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先问亲邻(求首订)
道理元锦安都明白,但他们家里是靠着香蕈发家,让他一下子将这法子给了别人,他心中是极为不舍的。
“就非要舍了这法子吗?”
元令辰摇头:“按着本朝律法,我们要买地,若不经族人同意,即便出了银钱,得了地契都是无用,若是一家家打点,再厚的家底都要伤了元气。”
“况且,制菌种的法子掌握在我的手中,他们即便学会如何种香蕈,也还是受制于我们。”
他们要的那块地,虽然多碎石,不能用于耕种,但在碎石下,却是有着厚厚一层可用于烧制青砖的土,她就起了意,将那块地拿到手里。
她手中握着制菌种的法子,也不怕别人学会种香蕈之后将她一脚踢开。
因为没有她的菌种,别人即便将种香蕈的法子学得再好都是无用的。
而要制菌种,有些工序是必要得了系统的某些工具才可以。
哪怕别人学去,都是种不成。
这样一来,她既可以得了那块地,给自己家人造一个好房子。
又有人能给她提供大量的香蕈换取能源点。
顺带着还能得了族人的人情。
怎么想她都是不亏的。
不过她知道的事,元锦安却未必能想通,这会她也没有不耐烦,细细地给元锦安解释起来。
许久之后,元锦安才有些明白了:“那菌种的法子真无人能学去?”
“不说他们是真的无法学走,即便他们学去了也是无妨的,我正和钱朝奉琢磨着种另外一种菌蕈,远比香蕈要值钱多了。”
元锦安顿时起了兴趣:“那你跟祖父说说,是种的何物?”
元锦安是知道,比香蕈还值钱的无外乎就是那么几种,但他就是想听自己孙女亲口说出来。
仿佛只有那样,他才能真正信了一样。
“是云耳。”
“云耳?”元锦安已激动得浑身哆嗦:“云耳那可是真正的贡品,这东西真能种吗?”
“我们已有九成的把握。”
“九成把握?好好好。”
这下子元锦安是彻底将方才的不舍抛在脑后了,若是云耳能种成功,那香蕈又算得了什么。
那云耳的价值可是香蕈的十倍还不止。
更何况,家中还有正在结茧的彩蚕。
有这些东西在,香蕈不过只是小利而已。
元锦安吃了定心丸,乐颠颠地走了。
元令辰却是和系统说起了话。
“你那商城里可是有铜丝?”
她那个商城多是些衣食之类的琐碎之物,因里头东西太多,她也不曾一一看过,若有需要的东西,她多半会问过系统,确定了有,再兑换。
这回系统倒没让她失望,很快给了回复:“当初考虑到铜丝可能会被用于做首饰,所以在系统商城是有兑换的。”
“用这铜丝做成的首饰可是能拿去贩卖?”
要铜丝是她想起前世宫中学的一门手艺,有了蚕丝,铜丝,另再制些工具,就能将东西做出来了,获利自是比卖布要来得多。
“是可以的,系统商城的东西无法直接拿去贩卖,经过加工之后却是不受影响,当然,我们说的加工也不止是简单的加工,比如你将米粮酿成酒,这酒是可以拿去贩卖,但若只煮成米饭就拿去贩卖,却是违规的。”
元令辰听明白了它的意思,也不说兑换还是不兑换。
径直进了蚕房里。
此时正结茧的蚕已吐了近一半的丝,蚕房里尽是红彤彤的,十分好看。
元宝珠正蹲在地上,托着腮认真看着彩蚕吐丝。
见了元令辰来,想起了心中忧心的事。
“婵儿,再过一日,就能断丝成茧了,只这么多赤色茧,要煮茧缫丝,怕是有些扎眼呢。”
蚕结完茧后再过十数天就会化蛾破茧,到时蚕丝断成无数根,就无法缫丝了。
可若是在这个院子里缫丝,怕是要得了人红眼。
这事元令辰早已在考虑了,急着建房也有这方面的原因。
“建房的事已和族长说了,这两日就会有回复。”
“若真是那样,倒无需担忧了。”
这些蚕茧她夜里挑着灯,辛苦些时日就能缫成丝了,往后住进了侄女说的青砖房,便无需这般小心了。
这时的她对那青砖房又多了几分期待。
此时的族长比如他们更为着急,他已忍不住召集了族老们,商议此事。
不过在提起那事前,先说了元锦安要买地的事。
“锦安家中如今添丁进口,那院子已是住不下,便找上我,打算另择地建个房。”
这话让一旁的族老们俱都蹙起了眉:“若是住不下,扩建一番也是可以的,他们屋子后面可是有一块不小的地呢。”
“加上一个仆人,他们家此次就添了四口人,扩建一番也是够了,何必非要另择地建房?”
“族中的地本就不多,此番又要分他们一块?族人们怕也不答应。”
关于买房置地,朝廷都是有律法的,某家若要买地建房,必要得了族人一致同意,否则哪怕地契到手,也是无用。
而地对庶民而言,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那是立身之本。
哪怕那块地只是块荒地,他们也是不甘心这么出让的。
族长早知他们会有此反应。
“锦安他此次也是有十足的诚意的……”
“再有诚意那也是不成的。”
“可他说钱朝奉那里新得了一个种香蕈的法子,如今正寻人呢,若我们有意,他倒可以和钱朝奉引荐一番,我琢磨着这也是我们的一次机会……”
此时那反对得最坚定的族老,神色先松了松:“此话可是真的?”
“过两日,等钱朝奉得了空,也会往族中一行,您若是不信,到时亲口问上一问,想来锦安也不至于以此诓骗我们吧?”
“说得也是,锦安是素来老实的性子,让他扯谎骗人,的确是没那可能。”
“锦安给出了这么大的诚意,这建房之事,我们自是没意见。”
“不错不错。”
“若各位都同意,我们便择日召了族人们商议一番,他们若都同意,便叫他们立下字据,省得日后反复,伤了和气。”
族长有此番考虑不是杞人忧天,而是有着先例的。
因着“求田问舍必问亲邻”的律法,曾有不少人花了银钱,得了地契房契,却有卖方亲友反复,上告了官府,最后反被判交易无效的。
后来渐渐的,也有了些应对之策,便是亲人四邻签下字据,承认此次交易是在他们知情时进行的,日后不论如何,都是不能反复。
即便上告官府,都无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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