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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袋鼠之邦


          二月初,上海春寒料峭,最低气温还常在零度以下。我是勉强脱下了滑雪衫,穿着厚厚的两件毛衣登上飞机的。第二天一早到达澳洲,却是单衣单裤还热得满头大汗。几个澳大利亚朋友在悉尼机场欢迎我们,清一色的短袖衫短裤连衣裙,俨然是夏季酷暑的装束。呵,我这才不仅是从理论上,而且是真正地从感觉上体会到了,我已经来到了赤道另一边的南半球。

          南北两半球的季节正好相反。据说二百年前,当第一批英国移民乘船来到澳洲大陆时,这一强烈的季节反差就曾使他们诧异不已。有个移民在寄回英国的家信中这样写道:

          “实在太令人惊讶了,这个神奇的地方:圣诞节居然不在冬天而在夏天,大树光掉皮不掉叶,而动物们不是走的却是跳的!”

          澳洲的确是一片具有鲜明个性的土地。除了每年年初是夏天而不是冬春之交这一点迥异于欧洲大陆之外,那“光掉皮不掉叶”的桉树遍布整片大陆的景象,那“不是走而是跳”的袋鼠大批出没于丛林之中的生态特点,也是其他地方所没有的。

          我曾随一位澳洲朋友去远离悉尼四百公里的北部山区访问。我发现沿途所见的树木,无论是兀立于牧场原野中的独木,还是绵延数十里望不到头的丛林大树,竟几乎全是桉树。那桉树粗壮高大,在丛林中的挺拔俊秀,在旷野中的则枝桠多而壮,望去郁郁葱葱的。有意思的是它们从夏末秋初就开始换皮,深褐色的旧树皮一片片一条条地剥落下来,露出青白包的新树皮,要到次年的春末夏初方才换毕。因此,差不多是整整一年之中,尽管它因为是常绿乔木而绿叶常俘,但它的主干和分枝看起来却总是斑斑驳驳、破破烂烂相的。不知其规律的人会以为它们害了病或许要枯死了,而实际上它们却是在生机勃勃地更新着自己!

          二百年前的澳洲只有数量不多的土著部落活动在沿海地区,整片大陆除了中部的维多利亚大沙漠之外,便是那由桉树组成的密密丛林。一七八八年,被当时的英国政府押送至此的一千五百多名流放犯成了开发这片处女陆地的第一批移民。艰难困苦是可想而知的。许多早期的澳大利亚文学作品描写道:板结的土地坚如顽石,一镐掘下去只能挖出一个小小的窝儿;遍地荆棘,人们常常在丛林中迷失了方向,活活饿死。著名的纪实性长篇小说《生活便是如此》中,就有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因为去采草莓迷了路结果死在丛林深处的情节。而那些蓬勃生长着的桉树,则不但木质坚硬,极难砍伐,而且由于含有丰富的桉油,干旱季节在阳光的强烈照射下又常常会自燃,引起毁灭性的丛林火灾。大火无情地吞噬着一切:人、牲畜、还有辛辛苦苦营建起来的树皮小屋。逃离了火灾地区的幸存者们不得不一切从头开始,有的则成了无家可归的流浪者。几乎在所有的地区历史博物馆,都可以看到那些当年流浪者的画像和照片。他们瘦骨嶙峋,衣著褴褛,有的在空漠的田野里踽踽独行,有的枯坐在丛林深处的小溪旁歇息。一个背囊、一个盛水煮食的洋铁罐、一只小小的食品箱,就是他们的全部财产;而伙伴,则是一条忠实的狗而已。

          澳大利亚人爱养狗,就自二百年前始。养狗的目的当然有了变化。当年是伙伴,是助手;现在除了乡村尚有牧羊狗、看门狗之外,城市居民却大多豢养那种专供观赏嬉戏取乐的叭儿狗之类了。不过许多叭儿狗也兼看门之职,看见生人,吠叫起来也挺凶的。澳洲朋友告诉我,遇到这种情况,不必怕,只要对它说:“喂,别这样喊叫,你是一条好狗,很好的狗!”它也就闭,上嘴了。我试过好几次,果然。叭儿狗看来特别喜欢人家拍它的马屁。

          在处于悉尼与墨尔本这两大城市之间的一个小镇东端,有一座为狗而建立的纪念碑。我慕名前去探访,只见那碑不高,底座是花岗岩,岩上用铜铸成一个食品箱,上了锁的,箱上坐着一条狗,也是铜铸的。那狗昂首挺胸,稳坐不动,看不去倒颇有点英雄气概。导游向我解释道,这座碑是纪念一条一百多年前的狗的。据说那时候这地方是一片丛林,人们生活艰辛,食品奇缺。食品就是生命。这条狗的主人每逢外出,就要吩咐它看守自己的食品箱。而这条狗又极其忠于职守,一得令便跳上箱盖,死死守住,直至主人归来方才跳下。我听了这个故事大为感慨,也跟别的旅游者一样,站到碑下跟这头死死守住食品箱的狗合影留念。我想,澳大利亚人为狗建碑,显然是要后代人永远牢记当年开拓者所度过的艰难时日。这座狗碑,是澳洲开拓历史的记录呢!

          澳洲的开发也有中国人的功劳。十九世纪中叶,有人发现此地蕴藏有丰富的金矿。大批淘金人拥来,希望在这片看似荒漠的土地中寻找摆脱贫穷的出路。白人从欧洲来,黄种人从亚洲来,移民数骤增。华人淘金者是这支队伍中为数不少的一部分。黄金的开掘使澳大利亚拥有了足以向其他地区换取各种生产资料、生活用品的财富,大大加速了开发这片新大陆的进程。我到过一个名叫哥尔冈的产金地,在乡政府设立的博物馆里,我见到了闪闪发亮的金块和金砂,但也看见了当年淘金者所使用的极原始、极简陋、极笨重的各种工具,完全可以想象当时从事淘金劳动的艰苦。在一幅悬挂在大厅中的油画面前我伫立了许久许久。那是一幅描绘当年淘金者涌来这里的情景的画,整个画面色调沉郁,天空和大地一片灰色,只有人们匆匆奔去的前方显示出一线金黄,当然那就是象征着财富和希望了。在画面正中,那拥挤阻塞的道路一旁,我看见了****人。他们穿着粗布短衣,裤腿挽到膝盖之上,赤着双足,脑后垂着辫子。他们虽然也是淘金队伍中的一员,但是既不像其他人那样赶着马、驾着车,也不像有些人那样拖儿带女,甚至还牵着狗,他们是挑着简单的行李,背着沉重的箩筐,低着头,弯着腰,显然是卖了身充当“猪仔”来到这里的。据历史记载,淘金者中的华人,有许多是在卖身契上画过押的,他们是没有人身自由的苦力,被称为“猪仔”,劳动所得全归他人所有。即使是自由淘金者,也由于祖国的贫穷落后而饱受歧视。有的产金地竟有这样的情况:华人只能到被白人淘过而废弃了的地方去搜寻剩余的矿砂,否则就要遭到迫害。种族主义分子常常把敢于反抗的华人捆在树上,而且将他们头上的辫子牢牢地系在树枝上,然后用皮鞭抽打。呵,金矿使澳大利亚开始致富,但这幅画面上的两位中国劳工,他们有没有改变了自己贫困而屈辱的命运呢?我真希望他们能回答我!

          我后来遇到了一位澳籍华侨。他本来是悉尼市华侨青年社的**,因为年过五十,去年“退居二线”,让另一位三十来岁年富力强的华裔医生当负责人了。他在他那豪华的寓所接待了我,邀我到后花园的私人游泳池旁,坐在树荫下畅谈。他说,近半个世纪来,澳大利亚因为经过民族主义运动,终于摆脱了英国的殖民统治,因此发展很快。但是,在一九四九年之前,中国人在这里始终未能彻底改变受歧视的地位,华侨们只能从事一些繁重的、危险的、但收入却不高的下等工作,诸如洗衣、帮厨、采矿、运输、种植蔬菜等。“不过,”他马上又说,“四九年后就大不一样了。中国人站起来了,我们在这里的华侨也扬眉吐气了。有了靠山,腰杆子就硬得多了。特别是一九七二年澳大利亚跟中国建交之后,我们的日子就更好过了!”他说的可不是口号式的空话,因为我知道,他本人就是从七十年代之后才开始致富,并且进而以华侨组织领导人的身份获得了澳大利亚政府的尊重,成了悉尼市内小有名气的社会活动家的。据他介绍,如今在悉尼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华人总数已达十万之众,许多人已成为著名的学者、科学家、医生、教授和商界巨富。许多大学都设立了中文系、汉学系。每当华侨组织举行活动,州政府都要委派重要官员前来庆贺呢!

          与他交谈后不久,我就接到了他的一个电话。他说,星期天,悉尼城北有一座华侨主办的幼儿园要举行揭幕典礼,州政府、市政府都有部长级官员来参加,问我去不去看看。我当然不会放弃机会。那幼儿园是华人开办的,主要为华人孩子服务,但也兼收其他肤色的孩子。在香气诱人的就餐室里,在摆满了各种精美玩具的游戏房内,在柔软如茵的绿草坪上,我看到了黄皮肤的、白皮肤的、黑皮肤的孩子们快乐地生活在一起。而他们的爸爸妈妈们,则严肃地坐在大厅内,举行着由市政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悉尼领事馆共同主持的隆重的揭幕典礼。呵,黄皮肤的孩子们,你们可知道你们是幸运的?

          除了幼儿园之外,我还走访过一些中、小学。在一所以澳洲著名女作家弗兰克林命名的乡镇小学,我给五年级的学生们上了十分钟的中文课,我教他们学会了“我是中国人”和“我是澳大利亚人”的中文念法。孩子们开朗、活泼,一点也不拘谨,而且有问必答,答错了也不怕。我问他们:“你们知道中国吗?”他们像唱歌儿一样一起回答我:“Yes!”我又问:“那么你们知道中国的首都在哪儿吗?”他们争先恐后地举手发言,但是答案却使我大为失望:“在香港!”“不,在新加坡!”“我知道,在东京!”“他们都不对,应该在西安!我爸爸去过那儿!”我起先心里很有点不舒服:怎么这里的孩子们对中国的了解这么少呀!但转念一想,倘若有个澳洲人,跑到我们中国的某个乡村小学去问我们的孩子:“你们知道澳大利亚的首都在哪儿呀?”又有几个孩子能非常准确地回答他呢?这么一想,我也就释然了。看来,如何进一步增进中澳两国人民之间的相互了解,还是需要化点力气的呢!

          一个星期天,我应邀与澳洲友人格林先生的全家一起去游览野生动物园。格林先生有两个小儿子,一个九岁,一个五岁,都在念小学。因为格林先生多次到过中国,所以这两个孩子对中国的j鹇就多得多了。大的一个居然还能说出中国的几大河流,诸如黄河、扬子江、黑龙江等。他俩跟我十分亲热,一人拉着我的一只手,一会儿带我钻树丛,去看那些散养着的孔雀和火鸡,一会儿又领我进凉棚,让我摸一摸那爬在树丫上的小袋熊。那袋熊的英文名字很有趣,叫“科阿拉”(KOALA),样子看上去有点像猫,有点像狗,又有点像熊,非常滑稽。而且脾气极温驯,只要给它一枝嫩树叶嚼嚼,它就允许人们抚摸它那柔软而浓密的绒毛,一点也不害怕。一见袋熊,我可马上想起那闻名全球的澳洲袋鼠了,急着要去看看。小兄弟俩虽然非常依恋那可爱的小袋熊,但还是立即领我向一大片开阔的草地走去。还没等我们走近,十几头半人多高的大袋鼠就蹦呀跳呀地迎过来了。嘿,这就是当初令英国移民们大为诧异的“不是走的而是跳的”澳洲特有动物!我粗粗目测一下,一头成年的大袋鼠每蹦跳一下,足有七八米之远!

          我们拿出饼干喂它们。它们有的舔着掉在地下的饼干屑,有的干脆跟我们面对面站着,从我们的手中一口一口地咬着吃。站立着的袋鼠极有趣,两条又细又短的前腿吊在胸前,形同虚设,而又粗又长的后腿则与那根结结实实的大尾巴形成了三足鼎立,足以支撑住它那圆滚滚的身躯。格林先生告诉我,别看它们挺爱吃饼干,其实它们主要是食草的。据动物学家统计,一只袋鼠平均要吃掉三头羊的草哩!正因为这一点,以牧羊为生的牧民们竭力主张捕杀袋鼠,有的牧区还专门组织了捕鼠队,捉得的袋鼠皮用来制革,肉还可以做成罐头出口。澳洲人自己不喜欢吃袋鼠肉,但据说西欧有些国家的食客们很欢迎鼠肉罐头。不过这么做也引起了另一部分人的不满和抗议,他们说袋鼠是澳洲大陆特有的,在世界上属于珍稀动物,因此应该加以保护,应该对那些屠杀袋鼠的人进行法律制裁。众说不一,袋鼠的命运看来还悬而未决呢!

          袋鼠是一种有袋类动物。幼崽生下后,会自动爬到它母亲胸前的一只皮口袋中。那里温暖、舒适、安全可靠,而且还有营养丰富的可口奶水。我用饼干喂那些大袋鼠时,有时就可以看到一只小小的脑袋探头探脑地从袋口边伸出来,黑灰色的小眼睛怯生生的,不等我把手伸过去,那小脑袋就忙着缩回去了。看着实在有趣,我就专挑那肚子鼓鼓的母袋鼠喂,希望以饼干的香味诱出那一对亮晶晶的小眼睛来。不料这时我却发现了一头可怜的母袋鼠。她的胸前的口袋特别鼓胀,凸凸的,几乎要垂到了地面,以致于她几乎不能站立,只能像狗一样地四足着地。我凑近一看,哼,那袋口竟伸出了两根黑乌乌的、完全成熟了的脚梗!显而易见,躲在口袋里的家伙已经长得很大很大的了!舒适的安乐窝,它至今还留恋着呢!而这可怜的母亲,竟还挺乐意地辛辛苦苦地哺育着它!

          澳洲人对子女的教育方式可大不同于袋鼠。无论是在首都堪培拉,还是在偏僻的乡间,我所遇到的各种阶层的澳大利亚人,都不赞成把子女永远留在自己的身边,让他们接受父母的庇护,而是主张从小就锻炼培养孩子们独立活动的能力,待他们长大后可以独立谋生。我认识一个颇有资财的商人,他的儿子在小学念书,每天下午放学后就急于跑到邮局去领取报纸,然后站到街头马路边去出售,一天大概可以赚到几块钱。父母要求他这样做,当然不是要他贴补家用,而是要他学会独立经营,将来可以应付这竞争激烈的社会。学校里的教育,也非常强调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初中阶段就开设电工、机械、计算机、缝纫、美术工艺等实用性极强的选修课,到了高中阶段的最后两年,这一类选修课的比例,就要超过数、理、化等基础理论科目了。根据澳洲政府规定,十五周岁前的孩子,家长必须培养就学,但十五周岁之后的青年,就已经是成人了,如果他们本人愿意,就可以脱离家庭自立谋生。事实上,许多过了十五周岁的青年,即使是还在继续求学,也不再愿意让父母为自己操,心了。他们往往搬出去住,半工半读,以自己的力量来支撑自己的生活和学习,准备着建立自己的事业了。很少有像那只死赖在母亲口袋中的小袋鼠的。

          为期三个月的访问快结束了。我即将告别这片遍布了桉树的、有趣的袋鼠出没其间的土地。五月份的澳洲,已届深秋,阴雨绵绵,秋风飒飒,厚厚的呢裙也有点抵挡不住凉意了。这个时候的中国,该是什么样的季节呢?对了,正是“暮春三月、江南草长”之时!我该打点出一身春装,返回我那春光明媚的家乡!

          1987.5.悉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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