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国耻
这个成为国人永远的痛的哀的美敦书最后部分全文如下:
“帝国政.府因鉴于中国政.府如此之态度,虽深惜几再无继续协商之余地,然终眷眷于维持远东和平之局面,务冀圆满结束此交涉,以避时局之纠纷。于忍无可忍之中,更酌量邻邦政.府之情意,将帝国政.府前次提出之修正案中之第五号各项,除关于福建省互换公文一事业经两国政.府代表协定外,其他五项可承认与此次交涉脱离,日后另行协商。
“因此中国政.府亦应谅帝国政.府之谊,将其他各项,即第一号、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之各项,及至第五项关于福建省公文互换文件,照四月廿六日提出之修正案所记载者,不加以任何之更改,速行应诺。
“帝国政.府兹再重行劝告,期望中国政.府至五月九日午后六时为止,为满足之答复,如到期不受到满足之答复,则帝国政.府将执认为必要之手段,合并声明……”
这份“最后通牒”,火.药味极浓,战事一触即发。
中国外交部接到日本最后通牒后,立即报告了袁大总统。
袁世凯于下午五时召集各政界首.脑人物会议,除陆军总长段祺瑞外,其余均主张和平解决。
所谓和平解决,当然就是接受日方的条件。
此前,袁世凯曾不安地问段祺瑞:“若我国与日本人作战,能坚持多久?”
段祺瑞回答:“恐怕只能支持一个星期”。此时,段祺瑞还并不知道“二十一条”的事。
在会议上,袁世凯将日本的“二十一条”公布后,询问与会的大家,到底该怎么回应日本?段祺瑞听后,拍案大怒。
他流着泪说:“谓有图破坏中国之安全者,必以死力拒之。中国虽弱然国民将群体殉国!”
作为国家的陆军总长,段祺瑞不能接受不战而降,这是北洋军人的耻辱,是作为中国人的奇耻大辱。
虽然段祺瑞知道与日本作战,损失肯定惊人,但他还是对袁世凯说:“总统,国家养兵多年,未有一次外战,请总统下令,祺瑞愿率北洋陆军与日寇决一死战,与日偕亡也不能如此丧权辱国啊!”
据说,听完段祺瑞的话,袁世凯同样两眼含泪。其他参会人员也都面面相视,心情沉重。
袁世凯深知此事关系重大,一改往日一言九鼎的行事风格。
他于八日上午十点在春藕斋,下午一时又在纯一斋连续召集会议,副总统黎元洪、国务卿徐世昌、左右丞、参谋总长、各部总长、各院院长、参政院议长、参政、外交次长等皆出席。反复听取大家意见,他自己则始终没表明态度。
当日中午,英国驻华公使朱典尔匆匆忙忙地赶到外交部找陆徵祥,请他转告袁世凯:“中国已面临到生死存亡的严重关头。我到中国四十年,和袁大总统有卅年的交情,今天不能不赶来说几句真挚的话。
“日本这次的最后通牒,只能回答是或否,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现在欧洲各国正在忙于欧战,无暇东顾,中国除接受日本条件外,另无自全之道,请贵总长把我这意见转达于袁大总统。”
同一天,美国驻华公使芮恩施也劝告袁政.府:“应该避免和日本正式冲突。”
这时,欧张正打得胜负难分。中国虽然和协约国走得很近,但毕竟没正式加入协约国。再者说,谁会为了一个任人都可欺负的国家,而得罪军事强大的日本?
英、美站在协约国的立场上,从各自的利益出发,当日本的说客,实在是没什么可奇怪的。甚至可以说,日本所以这样的有持无恐。就是摸透了英、美等国的心理。
很多人说:这时的袁世凯正坐着当皇帝的梦,他像所有中国的独裁统治者一样,总是把“攘内”当做最大要务。他要全力对付的是国民党和所有反袁势力,哪有心思抵抗日本。
既然美国和英国都劝他接受日本的条件,他便正好可以借坡下驴。
也有人说:但凡有别的选择,试问谁愿意签这个约,当万夫所指的卖国贼呢?
还有人说:当时民国实在太穷了,不得不曲意向日本屈服,不可能像段祺瑞所说的那样,与日本决一死战。袁世凯一方面假意答应日本人,一方面将日本人的阴谋公之于众,致使国际舆论哗然。最终,日本人强迫中国成为保护国的计划不了了之,只能以《民四条约》作为代替。
当然还有其他说法,所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对这个历史事件究当如何去看呢?笔者认为,无论对袁世凯其人是好还是恶,历史事件还是要还历史的本来面貌。
无论如何,反正最后的结果是:袁世凯于五月八日下午八时,在纯一斋举行的会议上,发表了一篇泪随声下的演说,宣布接受了日本最后通牒;把日本另案讨论的第五号要求吹嘘为“誓死力争”的结果。并对英国公使朱尔典的劝说,表示诚挚的感谢。
会议上商议如何答复日本,开始的意见是用长文答复,叙述一下谈判过程、发生的争论和进行过的修订,可能是后来觉得,怎么说都是很丢人的事,不如干脆改为简短的复文。
当日晚间,外交部连夜准备复文,有关第五号福建一条中“日后另行协商”一句,外交部和日参赞不幡酉吉在电话中争论甚久。日本方面要求袁政.府把中国的复文底稿,提早透露给日使阅看。
外交部秘书施履本亲持复文底稿至日使馆,给不久前坠马受伤的日置益公使阅看。
日置益看到回文后,因“第五号与此次交涉脱离”,并未注明“日后另行协商”,而大发脾气。
坚决地表示:“这项复文我不便接受!”
施履本只好持稿匆匆赶回外交部,向曹汝霖请示。
曹乃在复文底稿上加了 “容日协商”字样,仍令施履本持往日使馆送请复阅。日置益复按照自己意图,在回文上作了某些修正,直至八日深夜一时才告完毕。
袁世凯第二天知道了又作了一些屈辱的让步,大为光火。不知是真心还是故作姿态,当然亦或是借题发挥和迁怒与人,当即痛骂曹汝霖不该未经请示而擅作主张,马上把已准备颁给他勋三位的一道命令临时撤销。
五月九日下午一时,中国的复文由外交总长陆徵祥,次长曹汝霖亲自送到日本驻华公使馆,复文全文如下:
“日本公使于五月七日下午三时亲以日政.府哀的美敦书送交 中国政.府,并附以说明书七条。该哀的美敦书之结语云:
“日本政.府盼望中国政.府于五月九日下午六时交 出满意之答复,倘届时不能得满意之答复,则日本政.府将施用日本政.府以为必要之方法。今中国政.府为维持远东和平起见,除第五条中之福建问题议定互换公文外,系照四月廿六日日本提出之修正案,及附属哀的美敦书之说明七条,承认第二号、第三号、第四号中之各款,惟第五号中之五条,俟将来另议。
“中国政.府今日即行承认者,无非盼望中日间之悬案从此解决,而两国国交 可以巩固,中国政.府请日本公使从速定期到外交 部会拟条文,正式署约。”
日置益得到中国正式复文后,便电奏日本天皇,报告兵不血刃而在外交上获到辉煌的胜利。一方面表功,一方面向他的天皇表示祝贺。
五月十日,日置益公使前来中国外交部,代表日本政.府向中方表示了感谢。
十一日,日使馆照会中国外交部,送来公文四件,(一)日本政.府所交之条款;(二)会议后中国回答原案;(三)第二次之修正案;(四)中国第二次回答原案。
同时约定十四日在迎宾馆正式会晤。
五月二十五日,袁世凯政.府与日本正式签订了这个丧权辱国条约后,通电各省文武长官说:“日本既有让步,无损中国主权,故决定由外交部即日答复。此案已结,中外敦睦,希饬属晓谕通知。”
与此同时,袁世凯亲写了两道密谕,告诫各省文武长官,不要忘记五月九日这个奇耻大辱的日子。
事后,他又授意丁佛言撰写《中日交涉失败史》一书,印了五万册,秘密寄存山东模范监狱中。
他咬着牙说:“这一次我们吃了一个大亏,将来有一天我们翻了身,这部书就可以公开发行了。”
在动物界,通行的生存法则是弱肉强食。人也是从动物世界来的,人类社会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也同样奉行着这个原则。在国与国的关系中,谁的拳头硬,谁说了算。没有道理可讲,没处去讲道理。比如这一次中日之间发生的事,哪里是两国之间发生了什么纠纷呀!不过是日方跑到中方的领土上欺负人。受到欺辱,只能怪自己拳头不硬。想不受欺辱,只能是让自己强大起来,
在这样的条件下, 当一个国家被一个或一伙极端主义者和野心家所掌控,或者这个国家的主流民意被一种狭隘的民族主义和狭隘的爱国主义所左右时,这样的国家越是发达和强大,就越可能给世界带来更大的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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