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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拒婚(一)


  太元九年(384年)的春天似乎来得格外的早。

  萩娘正独自坐在窗前,漫不经心地画着窗前的杏花。

  这季节,杏花正是盛开,婷婷娉娉,一树雪白。

  前世她对国画毫无研究,只是喜欢照着自己爱看的漫画书涂涂画画。穿过来以后虽曾有西席杜先生的悉心栽培,但她真正下笔的时候还是颇为随心所欲,充满了想象力。

  只见她画的是一枝横伸出来的杏花花枝。她先用深色墨粗犷地涂了几笔枝干的形状,又用淡墨随意地拍下寥寥几团墨迹,正是杏花纯白色花瓣上被阳光洒下得斑驳的阴影。古时候画花鸟并不特别讲究“形似”,而推崇“神似”,而且没有什么平行透视的观点,因此并没有人会在意阴影这种细节。萩娘悠闲地赏了一会杏花,待纸张干透了才用鲜明的红色勾勒出娇嫩的花蕊,艳丽的花萼。

  这样耐心的作画对萩娘来说已是非常难得了,乍一看,此画还颇有几分意趣。

  一片花飞春已减,那堪万点愁人。

  她正待唤人进来洗墨洗笔,只见郑氏的大丫鬟翠环在门口探头探脑。

  丫头们都哪去了,有外人来也不招呼我一声,萩娘有点恼怒,自觉驭下无方。

  她轻咳一声,翠环乖巧地走进屋内行礼,一脸谄媚的笑容说道:“给女郎道喜了。”

  萩娘头皮一麻,有种不祥的预感。

  她岔开话题:“李妈妈呢?怎么采苓采葑也躲懒去了?”

  翠环见她没有按照剧本问“喜从何来”“此话怎讲”之类的话,愣了一下,很快恭顺地回道:“奴婢不曾见到李妈妈,采苓采葑两位妹妹许是被夫人唤去问话了吧。”

  郑氏又在玩什么花样。

  萩娘决定以不变应万变,也不问翠环到底怎么回事。她换了一支笔,舔了舔墨,慢悠悠地开始给画作题词。

  翠环被晾在那儿,脸色颇为尴尬。

  想起主子的嘱咐,翠环振作了一下,不依不饶地赔笑道:“女郎大喜呢。今日荥阳郑氏的太夫人聘了大媒来向小姐提亲呢。”

  萩娘头也没抬一下。

  翠环有些恼羞成怒,恨恨地扯了一下自己的帕子,挤出一个笑脸,再接再厉道:“老爷与夫人都十分高兴,正在正院商议此事呢。”

  萩娘终于不淡定了,郑氏再怎么闹腾都没关系,如果她那个便宜爹也同意这门婚事,那麻烦就大了。

  “我去给父亲母亲请安。”她站起身,面无表情地向正院走去。翠环终于完成了任务,舒了一口,亦步亦趋地跟在后面。

  李妈妈不知道哪儿去了,采苓采葑又被郑氏支走了,身后还跟着一个郑氏的心腹,萩娘顿时觉得自己一个可以商量的人都没有。

  必须要采取些行动了,不能放任自己处于毫无还手之力的困境。

  来到正院主屋厅堂门外,翠环快步上前通禀“女郎来给老爷夫人请安了“。

  萩娘跨过高高的门槛,走了进去。

  高高的厅堂显得有些威严沉重,臧俊与郑氏分别坐在上首的太师椅上。

  她先瞅了一眼父亲的脸色,果然是一脸喜色,心里顿时一凉,拜了下去。

  “儿给父亲母亲请安。”她努力平复着自己的情绪,故作轻松地说道:“母亲气色不错,儿心甚安。”

  郑氏还是一如既往地和蔼可亲,她毫无架子地笑着扶起萩娘,慈爱地说:“萩娘真是礼仪周全,性情和顺,难怪郑老夫人喜欢你。”开门见山地表达了求娶这件事是真的了。

  萩娘定了定神,微笑着说:“儿不敢当老夫人的错爱。”一边在西首找了个凳子坐下,翠环立刻给她上茶,这架势显然是要长谈的。

  郑氏不以为意。儿女的婚事一向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根本不需要本人的同意,只要家长臧俊同意就可以了,无需作什么口舌之争,她要争取的是别的东西。

  臧俊果然含笑开口道:“萩娘,郑老夫人派了媒人来,为你郑玉表哥求娶你。我和你母亲都很赞同,你自己意下如何?”虽是疑问句,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坚持。

  萩娘毫不怀疑,一旦自己拒绝,郑氏就会作出无可奈何怒其不争的样子,大义凛然地谴责自己,让臧俊觉得自己“忤逆不孝”。

  她还没想好自己的说辞,只听得采棠稚嫩的声音在门外响起:“采棠给老爷夫人请安。”

  只见采棠镇定地走了进来,规规矩矩地低着头下拜行礼,回道:“李妈妈差奴婢前来给女郎送披帛,春日乍暖还寒,女郎衣薄怕是会着凉。”

  救兵来了,就是救兵有点年幼不顶事啊。采棠为她穿上披帛,顺势站在一边侍奉,萩娘优雅地慢慢整理着衣冠,趁机拖延着时间,而自己在心里飞快地盘算着说辞。

  臧俊并没有在意这些小事,只用充满期待的目光看着萩娘,等待着她的回答。

  萩娘终于拿定了主意,决定从臧俊最容易接受的角度出发去拒绝。

  她从椅子上一溜滑到了地上跪下,作出泫然欲泣的样子,哀声说道:“父亲,儿不孝啊。”

  这又是闹哪出,臧俊一怔。郑氏也一脸疑惑。

  “儿曾闻《礼记》有云: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义,妇听。萩娘上不能和弟弟一起亲自侍奉父亲母亲的衣食起居,下未能尽到照顾同胞弟弟的责任,如此不孝不悌,实在不敢当郑家老夫人的厚爱。更何况“子孝”、”兄良“本就在”妇听“之前,儿请求父亲先将儿的亲弟弟从阮家接回来,让儿能亲近疼惜幼弟,又能和弟弟一起尽孝亲前,才是全了儿的孝道。否则,就是陷儿和弟弟于不义不孝的境地,儿宁愿守身不嫁,受戒于建康道场寺,古佛青灯了却残生。”

  郑氏一听便知不好!老狐狸生的果然是小狐狸,早晚要成精!

  须知东晋王朝及其推崇孝道。《孝经》有云: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东晋的开国皇帝晋元帝司马睿都曾经亲自为《孝经》批注。二十四孝的故事有一大半都是晋朝发生的,其中有个犯了大罪的官员,因为他“事母至孝”居然还被免罪了。甚至可以说,东晋是一个“以孝治天下”的朝代。

  时人对孝道的推崇已经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故而萩娘的话并没有让臧俊反感,甚至郑氏都没办法对她进行任何反驳。萩娘误打误撞地站在了道德的制高点上,完全立于不败之地。

  臧俊欣慰地点了点头,亲手扶起萩娘,安慰道:“萩娘果然十分知书达理,不愧是我臧家的女儿,是为父思虑不周了,只是接你弟弟一事还需要一些时日。你年纪尚幼,倒也不急着定下人家,为父先回复郑家,只说暂缓议亲也是使得的。”

  萩娘忐忑不安的心终于落到了实处,偷偷地舒了一口气,作势擦泪道:“儿谢过父亲母亲。”

  恭恭敬敬地退出房间,萩娘悄声问采棠:“李妈妈怎么喊你过来了?采苓呢?”

  采棠美丽的蓝眼睛亮亮的,得意地说:“奴婢没见到李妈妈,奴婢看到女郎没披披帛就出去了,院子里又没别人,就自作主张给女郎送来了。”

  这机智的小丫头。萩娘哭笑不得,故意板起脸来一本正经地教训她:“下次可不能这般不懂规矩了,知道了吗?”

  采棠也不怕她,俏皮地吐了吐舌头:“是,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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