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角色体验
八月的上海弄堂。
一家古色古香的小面店。
午饭时间。
一个穿着服务生衣装的男人,跑前跑后,像个花蝴蝶一般游走在七八十平米的小店。
“打卤面来喽。”
男人声音清脆爽朗。
“伙计,我的葱油拌面呢?快点上来,忙着呢。”
“这桌来碟咸菜,跑堂的。”
“小哥,八号桌的葱油拌面,赶紧给端过去,别坨了。”
“来喽,您的葱油拌面,请慢慢享用。”
“伙计,给我拿两瓶可乐。”
“好咧您。”
一中午下来向天歌腿肚子都酸了,满头油汗腻腻歪歪的。
“小向啊,我看你也不是缺钱的人,怎么打零工呢。”
老板是驼着背的五十多岁的男人,普通话带着魔都口音。
“嗨,混口饭吃,常叔。”
向天歌笑着回答道。
男人则没深究,踮着脚拍了拍他的臂膀:“你小子是个勤快的,要真给我打工,我可放心多了。”
向天歌也不回答,只是笑。
“去吃饭吧。”
“哎,叔。”
向天歌应了一声,就去窗口端了碗素面,就着头天泡的白菜吃了起来。
旁边满脸横肉的厨师好奇地看着他。
“哎,小向,清汤寡水的你咋吃出山珍海味的感觉来的?”
厨师碗里铺的满满一层肉。
对比很鲜明。
“生活不就是平平淡淡的嘛,少吃点肉吧杜哥,看你这身子不能再胖了。”
向天歌看着厨师那个大肚子,劝慰道。
“你这小子文绉绉的,人生在世能吃的时候可劲了吃,等该死球的时候,老天爷也拦不住。”
厨师顿了顿。
“眼巴前,舒服就行。俺们读书少,没你们文化人那么讲究。”
这就是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
好心好意的,倒被怼了一顿。
向天歌心里恼火,却面上依旧笑呵呵的。
好良言难劝该死鬼,大慈悲不渡自绝人。
穿越都经历过的向天歌,多少有些相信所谓的宿命论。
魔都旧弄堂,午餐结束后,弄堂结束了最喧闹的营业时光,三两行人匆匆走过。
趁着午后的清闲时光,被空调吹着舒适的向天歌昏昏欲睡。
“咳咳。”
被两声鸭嗓般咳嗽声惊醒。
看着坐下来的耿直,向天歌气不打一处来。
“有事赶紧说,说完滚蛋,老子困着呢。”
对这小子生气是他竟然对自己和张鱼绮的事指指点点。向天歌向来凡事都分的清楚,发小是发小,我由衷的感谢你对我的好。工作伙伴是工作伙伴,我出薪资你付出劳动。
感情是感情,这就是我私人的事情了,你管不着。
耿直这小子也还憋着股气,口气生硬的跟茅坑里的石头似的:“剧组那边催了,说你务必赶后天进组。”
“行,知道了,你回去吧。摆着张臭脸,跟欠你钱似的。”
向天歌也懒得搭理这货。
“那个,你现在刚刚有点起色。我觉得谈恋爱啥的你应该先放放。”
耿直小心翼翼地说道。
“这话你有种去跟我家杨老师说去,不抽死你才是怪事。”
耿直扭着屁股,一下闭了嘴。
就这?
向天歌撇了撇嘴,心里骂道:欺软怕硬的家伙,看人下碟的功夫倒是炉火纯青。
高中时候他俩都是六中的,还一个班,那个班的语文老师兼班主任叫杨丽云!也就是向天歌的妈妈,经常为向天歌背锅的耿直也没少被杨老师训,现在还留着阴影呢。
午后短暂的小恬,下午上工的向天歌精神头很好,整个人充满了活力。
五点半开始店里陆陆续续进客。
来这吃饭的大多都是附近住了几十年的老魔都人,哪里的混沌好吃、哪里的小面实惠又鲜美,这些人门清。
还有一部分就是外地旅游的人,尝尝鲜。
六点半,正是饭口忙碌的时候。
进来一四十左右的女人,穿的一身旗袍花枝招展的,头发整理的那叫一个精致。
女人刚进来还没点菜,就出了事。
跑堂的另一位长雇工也不知道姓啥,大家都叫他小兵,二十啷当的年纪,外地人又没啥文化也没个手艺,就在老常这打工,听说来了半年了。
不爱说话,下了工听说挣得那点钱都丢网吧里去了,估计是个游戏迷。
坏事就坏在小兵一转身,整碗汤面都撒女人旗袍上了。
女人瞬间进入战斗模式。
像是雄赳赳,气昂昂的斗鸡。
呜哩哇啦用魔都话骂了半天。
向天歌拢共就听懂两句。
“侬瞎吗!”
“衰仔。”
老板老常打着圆乎,看来也是认识这女人,两人用魔都话交流了半天。
女人依旧不依不饶的。
吸引了店里客人的目光,大多都吃着面看着戏,不过这也是全世界人的特色,爱看热闹。
跑堂的小兵唯唯诺诺地站在老板旁边,给那个女人鞠躬点头的道歉,手攥着衣角,手指都发白了。
二十啷当的孩子,要着脸呢。
向天歌本来不想管闲事,但不忍心看这孩子那股窘困的劲。
也上前一堆好话伺候着女人。
“您大人有大量,他还是个孩子,体谅体谅。”
“衣服多少钱我们赔。”
女人再不依不饶也得接受这局面。
“一千。”
向天歌看着她身上的旗袍,也是一阵无语,五百顶天的价格。
但没辙,这玩意真说不清楚。
得了吧,赔钱了事,钱是老常掏的,花了钱又给这女人免费送了两份炒面、点心之类的。
点头哈腰的,也是服务行业的常态,毕竟顾客是上帝。
送走女人,老常便把小兵叫到了空的包厢,隔老远向天歌都能听到两人的吵架声。
良久,小兵气鼓鼓地走出来,工装和帽子已经不见了踪影,冲着向天歌点了点头,眼睛红红的就出了店门。
老常后出来的,嘴里絮絮叨叨地:“反了天了反了天了,小崽子脾性比我都大。”
“老常,消消气,我出去看看。”
出了店门,左顾右盼的终于是看见了小兵。这小子正蹲墙角哭呢,半大个小伙子了,却是经不住事。
“行了小兵,哭哭回去做事吧。别和老常怄气,他也不容易。”
小伙子难能可贵的是听劝的主,倒也没回怼一句:“关你什么事!”
都是这个年纪过来的,脾性大起来的年轻人六亲不认也不在少数,真怕来个愣头青。
向天歌是心善又不是受气筒,犯不着受这份气。
“谢谢向哥。”
小伙子还挺礼貌。
两人回了饭店继续做事,八点半结束了一天的营业,老常兴致不高也没说什么话,结了向天歌这三天的工钱,给了三百。
“常叔,给多了。”
“拿着,你这几天也勤勤恳恳的,多给你六十,多谢这几天的帮忙。”
老常是个敞亮人。
出了饭店,向天歌把刚攥手里的钱给了小兵,趁着小伙子发呆。
向天歌道:“多少学点手艺,游戏少玩点,加油吧小伙子。”
大步迈向街口。
身后传来小兵的声音:“谢谢你,向哥。”
送人玫瑰手留余香,向天歌开心的笑,心里却定了神:赵志勇这个角色,算是吃透了七七八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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