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三章
离开桃仙机场之前,于博坚持要去商场买脑白金,他还记得去年的诺言。
“阿妈身体很好,不爱吃这些,莫要浪费钱了。”
简若柳小声说道。
“由着他好了。”
王翰林无所谓的摆摆手:
简若柳低下头,手里牵着王翰林的大拇指。
于博买了四盒脑白金,据说是一个疗程的,然后三个人就开始漫长的转车过程,终于在晚上8点多到达简若柳家门口。
这里的景色和去年差不多,气温也很低,呼出来的团团热气出了嘴边就凝结成霜花,天上是纷纷凉月,眼前是一地白雪。
成成依然老远就跑过来抱住简若柳,阿妈也依然举着蜡烛站在巷子口,王翰林有种“去年今日”的感觉,他悄悄问于博:“你会唱《yesterday once more》吗?”
于博点点头:“会啊,咱们高中还学过,你忘记了?”
王翰林哪里记得,只好糊弄道:“我就会唱《小星星》了,你叫我爸比,我唱给你听。”
“操,又想占我便宜!”
两人嘀嘀咕咕跟着走进简若柳家的小院子,成成的手被简若柳牵着,不时的转过头看着王翰林和于博,也不像去年那样认生了。
“嘿,成成,还认识于博哥哥吗?”
于博弯腰说话,标准的学生打招呼方式。
成成睁着圆溜溜的眼睛,点了点头。
王翰林就不同了,直接“唰啦”一下把成成抱起来,还腾出一只手捏了捏成成的脸蛋。
“嚯,胖了点,脸上也有肉了。”
王翰林掂了两下:“过年了,正好送去卖掉。”
去年成成还是小瘦胳膊小腿的,一张小脸上只能看到大眼睛,今年大概是营养丰富了,眉毛深了,脸蛋也红润了,鼻子和嘴巴好像都长开了一样。
“翰林阿哥。”
一年没见就被抱在怀里,成成有些不好意思。
“咦?”
王翰林有些奇怪,小孩子记忆通常都是短暂的,于是问道:“你咋记得我呢?”
成成不会撒谎:“阿妈说,家里有肉吃,全是因为阿哥。”
“喔。”
王翰林看了看前面的阿妈,转头笑嘻嘻说道:“这要谢谢你阿姐,阿哥从不管这些小事的。”
······
院子里的格局没什么改变,王翰林正借着月色打量,突然听到两声“汪汪”的犬吠,从角落里还窜出一个灰色的四脚小动物。
王翰林才想起简若柳家里还养了一条小土狗。
“莫吵!”
正在王翰林怀里的成成变得很勇敢,挣扎着跳到地上,叉着腰拦在王翰林和于博面前保护他们。
小土狗看到主人站在前面,“呜呜”叫了两声没有造次,也好奇的盯着两个陌生人。
“狗东西,去年老子还摸过它呢。”
王翰林冲着土狗吹了声口哨,跟着进了小厨房。
因为一路赶车都没有吃饭,简若柳放下行李后,把头发盘起来开始升炉热灶。
这里都是烧柴火的,没多久小厨房里就烟雾缭绕,不过呆在里面很暖和,王翰林嫌热脱掉了羽绒服,穿着利索的皮夹克,把刚才冲着自己吠叫的小土狗按在地上欺负。
院子里还有一只大花猫,本来它也想凑凑热闹的,不过看到小伙伴的惨状,只敢远远趴在阿妈脚下,王翰林脚步稍微动一下,大猫马上警惕的站起来后退两步。
阿妈看见王翰林心里很高兴,只是看她和自己闺女的神态,而且和年轻人没什么话聊,只是看着。
成成心眼和简若柳差不多善良,一开始看到王翰林玩弄狗子,她还觉得好玩,后来又开始心疼,但是又不敢劝,只能蹲下小身子,伸手摸着狗子的头安抚,眼睛还不时眨巴眨巴的看着阿哥,期望他手下留情。
于博心想翰林个坏种,明明成成眼泪汪汪的,还故意假装看不到,他推了一下王翰林。
王翰林正玩得高兴,不耐烦的说道:“干嘛?”
于博指了指正在做饭的简若柳,王翰林抬起头,案板上放着一块腊肉,简若柳正在慢慢的切成薄片。
“有什么奇怪的,人民生活变好了嘛。”
王翰林转头回了一句,小土狗也终于抓到这个机会,撒腿就溜。
不一会晚饭就做好了,青椒腊肉和蒸水鸡蛋,外加热腾腾的面条,王翰林心里点点头,自己在港城的伙食也就这样了。
简若柳家里硬生生被抬起来了,作用最大是王翰林,就连白一菲一开始是特别反对这门“亲事”,慢慢的变成默认,最后居然赞成。
如果王翰林不插手简若柳的生活,她的大学生涯固然宁静,但是也辛苦啊,毕竟要打好几份工供自己和弟弟读书。
正在吃饭的时候,院子里的柴门突然有些动静,小土狗叫了一声又没了动静,估计是熟人。
王翰林抬起头,进门的是个40多岁的中年人,胡子拉渣的,皮肤粗糙,手上有被冻得龟裂的伤口,眼神没什么灵光,好像是没有出过远门的样子。
看到小厨房里突然有两个年轻人,他也吓一大跳,阿妈用当地语言介绍了一下,他才憨憨的点点头打招呼。
“他是谁?”
王翰林用普通话问道。
“大伯公。”
简若柳轻轻的解释。
总之就是长辈了,王翰林掏出自己的烟扔了一支过去,大伯公忙不迭的接过来,看到是一根靓烟,他舍不得抽夹在耳朵上,从口袋里掏出烟叶和白纸卷起来点燃,嘴里叽里咕噜说着一大堆话。
“大伯公说,明天他家女儿结婚,也想请你留下来参加。”
简若柳在旁边解释。
“明天啊?”
王翰林愣了一下,他打算明天就回去的,只是还没买票。
“翰林,我和我妈说后天到家的。”
于博其实也挺想留下来玩几天的,就怕他妈的棍子不允许。
“我知道,不过人家这么诚心的邀请,直接走了多不好。”
王翰林想了想:“我先问问吧。”
于博点点头,他以为王翰林要问大伯公和阿妈的关系如何再做决定。
哪知道王翰林转头就问道:“新娘子漂亮不?”
“漂亮呀!”
成成抢着说道,还加上一句:“但是没阿姐漂亮,阿姐是最漂亮的,除了阿姐就是她了。”
“这样啊。”
王翰林咳嗽一声:“于博从没看过你们这边的婚礼,我带着他长长见识吧。”
“我什么时候说了啊。”
于博一脸委屈:“总之我明天要回去的,不然我妈肯定要骂我。”
“这样吧,既然意见分歧了,我这个人也不习惯勉强。”
王翰林从钱包里掏出一枚硬币:“让老天爷决定,猜对了我们就明天回去,猜错了就多留一天。”
于博考虑了一下也答应了,二分之一的几率还是蛮大的。
王翰林把硬币高高的抛起,然后“啪”的一声握在手心。
“来,猜猜这枚硬币是几几年生产的,猜对了我们明天就回富顺。”
“不是,你这猜硬币咋和其他人不一样呢?”
于博没见过这种套路:“我们以前都是猜正反面的,哪有猜几几年生产的啊!”
“没见过那是你没见过,只能说见识少,愿赌服输啊。”
王翰林把硬币揣在成成的兜里:“于博哥哥给你买糖吃的,你快谢谢他。”
“谢谢于博哥哥。”
成成很听话,脆生生的说道。
“谢我做什么,又不是我的钱。”
于博知道自己玩不过王翰林,闷闷的嘀咕两句。
大伯公听到王翰林愿意留下来,显得很高兴,搓了搓干巴的手掌,用当地方言说了两句就回去了。
“他在说什么?”
这是于博问的,其实王翰林并不感兴趣,抓起小土狗又在蹂躏。
“嗯,嗯,他说······”
成成一边解释,眼睛一边看着翰林阿哥,生怕他不小心把土狗锤死了。
“大伯公说,明天是他女儿结婚,很快就要到阿姐了,他要准备点好酒。”
于博听到,马上反应过来自己问了个尴尬的话题,王翰林连女朋友都不想确定,现在怎么可能想着结婚呢。
“大伯公家的女儿多大了,可能到了适婚年纪,你阿姐还在读书呢。”
于博赶紧找一个合理解释。
“不对呀。”
成成不懂大人之间的复杂思想,歪着小脑袋说道:“二姐比阿姐年纪还小,她才18。”
“啥,18岁就结婚吗?”
于博愣了一下,这才刚刚成年呢。
“有没什么奇怪的。”
一直没说话的王翰林,突然插了一句:“以前我们初中的女同学,她们有些没考上高中的,在外面打了两年工就回家相亲结婚了,现在20岁说不定小孩都有了。”
于博点点头:“这倒是,暑假我回家就碰到一个,当时差点没敢相信,初中的邓翠翠还记得不?”
王翰林摇摇头:“完全没印象。”
接下来两人就讨论起以前的同学,主要以于博回忆为主,高中同学还好,初中同学要经过不断提醒,王翰林才能想起来一点点。
当然,“结婚”这种无聊的话题,就这样被王翰林带偏了,
于博越谈兴趣越大,每当想起初中和高中的那些往事,他总要兴奋的一拍大腿。
成成听不懂这些,趴在简若柳怀里昏昏欲睡。
简若柳呢,一只手抚摸着成成的头发,另一只手不断往炉灶里添加柴火,保持小厨房里的温度,摇曳着的红光映衬在她眉眼之间,一片温柔婉约的似水年华。
晚上,简若柳帮忙铺好床,王翰林和于博睡在被褥里,于博嘴里还一直在逼逼。
王翰林偶尔附和两句,心里却想到底是从小玩到大的死党,连续两年陪着我来xj,就算明知道晚回家要被打骂,最后也还是默认了。
“翰林。”
于博看到王翰林很久没吱声,问了一句:“你睡了没?”
“有屁就放。”
王翰林说道。
“你到底怎么处理苏禾禾和简若柳这两个女孩,难不成想都娶吗?”
于博突然问道,他还没忘记小厨房里的话题。
“什么?”
王翰林好像没听清楚。
“你打算怎么处理苏禾禾和简若柳,难不成还想都娶吗?”
于博又重复一遍。
“不是,上一句说了什么?”
“你睡了没?”
“睡了,别烦老子。”
······
第二天早上,王翰林和于博早早被叫醒去参加大伯公家里的婚礼。
不过两人的侧重点根本不同,于博觉得这里的乡民真的很淳朴,他们看自己的眼神既好奇又和善,于博点头致意的时候,不管大人还是小孩比自己还要害羞,全都不好意思的转过头。
大伯公家里人尤其客气,隔段时间就有人跑过来,操着不标准的普通话问道:“大学生,饿了没有,要不要先吃点东西垫垫肚子?”
于博以前不管在家或者学校都是小透明,突然受到重视很不习惯,手忙角落拒绝别人的好意,悄悄问旁边的简若柳:“翰林呢?”
“他去看新娘了。”
简若柳小声说道。
“还真去了······”
于博呆了呆,王翰林真是一点没拿自己当外人。
没多久王翰林又跑回来了,一开口满嘴的酒味:“我的妈呀,这里酿的果酒后劲有些大,我就喝了两碗,头都有点晕了。”
简若柳倒了杯茶递过去:“你怎么喝酒了?”
王翰林喝完热茶,抹抹嘴巴说道:“还不是你们这边的风俗,新娘子摆了八碗酒拦门,新郎是个比我们年纪还小的弟弟,喝了三碗就有些吃劲,我这人最爱打抱不平,就帮忙喝了两碗。”
于博瞧着热闹,心里痒痒的:“翰林,新娘漂亮不?”
王翰林斜觑一眼:“刚才喊你一起过去看新娘,你端着架子不去,现在又想知道答案,等着吧,新婚夫妇会过来敬酒的。”
“我也没端着架子。”
于博嘀咕一句:“人家都觉得我们是大学生,咱在这里又是做客的,冒冒失失去看新娘子太不顾形象了。”
王翰林咧嘴笑了笑:“你他妈幸亏是沈城理工的,要是麻省理工的,地球估计都容不下你了。”
很快外面传来一阵哄闹声,大伯公女儿和女婿过来敬酒,于博赶紧垫起脚。
新娘子虽然只是穿了一件普通的红裙子,不过因为天生长的漂亮,又喝了点酒,一颦一笑都是娇俏可人味道,把整个客厅都照的亮堂堂。
不过新郎年纪真的很小,甚至可能还不明白结婚对自己的意义,傻站着四处敬酒。
他看到王翰林,茫然的脸上绽放出开心的笑容:“大学哥,谢谢你刚才帮我喝酒。”
“好说好说,新婚快乐。”
王翰林笑哈哈的,豪爽的又喝了一碗。
于博看的心里酸溜溜的,他不是羡慕死党长袖善舞,到哪里都能打成一片的能力,王翰林小时候就这样。
于博羡慕是这个弟弟新郎。
这个新娘的姿色,放在沈城理工那就是妥妥的校花,根本都不带打折扣的,甚至在金融大这种学校,除了萧容鱼以外,大概也没多少超过新娘子的。
这样的女孩子,就是因为被禁锢在大山里出不去,不得不嫁给这样一个邋遢新郎。
说实话,于博在这种人均学历是小学的地方,多少还是有点自豪感的,不然也不会端着架子。
不过,现在看到这对新婚夫妇后。
怎么说呢,他莫名其妙想起了西门庆,武大郎和潘金莲。
“翰林,新娘子蛮漂亮的。”
于博倒是不敢当西门庆,他就是觉得新娘这样的漂亮女孩,放到大学里,追求的男生不要太多,结果找了这样一个对象,心里真是无处安放的柠檬呀。
“的确漂亮。”
王翰林差点又把“颜值”计量单位杨慕沐拿出来,不过想到于博不熟悉杨慕沐,也就放弃这个想法了。
“于博,你要是注意观察,这个村子的基因都很好,不谈年轻的简若柳和新娘,其实那些刚结婚几年的小媳妇,她们也都很漂亮。”
于博刚才一直端着“高材生”架子,现在趁着热闹才抬头观察一下,果然如此,满屋子的年轻女性虽然穿的衣服都是手工缝制的棉袄,鼓鼓胀胀有些土,不过一看脸蛋,恨不得掏钱买几件新衣服让她们打扮打扮。。
另外,从手腕和脖子看,身材也不会胖,偏偏她们老公总是冒着傻气。
于博越看心里越纠结,忍不住说道:“新郎配不上新娘。”
男人有时候很奇怪,于博虽然觉得好友脚踏两只船,同时攥着萧容鱼和简若柳,这种行为实在太过分。
要是有人对于博说:“王翰林这人对爱情不忠贞,朝三暮四的,你别和他做朋友了。”
于博一定会觉得这人是个傻逼。
要是让于博和这个新郎做朋友,并且告诉他:“这个新郎虽然邋遢,也没什么能力,但是对爱情很忠诚,你和他做朋友吧。”
于博也一定是不搭理的。
听到于博直接说出对新婚夫妇的看法,王翰林皱着眉头:“配不配又不是你说了算,即使真的不合适,也没必要在人家婚礼上说出来。”
“我也就是和你抱怨两句而已。”
于博小声说道:“你以前看电视节目,看到主持人漂亮就想和她们结婚,我参加婚礼觉得新娘子漂亮,觉得一朵鲜花插牛粪上不行啊。”
“可以,可以。”
王翰林笑着说道:“那你干脆留下来好了,简若柳还有几个表姐妹没结婚,她们要是找到一个大学生当老公,一定很高兴。”
“你激将什么,又不是没可能。”
于博不满的回道。
王翰林先竖起一个大拇指,然后摇摇头说道:“其实我一直觉得三观太虚幻了,也没怎么理解含义。”
他们在这边吹水,那边婚礼还在热闹的进行,看来全国吃喜酒流程都差不多,主人家最忙碌,随份子的群众各自吃饭聊天,当然关系特别好的亲戚,还是会去帮帮忙。
比如简若柳和几个女孩子,已经主动清理外面的鞭炮碎屑了。
“这有什么难理解的,三观的字面意思就是相同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这样情侣才能生活一辈子。”
于博继续刚才的话题,难得找到点王翰林不懂的东西。
王翰林想了想:“我还是觉得三观这个词太西化了,也太飘了。在我的眼里,老王和林太后的生活就挺好的,他们是普通的柴米油盐酱醋茶,按照你们的说法,老王和林太后三观几乎不在一条线上的,但是不影响他们结婚生子,养育我长大,并且相伴相老。”
“于博,咱们都是普通人。”
王翰林重重的跺了跺脚,震得泥土地面灰尘都扬了起来:“可以顶天立地,也可以狡诈阴险,可以当个诚实小郎君,也可以嘴里没有半句实话,但是一定不能飘,飘起来的人就是自己骗自己。”
于博正听得很有感悟。
王翰林“嘿嘿”一笑:“你实在不理解,那就想想你父母的生活,以前我们上小学的冬天,外面冷的都掉冰渣子了,于叔和姨还上街卖咸。”
王翰林拿起碗“哗啦啦”倒满酒。
于博问道:“你要做什么?”
王翰林扬了扬下巴:“那个新郎弟弟被人家灌酒呢,我去挡两杯。”
于博抬起头,那个冒傻气的新郎官喝的满脸通红,廉价西服领子上全部湿透了,脚步打晃眼看就撑不住了。
“算了,你和他又不认识,帮这个忙做什么?”
于博劝阻道。
“这就是我和你的区别。”
王翰林拍了拍于博大头:“你是该端着架子的时候下贱,该开心随意的时候又自重身份,该帮忙的时候作壁上观,该冷漠无情的时候又偏偏心软。”
“操!”
于博被说的不爽,拿起碗“哗啦啦”也倒了小半碗,不过被王翰林拦住了。
“你不许喝,这鸡把果酒后劲太大了,我估摸自己要醉。”
王翰林把于博刚倒的小半碗酒,一股脑全倒在自己碗里:“我这100多斤,简若柳和成成搬不动的,你要扶着老子回去。”
王翰林说完,直接端着一碗酒走到人群里,推开几个围攻新郎的亲戚,大声说道:“谁欺负我家的新郎官弟弟,不要人多欺负人少,来来来,咱们先他妈喝两碗。”
“大学哥。”
新郎官年纪小,被堵在墙角喝呢,一看有人开口维护,还是上午帮自己的那位年轻大哥,感动的差点哭了。
王翰林声音很洪亮,屋里屋外都听到了,正在扫地的简若柳也直起腰,发现王翰林正和其他亲戚拼酒。
“好!”
在周围亲戚的鼓掌中,王翰林一口气喝完,还洋洋得意的把碗底扣过来,显示没有一滴酒落下。
简若柳看着看着,脸上蓦然绽放出一抹温柔的笑容,珍贵的冬日阳光趁着中午洒下来几缕,一直被王翰林欺负的小土狗不知道什么时候溜达到这里了,摇着尾巴跑着、跳着......
于博把这些景象尽收眼底,突然叹一口气:“我也想当渣男。”
他一边嘀咕,一边准备倒点酒喝喝,不过从旁边伸出一只小手拦住了。
成成。
他噘着小嘴巴说道:“阿哥刚刚说,不让你喝。”
“连你个小屁孩都管我。”
于博凶了一下成成,不过成成也不怕他,于博只能沮丧的把成成抱到凳子上。
“你要吃什么,你阿哥不务正业和人拼酒,于博哥哥喂你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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