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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1章 :我不喜欢华夏人的原因


“伟大的索罗斯阁下,您真是独具慧眼。这个小子进来的时候我就盯上他啦,一直在念叨着唐饶的名字呢。”菲娜笑着说道。

        “哦?当真?”索罗斯笑了起来。

        “当然,伟大的索罗斯阁下。”菲娜笑着说道。

        “这样的话,就更加有意思了,我就更加喜欢了。”索罗斯已经站了起来,连上带着笑容,缓缓朝着陆鑫走去。

        至于菲娜,紧随在后。

        陆鑫心里难受的很,他没想到,姜琅嬛居然有未婚夫,还是唐饶!

        解除?解除又能怎么样?终究还是二手的。

        说不定,都被唐饶给糟践过了。

        一想到这里,陆鑫就控制不住自己的愤怒,他感觉自己快要爆炸了,他想砸烂周围的一切。但是他知道,他不可以,所以,只能喝酒,疯了一样的喝酒。

        “小伙子,你看起来,不是很愉快。”索罗斯此时已经站在了陆鑫边上,操着一口流利的华夏语。

        要是不抬头看人的话,根本分辨不出来,这是一个欧洲人在说话。

        “别烦我!”陆鑫没抬头,随意的挥挥手,埋着脑袋,自己跟自己较劲。

        “我想,我可以治好你的烦躁。”索罗斯笑着继续说道。

        “我说了,别烦我!”陆鑫吼道,声音大了许多,同时也抬起了头,一脸的不耐烦。

        只不过,这里是酒吧,陆鑫这吼声,根本不会引起多少关注。

        看到是外国人面孔,陆鑫微微怔了一下,不过依旧没搭理,伸手去拿酒瓶子,准备继续喝。他已经在上面酒店开好房间了,房卡也给了酒保,到时候,自己喝醉了,自会有人把他送回房间。

        “索罗斯阁下,您似乎被无视了呢。”菲娜小声笑道。

        索罗斯拍了一下菲娜的翘~臀,还掐了一下。

        “好了年轻人,喝酒并不能解决事情。”索罗斯再次开口。

        陆鑫想要开口大骂,麻痹的什么人啊,烦不烦啊,我来喝酒解闷,你难道还要给我灌输心灵鸡汤不成?

        简直就是神经病。

        “要是喝酒能够将唐饶喝死的话,我倒是不介意陪你一起喝。”索罗斯淡淡的补充了一句。

        陆鑫骂人的话到嘴边,硬是被生生给吞了下去。

        陆鑫有些诧异的看着索罗斯,接着,他也看到了索罗斯身后的菲娜。

        菲娜完美的身材绝美的容颜,让陆鑫眼神稍稍有些异样。

        “你是谁?”陆鑫问道,对方为什么会知道他跟唐饶之间的恩怨?

        “你不用知道我是谁,你只需要知道我能帮你就足够了。想必,你对唐饶恨之入骨吧?那个家伙确实很可恶。”索罗斯笑着说道。

        “你要怎么帮我?我要付出什么?”陆鑫问道。

        他虽然喝了不少酒,但脑子还没有彻底晕乎,他很清楚,想到得到首先要有付出。

        对方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无条件的帮自己,这不是童话世界。

        “真是一个聪明的年轻人,我需要的东西很简单,就是你的忠诚。”索罗斯轻笑了一声,“如果你愿意永远效忠于我的话,我会让你拥有强大的力量以及长久的生命。”

        陆鑫抬头看向索罗斯。

        一秒两秒三秒。

        然后,陆鑫伸出一根中指。

        “神经病,麻烦不要烦我。”陆鑫可不相信这些东西,强大的力量长久的生命,你特么的在逗我吗?

        索罗斯:“……”

        “菲娜,你现在知道我为什么不太喜欢华夏人了吗?”索罗斯摇着头,“他们实在太难忽悠了,而且他们不相信一切,没有信仰实在太可怕啦。”

        菲娜深以为然的点头。

        同样一件事情,要是在欧洲,你可以轻松搞定;但是在华夏,那会变得千难万难。

        如果索罗斯将刚才的话对一个欧洲青年说,青年肯定会说:耶man,这太酷了,我来试试看。

        然后,一切就水到渠成。

        但到了华夏,直接被当成神经病了。

        “既然这样,那不如就用强硬一些的手段吧。”菲娜说道。

        “其实,我不太喜欢使用暴力。”索罗斯耸了耸肩,“如果可以的话,我还是比较喜欢温柔一些,讲道理一些。”

        索罗斯一边说着一边已经从怀里掏出了手枪。

        缓缓的,手枪顶住了陆鑫的脑袋。

        感受到冰冷的枪口,陆鑫整个人都清醒了,猛的将双手举了起来。

        “真是,每次遇到你们华夏人,肯定不会有什么好事情。”索罗斯缓缓将枪下移,顶住陆鑫的胸膛。

        噗!

        下一刻,索罗斯就激发了手里的枪械。

        因为装了消音器,所以声音并不大,只能听到咻的一声。

        陆鑫死死的瞪着双眼,他想喊叫,可是,力量正一点一点从他的身体中流逝。

        他的胸膛被洞穿了,内脏被子弹破坏了,要死了。

        没想到,会死在一个神经病手上,陆鑫想到。

        如果再来一次的话,他会选择跟这个神经病聊天,他想获得自己的忠诚,那自己就顺着他好了。

        果然啊,神经病都是惹不得的。

        酒吧里依旧如故,没有人发现这边的异样。

        至于索罗斯,此时已经把枪收了起来。

        “是不是觉得自己快死了?”索罗斯朝着陆鑫问道。

        陆鑫懒得搭理他,你神经病就神经病吧,还喜欢说废话,我可不是要嗝屁了么。

        胸口那么大一个弹孔你看不见啊?鲜血biubiu的往外冒看不出来啊?

        看到陆鑫不说话,索罗斯拿出一柄匕首,划破了自己的食指尖。

        一滴深红色的血液开始凝聚,最后从索罗斯的食指上低落下来,正好落到陆鑫胸口的那个弹孔之上。

        那一瞬间,陆鑫感觉自己被一千万个打火机里面那个能放电的东西给草了,整个人都是痉挛的。

        但是也不能说疼,其实更像是爽,就是……爽得有些过头了。

        就像你撸飞一次是爽,连续撸飞一百次呢?一千次呢?那就不是爽了,是爽到死。

        陆鑫现在就是这种感觉,说不清道不明。

        这种感觉持续了大概两分钟之后,陆鑫终于可以开口说话了。

        “你对我做了什么!”陆鑫朝着索罗斯吼道。

        “就是这样跟自己的主人说话的吗?!”索罗斯冷冷说了一句,接着,陆鑫便感觉浑身疼痛起来,如同整个人被撕裂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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