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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一章 世子爷


  面对耳畔和喉咙上的利器,李疏桐视若无睹,只微笑的看着宸王,下巴不高不低,延伸出优美的脖颈,那双明亮的眼睛始终平静,带着一股摄人夺魄的自信风采。

  宸王深深的看向李疏桐,他要看清楚这个女子到底是真的悍不畏死,还是在故作姿态。

  看了良久,他确信,这个女子是真的不怕他杀了她,身体往椅背上一靠,轻笑着挥挥手,那些突兀出现的人,一瞬间又突兀的消失了。

  “你凭什么敢说,你是本王的风云之力?”宸王问道。

  “就凭齐州是大晋最大的粮仓,就凭李家是齐州第一世家,就凭齐州是天下漕运的必经之地,”李疏桐不慌不忙,声音婉婉,却难掩锋毕露,“就凭,我是李疏桐。”

  宸王站了起来,高大的身形在李疏桐身上投下一层阴影,宸王抚掌而笑:“好胆识!好气魄!”

  接连两个好字,足见宸王欣赏之意,李疏桐这份不加掩饰的野心,如同一从娇花里生长出一颗树,比起其他女子像藤蔓一样需要攀附大树,她更愿意自己长成一棵大树,以女子之身,自担风雨。

  宸王负手踱步,轻笑一声:“你的胆识气魄本王很欣赏,但目前的你尚且自身难保,又有何资本来与本王谈合作?”

  李疏桐眉头一锁,刚欲开口,宸王就摆手制止:“不要指望本王会帮你,在你成为本王的风云之力之前,你需要证明你有那个能力,宸王府不缺会办事的,你若无法证明你有多少能耐,又怎值得本王高看你一眼?”

  闻言李疏桐暗叹一声,曲身一礼:“多谢王爷。”

  宸王背对李疏桐,头也不回:“你回去吧,若真做到了,再来找本王不迟,金鳞困池多年,不争朝夕。”

  李疏桐应了一声再拜,告辞离去。

  宣罗扶着昏迷的李唐紧步跟上。

  三人下楼,李疏桐走在前面,规行矩步,仪态半分不乱,出了群营楼的大门,走出一段之后,宣罗终于忍不住哭了起来,李唐高大的身躯她也扶不住,昏迷的李唐就要往地上倒,宣罗手忙脚乱的去拉,等好不容易站稳之后一回头,才见李疏桐已经倒在雨地里,满头青丝拖在雨水中。

  宣罗大惊,将李唐放下,跑过去一扶,才见李疏桐的耳侧有一道血痕,脸色苍白得毫无血色,宣罗吓坏了,哭着唤了几声,李疏桐依旧没有回应。

  李疏桐倒下去的时候,还存有一丝意识,她不会武功,但在宸王面前绝对不能露怯,她强撑着走出群英楼,已经用尽了她所有的精力,出了群英楼,一直紧绷的心弦松下来,眼前就迎来了浓郁的黑暗。

  群英楼内,宸王站在七层的边缘,俯瞰下方的白玉台,目光难明。

  “但闻朝颜恰如水,南有池渊可卧龙。呵呵……”

  季江南的伤很重,一连昏迷了三天,这次十三处刀伤见骨,加之齐风定的刀气入体,又兼情绪大悲大怒,郁气两伤,到了第四日清晨才算醒,下了几天的雨,窗台子上还滴滴答答的溅落着水珠,窗台上探着一只沾了露水的蔷薇花,一只雀踩在红色的窗棂上,又扑腾着翅膀飞走了。

  季江南睁着眼睛看向天花板,只觉得口渴得很,伸手掀起被子就要坐起来,只这一动牵扯伤口,也不知道伤口上涂了些什么药,总之就是像撒了把辣椒面,季江南坐起来一阵龇牙咧嘴,好在他之前敷赤霄散敷多了,这么点疼还能接受。

  这明显是一处富贵人家的宅子,金丝楠木的柜子,紫檀的小几,不见金银,却比金银更显奢华。

  季江南捂着额头想了一下,这里应该是王府,在他昏迷之前,那个一身绿的刘公说要带他们去宸王府。

  小几上搁着茶壶,茶壶里的茶居然是热的,大概是今早才泡好的,季江南渴得很,都快把那一壶茶水都喝光了,喝完水之后依然没人,季江南费力的穿上鞋子,他的衣服不知道去哪儿了,不过就算找回来大概也是不能再用的了,身上这件里衣应该是宸王府提供的。

  季江南的恢复力一直很不错,昏迷三天也算休息,这么重的伤,到今日已经没什么大碍了。

  季江南站起来走出房门,幽静的小院墙上爬着蔷薇花藤,清晨的气息十分清爽,令人头脑清醒。

  小院里没有人,但依稀听得外面有喧闹之声,季江南走出小院,才刚到月洞门,就眼见一个影子埋头就跑了过来,看身量应该是个年纪不大的少年,少年跑得慌不择路,直冲冲的就来了,季江南侧身一让,少年进了小院,季江南不知发生了何事,只听得外面七嘴八舌的喊,才刚站正,又有一个影子迎面冲来,一头撞上季江南,季江南伤势未愈才苏醒,闪避不及,这一下撞得十分结识,整个人往后一倒,后脑勺磕在石板路上,顿时眼冒金星。

  季江南龇牙咧嘴,低头一看,撞在他怀里的是一张明媚的少女脸,区别于一般姑娘灵秀的瓜子脸,这张脸是圆润的,一双黑如墨石得看大眼睛,见季江南看她,顿时像受了惊的小鹿,脸色一红,手忙脚乱的站起来,往后退了好几步。

  等季江南站起来的时候,那少女已经跑得无影无踪,门外站着许多仆从,皆不好意思的作揖。

  刚苏醒的季江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这是个什么情况?这时月洞门旁边的花丛里跑出来一个小少年,衣着锦袍,发束了一个马尾,绑了发带,探头探脑的伸出去看了一眼,松了一口气。

  季江南正打算问一下少年,少年就先开口了,抬头看了看他,惊讶道:“你就是季江南?你怎么现在就醒了?刘公说你至少也得等到晚上才会醒。”

  “你认得我?”季江南奇道。

  “那是自然!”少年骄傲的一仰头,趾高气扬的把袖子一挥,“我是永王世子,宸王是我王叔,天子底下就没有我不知道的事!”

  季江南眉头一挑,永王世子,据说永王膝下最小的儿子,是个无法无天的混世魔王,这代皇家血脉单薄,当今皇帝都是先帝从宁王膝下过继的一个孩子,夏侯烈死后,淑慎皇后又没有孩子,好在夏侯凌一直以生母礼来对待,后尊为皇太后,太后老了,但皇家子嗣中年纪最大的忠王也只生了一个女儿,还长居宫外,相反永王的一双儿女在见过太后之后,颇得太后喜爱。

  永王世子名麒,有麒麟子之意,但可惜这位小世子没成麒麟子,倒是跻身“盛京四公子”,当然这个盛京四公子是他们自己封的,当地百姓统称盛京四害,四个最跋扈的纨绔,夏侯麒赫然在列,仗着太后宠爱,无法无天最能惹事生非,出门少不得带五六十个随从,半条宁昌街上都是马蹄踏起的烟尘。

  偷吃过祭天大典的水果,调息过西域来的公主,踹过大学生的家门,当街暴打宰相家的公子,拆了相国寺的楼牌,往寺里僧人的菜锅里放巴豆。

  总之有盛京四害在一日,盛京的各坊市总有一处在鸡飞狗跳。

  这些是季江南那日在浮荷茶馆处听那群纨绔说的,纨绔们说起这位小世子都无限敬仰,这才叫纨绔!跟他比起来,他们就像在地方作威作福的乡巴佬。

  夏侯麒身为备受宠爱的永王世子,太后宠着父亲惯着,太子是他表哥,宸王是他叔叔,陛下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样庞大的身世背景,不当纨绔就实在是可惜了。

  可就是这么一个出门横着走,开门用脚踹的世子爷,被人撵得像耗子一样到处跑,这刚刚的姑娘是何许人也?

  季江南表示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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