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章 嫌疑
“我也想知道是怎么回事。”
方宇摊了摊手。
“我本来在这里寻找失火案的案卷,她一进来,见我在找失火案的案卷,就一口咬定我杀了什么曲九,是来销毁证据的。”
苗凤英立即反口问道:“那你要三十年前栖流所失火案的案卷做什么?”
一开口,就是老审问人了。
方宇从容不迫道:“这与家父临终前交代的一桩旧事有关,恕我目前不能告之他人。”
“至于你说的什么曲九,什么凶案,我完全不知道。”
“半年前,我人还在外地。这一点很多人都可以作证。”
“甚至你可以去问赵家,他们最清楚了!”
“赵家现在应该恨不得我快点死,所以也不存在为我作假证的可能!”
杨玉静点头道:“我可以作证,小宇的确是在上个月初八才回来的。”
“赵家师爷李子旗也能证明,他和小宇同乘坐一条渡船回来的。”
苗凤英绣眉微微一蹙眉,“这并不能证明你没有嫌疑!”
“有些狡猾的凶手,杀了人之后,先跑到外地去躲一阵,见风声松了一些,又跑回来,并不在少数!”
得知方宇就是方家的继承人之后,她的态度明显好了许多,但仍旧坚持认为方宇有嫌疑。
方宇心中好笑,你可真是脑洞大开。
“你见过只躲三四个月,案子还没查完,就跑回来露头的蠢逼凶手吗?”
“况且我八岁离家,中间十四年都没有回来过。”
顿了顿,方宇又接着道:“破案需要确认作案时间、手法、动机、认证和物证。”
“仅仅是因为我在寻找失火案的案卷,你就从结论反推证据,认为我是凶手,不太合适吧你?”
苗凤英脸色一变,用无比警惕的目光死死地盯着方宇。
好家伙,一开口就反客为主,完全打乱她的审问节奏。
居然还对破案流程那么了解,一看,就是老犯罪了!
说不定身上背负的人命,不止一条!
苗凤兰额间冒汗,只感觉自己遇到了出道以来,武道修为最高、心思最狡猾的一生之敌!
“首先,虽然潜逃的凶手通常不会在官府放弃追查之前返回,但也不能排除有些凶手会反其道而行之!”
“其次,你十四年没有回过家,不仅不能证明你没有作案时间,恰好可以为你提供脱罪借口。”
一番舌战之后,苗凤英总算适应,缓了过来,开始严肃道:
“而最重要的一点,失火案的案卷直指曲九被杀害一案。”
“虽然不能认为来偷案卷的人,就一定是凶手。”
“但,凶手一定会来销毁案卷,毁灭证据!”
“可你却不能说明,你潜进来偷案卷的理由,很难让我不怀疑你!”
歇了口气,苗凤英又打出一套组合拳:“你想要自证清白。”
“除非你能说清楚,为什么要冒着坐牢的风险,来窃取案卷。”
“又或者有第三方能为你证明,六个月前,也就是四月十五至廿十这段时间,你在哪里,在做什么!”
方宇:“……”
说实话,他如果站在苗凤英的位置,也会觉得自己有嫌疑。
虽然还没到直接可以认定为凶手的程度,但先抓回镇抚司大牢是没得商量的。
但是这也没办法。
谁也不知道长空帮躲在何处,也有可能就站在面前,此事,不能让外人知道。
而且,六个月前他还在青龙卫,秘密执行最后一次任务。
能给他作证的第三方人证,除了皇帝之外,只怕要下地狱去找了。
见方宇沉默,一个自证清白的证据都拿不出来,苗凤英不自觉地站直了腰杆,挺起胸膛。
虽然我武道修为不如你,但这是一个讲王法的江湖,武功再高,也掩饰不了你的嫌疑!
罪犯永远都是斗不过捕快的!
“你沉默可没有用。”
“像你这样武功高强、人长得帅气的年轻人,我也不相信你是会杀害无辜百姓,把受害人磨成肉饼的残忍凶手。”
“就算你今天靠一身武功,可以强行闯出去,甚至把我带走,但那只会加深你的嫌疑!”
“如果你真的没罪,乖乖地跟我回去接受调查,我一定能还你一个清白!”
苗凤英循循善诱,开始劝降。
这下,就连杨玉静都无法为方宇作证辩解了。
“小宇他该不会真的是什么杀人凶手吧?”吕小春拉了拉杨玉静衣襟,低声问道。
杨玉静摇头道:“我想其中应该有什么误会。小宇不是那种滥杀无辜的人。”
可这话,她也没有百分之一百的底气。
不能透露长空帮一事她能理解,毕竟方宇之前也要她对任何人保密。
可她不理解,方宇为什么不举证半年之前的事呢?
昨天晚上,方宇还跟她讲,六、七月份他一直呆在金陵,有哪些哪些好玩的地方,遇到了哪些有趣的事,甚至还与金陵府的知府同桌较酒。
金陵府距离扬州并不远,很容易就能得到求证,金陵知府的公信力,一句话就够了。
可方宇为什么不举证呢?
“等等。”方宇忽然道。
“你既然认为我来这找案卷,就有涉案的嫌疑。”
“那你总得说清楚,这跨度三十年的两件案之间有什么关系吧?”
方宇到现在还不知道曲九是哪个叼毛!
其实他完全没有必要跟苗凤英玩什么自证清白的游戏,直接将其掳走,逼问案卷的下落就行了。
虽然有吕小春阻拦,但要是真的铁了心,就是整个衙门的官兵过来,也拦不住他。
有罪无罪什么的,衙门没有确切证据,也不能随意向外散布消息。
武力抓捕,严刑逼供那一套,对他更是没有用。
但是,找到案卷不是最终目的,弄清楚前栖流所与长空帮之间的关系才是。
方宇倒是很想知道,为什么苗凤英会认为,什么劳森子曲九被杀,会与三十年前的失火案扯上关系。
苗凤英道:“半年前,北雁镇有一户三口之家被灭门。”
“男主人叫曲九,女主人是当地农户的女儿,还有一个七岁的儿子。”
“经过调查,我发现这个名为曲九的男人,其实是三十年前栖流所的所长段东根。”
“只是不知道为何,他要改头换面,到北雁镇去隐居。”
“我怀疑曲九的死和当年栖流所失火案有关。
“很可能就是当年的凶手发现了段东根这条漏网之鱼,想要杀人灭口!”
方宇瞳孔一缩:
“在那场大火中,不是所有的栖流所人员,连同流浪乞儿在内,都被烧死了吗?”
“你是怎么确定,作为话事人的所长为何还活着的?”
苗凤英道:
“案卷上记载,大火把尸体全都烧焦了,无法辨认尸体的身份,只能通过人数确认有无遗漏。”
“当时清点尸体的数量,与最后登记在册的人数对上了,加上找不到幸存者,案发地又在城外山林,半夜无目击者,所以才会以‘意外失火、全部人员葬身火海’来结案。”
“但登记簿送交衙门的日期,与失火日期有一个时间差,并不能排除,还有登记之外的人也在场,误以为全都烧死了。”
方宇皱眉道:“单凭这一点,说明不了任何问题。”
苗凤英道:“所以我在曲九家中,发现了一本藏得很隐蔽的日记。
“里面记载了他在栖流所,所经历的许多事。”
“虽然日记没有说他自己就是段东根,但所记录的事迹、口吻,完全与段东根的特征锲合。”
你直接说这个不就完了……方宇无语了。
“日记在哪里?”
“此案由我一手包办,当然是在我手里。”
“拿来给我!”
“为什么?”
“你不是要我自证清白吗?”
“你把案卷和日记给我,我替你找出凶手,想必能够证明我的清白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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