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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七章 有人捡我的骨头


  宫殿就是一个骷髅头的模样,只是放大了很多倍,从两个眼眶里飞进去,是一个巨大的空间,几乎就是等比例的脑部空腔,一具失去右手的紫金骸骨端坐在王座上。

  除了坚骨洛克,还能是谁,紫金悼亡只有一具,君王之下最强的不死生物,如果没有君王,那坚骨洛克就是当之无愧的不死君王。

  可惜,君王只能有一位。

  “洛克的骸骨怎么在这里?不是说他跟六翼大天使同归于尽了吗?皮耶罗骗人。”私底下,奈格里斯还是习惯叫安东尼黑武士皇帝时的名字。

  走近一看,洛克的骸骨虽然保持完好,可是状态不太妙,表面全是坑坑洼洼的小孔,就像严重骨质疏松一样。

  如果是普通骸骨,一千年过去了,这种的状态很正常,然而这却是一具悼亡之躯,就算放在沼污地里天天泡水,也不可能烂成这样,应该是坚骨洛克死后继续承受了某些力量的伤害。

  安格小手指点了点骸骨,滋的一下,一点圣光像火星一样闪了一下。

  果然还残留着圣光的力量。

  奈格里斯啧啧称奇:“啧啧啧,不愧是坚骨洛克,承受了一千多年的圣光伤害,竟然没有散架。他的敌人也厉害,圣光之力竟然残留上千年,也不知道是不是那具六翼大天使留下的。”

  安格祭起圣光,在洛克的骼骨上缓缓抹过。

  “呃,那个……,大人,不是说圣光伤害吗?你还拿圣光抹它?”卢瑟不太理解圣光与圣光之间的差别。

  “安格的圣光,跟洛克身上的这些不一样,蕴念的意念不一样,但是它们的力量属性是一样的,可以稀释中和掉,比如你被谁谁谁滋了一泡,再用水去冲,你就不觉得恶心了。”奈格里斯解释到。

  卢瑟脸都皱起来了:“我觉得你这个比喻很恶心。”

  圣光能中和圣光,安格抹过之后,洛克身上的圣光残留就几乎没有了,摸上去也不会滋滋作响。

  安格摸上去,一道信息顿时涌入了安格的灵魂里:“杀了它!杀了它!杀了它!”

  安格仿佛听到了洛克的声音,宛如惊雷一般在他的灵魂里隆隆作响,伴随着的还有一张巨大而陌生的脸孔和陌生的气息。

  洛克留下的信息,是要杀掉这张脸孔和拥有这种气息的生物,而且应该是留给他的子民,估计它怎么也想不到,一千年后,来到它殿前的是一具种菜骷髅吧。

  所以安格根本没管这道信息,而是用自己的洛克之手,握住洛克的胳膊,灵魂能量涌入。

  毫无反应,驱动不了。

  好吧,不过就算能驱动,安格也不打算换上洛克的骨骼,因为这具悼亡之躯的状态实在太差了,别到时走两步骨折,那就不好了。

  把洛克的骨架搬到外面,找一个大桶,把它蜷屈起来放进去。

  卢瑟震惊了:“呃,大人,你该不会拿它来泡酒吧?”

  传闻主物质位面,有些土著人会拿各种各样的植物动物来泡酒,听说能滋补身体,难道安格大人也会?

  “酒,是什么?”安格不解的问到。

  安息之液储存了很多,都有大木桶装着密封储存。不过死亡气息达到饱和之后,即使敞开着盖子,安息之液也不会很快的弥散。

  反正洛克的骨架里已经没有灵魂了,不需要敞开着,倒进安息之液后盖起了盖子,希望桶里的安息之液,能修补洛克的骨架。

  有些无聊的卢瑟向安格问到:“大人,我们什么时候离开这里,都躲进来半个月了,那些追兵应该走了吧。”

  “半个月吗?再躲……”安格想说再躲几十年吧,反正他在这里呆了一千多年,有地可以种,不会很无聊。

  不过话没说完,他就感觉到点什么,扔下一句:“有人动我骨头。”就出溜一下不见了。

  没有什么高强度的搜索行动,能持续半个月之久,特别是毫无线索,刺客很可能远遁千里的情况下,各方搜捕的人手早就散去了,只在一些关键的路口设下关卡,盘查来往旅客。

  不过关卡从设立开始,就不光能盘查刺客了。

  普通人很快就开始了自己的生活,虽然死了一位红衣大主教,是轰动整个世界的大事,但又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呢?

  贫民百姓的生活总要继续,再不出来工作,明天可能就会饿死在床上,呃,对不起,说谎了,家里没有床。

  老约翰背着竹筐,一瘸一拐沿着十几天前剑士们开辟出来的林中小道,钻进了树林里,采摘着各种野果,野菜,野菇,还顺手布置了几个捕小兽的陷阱,如果运气好,明天可能就有小兽肉吃了。

  已经好久没吃过肉了,最近这些年,粮食越来越少,动不动就闹饥荒,哪有多余的粮食养牲畜,靠捕猎而来的动物数量稀少,有也轮不到老约翰这种破产农民。

  幸亏年轻的时候,跟着一支佣兵团四处游荡过一段时间,学会了不少捕猎的小技巧,偶尔能捕到一两只小鸟小兽,日子过得比别人要自由一点。

  可惜啊,如果再年轻十年,如果脚上没有伤,老约翰一定把自己那点破家当全烧了,然后找个佣兵团混日子,老死在外面不回来了。

  贫民百姓的日子越来越难过,连他这样算有见识的人,都成了破产者,年轻时候攒下的钱买的几亩地,全变成贵族老爷家的了。

  现在的他,只能采点野果野菜,有一天活一天,毕竟再落魄的佣兵团,也不会收一个老瘸子。

  这里拔拉一下,那里拔拉一下,在一处树丛里,老约翰发现了一具灰不溜丢的骸骨。

  “唉,异乡的苦命人。”老约翰见怪不怪,也不害怕,反而叹了口气:“帮你找个安息之所吧,希望你灵魂安宁。”

  年轻的时候走南闯北,老约翰听说过一个宗教,叫不死神殿,里面的神能永生不死,并赐予信徒永生,灵魂安宁就是他们最常用祭语。

  老约翰根本看不到,随着他的话,自己体内涌出了一缕魂焰,没入了眼前这堆骨头里。

  正常的信徒奉献魂焰都是一道一道的,这个老约翰只有一缕,可见是信念毫不坚定的泛信者。

  不过就因为这缕魂焰,骨架的头颅里刚要燃起的火焰硬生生停下了,否则下一刻,这堆骨头可能就会跳起来,用镰刀砍人了。

  老约翰喃喃说着灵魂安宁,然后放下了背筐,把这堆骨头捡进筐里,再次背上,一瘸一拐的往树林外走去。

  从村林到村庄会有一个路口,此刻,一个新设的关卡拦在路上,村庄的治安官和手下正在那里盘查来往的旅人。

  与其说是盘查,如果是衣着奢华的贵族老爷,看都不看就放行,如果是平民百姓,就百般叼难,如果是年轻妇人,还会上下其手一番。

  如果有经验,赶紧给两个小钱打点,就能顺顺利利被检查,如果没有经验或者语气太硬,不管拉什么东西都会逐一粗暴掀开拆散,洒满一地。

  就算什么都没查到,货物也差不会全毁了。

  老约翰一瘸一拐的来到关卡前,治安官显然认识老约翰,看了一眼他的背筐,厌恶的说到:“又捡这东西,恶不恶心。”

  “能肥田的东西,不比你恶心。”老约翰嗤道。

  “滚滚滚。”治安官挥手赶人,打开了关卡,让他赶紧过去。

  治安官有一个手下是镇上派来的新人,不认识老约翰,忍不住问到:“大人,这就放他过去吗?”

  “不放怎么办?一个老瘸子榨不出什么东西,浪费时间。”治安官没好气的说到。

  “呃,他捡那东西做什么?”背筐没有盖,而且是缕空的,所有人都能看到里面的那具灰白骸骨。

  “他说是拿回去肥田,但他哪里还有田,哦,还有屋前屋后那两块地,上面种了点药材,说是接骨木,说要把瘸脚接回来。哈哈,接骨木这种药材,连那些药剂师都种不出来了,就凭他一个老瘸子?”治安官哈哈大笑。

  新人手下也跟着大笑,然后抱着在新上司面前表现的心态说到:“可是他对大人您这么不客气,不该给他点教训?”

  治安官笑到:“这个简单,他整天捡这些恶心的东西,就说他信奉不死生物,祭拜骷髅,你们谁,去报告给镇上的牧师,去。”

  手下的人都兴奋起来了,其中一个自告奋勇说到:“我去。”马上跑得不见影了。

  一群人拿一个老瘸子取乐,哪有半分怜悯和疚愧。

  老约翰还不知道自己已经惹上祸事了,回到家里就开始挖坑,把捡来的骨架埋下去,边埋边喃喃道:

  “客死异乡的旅人啊,给你找个安息之所,祝你灵魂安宁,希望你能前往不死的国度,永享无尽的寿命,再无饥饿与痛苦……。”

  埋完后,他也不树什么墓碑之类的,只拿了一根接骨木插上,他对外号称种接骨木,但那种药剂师都种不出来的药材,哪是他这种老瘸子能种的,不过是一个借口,每块地下,都有一具尸骸。

  这是他的一个执念,至于为什么会这样做,全因年轻时的一件事。事情太过凄惨了,他都不忍心去回忆,从哪以后,只有碰上横死路边的尸骸,他都尽力去掩埋。

  叹了口气,正准备站起,刚埋下骨架的地方,一只灰白的手骨突然从地里插出来,吓得老约翰一屁股坐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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