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贼
好兄弟有事相求,看上去问题还很严重,秦羽墨还能怎么办呢?
想到温昀寒堂堂帝王居然装可怜,秦羽墨总觉得有点不得劲。
那卖惨的话还在耳边——“子渊要知此事关乎我的身体,若是有朝一日我的身体垮了,越国该如何?越国还未有继承人,万望子渊能将此事办妥了。”
秦羽墨相信温昀寒不会拿此事骗他,所以陛下厌食一事应当很严重了。温昀寒是先帝培养出来的优秀的继承人,两人同窗多年,秦羽墨知道温昀寒是一位有抱负的帝王,也会是一位贤明的君主,所以此事他放在了心上。
他去求岚岚的话,岚岚看在他的面子上,应当不会拒绝吧?秦羽墨惴惴地想。忽而又觉得有点好笑,儿时向父亲提要求自己也从未有过这种感受,面对娇娇软软又懂事的妹妹,他总是不能以平常心对待。
秦羽墨出了皇宫,便直奔秦幼岚的院子而去了。
他走进大门里的时候,秦幼岚三人正在收晒干的茄子。茄子经过几日太阳的暴晒,水分都已经蒸发得差不多了,茄子不必将水分完全晒得一点都不剩,若是这样那腌茄子最后就只剩下干柴的口感,少了那种绵软的嚼劲。
“大哥你怎么来了?”秦幼岚看到秦羽墨来很是欢喜,虽然是亲哥哥,也时常见面,秦幼岚每一次见到秦羽墨总是忍不住犯花痴,果然这是书中男主的光环吧,无时无刻散发着不自知的魅力。
秦羽墨擦了擦秦幼岚鼻尖上的汗,心疼道:“岚岚怎不等日头下去些再收,姑娘家的总是在太阳下晒日后都要变成一个小黑娃了。”
张妈和喜春听了有点儿不好意思,连忙手脚麻利地加快了手里的动作。俩人心中暗忖是不是自己懈怠了,小姐说没有主仆之分她们就真的当真了,日后这些体力活她们还是多抢着做点好。
其实秦羽墨没有敲打两人的意思,秦幼岚的性格他也了解,既然他们答应小姑娘出来做这辛苦事,秦幼岚自己完全不参与是不可能的。
“哥哥平日里我都有注意的,只是今日特殊,这茄子不能再晒了,所以现在顶着日头赶紧收。”秦幼岚吐吐舌头,她知晓这具身体的胚子有多好,以往跟着阿公阿婆总是顶着烈日摆摊一天,整个夏天下来也只晒黑了一点点,过一个冬天就养回来了,仍然是冰瓷玉肌,也许这就是有恃无恐吧,“大哥今日来有什么事吗?”
秦羽墨刚入翰林院,正是熬资历的时候,平日也比较忙。
“今日来确实是有事情和你商量。”秦羽墨领着秦幼岚进了堂屋,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喝了,“岚岚可知宫中举办的那个厨艺大赛。”
秦幼岚点点头,最近街头巷议的事她能不知道吗。
“岚岚为何不报名参加呢?”
秦幼岚也没多想大哥为何突然问她此事,为何大哥知道她没有报名,如实道:“就是感觉太麻烦了。”
“麻烦?”
“这个比赛性质不是那种简单选出民间厨艺高手,而是用来给皇室挑选御厨的,我志不在此,就想着不去凑这个热闹了。”
秦羽墨心道还真被温昀寒猜的八九不离十:“那若是获胜者不需要去做那御厨,岚岚愿意吗?”
“那是自然。”秦幼岚也不是那种我一定要完全靠自己的死心眼。这种机会就好比央视突然举办了一个厨神大赛,问你一个新开的小餐厅想不想参加,这种机会谁不想要?哪怕没有走到最后,能多闯几关也会大大提高曝光度。
若是能借此机会彻底打出名气,她心中的构想就能提前实现。
“那么大哥便去给岚岚报名了。”秦羽墨听到妹妹愿意的答案还是松了一口气,这样最好,若是岚岚不愿意他也不舍得强迫她,只能再想别的办法了。
秦幼岚这下反应过来了,不解道:“大哥为何突然关心起此事了?”
“没什么大事,友人所托罢了。岚岚只管参加,大哥相信岚岚的厨艺一定可以走到最后的,大哥也想让更多人知道岚岚的好手艺。”秦羽墨同温昀寒一样,滤镜厚得不得了,自家幼妹的厨艺可是无敌的好吗?
也许秦幼岚的刀工和对菜式火候拿捏当不得有多年经验的老师傅,但是她对食材的理解和运用,是比这个朝代多了千年的。
“大哥吃了晚饭再回侯府吧。”大哥来了秦幼岚自是想留他吃饭。
“也好,几日没尝到岚岚做的菜也有些馋了。”反正今日也无甚忙事,皇帝交代的头等大事他也算是完成了,晚些回侯府也无妨,秦羽墨令贴身小厮回侯府禀报他不回去用饭。
八月的尾巴,天气仍然炎热得吓人,但是却在悄悄迎来初秋。吃莲藕虽然主要集中在九月十月,现在也有早熟的莲藕,王伯昨日便送来一些让秦幼岚尝个鲜。
今早秦幼岚特意留了些糯米没有蒸,就是预备今晚做个糯米糖藕,秦羽墨也是来得巧了有口福。
糯米糖藕做起来挺简单。用刀削去浅色的外皮,此时的藕是嫩藕,那皮颜色浅也很薄,可惜这个时代没有刮子这种利器,若是刀工不怎么好的人来削,便会让内里的肉削去不少,这项活秦幼岚便交给了刀工了得的张妈。
在处理干净的藕的一头切下一片,露出里面的洞,反复用清水冲干净洞里的污泥,谁也不想吃糯米泥藕吧?然后塞进去泡好的糯米,最后用竹签将切下来的藕片又重新固定到藕的身子上。
锅里烧水,加入大勺的白砂糖,将藕放入锅中盖上锅盖煮。
糖藕下锅后秦幼岚开始着手准备别的菜。前世她在网上看到这样的一句话:对于男生来说,一顿饭若是没有肉,那便叫没吃饭。
她今儿个给大哥准备的肉菜,是她很喜欢的红烧肉鹌鹑蛋。
猪肉是上好的五花肉,三层瘦肉两层肥肉,这样的猪肉做出来的红烧肉既有丰满的汁水,也不会腻人,不干柴不肥腻。
鹌鹑蛋煮熟剥皮这样简单的活秦幼岚就教给了自己大哥。对于秦羽墨来说,为数不多的干厨房里的活都是与妹妹有关,不过这种体验也不赖。
热油中加入几勺白糖,用锅铲一直搅和让糖融化,焦糖色出来了便加入焯过水切成小方块的五花肉,炒至上色,加入一点儿酒、酱油、盐巴,还有不要忘了加几个干辣椒、两片生姜、一个八角。感觉差不多了就加入一大碗水,灶里的火不用太大,小半个时辰后加入鹌鹑蛋一起煮。
所有的菜烧好了太阳也下山了。
红烧肉鹌鹑蛋炖煮的非常软烂,无论是肉还是鹌鹑蛋皆是吸满了汤汁,入口即化。白糖的分量加的刚刚好,既达到了上色与提鲜的作用,又不会甜味特别明显,还有些许的辣味。事实上这道菜秦幼岚做的并不算正宗,正宗的红烧肉口味其实是偏甜的,她主要考虑到了又糯米糖藕算是一道甜点了,便夹带了私人做法,不过好吃就完事了。
糯米藕切片盛在盘中,颜色晶莹诱人,熬得浓浓的糖水裹在藕片上格外诱人。咬一口,藕炖得软烂在口中沙沙的,中间的糯米既有藕的清香也有白糖的甜蜜,每吃一口都令人心情愉悦。无怪乎现代人常说,心情不好就要吃甜食,甜能让人感到幸福。
其他的小菜都是时令的蔬菜,这一顿秦羽墨吃得很满足,饭后他与妹妹聊了会天便回家了。
古人没有灯,夜间的娱乐活动少之又少,大家都是吃过晚饭洗漱后便早早歇下了。最初刚穿过来的时候,秦幼岚对这种早睡早起的生活方式还很不习惯,上了床迟迟睡不着。环境改变人,久了便也习惯了。
下半夜丑时,京城一片寂静,此时离起床还有一段时间。京城的街道上静悄悄,只有那更夫一人拿着锣,一人拎着梆在巡夜。
若说此时还有人出没,便是那心怀不轨之人。
那日云三跟豆花老板打听到秦幼岚的住处,回去便禀报了掌柜的。悦来食肆一日好过一日的生意,让许多人眼红,其中暗戳戳地羡慕嫉妒的是大多数,但也有那做惯了霸主的人,想要扼杀茁壮成长的新军。即便悦来做的好像不过是早点,与云海酒楼的业务没什么冲突,可谁有能保证她们做大之后不会和自己成为竞争对手呢?
悦来推出的吃食大多都前所未闻,云海酒楼都让人买回去过,意图山寨,那豆沙倒是让他们琢磨出来了,但后头的肉松不知是何物,云海的厨子都没整明白。
那小心眼掌柜便想到了这最简单粗|暴的法子。
他们观察了几日,发现悦来每天早上在店上准备的只有那妇人,做的也不过是包子,就想到这关键配方都是在家中完成的。
今夜云海酒楼的掌柜找了一个做惯了梁上君子的男子,让他潜入秦幼岚的家中,也不做什么坏事,就是躲在暗地里待她们准备材料时偷师而已。
贼人刚准备爬墙头,突然感到有人用石头砸了他一下,心中一惊,他四处观望没发现有人,以为是错觉,便熟练地轻身翻上墙头,突然一个声音响起,把他吓了个半死。
“好心相劝不听,阁下非要来送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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