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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9章 城


一周了。

        足足一周了。

        每天都收到鲜花这种事。

        见助理离开,阮婉注视着被对方小心翼翼放在桌上的那束花,只觉得头疼地厉害。她抬起手按压了下太阳穴,才拿过花,略微翻找了下,毫不意外地从里面找到了一张卡片,内容依旧是几行意味隽永的小诗,书写的笔迹飘逸秀雅,一切看起来都既诚挚又不过分热切——这都是满满的套路啊。

        就在此时,她的手机响了起来。

        她低头看了眼,来电人不是别人,正是谭元洲。她接起电话:“喂?”

        “今晚有空吗?”

        “……”阮婉沉默了下后,回答说,“有。”

        “一起吃个饭如何?”

        从她回答“有”的时候起就已经料到了谭元洲的下一句话,所以自然也就没有反对,几句话后,这件事算是就敲定了。各方面表现都极其成熟稳重的谭元洲没有借机多和她搭讪几句,而是很有礼地与她道别后挂断了电话。

        阮婉一手放下手机,另一手拨动着眼前的鲜花,不得不承认,对女性来说,被这样一名优秀男士追求并不是一件讨厌的事情,只是……

        “如果你现在是在追求我的话,抱歉,我想自己没办法给予你想要的回应。”

        晚间的餐桌上,阮婉很是直白地说出了这样一句话。也许是性格使然,也许是在国外养成的习惯,谭元洲在感情这件事上十分坦然,所以她也没有绕弯子。

        切着面前牛排的谭元洲听着这话,嘴角的微笑并未消失,只是反问:“我可以问为什么吗?”

        “……”

        “据我所知,你对我并不反感,现在也没有恋人。”谭元洲态度温和地说,“我也看得出来,你是个对感情持认真态度的人——在这一点上,我们很像。所以你拒绝我关于‘交往’的提议,我完全可以理解,是我太过鲁莽了。一切应该先从追求开始,对吗?唔,是我现在的方法让你觉得讨厌吗?”

        他问地诚恳,说得坦然,阮婉反倒不知该如何回答。沉默片刻后,她问:“你喜欢我?”

        谭元洲低笑了声,低沉的声音如同酿造了多年的红酒,很是醇厚。他说:“除非有特殊原因,否则没有男人会追求自己不喜欢的女人。我们的长辈是朋友,家世相当,你长得很美,性格也很好……当然,我知道这些都不是你想听的。说实话,在感情方面,我对你还远不到‘爱’的地步。不过,如若一个才认识没两周、只见过几次面的男人就张口对你说爱,恐怕你也不会信吧。”

        阮婉听到这里,不由也是莞尔。

        “我更多是觉得我们很合适。”谭元洲接着说道,“到了我这样的年纪,已经很难很难像年轻时那样满怀激情了,我现在更想要的是一段稳定的感情和婚姻。我觉得你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如果你愿意给我机会,我会将感情投放在你的身上,它也许不会从一开始起就浓烈灼|热,却会更加……”他似乎不知道该怎么描述,于是做了个手势,“你懂的,就像是焰火和红酒,转瞬即逝与历久弥醇的区别。”

        阮婉的目光落到手边的红酒杯上。

        谭元洲的声音持续响起——

        “我没有不|良嗜好,收入稳定,偶尔吸烟喝酒,如果你讨厌我可以保证尽量不在你面前做这两件事。没有婚姻史也没有孩子,现在也没有女朋友,前几任女友都是和平分手,不存在什么事后再来找麻烦的事。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一个机会。”

        阮婉不得不承认,当这种“大叔型”男人魅力全开时,还真是让人有点把持不住。不过,她在原则问题上还是很坚定的,她沉吟了下,回答说:“真的很抱歉,现阶段,我真的不想考虑这方面的问题。”

        说完这句话后,她看到谭元洲注视了自己几秒,之后,他露出了个笑容,没有任何纠缠地做出了退让:“好的,我明白了。不过,我还是希望你能给我们一个互相了解的机会,哪怕无法展开一段感情,做个朋友也不错。是吧?”

        “当然。”阮婉点了下头,撇开别的因素不谈,谭元洲真的是很有风度的一位男士,如果只是做朋友,她真的不反对。

        “那么,我们算是达成了共识。”谭元洲笑着举杯,“为了友情?”

        阮婉配合地举起了杯子:“……为了友情。”

        与此同时。

        餐厅中,不远处。

        “哇,真是相谈甚欢啊。”

        这一桌坐着两名青年,两人相貌同样出色,却完全是不同风格。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面带笑容,顾盼间桃花眼熠熠生辉,颇有几分“我不撩人人自醉”的感觉。他对面的青年身穿黑色西装,气质冷冽,微微上挑的眼角让他凭空多了几分凌厉的气势,十分“生人勿近”。

        偏偏,这两个气场完全不同的人就坐在了同一个桌子上,而且看起来感情还不错。

        说话的正是这名身穿白色西装的青年,他笑眯眯地说:“看样子很有戏啊,说不定过几天就会交往了。”

        坐在他对面的人好像完全没听到这青年的话似的,低头切割着面前碟中的食物,让后者很是失望。

        “我说,沈老大,你是真不在意还是在我面前装作不在意?”

        被喊做“沈老大”的人,自然就是沈子煜;而称呼他为“沈老大”的人,正是他的损友孟庭斐,也是曾经见证他“恋爱悲剧”的家伙。

        世上事偏偏就是这么巧。

        孟庭斐路过本市,作为“地主”的沈子煜当然要尽地主之谊,然后就遇上了她和谭元洲。别疑惑他为什么会知道对方叫谭元洲,持续关注她生活的他又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她身边出现了什么人呢?尤其这人……还在追求她。

        连送了一周的花!

        邀请她来这种地方吃饭!

        打扮地那么风|骚!

        嬉皮笑脸!

        是要闹哪样!

        如若不是记得面前坐着孟庭斐,沈某人几乎要把手中的餐具给捏断。他直接忽视了“谭元洲穿衣服其实并不花哨也并没有嬉皮笑脸”这一事实,好吧,简单来说就是他怎么看对方怎么不顺眼。这当口,他悲哀地意识到了一件事,从前她和杜锦年交往时,他固然痛苦于她对杜锦年的执着,却也能够理解。而眼下,他虽然一直想着“就算她和其他人在一起也无所谓,只要她开心就好”,可事情真的要发生了,他却真的是一点也不痛快。

        用通俗一点的话说就是——他争不过杜锦年,时也命也,他能忍;可这个谭元洲又算是哪根葱?

        沈子煜知道自己现在的想法不对,却也难以抑制,说到底,都是嫉妒心在作祟啊。毕竟,有几个男人能眼睁睁地看着心爱女人跳进别人的碗里还无动于衷呢?

        “沈老大,你不会就这么眼睁睁地看着吧?”孟庭斐见沈子煜不说话,非常作死地又问了一句,“你现在比起过去虽然沉稳了不少,可也不是这样的性格啊。”

        在手中的刀叉发出哀鸣前,沈子煜放过了它们。他放下刀叉,抬眸看孟庭斐,问:“否则呢?”

        他不仅是在问孟庭斐,其实也是在他自己。

        否则呢?

        他还能怎么做?

        他早已下定决心不会越雷池一步,难道还要使用卑鄙手段逼迫她也陪自己单身一辈子吗?那太可耻了,他做不到。

        “……去追啊!她现在不是还没男朋友吗?”孟庭斐整个人都不好了,心想眼前人的脑子不会是坏掉了吧,这么简单的道理都不懂,“现在正是大好时机,你要再不动手,人姑娘可就又要有新男友了。那男人看着年纪不小了,他们这一交往估计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他摇头叹息说,“你可想好了,阮婉是个长情又求稳的人,一旦下定决心结婚,可就不会轻易离了。等再多纪念,生下孩子……”到那时,哪怕沈老大后悔,他也真的没有任何机会了。

        “……”

        孟庭斐自认为自己的“怂恿”已经达到了新高度,可让他失望的是,自始至终,眼前人都没有明确地表示态度,就好像他真的完全不在意这件事一样。可是,可能吗?别人也许没注意到,他可是看得很清楚,当沈老大看到阮婉和另一个男人出现在这里时,有那么几秒气场变得超可怕。都吃醋能那样了,不在意才叫怪事吧?

        孟某人真的是完全不理解小伙伴的思维,但这不妨碍他做神助攻。眼看着阮婉和那个男人准备结账离开,他连忙也抬手招来侍应生:“结账。”然后拖着沈子煜就追了出去。

        阮婉并不知道有两人正跟在自己的身后,她只是隐约觉得好像背后凉飕飕的,也许是夜风太凉了吧?才刚这么一想,她就感觉到一个温暖的事物落到了自己的身上。她侧头一看,正是谭元洲脱下了西装搭在自己肩头。

        “夜里风大。”谭元洲微笑着说,“小心着凉。”

        “……谢谢。”

        “不,这说到底是我的错。”谭元洲在阮婉疑惑的目光中说,“如果不是为了和我见面,你也不会换上这条很漂亮又稍微有那么一点单薄的裙子,所以,我只是做了自己应该做的事。”

        这话说得风趣,阮婉不禁莞尔。

        然后,她就乐极生悲了。

        下阶梯时她突然觉得脚底有些晃悠,紧接着整个人一滑,如若不是谭元洲及时伸手扶住她,她恐怕已经整个地摔倒在了地上。

        “小心。”谭元洲问,“怎么了?”

        “……鞋跟断了。”阮婉欲哭无泪,脚上这双鞋明明是今年刚买的好吗?为什么会出这种事啊!

        ……

        另一边。

        沈子煜看着某人落在她腰间的爪子,眼睛都快要冒火了。

        孟庭斐眼看着火候到了,非常勇猛地抬起一脚就踹在了自家沈老大的臀部上,直接将因为走神而无防备的后者给踹出去了——

        沈老大,兄弟只能帮你到这里了!上啊!!!

        于是乎……

        才刚听到谭元洲说“不介意的话,扶着我吧”的阮婉,突然就听到身后传来了一阵踉跄的脚步声。她一转头,就看到某个家伙又神奇地在她遇到难题时出现了——每次都是这样,反而完全不意外呢。

        “……”

        “……”

        四目相对间,两人都暂时没有说话。

        最后,先开口的人是沈子煜,他看着她明显有点奇怪的站姿,低声问:“怎么了?”

        阮婉当即回答说:“鞋跟断了。”

        她说这话时,谭元洲侧头看了她一眼。

        阮婉没有注意到这件事,她此刻有辣么一点期待,因为沈子煜这家伙每次出现时都能帮她解决各种问题。所以,她非常好奇他这次也能做到吗?他总不至于随身携带女鞋吧?……总觉得有点变|态呢。

        但好像又没什么违和感。

        ……等等!

        他不会真的随身携带那玩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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