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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1


(一三一)

        若说埃瑞安的都城是当之无愧的军事与政治中心,那么塔斯马林的瑞贝湖,无疑是地上的经济与文化中心。东南商会与瓦尔克艺术家协会的总部都在这里,两者的运作模式都已趋向成熟,并且时常合作,商业与艺术之间取得了不错的平衡。

        一场无门槛的盛大展览在全城范围内展开,不同街区有着不同的侧重点,既有阳春白雪也有下里巴人。人们可以在高大明亮的展馆里欣赏知名艺术家的杰作,也可以在一堆奇奇怪怪的作品前与它们名不见经传的作者交谈。

        “这代表了繁忙生活中人们对心灵的自我压制与彼此之间的相互审视。”一名艺术家正色道。

        “噢……”亚伦迟疑地说,“所以那些从墙面上滴落下来的颜料不是意外……”

        亚马逊出身的亚伦早早留起了小胡子,用来中和他的年纪与雀斑带来的稚气感。这位东南商会的副会长可没会长那么爱岗敬业,他来这里并非为了视察,纯粹是跟家人一起出来过节。可惜那身瑞贝湖时兴的考究打扮多少暴露了他的身家,即使不知道亚伦副会长的身份,需要拉赞助的艺术家也很乐意往他身边凑。

        “是繁忙生活中人们对心灵的自我压制与彼此之间的相互审视。”这艺术家严肃地重复。

        “这真是,”亚伦停了停,维持着笑容,“充满新意的艺术形式。”

        “妈妈,我可以吃一个苹果吗?”背景里传来了亚伦的小儿子的声音。

        “等一等,别拿!”他的母亲利蒂希娅慌忙道,“那是展品!”

        古典艺术兴旺发达,自称“新埃瑞安”艺术流派的分支也在兴起,年轻的艺术家们像春天的野草一样活力十足,充满干劲地摸索着新的道路。打破常规的作品让人啧啧称奇,不过观众们是惊为天人还是一头雾水,那是另一回事。

        “也是我的作品,代表了形式与美在艺术中的无用性,艺术的审美价值是人们成见的结果。”艺术家自豪地展示着一把扶手椅上的苹果,“就像放在门口的那把弓,尽管我不知道它的作者是谁,但那精巧绝伦的弧度,弓面上做旧的包浆,还有那朴素的色彩与暗藏玄机的花纹,都足以说明其作者与我是同道中人。在这次展会后,我一定要与他或她畅谈一番。”

        副会长的目光随之转向展厅门口,在那里,记者们的闪光灯正此起彼伏,咔嚓咔嚓响个不停。

        节日的媒体总是相当忙碌,记者们在一个个可能成为焦点的地方驻足,他们记录、报道,将这盛况带给全国各地的人们,让读者与观众得以俯瞰整座狂欢的城市。“新埃瑞安”流派的新兴艺术头一次在公众面前大规模露面,其中的作品又不像大部分传统艺术品一样不允许拍摄,于是理所当然地,各大媒体争相扑向这些展馆,如同蜜蜂扑向花朵。

        “这看上去只是一把短弓,事实上并非如此!”一位主持人唾沫横飞地对着话筒说,“它凸显出作者本人的思想,不拘泥于任何形式。这是对传统艺术形式的一次惊人挑战!它象征了摆脱物质化框定的艺术思想……”

        “……代表了对战争的深思与对职业者的思考。”另一家报社的特邀评论员侃侃而谈,“我们可以看到,该作品状似随意地被放在展馆门口,乍一看与展馆环境格格不入,仿佛一位外来的弓箭手随手为之。这不羁的态度完美表现了作者渴望和平的美好理想……”

        亚伦险些笑出声来,他转过头去,与妻子啼笑皆非地对视。弓箭手利蒂希娅就站在那群围着短弓的人群之外,好笑且无奈,不知该不该在万众瞩目之下,把自己随手放在门边的短弓拿回来。

        看上去新兴艺术的发展,还有待时间的考验与筛选。

        红雨节的第五天,瑞贝湖有盛大的花车巡游。这一天的上午九点,长长的花车队伍在瑞贝湖与红桉县之间的那条道路上集结,来自各大组织的近百辆花车争奇斗艳,开始向内城进发。

        最大的花车足有三层楼高,属于财大气粗的东南商会。它以马力十足的魔导汽车为基底,外壳金碧辉煌,上头东南商会的标志相当醒目。花车上堆砌着一座层层叠叠的微型宫殿,每一层各不相同,远远望去,好似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大蛋糕。这外形固然被不少人笑话为暴发户品味,但每个人都得承认,它让人印象深刻,见之难忘。

        规模紧随其后的是冒险者公会的花车,六匹马拉着一架南瓜外形的大马车,它曾是某个马戏团的移动车厢。真正的职业者坐在马上、马车车里与马车顶上,向周围的人挥手,还会在某些停顿的路口表演拿手好戏。一名剑舞者在马车顶上表演着一剑把一根大萝卜削成花的技艺,观众们欢笑着去接从天而降的萝卜花。一些人争论着那个吐火的人是演员还是法师,真正的法师到底会不会愿意站在这里。等马车向前开走,他们还没得出结论。

        最小的花车只比人高一点,严格地说,它们可能都不算花车,叫“□□方阵”更恰当一些。穿着玩偶装的人们抬着纸板车,向周围抛洒糖果与赞助商的试用品,半点不掩饰植入广告的事实;有着巨人血统的高个子站在一起,都打扮成古代野蛮人的样子,故作凶狠地挥舞着木棒;一些奇装异服的艺术家气喘吁吁跟在车队中,以此表现某种行为艺术,要是他们真的坚持不住,巡逻的工作人员会将他们带走。

        最“贴切”的花车真是一朵移动的鲜花,一朵巨大的凤仙花驮着一名德鲁伊,用绿色的茎叶在道路上攀爬。它的速度看上去非常缓慢,但因为它的体型足有几米高,哪怕步调缓慢,也足以跟上队伍。这朵凤仙花实在是个意外,它被尝试新法术的德鲁伊催化而成,却既不能战斗也不能运输,唯一可取的便是色彩鲜丽了。这一点用在庆典上,倒十分恰当,广受欢迎。

        巡游从当天上午九点开始,花车在整个瑞贝湖的各条主要街道里巡回,到当天晚上九点来到中心广场,□□才宣告结束。这一天的主要街道两边挤满了观众,人头攒动,欢笑不断。好多地方被围得水泄不通,多亏负责主持现场秩序的官方部门训练有素,准备充足——都进行过好几次“恶魔入侵时如何疏散群众”演习了,区区花车算什么?——没发生什么破坏气氛的意外。

        花车停下的时候,人们依然意犹未尽,久久不愿散去。

        次日便是音乐家们的盛会,第一个音乐节还没有固定的主题,只是对各种音乐的展示。古典音乐会在大剧院中举行,管弦乐团的精彩演奏让观众们如痴如醉。传统合唱团与唱诗班在撒罗教堂登场,管风琴优美庄重的音色与澄澈的人声合唱一道飘扬。年轻人则大部分聚集在中心广场上,比起上述两个表演地点的观众来,这一边的参与者更加热情澎湃。

        “杰奎琳!杰奎琳!杰奎琳!!”

        他们声嘶力竭地喊着游吟诗人的名字,胳膊上系着和杰奎琳眼睛同色的紫罗兰丝带,要是有不明真相的信徒在场,没准以为这是哪个教派的教主正要出场。造价不菲的舞台大灯在白天都相当夺目,从法师那里购得的无毒彩色雾气包围了整个舞台。杰奎琳在万众瞩目之下走上前台,她抱着竖琴,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声浪便再度掀起。人们的热情简直能化为实质,要是在室内,这音浪没准能把天花板都掀起来。

        这位有着妖精血统的游吟诗人看起来还是只有十来岁,跟很多很多年前差不多,她的粉丝们叫她音乐天使。杰奎琳依然寡言少语,不过这丝毫不影响她的人气。开始她的歌声被当成战略武器,后来帝国与塔斯马林的关系渐渐缓和,一位因为杰奎琳的歌声重拾生活勇气的商人,主动自荐成为了她的经纪人。在经纪人与监护人的帮助下,杰奎琳有魔力的歌声(优美动听并且/真的/有魔力)迅速地征服了大半个埃瑞安。

        “看看那双美丽眼睛里的孤独,还有那种令人爱怜的冰冷气质,她难道不是个天使吗?”粉丝们这样说。无法长大与冷漠寡言这两点,曾经被视为活该被烧死的妖魔之相,如今却得到了广泛欢迎,被认为是她独特的魅力——这甚至招来了后世歌手的纷纷效仿,产生了什么“三无属性”、“合法萝莉”、“宇宙歌姬”之类莫名其妙的专用名词,那又是后话了。

        上午是治愈系歌手的专场,下午的中心广场则更加地……特立独行。在多年发展之后,当初会被人拖出去的新派游吟诗人终于得到了一批拥簇者。

        画着惊人浓妆的主场在台上声嘶力竭,歌声时而阴郁哀伤,时而愤怒高亢,入侵性十足,像一把把电钻般钻进了每个听众的脑壳,让人心跳加速,头脑发昏,想要捶胸顿足。游吟诗人爱迪生硬是用小提琴弹奏出了死亡金属乐的效果,在这样神奇的乐曲中,他让人绝望的走调与滑音居然变得恰到好处。

        整个乐队的乐手都是些不幸的音乐家,他们有着游吟诗人的职业,并且只有攻击天赋。换而言之,哪怕不发动技能效果攻击,这些人的演奏也注定让人头晕目眩,普通人完全无法欣赏。新音乐的出现拯救了这些人的音乐生涯,他们演奏中让人心神动摇的魔力变成了气氛的催化剂,就像火锅里的辣椒越辣越过瘾,重金属乐的爱好者们越是被刺激得快要喉头一甜,越觉得表演到位,热血迸张。

        顺带一提,下午场的舞台特效全都由女巫提供,瘟疫女巫蕾斯丽是重金属乐的忠实支持者,她认为乐队的化妆方式深得她心。

        红雨节的最后一天晚上,是烟花大典与化装舞会的时间。

        绚丽的烟花在深色天幕上绽放,埃瑞安的科技树上倒是先有魔导信号弹再有各色烟花。金线银线划破夜空,呼啸声中,各种图案在空中打开,让人眼花缭乱。匠矮人工坊配置的烟火色彩鲜丽,法师制造的戏法烟火甚至能在空中变换,人们为天上翩翩起舞的仙子烟火惊叹,为抛小球的小丑烟花发笑。

        最后一轮烟花像天上的泉眼,银色火花源源不断,覆盖了整座瑞贝湖城的上空。等烟火渐熄,这一夜的活动才刚刚开始。舞曲响起来了,盛装打扮的人们向露天舞池汇聚。

        这是塔砂的提议,埃瑞安有假面舞会,却没有化装舞会。把自己打扮成奇奇怪怪的生物,与其他乔装改扮的人共舞——当长得奇奇怪怪的异类本来就生活在人群当中时,这事儿能变得相当有趣。

        踩着高跷装成巨人的人遇到了真正的巨人后裔,后者头上戴着鹿角,正企图装扮成一名兽人。好多双毛茸茸的耳朵竖在脑袋上,不够敏锐的人或许得去摸一摸,才能知道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不少偷懒的参与者选择用一个耳朵发箍就解决掉兽人打扮,而不少耳朵长长的兽人选择用帽子和假发装成别的什么。

        “今天我是女巫哦!”一个戴着尖尖帽子的小男孩兴奋地说,好心地提醒旁边的小女孩,“这是个化装舞会,你要是不变装的话,他们可不会让你进去的!”

        “我化妆了呀!”小女孩回答,她提起假发,露出一只被压在下面的兔子耳朵,“今天我是人类哦!”

        龙骑士道格拉斯骑着龙到场,他的拉风着陆迎来了不少口哨掌声,也遭受了不少嘘声,相熟的人们纷纷笑话他根本没做打扮,只是照例来炫耀他的龙罢了。“怎么能这么说呢?”道格拉斯抗议道,指着巨龙头上那个不仔细看绝对看不见的鹿角,“我们扮演的是财富之神与他的神圣驯鹿,你们看,他把体型变小了,我不是还带着一个袋子吗?”

        传说中的财富之神会在特定节日里分发礼物,道格拉斯携带的口袋却干干瘪瘪,什么都没有,一看就是来的路上随便哪儿摸的。观众们大笑着起哄,都说他的装扮一点都不正宗。于是龙骑士从善如流,开始宣称他们装扮的是“堕落后装成普通龙骑士的财富之神和他的邪恶驯鹿龙”。

        财富之神会发礼物,堕落的财富之神当然就会收礼物啦。接下来的时间里,龙与龙骑士开始象征性地打劫,提着袋子问路上的行人讨要着礼物,巨龙对矮钱里面值最小的硬币相当满意:金灿灿,硬邦邦,敲击起来哗啦啦响,再好不过了。

        “这家伙也太爱出风头了吧!”狮鹫兵团的人抱怨连连。

        巨龙在瑞贝湖上空飞来飞去,纵然它全然没有战斗的架势,狮鹫们还是对这一带进而远之,主人怎么威逼利诱都毫无用处。狮鹫骑手们大部分暗中打造好了行头,准备装扮成英雄故事里古代狮鹫兵团的团长。多么难得啊!跟全世界的人不同,他们可是有着活生生的狮鹫当道具的啊!骑手们哀声叹气,要是没有巨龙这回事,大半个狮鹫兵团的人大概都会打扮得十分相像。

        这群人也真好意思说龙骑士爱出风头。

        “骑着狮鹫的古代英雄”没有出场的机会,“骑着独角兽的精灵”倒颇有市场。姑娘们穿起白色长裙,把长长的头发染成金色再编织起来,用面团捏出耳朵尖尖,骑在白马上登场——自从独角兽的故事在埃瑞安流传开来,喜欢白马的姑娘一时间比喜欢白马的战士还多。那些白色(或被粉扑拍成白色)的马儿头顶着材质各异的尖角,马背上的“精灵”们在撞见彼此时迅速地相互打量,不看马上人,先看马上角。那些自认为自己这儿的角做得更好的姑娘们,露出一抹矜持骄傲的微笑。

        如果这场独角制作比赛正式打响,最终能获胜的反而是个少年,原因很简单,他骑着真家伙。小少年加百列容易脸红,他的独角兽伙伴却相当胆大,巨龙与人群都没能打消它前来玩耍的念头。加百列提心吊胆地骑着独角兽,在别人的称赞中干笑,生怕有人发现这儿真的有一匹独角兽。

        “我们早点回去吧……”他忧郁地碎碎念,“人这么多,要是你被发现了,大家一人摸一下,就能把你摸秃啊……”

        他的伙伴对此置若罔闻,修长的脖颈转来转去,好奇地观望着来来去去的人群。

        舞会不提供主食,但提供小点心与度数很低的酒水助兴。自动开瓶器,某种刚发明没多久的自制魔导器,声势浩大地将几十瓶香槟瓶盖发射到半空中,泡沫喷射出来,声如炮轰,吓了旁边的玛丽昂一跳。狼女刚才靠在桌子旁边发呆,半点没发现桌上的自助魔导器可以远程遥控,这会儿一对耳朵抖个不停,被飞溅的泡沫沾得湿漉漉。

        “我果然讨厌魔导科技。”她嘀咕着,烦心地甩着头。

        “给。”来拿香槟的赫蒂笑着递给玛丽昂手帕,“我倒相当喜欢。”

        亚马逊战士赫蒂在之前的战争中失去了一条腿,钢铁魔像让她变成了残废,但也是魔导科技的发展,让赫蒂得到了现在这条腿。这截钢铁义肢灵活而便捷,如今的赫蒂行动如常,甚至依然能上战场。

        距离她们大概三十米外,塔砂正在舞会现场。

        她一点没乔装打扮,或者说她的“乔装打扮”便是撤销了障眼法。塔砂以如今的真面目站在这里,头顶尖角,脚踩龙爪,恶魔之翼没有展开纯粹是为了避免占地方。人们远远向执政官女士投来一眼又一眼,他们都知道这是谁,于是所有人遥遥向她致敬,没有一个敢于上前。

        “美丽的女士,您是一个人吗?”一个故作惊讶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如此可爱的人竟然只站在舞池旁边,难道是所有在我之前见到您的人都瞎了眼?”

        塔砂笑了起来,向后伸手。

        她的手被捉住了,抓住她的人拉着她转过半个圈。下一刻塔砂看见了维克多的脸,今天的维克多也光明正大地顶着恶魔的角,他靠过来,抵着塔砂的额头,黝黑的弯角蹭了蹭苍白的骨角。

        路上的商贩赚得钵满盆满,一对恶魔角发夹与兽耳发箍差不多价钱,买一送一。这个群魔乱舞的夜晚,谁都不用隐藏。

        “可敬的执政官女士,我能请你跳支舞吗?”维克多笑道。

        “你不是已经这么做了吗?”塔砂说。

        维克多的手揽住了塔砂的腰,塔砂的手也扣在对方的后背上。舞曲正扬起一个新的高#潮,他们迈入舞池,目光胶着,仿佛谁先移开视线就是认输。

        龙爪扣在地砖上哒哒作响,足以切金断玉的利爪轻盈地落到地上,像一双尖尖的高跟鞋。维克多踏着皮靴的双脚在这双利爪间跳跃,塔砂低头看了一眼,莫名想到了鳄鱼牙齿间灵活起舞的鸟。她重新抬起头,对上那双琥珀色的眼睛,迅速打消了刚才的念头。

        这哪是鸟,显然是另一条鳄鱼啊。

        有着爬行动物眸子的恶魔正牵着他,姿态优美,动作却并不温柔缱绻,正合塔砂口味——知根知底,跳个舞就不必继续再装。

        他们翩翩起舞,舞步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含情脉脉,反倒有种杀伐征战的锐气,同时亲密得不可思议。白发乌角的英俊男子与黑发骨角的美丽女性,执政官大人与她的情人,无论哪一种都引人注目,但几乎没人能长久盯着他们看。这太……太过私密了,明明没有任何露骨的动作,他们胶着的舞步却让周围的气温都上升了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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