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2、你们好,我是笑笑的爱人
唐笑以往清汤挂面的发型似乎经人精心打理过,颜色是自然润泽的深栗色,发梢微微烫卷,带着点宁静甜美的弧度,安静地垂在胸前,她身上不知道喷了什么牌子的香水,那香味即便连常年流连于奢侈品专柜的林兰都辨不出来,只觉得那股清香出奇的好闻。
现在的唐笑,只是静静地站在那里,就让人隐隐生出一股高不可攀的感觉。
林兰这辈子没有哪一刻比这一刻更想死,曾经,作为唐笑形影不离的好闺蜜,林兰经常被人拿来和唐笑比较,谁更好看,谁成绩更好,谁更讨人喜欢,谁的男朋友更出色……林兰知道唐笑不在意也不关注这些,唐笑从来都不在乎别人的眼光,可是她林兰在意,每当别人当着她的面夸赞唐笑,她就恨得牙痒痒。难道她不比唐笑出色,不比唐笑努力吗?为什么那些人都只看得到唐笑的好?明明自己更有亲和力,更擅长和人打交道,可是为什么,那些人却一个个地说唐笑好?
林兰心里不服气,越发的要和唐笑一较高下,甚至在心底里默默地把唐笑当成了人生中最重要的敌人,她发誓一定要样样比她强,把她狠狠地踩在脚底下。
可是,这仍然没什么用,因为唐笑不在乎,她那么自然地说兰兰你真厉害,你真出色,好像根本没有对自己生出半分的嫉妒心,这怎么可能?为什么她不嫉妒自己呢?难道自己对她来说一点威胁都没有吗?还是说,唐笑淡然的外表下藏着一颗目中无人的心,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也从来不认为自己有资格作为她的对手吗?
林兰讨厌唐笑的淡然,讨厌唐笑那副高高在上的样子,她想尽办法让唐笑来嫉妒自己,结果都没有什么用,不仅唐笑不当回事,甚至其他人也没当回事,他们仍然不遗余力地说唐笑的好话,还说唐笑一看就是阔太太的命,不费什么力气就让经管系的富二代简思诚追求她,对她死心塌地,连学校兼职车模,在网上小有名气的校花主动约他,都被他毫不留情的拒绝。
林兰想来想去,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她变得再优秀也没用,在很多人眼里,女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她能找到多优秀的男人,而男人优秀的评判标准是什么呢?是家世,是金钱。唐笑的男朋友简思诚在男人当中就算得上非常优秀,因为简思诚家里有个公司,作为独生子,简思诚只要大学一毕业,就是公司名正言顺毫无争议的继承人。除此之外,简思诚长得也还不错,眉目周正,脾气温和,这样的男人,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行事低调的唐笑,而不是她林兰?
林兰想来想去觉得不服气,她认为自己比唐笑更适合做一个阔太太,更配得上家里拥有一家风传即将上市的地产公司的简思诚,于是她决定挖墙脚——或者说,在她心目中,这个不算挖墙脚,只是“帮”简思诚认清楚谁更适合他。
林兰挖墙脚的手法并没有多么高明,她看出简思诚只是表面上老实,喜欢装作正人君子,但是哪个男人不好色?送上门来的女人,哪个男人拒绝的了?就算他的心拒绝的了,他的身体拒绝的了么?
林兰知道唐笑保守,从小就有着非常强烈的贞操观念,认定一生一世一双人,一定会把初夜留到和简思诚结婚的那一夜。但是唐笑能等,简思诚可不一定能等,男人,从来都是没有节操的动物。更何况简思诚血气方刚风华正茂,明明有一个身材样貌都还不错的女朋友,却能看不能吃,那该是有多着急啊?
于是林兰积极主动地发挥优势,故意穿着性感暴露的衣服在简思诚面前晃来晃去,什么低胸装、透视裙子、包臀裙子,还有黑色丝袜,男人喜欢什么,她就穿什么。
一开始简思诚还能装作毫不在意,但是多来几次,简思诚开始坐不住了,她明显感觉到简思诚偷偷瞄向她乳沟和黑丝长腿的目光,还有当她凑近时简思诚急促的呼吸及绷紧的身躯。
她在心里暗暗偷笑,但是男人向来对能轻易得到的东西不懂得珍惜,越是得不到,越是想要。
林兰非常心机地在简思诚频频看她时,毫不留恋地款款离去,只留下空气中残留的玫瑰花香——那是林兰最喜欢的香氛,因为魅惑而浪漫,浓烈而腥甜,在男人面前,就如同女人袒露的胴/体一般张扬、无力抗拒。
林兰猜得没错,简思诚被他撩拨的心痒痒的,开始到处寻找她的身影,这时,林兰再假装不经意地经过,不经意地将手机掉落在地上,当她弯下腰去捡地上的手机时,又不经意地露出了雪白的大腿,还有藏在裙子底下的黑色蕾丝丁字裤。
这下,简思诚不止呼吸急促,连眼睛都直了。
林兰恰到好处地起身,又马上装作一副突然发现自己走光的样子,急急忙忙地哎呀一声,一张脸泛着红晕,害羞带怯地瞥上简思诚一眼,用小猫一样的声音问他,你什么都没看到吧?
简思诚当然说什么都没看到,这时,林兰傻乎乎地拍着自己胸口,说那就好,自己刚刚可是吓了一跳呢。
随着林兰的动作,简思诚的目光又胶着在了林兰的胸口上,因为这天,林兰穿着一条又薄又透的白色吊带短裙,或许是因为里面的胸罩也挺薄,从简思诚的角度,竟然能够清楚地看到那高耸的胸前,两个小小的凸起。
简思诚盯着林兰的胸口浮想联翩,但林兰却傻乎乎地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冲简思诚一笑,便飘然而去。
空气中,再次弥漫着一股玫瑰的甜香。简思诚深深地嗅着,忍不住开始幻想林兰的身体。比起唐笑那时身上万年不变的橙花沐浴露味道,还有总是遮得严严实实,碰都不让碰一下的身体,明显林兰更有诱惑力。
但这个时候的林兰,对简思诚来说,仅仅只是充满了女性魅力而已。她的出现让他难以自持,但也不是一定要和她发生关系,身为富二代,他有一堆在外面花天酒地的狐朋狗友,虽然他总告诉唐笑自己几乎从不去酒吧这类的地方,实际上,几乎每周他都会和那群朋友们一起去酒吧或者KTV,叫上几个公主少爷又或者是外面的野模玩得昏天暗地。
林兰确实漂亮诱人,但这样的女人外面很多,简思诚想要的话,随便花点钱就能包几个一起玩一晚上。对于简思诚来说,唐笑是更适合娶来做妻子的,他暂时还不想招惹唐笑的闺蜜。
发觉了简思诚的退缩之后,林兰一面暗恨简思诚不给力,一面想尽办法地接近简思诚,并且打算给简思诚下点猛药。
这个机会很快就来了,林兰托人调查到简思诚常去的酒吧,在一次简思诚落单之时,故意装作喝醉酒摔倒在简思诚怀里。
这一天,林兰穿着一条枚红色包臀裙,裙子领口开得很低,即使林兰不做任何动作,都能看到深深的乳沟,裙子腰身收得极紧,勒出了一条性感的水蛇腰,长度刚刚遮住臀部的裙子下面是两条笔直纤长的美腿,腿上覆着一层薄如蝉翼的银丝肤色丝袜,使她的两条大长腿在晃动之时,如同闪着水光一样。
林兰脚上踏着十厘米的黑色尖头高跟鞋,袅袅婷婷地走在酒吧时,早已经吸引了无数男人贪婪的目光。当她醉意阑珊眼神迷离地走到简思诚身边时,微微使脚踝往内一侧,便站立不稳地朝简思诚倒去。
简思诚一伸手,揽住了林兰香气袭人的躯体,手中是柔软纤细的腰肢,眼前是从绷紧的裙子里露出来的雪白酥胸,林兰无力地倒在简思诚身上,性感的女性躯体白嫩柔软,又带着沉甸甸的份量。
她醉眼朦胧地被他搂着,似乎已经没有力气动弹,瀑布般的长发朝下坠去,雪白脸蛋后仰着,朝他微微张开着一对性感嫣红的唇瓣。
那涂成大红色的嘴唇,犹如怒放的蔷薇一般,吐露着诱人的芳香。
简思诚就那样搂着她,眼睛直直地盯着她,却没有下一步的动作,装作的林兰心里急了,她能使的招都使出来了,简思诚居然还不主动,难道自己真的对他吸引力不够,还是他对唐笑的心真的有那么坚定?
林兰轻轻皱了皱眉,似乎不适般闭上眼睛,在简思诚怀中微微扭动着身躯。
随着她的扭动,那硕大白皙的胸房急切地从领口挣脱,眨眼间就露出大半,甚至能够看到里面的旖旎风景……
与此同时,裙子的下摆也随着她的动作渐渐往上缩,两条白皙的长腿展漏无疑,林兰再动下去,那裙摆几乎就要滑到大腿根部。
简思诚的手忍不住摸到林兰的大腿上,林兰轻而妩媚地“啊”了一声,接着又动了动,简思诚的手便滑到了林兰的大腿内侧……
终于,简思诚抱起装醉的林兰出门,用西服外套遮着她的脸,将她放在了自己的车后座上。
那是林兰和简思诚的第一次,两人甚至没等到车开到酒店,就直接在车上干柴烈火就地做了起来。
食髓知味,此后简思诚每隔一段时间就和林兰相约去酒店。林兰的甜言蜜语和床上技术让简思诚不能更满意,但即便如此,他对林兰的定位还是一个炮友。
他仍然坚定着以后要娶唐笑,一来唐笑的父亲是医院院长,唐笑在这方面也成绩突出,而林兰的父亲只是一个经营着小店面的小老板,林兰除了漂亮外也没什么可取之处,更何况,男人向来更喜欢贞洁的女人做老婆。
林兰大致可以猜到简思诚的想法,两人每次上床,简思诚戴套从不马虎,事后也常常会买一些名牌包包名牌手表送她,但很长时间过去了,他就是压根不提和唐笑分手将她扶正的事儿。
林兰不满足,于是,她偷偷在简思诚去洗手间时,用针戳破了几只套套。
一连几次,林兰终于有了怀孕的苗头。她试探简思诚对孩子的态度,得到了简家对男孩十分重视的态度。毕竟简思诚是简家三代单传的独苗,能早点生下个儿子,是简家人的一致追求。
她打定主意要一举得男,于是想尽办法去查了肚中婴儿的性别,当得知自己怀的是男孩时,简直欣喜若狂。
但知道这个时候,她还是沉住气没有将怀孕的事情告诉任何人,而是继续维持着和唐笑的友谊,并且坚持每周和简思诚开房。在这期间,她利用各种机会离间简思诚和唐笑的感情。
随着时间的推移,简思诚和唐笑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多,但简思诚仍然没有打消要娶唐笑的念头,大学毕业开始工作后唐笑的优秀有目共睹,甚至有人背地里说唐笑将来在医学上的造诣一定惊人。
简思诚需要一个有名气有能力的妻子,哪怕将来唐笑用不着工作,只用在家生儿育女。
直到有一天,阴差阳错之下,唐笑亲眼撞见了简思诚和林兰上床。
唐笑的性格,复合是不可能的事情,简思诚犹豫着下一步怎么办的时候,林兰告诉他,她已经怀孕了,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
林兰终于得到了简思诚,如愿以偿地和家族企业已经上市的富二代简思诚结婚,风风光光地打了唐笑的脸,在以往那些老同学面前大大地秀了一把恩爱。
可是,结婚后她才渐渐发现,一切并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美好。
对于简思诚来说,婚后的林兰同样是可怕的。这个女人肤浅、虚荣,追求一切浮夸的东西,懒惰而暴躁,除了花钱和打扮自己,她没有任何的爱好。
两人之间的争执越来越频繁,怀孕期间简思诚尚且能够做到对林兰百依百顺,生下孩子后,简思诚再也忍不下去了。原本那个不仅善解人意还善解人衣的娇柔妩媚的林兰不见了,两人一向和谐的性/生活也不再和谐了。
简思诚开始在外面找女人,善妒的林兰当然无法忍受,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花钱找私家侦探跟踪他,甚至请人窃听他的电话,复制他的SIM卡。
简思诚感觉自己已经快要被她逼疯了。更让他无法忍受的是,林兰动不动就穿金戴银、打扮得极其夸张地跑到公司去巡视,以公司女主人的身份任意指指点点,甚至随随便便就要辞退那些她看不顺眼的人。
能让她看不顺眼的公司员工,自然是一些颇有姿色的年轻女性,只要长得稍微漂亮点,就会被林兰贴上试图勾引简思诚的狐狸精这种标签,哪怕人家已经结婚也不例外。
如果一个男人看见漂亮女人在职场上便认为对方没有能力完全是个花瓶,那属于一种对于女性的根深蒂固的偏见,如果一个女人看到职场上的漂亮女人,也同样报以偏见,那就是彻彻底底的嫉妒。女人何苦为难女人呢?
林兰起先一意孤行地开了几个简思诚的年轻女下属,如果简思诚重新把人招回来,林兰就不由分说地一阵苦恼,还让她安排在公司的眼线帮忙折磨那几个她看不顺眼的女性,直到对方受不了之后自动离职。
简思诚对林兰安排的眼线烦不胜烦,但这些人要么是林兰的亲戚,要么是她的同学或者好友,这些人全部属于没什么能力,在外面混得不好找不到满意工作的,跑到林兰面前说点好话表表忠心送送礼物,就被林兰以各种名义安插进了公司。
简思诚为这事跟林兰争执过,跟她一再声明公司不需要那么多干拿钱不做事的人,但被林兰如果不同意给她亲朋好友安排职位就给她一个副总的职位这个要求给震了回去。
两人结婚时简思诚把自己名下股份分了一部分给林兰,林兰便以公司股东和总裁夫人的身份时不时过来兴风作浪,要是再给她一个副总的位置,那这公司还不得翻天?
简思诚无奈至极,也只能默默忍受着。直到有一天,林兰作死地在公司碰上一个年轻漂亮身材好的混血女孩,二话不说就说要辞退对方,谁知道对方是公司董事会高薪从国外聘请来的新任财务总监。
年纪轻轻便能混到这个地步的女人,必定是美貌与实力兼具的女人,这样的人,又怎么可能是好惹的。以往被林兰莫名辞退的女性往往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儿,但这位却不,人家直接闹到了董事会上。最后简思诚的父亲亲自来给这位财务总监赔罪,并且大方地在薪资上翻了一倍,对方才勉强愿意继续留下来为公司做事。
因为这件事,简思诚的父亲把简思诚叫过去痛骂了一顿,简家男人遵从的原则是尊重女人照顾女人,简思诚也从小受到父亲这种教育,所以就算林兰再怎么无理取闹也是能忍则忍。这次简思诚的父亲却动了真火,呵斥简思诚只晓得一味忍让,不知道好好教导自己的妻子什么是为妻之道。
简思诚被父亲骂的狗血淋头,回去后打算好好跟林兰谈谈,但是林兰不给他这个机会,他稍微多说两句,就开始哭哭闹闹。
简思诚只好放弃这个念头,尽量躲着林兰,免得被林兰烦的满头包。但年轻力壮的青年男人不可能在那方面是没有需求的,简思诚在外面买了个房子养了个女人,没事都那边呆着,算是和林兰维持了表面的平静。可是没多久女人不甘寂寞要求去公司上班,简思诚见林兰这段时间还算平静,就把女人给安排进了公司,谁知道入职没几天就马上被林兰发现。
林兰的脾气发了一通又一通,最后在和简家父母吃饭时爆发,原因是简思诚的母亲见林兰生下孩子后就不闻不问,认为林兰没有尽到一个做母亲的职责,将林兰训斥了一顿后把一直带在身边的孩子交给了简思诚夫妇。林兰向来讨厌小孩哭闹,又想到简思诚的母亲先前承诺过会帮忙照顾小孩,于是当着简思诚父母的面爆发了。
简思诚怕气坏了父母,连忙扯着林兰抱着孩子开车离开,结果半路上孩子哭闹不止,林兰也像座火山似的全面爆发,逼得简思诚停下车来跟她吵架,甚至头一回跟林兰动了手。
林兰自然不是省油的灯,当场就脱了鞋打回去。两个人在路边又是动口又是动手,自己也知道丢尽了人。
林兰不在乎,她无所谓在路人眼中自己是个什么形象,她只知道什么事都要自己争取,绝对不能有丝毫的退让。
可是她万万没想到,这一场闹剧却被自己曾经的好闺蜜唐笑尽收眼底。
她的疯狂、她的狼狈、她的丑陋,完完全全暴露在唐笑眼里。
而唐笑呢,她看得明白,唐笑现在富足优雅又美丽,根本和她不在一个水准线上。
“唐笑,好久不见。”林兰极力镇定下来,理了理自己耳边的乱发说。
简思诚怔怔地站在林兰身后,从看到唐笑的那一幕开始整个人就彻底呆住,他看着唐笑和她身边的男人,越看心里越是五味杂陈。
如果当初他没有答应和林兰结婚,如果当初他没有和唐笑分手,如果当初他还继续和唐笑在一起直到结婚,那么现在会怎么样呢?
他心里很清楚,虽然保守了些,平时不太爱说笑,但是唐笑是个适合做妻子的女人,和唐笑一起生活,他绝不会像现在这样狼狈,这样痛苦。
可是,人不可能同时踏入两条河流,选择了A,就永远错失了B,不可能再有第二次机会。
简思诚保持着表面上的平静,但是心里却在滴泪。
对于自己的这场婚姻,他简直后悔莫及。
“笑笑……好久不见。”简思诚过了很久才找回自己的声音,顶着一张被林兰的高跟鞋跟砸红了的脸,尴尬地扯出一个笑容,“最近还好吧,你旁边这位是?”
那男人年轻又英俊,身上的衣物还有腕上的手表看起来都价值不菲,还有那股骄矜的气质,一看就是家境不一般,最起码不会比自己家差。
这是怎么回事,不是说唐笑嫁的老公是一个五大三粗的当兵的吗?
“这是我的——”唐笑话还没说完,就被一双有力的臂膀伸手一揽,接着后背靠上一个温暖的怀抱,惊诧地回头,看到成烽低头朝她飞快地眨了下眼,然后笑道:“我是笑笑的爱人。你们好。”
唐笑呆住,不明白成烽又要干什么,但话一出口再想收回也很麻烦,只好暂时默认了成烽的谎言,朝对面的简思诚和林兰点了点头。
林兰之前听说唐笑老公是军人,自然将唐笑老公想成了一个邋里邋遢的老男人,可是没想到亲眼见到,竟有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这哪里是军人?这张脸说是明星都不为过。
被对方的一双俊目注视着,林兰竟然还有点紧张,就连心跳也不由自主地加快了,她咽了口口水,不自然地伸手再次撩了把头发,然后把手里拎着的鞋子放到地上,将手心偷偷在自己衣服上蹭了下,然后露出谄媚的笑容,朝成烽伸出手去:“你好,我是笑笑大学时候的好闺蜜,我叫林兰。”
成烽望着她微微一笑,这一笑让林兰腿脚发软差点跪倒在对方脚下,她这辈子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好看的男人,一时间竟然有点呆怔了,连自己伸过去的手一直没被对方握住也没察觉。
简思诚冷眼旁观林兰这副模样,心里不屑却也懒得再计较什么,此时此刻他心里眼里只有自己错失的那个女人。
“我想你现在需要这个。”成烽骨节分明的手指朝她伸过来,然后在她期待的目光中,递过来一包湿纸巾到她手心。
“谢……谢谢。”林兰攥着那包湿纸巾,想说点什么又无从开口。
唐笑看了看他们停在不远处的车,说:“那孩子还在哭,我能过去哄哄它吗?”
她实在不忍心看着那么小的孩子独自留在车内,这也是她为什么还不走的原因。要不是担心那孩子,她根本不想跟这两个人碰面。
还记得上一次见面时,她独自去药店买避孕药,正好偶遇林兰和简思诚,当时林兰各种奚落自己,还当着药店所有人的面大声说女人吃避孕药多么多么不好,你老公让你吃避孕药肯定是不爱你云云。
唐笑不爱记仇,但也不会圣母心地去感谢那些伤害过自己的人。凭什么呢,一个人对你怀有恶意,想尽办法陷害你污蔑你,那么为什么要原谅,为什么要感谢?
唐笑做不到和抢走自己前男友的前闺蜜相逢一笑泯恩仇,也做不出大度地原谅背叛自己的前任说一声往事如烟,小肚鸡肠也好,斤斤计较也好,她无法违背自己的意愿和这两个人装成很熟络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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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有亲在问有没有企鹅群……那个,暂时没有哦,感觉建了群应该也不会有人加的……/(ㄒo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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