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阴差阳错
只是不知道这个拾荒小队中还有没有第三个能力者了。
大胡子看到自己接连出手,都没有阻挡住夏清风的脚步,知道这次可能是踢到钢板了。心中有些慌,忍不住向后退去。
可夏清风突然加快速度,双腿在地上一蹬。趁着尘土还没有落下。身形已经直接冲了过去。手一伸就将大胡子的脖子掐住。
“都给我住手。再动一下我就捏死他。”夏清风的话。立刻起到了作用。旁边的这些幸存者们立刻停下了手里的动作。
而被他掐在手中的大胡子拼命的挣扎了几下。感觉夏清风的手就好像一把铁钳子一样,死死的掐住自己的喉咙。就算使出全身的力气,也没有办法挣脱。
这时候幸存者们,都将眼睛看向大胡子旁边的一个人。这个人长得太普通了,1米7多一点儿的身材。
穿着一件肮脏的蓝色运动服,男子胡子拉渣,看着又脏又黑,两侧的头发盖住了耳朵直直垂到了脖颈。一双眼珠子浑浊黯然,毫无半点精气神,身上更是不堪入目,散发出一股股的酸臭,双手更是粗糙不堪,长长的指甲也不知道多少日子没剪了。
夏清风可以看到,他的指甲里全是黑黑的油腻污垢,脖颈处黑漆漆的一圈汗渍污渍。
不要看这个男人,长得普普通通的。可夏清风知道,刚才那一道土墙就是他放出来的。
看到夏清风看自己,这个男人伸出手指指自己嘴巴,在眼前晃晃,然后发出了两声怪异的叫声。
这人居然是个哑巴,夏清风有些无语。自己就想问个路,问问这个地方到底是哪里,怎么就这么难?
看来自己要问路,还得找这个大胡子,还真不能捏死他。
想到这里手一挥,将大胡子摔在地上。紧接着从荒岛空间中,拿出雷闪枪。
这雷闪枪的造型确实狂霸。一出现就将四周的幸存者吓了一跳。鹅蛋粗的枪杆有两米长。前面的枪尖也有两尺,像一把宝剑一样寒光闪闪,直接抵在了大胡子的脖子上。
“现在开始你们都不要说废话,我问什么你们就回答什么。别以为我不敢杀人。”
夏清风的话里透出丝丝杀气。让现场的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四周的幸存者们都忍不住浑身打了一个哆嗦,向后退了一步。
夏清风雷闪枪在手气势更是狂霸无比,犹如一尊魔神般站在原地,杀气腾腾。
尤其是他身后的猴子黄毛,也呲牙咧嘴,摆出一副凶相,两只爪子抱着鹤嘴锄。向四周跃跃欲试,摆出一副随时要攻击的样子。
那个哑巴连连点头,并伸出双手,不停地向四周的幸存者比划。让那些人将手中的武器放下。很明显他们并不是夏清风一个人的对手。如果真的将夏清风激怒了,大开杀戒,估计这二十多个幸存者没有一个能逃过夏清风的手。
在末日都混了一年多了,谁都不是傻子。
就连地上被枪尖抵住脖子的大胡子,也连连着向旁边的幸存者们使眼色让他们赶快放下武器,看到这些人的表现夏清风才轻轻的冷哼了一声。
“先告诉我你的名字。”夏清风冷冷地问大胡子。
“我叫王福仁,那边那个哑巴叫李海,这个拾荒小队我们两个说了算。有什么事你尽管问。”形势比人强,现在大胡子王强对夏清风的态度,那叫一个好得不得了。
“你叫王福仁,他叫李海,这名字起的不错。”就是不知道你这个王福仁真的厉害还是假的厉害。
夏清风说着话,将手中的雷闪枪收了回来。一直这样指着大胡子。他自己也累不是。
这些人中只有两个普通能力者,根本就不放在夏清风的眼里。雷闪枪一闪而莫消失无踪。
大胡子王福仁和哑巴李海两个人,面面相觑。都被夏清风震惊了。脑子里几乎同时闪过一个词。
空间能力。
他们可不会天真的以为夏清风会变魔术。现在,拥有空间能力的几乎个个都是强者。都不是他们两个区区普通能力者能够招惹的存在。
四周的幸存者们明显也老实了很多,虽然夏清风已经将雷闪枪收了起来。这些人却没有其他的任何动作。
“现在可以告诉我这里到底是什么地方了吧。”夏清风的语气依然高冷,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
可现在王福仁和李海听到他说的话,却认为是理所当然的。再也不会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了?
“这里是……”本来想痛痛快快回答夏清风话的大胡子王福仁。刚张嘴去停了下来。
这里是什么地方,他还真的不好说。关键是现在,末日这么长时间了。外面一片废墟,连个标志性的建筑都没有,怎么说这里是什么地方呀?
“老大?这是什么地方真的不好说。你看这里到处都是废墟。我们也只是普通的拾荒者,就在附近转转。这不一上午了,什么收获都没有。”
既然打不过人家,王福仁现在也只能哭穷了。希望夏清风心一软可以放过他们。
夏清风想了想也是,逼他们说这里是什么地方,确实有些为难他们。于是直接问道。
“这里是不是石江城的地方?你们在旧世界的时候,是不是石江城里面的居民?”
“石江城?”王福仁一脸迷茫。左右看了一下。“老大,这里不是石江城。石江城离这里很远。我们也不是石江城的居民,我们是金烨城的。”
“你说什么?”夏清风脸上一惊,厉声喝问的。“你没有和我开玩笑。你们是金烨城的,金烨城离这里多远?在什么方向?”
夏清风的样子明显将这个王福仁又吓了一跳,有些畏畏缩缩的说道。
“我怎么敢跟你开玩笑呀,老大。我们真的就是金烨城的居民。旧世界以前我就是里金烨城天辉小区的保安。”
“天辉小区。没错,金烨城里是有一个天辉小区。”
夏清风听说过,还是一个档次不低的小区。而且离自己家也不太远。
“那你赶快说金烨城离这里有多远,在什么方向?”夏清风又再一次追问到。
他现在已经相信这队拾荒者是从金烨城出来的。那么也就是说自己离家已经不远了。想到这里他的心跳不由得加速。
“那边就是金烨城,离这里只有十几里远。我们远了也不敢出去呀。”
王福仁指的方向是西南方。夏清风听了他的话,顺着他这手指向那个方向看去。一时之间,没了其他的动作。
他的内心一时间百感交集。没想到自己绕路绕的居然已经绕过了石江城。阴差阳错的已经走到离自己家这么近的距离,自己居然都没有认出来。这也太反转了吧。
一想到自己的父亲,自己的母亲,还有未婚妻沈思雨。他的眼角不由得有些湿润,他有些害怕。
先前自己一心要赶回家,不管不顾。甚至抛下了黄丹城。可现在到了离家这么近的地方。他才发现自己害怕,自己真的害怕。怕回去以后得到的是坏消息。
近乡情怯,这种感觉不是离家的游子,是没有办法体会的到的。
这时候王富仁看着夏清风也猜出了个大概。看得出夏清风是要去金烨城的,这样一来他的心也一下子活泛了起来。
这夏清风明显就是一条大腿。既然他要去金烨城。那要是自己能够给他一点点帮助的话,是不是以后就可以跟在他的手下。
末日废土里,幸存者们并不是那么好混的。也并不是说只是简简单单的弱肉强食,丛林法则。
强者是不会无缘无故的包容收留弱者。在这个世道中,谁不想能够抱上一条大腿?能够有一个强硬的后台。
可你如果没有机会,如果没有门路,大腿是不会搭理你的。
而现在王福仁看到自己面前就有这样一个机会。于是将眼睛看向旁边的李海。
李海是个哑巴,但心思绝对活络。不要看外表长得猥琐。但能够在末日生存下来,并且能够觉醒能力。这都证明他的生存能力一点都不比王福仁弱。
就在两人已经达成共识。王富仁张嘴想向夏清风说什么的时候。
“啊……”
突然后面传来一声惨叫。几个人立刻扭头向后看去。
“熊虫!”不知道哪个幸存者失声惊叫了起来。
一直五米多高的成年抱颈虫熊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了幸存者们的后面。
而且一出现就对一名幸存者发起了攻击。这名幸存者手里端着一只破旧的步枪。注意力全看在夏清风这面,根本忘记了防御后面。
被这只突然出现的熊虫一巴掌拍在地上,只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
这声惨叫刚刚响起就戛然而止。众人回头后,看到那名可怜的幸存者,上半身已经被熊虫一巴掌拍的向下,几乎和下半身成了90度的。一个脑袋也被拍的像烂西瓜一样四分五裂,死的不能再死。
杀死了一个人的熊虫,见到了鲜血。更加激起了它的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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