来,不论温暖春夏,或是寒冬腊月,风雪中,阳光里,多少次他看着对面的她心里都一阵温暖,尽管都是乞丐,但也会有爱,没错,他喜欢上了她。
忽然,狗娃站了起来,收起了身前的瓷碗和破布,不管脏兮的脸上仍然通红,毅然决然朝着对面走去,那一刻,他笑了,她看见他走过来,也笑了。
尽管就隔着一条路,却像是走了好久好久,他终于来到了她身边,把碗和破布摆好,跟菜花并排跪了下去,不经意间转头看到了身后不远处角落的石缝里,那里长出了一朵漂亮的野花。
仿佛在诉说着春天的到来,狗娃跑了过去,将花轻轻摘下,花只有拇指大小,却已然能使他兴奋至极。
狗娃拿着花迅速跑到了菜花身边,对着菜花笑着说:“好看吗?”
菜花也笑了,点了点头:“嗯,好看!”
狗娃跪了下来,看着菜花说:“我给你戴上好不好?”菜花笑着点头。
狗娃把手上的花插在了菜花耳朵上的头发里,笑了,她也笑了。
路人匆匆而过,没人在意路边的小乞丐在做什么,也许他们也不想在意。但那朵花仿佛就是这条街上最漂亮的风景了。
过了许久,就在狗娃昏昏欲睡之际,不远处走来了三个男孩,看去像是学院里的学生,一副桀骜不驯模样,领头的越发嚣张跋扈。
三人看到了不远处跪在路边的狗娃和菜花,随即像是找到了乐趣一般,其中一人狞笑着说:“哟,这不是前天那俩小乞丐嘛。”说着,三人缓步朝着狗娃二人走来。
这时狗娃两人才发现走来的三人,顿时目露紧张神色,没有说话,只是紧紧盯着走来的三人。
走到狗娃两人跟前,领头的人带着嘲讽之意说:“我前天不是说过了吗?我说了不想再在这里见到你们,忘了?”
狗娃两人依旧盯着眼前的三人,眼神中满是恐惧,只是在狗娃眼中还多出了一缕愤恨。
“别这么盯着我啊,怪不好意思的。”那领头之人说完直接弯下了腰,缓缓拿起了菜花跟前的破烂瓷碗,将里面为数不多的钱倒到了自己手中,紧接着,他将碗扔向一边。
“啪啦!”
菜花来不及接住,本就破烂的碗顷刻间多出了几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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