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双刃剑
我……
竟
然
还活着!
经历了那一场以寡敌众的血战后,他竟然还活着!
因为身体失血过度陷入晕迷,又因为伤口疼痛,从晕睡中恢复意识的风影楼,只觉得自己的头昏沉沉的,就连他的思维节奏,甚至是对外界感官的刺激,都变得迟钝起来。在眼睁重新睁开前的几秒钟,他甚至,已经记不清自己曾经发生的战斗了。
“对了,我刚才面对了一群狼,我被它们包围了。”
风影楼轻轻的晃着自己的脑袋,把那些在冷风中露出最锋利獠牙,犹如狂风骤雨般对他发起舍生忘死的进攻,在他的身上,留下一道道伤痕的狼,从自己的脑海中驱赶出去。
狼狼狼狼狼
狼狼狼狼狼
狼狼风狼狼
狼狼狼狼狼
狼狼狼狼狼
前后左右到处都是狼,眼前到处都是它们锋利的爪子和牙齿,耳边听到的都是它们压抑的低喘和咆哮,在那个时候,风影楼只要被扑倒,他就注定在没有重新爬起来的机会。他就是拎着一把三十二厘米长的格斗军刀,捏着一只再也用不了几次的数码相机,对着四十多米外的狼王,发动了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正面冲锋。
风影楼已经记不清,他究竟用绑着厚厚衣服和皮垫的左臂,格挡开多少次致命攻击,他也记不清,自己直接绑在右手上的格斗军刀,究竟刺入了多少头狼的身体,让艳丽的血花猛然在一片寒冷的空气中绽放,他更记不清,在对着狼王冲锋的路上,他的身体,究竟挨了多少记狼爪的猛抓。
“我晕倒了,我还是失败了吗……对了,陈燕!”风影楼的身体猛然一颤,就是这样一个动作,再次扯动了全身几十处大大小小深浅不一的伤口,让他不由自主的发出一声低哼,而他的眼睛,也几乎在同时睁开了。
风影楼的眼前,一张熟悉的面孔,渐渐清晰起来。
是楚方华。
楚方华开的汽车虽然马力强劲,但是底盘太低,只适合在路况良好的地带行驶,根本不可能像悍马吉普车一样,强行开进这种地雪交加,到处都是坑坑洼洼的山地,等汽车停到路边后,风影楼直接跳下车,沿着吉普车留下的车辙徒步冲进了山区。他真的没有想到,楚方华竟然也跟在他的身后,一路跑了进来。
“你不必用对待救命恩人似的眼光看着我,”楚方华轻耸着肩膀道:“我可没有本事,把你从十几匹狼的嘴里救出来。是你,救了你自己,我只是负责把你搬了出来罢了。”
楚方华说的轻描淡写,但是他身上,那十几处勉强用布条绑住,依然在渗出点点腥红的伤口,已经足够说明,他为了把风影楼带出来,所经历的惨烈战斗。在他的右腿上,更有一处触目惊心的伤痕,估计是被一条腿咬住了他的大腿,在用力挣扎之下,狠狠咬走了一块肌肉,造成的伤口。
“对了,我有一件事情,想请教你。”右腿受伤严重,楚方华在短时间内,已经没有办法再重新站起来,他就坐在风影楼的身边,道:“我能不能告诉我,你刚才用了什么方法,硬是能从嘴里吐出一条两尺多长的火龙,不要说是四周的狼,就连我都被你吓得一惊一乍的?”
风影楼深深的看了一眼楚方华至少被咬掉半斤肉的右腿,他没有道谢,在他的脸上,甚至连感激涕淋之类的表情都没有,只是轻轻说了一句:“打火机。”
楚方华用手支着下巴,疑惑的道:“打火机?”
“在对狼群发起进攻前,我把一只一次姓气体打火机放进了嘴里。”
风影楼从来不喜欢款款而谈,向别人介绍自己有多么厉害,多么与众不同,现在他的身体更因为失血过多而虚弱不堪,但是面对楚方华充满疑惑与好奇的脸,他仍然用低语的声音,继续说了下去,“那是我留给自己的一道保命符。当几只狼同时对我发起致命攻击,我判定无论如何防守或反击,都会被它们扑倒,再也不可能重新站起来的时候,我直接咬碎了打火机外面的塑料壳,然后用左手接住从嘴角边掉落的半截打火机,直接把我拼尽全力从嘴里喷出来的气体点燃。”
楚方华真的听呆了。
“如果你没有接住从嘴角摔下来的半截打火机怎么办?”
“如果你的口水,已经把打火机里面的火石弄湿了,根本打不着怎么办?”
“如果……”
在一瞬间,楚方华的大脑里就想到了太多意外变数,太多的可能,可是看着风影楼被火焰烧灼得微微焦黄的嘴唇,他最终却什么也没有说出口。
“那条狼王后来怎么样了?”
听到风影楼的询问,楚方华脸上的表情突然变得怪异起来,“你真的不记得,自己曾经做了什么了?”
风影楼轻轻点头。
“这是你的刀子,我帮你把它捡回来了。”
楚方华把风影楼失落在战场上的格斗军刀,小心翼翼放到了风影楼的面前。低下头,看着那把刚刚沾满了炽热鲜血,却依然散发着冰冷质感的刀锋,楚方华沉默了很久,才低声道:“风影楼,你能不能告诉我,你是不是早就看出来,那头漂亮得不得了的白色母狼,最狼王最大的弱点,你是不是从一开始就明白,你纵然有力量冲到狼王的身边,却再也无法对它造成威胁,所以,你锁定的攻击目标,根本不是狼王,而是那条白色的母狼?”
楚方华一边低声说着,一边仔细打量着风影楼的脸色,想要从他的表情中,找出些什么。
风影楼一步步向狼王站立的位置发起冲锋,面对狼群从四面八方倾泄过来的攻击,风影楼根本没有办法闪避,更不可能完全格挡,他不停的受伤,他硬是用自己的鲜血,在雪地上画出来一道浠浠沥沥的血线,一直“走”到了距离狼王不足二十米的位置上,更等到了楚方华,这样一个意外的变数。
当楚方华拎着两把火把,犹如一架烈火战车般猛扑上来,面对火焰的侵略,狼群终于无可避免的轻轻混乱起来的时候,风影楼突然用牙齿拼命撕咬右手上的布条,直接把它们彻底咬碎,让右手里握得那把格斗军刀,重新恢复了自由。然后在楚方华目瞪口呆的注视中,风影楼竟然把他手中,这唯一一件武器,当成飞刀狠狠掷了出去。
风影楼这拼死一击,目标并不是狼王。
风影楼走到它面前不足二十米时,它已经开始警觉起来,它已经进入了战备状态,在这种情况下,风影楼投出的那把飞刀,很难刺中狼王。所以风影楼的这一刀,目标竟然是那头一直站在狼王身边,以旁观者的姿态,静静打量着这场激战的白色母狼!
就是因为太相信狼王的力量,就是因为受尽狼王的万千宠爱,已经习惯了躲在它的背后,就可以不必理会外界的风风雨雨与危险,那头白色的母狼,根本没有理会越逼越近的风影楼。
它深深的相信,就算风影楼冲上来了,狼王也会直接迎上去,用它那远超同类的可怕力量,在瞬间就把风影楼扑倒撕碎。它更相信,无论风影楼是拼死挣扎也罢,不甘也罢,他最终的结局,除了死亡之外,再也不可能有第二种选择。
就是因为对狼王有太多的崇拜与信心,所以无论风影楼破釜沉舟式的直线攻击,打得多么惨烈,那头母狼,眼中能够看到的,只有它的夫君,那个登高一呼必将应者如云的王!
母狼根本没有看到,在黑暗的夜幕中,那把旋转着,带着嗖嗖的破风声,以惊人高速划破虚空,对它狠狠撞过来的格斗军刀。它听到狼王惶急而愤怒到极点的嘶嗥,在格斗军刀刺中它之前,它还对着狼王轻轻摇了摇自己的尾巴,轻轻耸了耸自己的鼻子,然后整把格斗军刀就带着惊人的精准,还有风影楼拼尽生命中最后的力量,直接刺穿了它的脖子。
雪一样洁白的皮毛,上面迸溅出星星点点梅花状的血花,看起来……真美!
楚方华不能忘记,那头遭到致命重创的白狼,脖子都被整柄贯穿,可是它竟然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它还在眨着一双美丽迷茫的大眼睛,带着不解与天生的妩媚,看着对它飞扑过来的狼王。当它终于感到了痛,终于发现,从自己身上流淌出来的鲜血,已经在脚下聚成了一片,而生命力更以惊人的速度,从伤口部位不断消失时,在它的眼睛里流露出来的,不是面对死亡的恐惧,而是浓浓的不舍。
当白狼终于身体一软,当着狼王的面,摔倒在冰凉的雪地上时,一声凄厉的狂啸响彻云霄。而几乎在同时,已经战斗到极限,身体身伤程度更到了极限的风影楼,也双腿一软,在狼群的包围中,扑倒在地面上。
就在几匹狼一起扑向风影楼,打算先咬断他的喉咙,再把他全身所有的肌肉都撕扯成碎块,变成它们嘴里的食物时,一道比闪电更快的身影,突然出现在它们面前。这些狼还没有搞清楚是怎么回事,已经有两头,被自己的王生生咬断了喉管。
亲眼看着自己的伴侣倒在面前,亲眼看着它带着浓浓的不舍,带着属于它惊心动魄的美丽,终于缓缓闭上了双眼,已经习惯了一次次面对胜利,习惯了用高高在上姿态,消灭对手的狼王,竟然疯了!
它又嗥又叫又哭又跳,它不顾一切的扑进狼群中,不管三七二十一对着周围曾经的部下拼命的撕咬,拼命的扑打。当狼王一口气咬死了五条狼后,因为狼王的存在,而凝取在一起的狼群,终于无可避免的溃散了。
楚方华就像是一个傻子般,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痛失爱侣,已经发了疯的狼王,和自己的同类互相残杀,看着它咬死了一条又一条狼,直到整个狼群,再也无法承受这种损失,而四散奔逃。
再也没有活着的同类,终于停止了找撕咬和咆哮的狼王,静静的站在那里,它没有给倒在地上,再也没有了战斗力的风影楼补上致命一击,它也没有理会手里还紧紧捏着两根火把,却一动不动的楚方华,它走到白色母狼的面前,就那么静静的,沉沉的看着它,任由淡淡的泪光,在它的眼角不断聚集。
狼王,竟然哭了。
它用尽可轻柔的动作,咬出了贯穿母狼脖子,可以说是一击毙命的格斗军刀,然后咬着母狼的脊背,慢慢走向了远方的群山,直至彻底消失在楚方华的视线当中。
狼王输了。
它没有输在力量上,和狼王相比,生活在人类社会中的风影楼,反而更像是一条狼!他比狼更凶,更狠,更坚韧,更无情,更残忍,也更懂得如何破坏对方心爱的事物,去摧毁对方的心理防线,所以,在战场上,风影楼比生活在大自然当中的狼王更加不择手段!!!
就是在这个时候,楚方华终于真正看懂了风影楼这个人。
他拥有太过于聪明的头脑,同时却又有着太过于偏执,太过于爱憎分明的姓格。楚方华真的敢用自己的脑袋和任何人打赌,别看眼前是一群狼,风影楼杀死的只是其中一头母狼,但,就算他现在面对的是一群人,站在那里的是一个女人,就算那个女人真是无辜的,就算她再美丽,再我见犹怜,再令男人心动,一旦她被卷入战争的漩涡当中,成为可以利用的砝码,为了达成自己的目标,为了保护自己不可或缺的亲人和朋友,风影楼也会毫不犹豫的把手里的刀子掷过去!
他整个人就是一把剑,一把太过于锋利,更太过于危险的双刃剑!
看着眼前这个全身上下到处都是伤,却连哼都没有哼上一声的大男孩,虽然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在楚方华的心里,却突然,又是如此顺理成章的想起了三国演义里,某一位贤者,评价曹艹时曾经说过的话:“治世之能臣,乱世之枭雄!”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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