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论伞
第四百零六章论伞
大业十二年深秋的风似乎比往年都要多一些,也要狂躁猛烈一些,才进入十月份,西北风就已经刮出了几分寒冬腊月的味道来。 天空中漫卷而过的草灰,就如同被污染了的雪花飞舞,看起来非但没有丝毫美感,甚至让人觉着厌恶。
两天三夜的大火将方圆几十里内的荒草烧了个干干净净,其中还有一片面积不算太大的树林,大火过后,草变成了灰,树被烧焦变成了光秃秃的死物,看起来就好像一个个丑陋不堪的孤魂野鬼。若是晚上来看的话,那些烧得没了枝叶的树木真如张牙舞爪的恶鬼一样,让人看了不寒而栗。
漫天飘荡的草灰似乎吹不尽一样,一阵风刮过就从地皮上掀起来一层,再一阵风刮过,还能掀起来一层,看起来好像无休无止,也不知道还要多少时日大风才能将草灰吹尽,又或是在等着一场秋雨,将草灰变成泥土的一部分。
风吹灰尘起,即便没有战争也带着一股肃杀之气。
更何况,在漫天尘烟灰烬中,战争来了。
燕云寨探路的斥候经验丰富,他们知道如何尽力降低自己被敌人发现的可能性,在这个基础上,又该如何做才能提高发现敌人的可能性。魏六儿带着巡视的骑兵队伍稀稀拉拉放羊一样,千余人的骑兵前后脱节甩出去几里路,而且在这个鬼天气下,魏六儿烦躁厌恶的甚至忘记了派出游骑在两翼搜索。
燕云寨的斥候发现魏六儿的队伍后立刻撤了回去,他们身上只有一件轻便棉甲护体,武器只有一张连弩一柄横刀,为了追求速度他们将自身的重量降低到最低,除了必要的装备之外其他东西一概抛弃。
顺着风往回跑的斥候甚至超越了风,他们感觉不到背后烈风的呼啸,跃马纵驰间,扑面的风依然打的脸都生疼。
斥候带回来了敌人的消息,只有一千人,所以裴行俨立刻就忘记父亲裴仁基不到一分钟之前的忠告教导,狠狠的一拍马屁股率先向前冲了出去。前阵子才刚刚挨了二十军棍的屁股还不敢在马鞍上坐的太实,所以纵马间他翘起来的屁股显得格外引人注目。
“前面只有一千骑兵,跟我杀过去,一个也别放走!”
裴行俨极嚣张跋扈的喊了一声,看样子似乎一点也没将瓦岗寨那千余人的骑兵队伍放在眼里。
听他的口气,吃掉瓦岗寨一个千人队的骑兵,就好像饿狼吃掉一只小白兔,狮子吃掉一头小羚羊一样简单轻易。在他看来这就好像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一般,瓦岗寨那一千骑兵在他眼里似乎只是一群在自己头发上插了草标自卖自身的难民。裴仁基的教导和训斥早就被他一股脑丢在了屁股后面,当然,在他屁股后面的还有他的父亲。
逆着风狂奔的骑兵在飞驰中渐渐凝结成一个锥形阵,为了保证锥子最尖端足够锋利,裴行俨冲在了队伍的最前面,他紧了紧手中那一对铜锤,还没有杀人似乎就闻到了一股血腥味。训练有素的骑兵在高速奔驰中自发的组成了攻击阵型,裴行俨身后一左一右是两名亲兵,再后面三人,再后面四人,越是后面锥形阵就越厚重。
瓦岗寨骑兵那边响起来的号角声顺着风飘过来,真真切切的传进了裴行俨的耳朵里。只是他却根本就去在意,因为他知道,即便是顺风,当号角声能传进进攻一方骑兵耳朵里的时候,只能说明防守的一方大意到了死了都不冤枉的地步。
以骑兵的速度,这点距离只不过六七息之内就能冲过去。
“准备放箭!”
魏六儿毕竟是打过大仗的人,虽然骤然发现敌军来袭,虽然他已经带着人在深山里躲了一年,但这么多年的经验还在,他还知道在最正确的时间下达最准确的命令。
他们顺风而行,燕云寨来袭的人马逆风。魏六儿知道这就是优势,敌人的骑弓原本能射出一百二十步的羽箭,在这种天气下莫说连七十步也射不出去,只怕出手之后羽箭飞不了多远就会被风吹偏。而瓦岗寨的骑兵则不同,他们射出去的羽箭顺着烈风射出去,虽然会影响精准程度,但却将射程增加了近三分之一。
数百支羽箭射过去,在风中运行的轨迹有些扭曲变形,但却更疾,虽然精准度要差了不少,但射程足够远。在这种天气下,临阵不过三矢的惯例可以变一变,他们最少有机会射出四支羽箭。
风声盖住了弓弦震动的声音,天空中飘荡的草灰如雾气一样,也让射出去的羽箭多了几分诡异,在这种逆着风的鬼天气下,想看清楚对面射过来的羽箭难如登天。
裴行俨张了张嘴下令躲避,一大口草灰被烈风灌进嘴里,他感觉肚子里猛的一胀,嗓子里发出几个单调的音节,声音嘶哑弱小的让他格外懊恼。他连着喊了两次,除了他身边紧紧相随的亲兵之外,后面的骑兵谁都没听清他在喊什么,不过,他们听不到,却看得到。
随着羽箭的到来,裴行俨第一个将身子侧挂在战马身上。这种姿势向前疾驰,对骑手的本事要求的极严格,不过毫无疑问的是,这种蹬里藏身的手段对于躲避羽箭来说有着绝对好的效果。
第一轮羽箭只射翻了十几个燕云寨的骑兵,第二轮箭雨带走的生命也没有再多几个,三轮羽箭之后,燕云寨这边落马的人都不足八十。由此可见,魏六儿过高的估算了他们这边顺风的优势。
四轮羽箭之后,燕云寨的骑兵已经冲到了五十步之内,身手好射艺精湛的士兵还能再射一箭,但肯定躲不开冲过来那些敌人手里的长槊。
“张再兴!”
魏六儿大声的喊了一句:“挡住他们!”
张再兴咽了一口带着草灰的苦味吐沫,犹豫了一下还是带着他手下二百多人向前冲了出去。
“其他人分作两队,往两边闪,别集中,从两侧冲到燕云寨骑兵的后面去!”
常年作战的经验,给了魏六儿一个冷静的头脑。
……
……
燕云寨的骑兵想撞,偏偏就要让他们撞不上!然后分开的队伍从燕云寨骑兵的两侧擦肩冲过去,冲到敌人的后队再咬住不放。
这就是魏六儿的策略,但是麾下的骑兵分作两队不是上嘴唇碰下嘴唇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完成的事。所以他需要一些人来挡住燕云寨的骑兵,张再兴是他的亲信,所以自然逃脱不了当挡箭牌的苦差事。
“燕云精骑!”
裴行俨用最大的力气喊了一声,声音被风吹着飘出去很远也很散。
“向前!”
他身边的骑兵们喊了一声,虽然在烈风中显得不如何整齐,但依然充满了杀气。这就是李闲带出来的兵,只要上了战场就不再是人,而是一群嗜血的狼。都说将乃兵之胆,李闲这为将者,教会了手下士兵们在战场上必须掌握的一个生存准则。
简单之极,那就是杀死敌人,自己活下来。如果非死不可,也不能亏了本。
张再兴的二百多骑人马组成的单薄堤坝,只一下就被燕云寨骑兵的洪流撞开,碎裂的堤坝在洪水中若隐若现,沉沉浮浮了几次之后就再也看不到踪迹。二百多名骑兵先是被巨大的锥形阵从中间切开,然后那道血淋淋的口子被撕开的越来越大。
张再兴眯着眼睛左右拼杀,一刀将一名燕云寨的骑兵斩落之后,他就看到了那个使铜锤比王君可还要骁勇的武将,他知道对方的铜锤沉重,所以他打算先下手为强。铜锤舞动毕竟要比舞动一柄刀子慢上许多,以快打慢,张再兴选择的策略也是最正确的。
可惜,一个三岁孩子舞刀再快,也快不过一个壮汉舞锤。
刀子在即将切在裴行俨面门上的时候,铜锤后发先至将横刀挡住,左手铜锤架住横刀,右手锤几乎同时朝着张再兴的脑门上砸了过去。
张再兴猛的低头闪了过去,然后猛的一夹马从裴行俨的身边擦着冲了过去。两马相对疾冲,双方相遇的时间短的可怜。只是张再兴却没想到,裴行俨会将这短的可怜的时间运用的如此充分。
就在两马一错身的时候,裴行俨的铜锤向后一抛狠狠的砸在了张再兴的后背上。张再兴只觉得眼前一黑,忍不住一口血喷了出来。他强忍着剧痛,尽力的攥紧了缰绳试图保证自己不掉下去。
只是,他稳住了身子,却挡不住后面急速重来的燕云寨骑兵。
第一个士兵与他擦身而过,在他身上留下了一道深深的刀痕。第二个人亦复如是,第三个人亦复如是,骑兵一个接着一个的与张再兴错马而过,一刀接着一刀斩在张再兴的身上。第一刀豁开了他的胸口,第二刀削掉了他半边脑壳,第三道将他拉着缰绳的手臂卸去,第四刀在他的咽喉上一扫而过,第五刀也砍在了脖子上,于是他的头颅飞了。
魏六儿根本就没在意张再兴是否还活着,他只顾着将手下骑兵分开躲避燕云寨骑兵的撞击。
很显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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