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戏言遭祸】
阳谷县有个名叫朱明的人,他不仅长得十分清秀,而且天性,琴棋,笙歌管弦,无所不通无所不会。
每日里无事便串花街走柳巷,出入于秦楼楚馆,与们打得火热。
忽然一天,朱明的得了一种奇怪的病,先前也没什么征兆,便觉得浑身上下串着痛,尤其是腹中剧痛难忍。
朱明遍请县城里的名医们多方调治,竟无一人能说出这是什么病症。几天过后痛得更加厉害,茶饭不思上吐下泻,没多久便命赴黄泉。
朱明大哭一场,请了来家念了几日经,超度了一场,然后入殓埋葬。
朱明本是个不安分的风流人,妻子刚死,虽然自己还在服丧期间,心里便熬不住,四下里偷鸡摸狗,丧期一满,他便找来媒人商量续弦之事。
他家广有财产,远近闻名,所以有不少人家都愿将来攀他,媒人们整日里在他家进进出出,但朱明却挑花了眼,过了不少日子,仍未能定准。
也是该他,有一天,他走到茉莉街石榴巷张婆家的门前,恰好看见张婆站在门口张望,看见他来了,便陪着笑紧赶着张罗道:“大官人今日得来走走,想是丧事已过?老身这几日正想去看望大官人,不期大官人今日倒先来了!”
朱明也便逢场作戏道:“不敢劳动,我今日正有事相求。”
张婆笑道:“大官人有何事吩咐老身?老身一定为大官人忙活!”
朱明道:“专为续弦之事。”
听到这话,张婆又笑道:“大官人家财万贯,一表人才,一时里还真不知把谁配与大官人,不如大官人还先回去等待,等老身找到了合适人家,再告知大官人如何?”
二人正说着,忽然飘来一阵脂粉香。朱明拿眼一瞧,只见隔壁院里出来一个妇人,长得甚是俏丽,只见她眉挑远山,眼含秋水,丹唇外朗,皓齿内鲜,身段窈窕,一步三摇,真如带雨,直把个朱明看得目瞪口呆。
待那少年妇人去得远了。朱明方才回头,色迷迷地问张婆道:“这位小娘子是何人,已婚否?”
张婆答道:“这位娘子是我家王四之妻,官人虽有意,无奈她已嫁人。”
朱明本来生性轻浮,举止放荡,平时说话又喜调笑,此时便信口开河地说:“王四我认识,他不过是个贩卖木耳的小,我和他也有过几次交易,不想他的妻子竟有如此美色,正可谓鲜花插在粪堆上。我以巨万之资,求此妇人,想来当易如反掌。你为我将此意告之王四,若王四将此妇人让于我,我当予其重金。此事若成,我亦有重金谢你。”
张婆听了也半真半假地调笑道:“王四甚爱其妻,让于你定然不肯,你若坚欲夺其妻,唯有将王四杀死。你如能将王四杀死,我必能为你娶此妇人。”
朱明当即点头应允道:“好,一言为定。我必杀王四,你必为我谋其妻。”
一个多月后,王四到外地贩卖木耳,但久久不归。王四之妻十分着急,让人到处打听。
一日,忽有某村地保,将一用牛车拉至县衙前。升堂,经过一番勘验,认定此尸身是茉莉街石榴巷贩木耳的王四,被人以重物击中头部而死。当即令人唤来王四之妻细辨,果然不差。
于是又令衙役及当地地保对此案细细查访。
查访之中,地保想起巷中以说媒为生的张婆平日里走街串巷见多识广,又巧嘴花舌好搭人说话,心想也许她听到过什么动静,于是便请差官将她带到县衙讯问。
张婆尽管平素里干那些没正经的事儿显得颇为精细,但未曾上过公堂。这一上大堂,腿登时软了。县令一问,先有些慌张。
张婆问得急了,想起那日与朱明的戏言,便一五一十地招了出来。
县令听了,心想这虽然是二人戏言,但非儿戏,且命案重大,也不可不当真来查办。又因几日来访拿毫无结果,便将朱明拘到县衙。
县令升堂一间,朱明连说绝无杀人之事。动刑一问,朱明仍不肯招,只承认自己与张婆戏言,聊为一笑,并无杀人之心,更无杀人之事。
县令问不到答案,无奈,只得退堂,将朱明暂收牢中,待后面再审问。
吃毕晚饭,县令又于灯下细思此案,忽然心中一动,心想此案或许是朱明与王四之妻合人。
那王四之妻生得甚美,朱明又有家财,且又有续弦娶此妇人之意,那日石榴巷口。也许二人眉来眼去已有情意,以后勾搭成奸,只嫌王四是个眼中钉肉中刺,必欲除之而后快,便合谋下了毒手,好作个长久。
县令越想越得意,越觉得这个想法是正确的,竟然一宿未睡。熬到天明当即击鼓升堂,派人将王四之妻立时带到。
县令此时再将王四之妻细细一看,见其果然姿色超众,体态风骚,心想这等美妇从来就是招惹是非的尤物,不觉心下先有了几分主张。
将其一问,妇人果然也坚不承认与朱明有奸,甚至说不知朱明此人为谁,□□从何而来。并要求县令大人明察,切莫辱没了自己的名节。
谁料县令越听越火,乃至勃然大怒,一拍惊堂木,大喝道:“谅不动刑,你这小□□也不肯招。左右,与我上刑!”
两旁衙役发一声喊,将王四之妻先用鞭子打了数十,又抽了数十个嘴巴,王四之妻仍咬紧了牙关不肯招承。
审讯到最后,县令不得已让衙役们又用烧红的烙铁去烫她的背部,妇人先后昏死几次,实在忍受不住,只好承认自己与朱明有奸,合谋杀害了亲夫。
得到了证词,县令大喜,令人录了供,即刻令将朱明带上堂,喝道:“你这大胆的狂徒,这□□已然招了,看你还如何狡辩!”
接着,县令又命王四之妻将方才的口供说了一遍。
朱明看看遍体鳞伤的妇人,仰天长叹道:“罢了罢了,这妇人无辜被屈,皆我之过也。妇人细皮嫩肉,怎禁得住如此惨酷之刑所谓招承,皆是受刑不过,屈打成招。若以其口供而使她引颈就戮,且死之后还要加以□□之恶名,即令天地鬼神不知不闻,我心里又如何没有侧隐之情呢我老实招供吧,是我为娶这妇人而杀死了王四,此事前前后后皆我一人为之,妇人实不知情。大敢作敢当,不连累无辜。望大放此妇人回去,小人服罪便了。”
于是县令又道:“你既己招承杀人,还要交出证据。”
当时官府结案,不光要有人犯证词,还要有物证。所以县令要朱明交出物证,人证两全,方能结案。
朱明寻思了好一会儿,答道:“有杀人时的血衣为证,现藏家中。”
县令即刻令衙役前往朱明家中搜寻。不料寻了半日,不见踪影。衙役回报,县令大怒,认为朱明不老实,有意戏弄官府,于是令左右重加鞭挞,直打得朱明死去活来。
直到最后,朱明只得道:“我想差人们未能取回血衣,恐是我有意藏匿,不肯交出来。我母亲此举虽是妇人无知,但母子天性,她一定知道交出血衣即致我于死地。如今也只有我和差人们同中,我亲自劝她将血衣交出。”
县令觉得朱明说得有道理,即派人带着朱明回到家,朱明对母亲说:“孩儿不孝,作出这等事来,有辱门楣,使母亲悲伤,皆儿之过也。但事已至此,无可挽回。母亲给我血衣,儿死,母亲不给我血衣,儿亦死。晚死多受罪,不如早死。”
朱明的母亲听后放声大哭,哭罢,转身到自己的卧房取衣。过了好大一会儿功夫,才令使女将血衣拿出交付差人。差人打开衣服一看,里面果然沾有不少血迹,便押着朱明回衙门交差。
县令验毕血衣,认为可以结案,于是向上头有关衙门呈上公文,上司复审,朱明也是一口招承,没有翻供。
后来又经过几次审核,始终也没查出有何可疑之处,上司便批了公文,只待秋后行刑。
这样过了约有半年之久,一天,县令正在堂上问案,忽然从外面进来一人,昂首直人厅堂,威风凛凛,气势勇猛。他对县令怒目而视,且厉声叱道:
“似你这等昏溃糊涂之人,怎配当官!”
县令一听勃然大怒,忙喝令左右,将此人与我拿下。左右公差数十人一拥而上,但此人既不畏惧,亦不慌张,待衙役们到得身旁,刚要拿他,只见他伸出两只蒲扇般大的手掌,只轻轻一挥,这数十衙役竟同时大叫一声,躺倒在地,骨软筋麻,动弹不得。
县令见了,大为恐慌,转身欲逃,只听此人又喝道:“我是关外李三,你等若干再动,都是一死,快快停下!”
县令两条腿筛糠似地抖个不停,勉强支撑着听下去。
“昏官听仔细,朱明一案,杀人者宫标也,与朱明有何干系?”
言罢,燕子李三丢下一人,瘫在地上,呼吸渐弱,有一丝无一丝,好一会儿才醒来。
县令忙问此人姓名,此人有气无力地答曰:“小人宫标。”
县令一听,忙问:“那王四可是死于你手?”
那宫标早就被燕子李三打怕了,此刻哪敢胡说,很快承认自己就是杀死王四的凶手。
原来宫标本是个市井无赖,仗着力大,又会些花拳绣腿,在乡里横行不法,欺压良善。一日听得王四贩货归来,心想他身上必有不少。于是便到野外王四归家必经之路埋伏,将王四杀害。
不想遍搜其身,竟未得几文钱,不禁连叫晦气。没想到他这一番举动都叫燕子李三路过时看到了。
当时燕子李三外出有急事,救援不及时。
宫标后来打探到朱明自承杀人之罪,心中大喜。
谁料今日正在街上行走,忽然被人提着身子,捉拿到了荒山上。原来,燕子李三听说了这事,就赶过来打抱不平。
县令这才知道,因为自己错判此案,心里头忽然又生疑云,急令衙役将朱明提上堂来问道:“杀人者非你,乃宫标也。此案本大人现已查明,现今即可将你开释。但有一疑团必须弄清,即你未杀人,则血衣从何而来”
朱明答道:“小人受刑不过,又不愿牵累王姓的娘子,故作假供。若无血衣,此案难结,小人仍要受苦,所以回家向母亲求血衣为证,以利速死。至于小人之母从何处得来血衣,小人亦不知晓。”
县令又忙派人将朱明之母请到县堂询间之下,方知朱明之母为遂儿子心愿,进卧房后用刀将自己左臂砍破,以血染衣。
县令又令件作验其左臂,上面刀创宛然,无不昭示着他们说的是对的,县令大惊失色,忙将母子二人送回家中,判人无罪。
朱明母子二人归家后皆欢喜非常,王四之妻也因感激朱明的情意而嫁给了他。朱明因祸得福,十分感叹。婚后二人恩爱非常,相敬如宾。
县令因审案不明,被上司参了一本,后来被判入狱,终至病死狱中。宫标则以杀人劫财罪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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