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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4章 不再是穷乡僻壤


叶宁他们对彪哥道了谢,然后拎着行李到了二楼,一人分了一个房间,进去休息了。

        已经很晚了,镇上其他的人家几乎都已经熄了灯。

        只有寥寥少数人家,屋子里还传来电视机的声音,在寂静的夜里,显得清晰可闻。

        叶宁他们四个赶了一整天的路,而且长时间待在狭小的车厢里,感觉非常疲惫,所以他们简单的洗漱了一番,便各自睡下了。

        不过有一个例外,那就是叶欣。

        在另外三个人陷入沉睡的时候,叶欣躺在床上翻来覆去有些睡不着,因为她已经很多年没有住过这样简陋的房间了。

        叶宁开始创业的时候,叶欣还只有六七岁。

        事实上,关于小时候那段最贫苦、最艰难的记忆,叶欣其实已经有些记不太清楚了。

        从她真正记事开始,她的生活就一直都还不错——

        那个时候,叶宁创业有了钱。

        就一门心思的想让母亲和妹妹都过上好日子。

        叶欣跟着叶宁到了镇上,吃的用的住的,几乎都是当时最好的。

        后来又跟着叶宁去县城,最后到帝都。

        叶宁的生意越做越大,房子越换越宽敞,生活也越来越好。

        而叶欣这么多年除了在帝都,就是去港城,可不管在哪里,基本上过的都属于大小姐的生活。

        以至于她骤然到了镇上这样的小地方,住进了小招待所里,竟然还有些不习惯。

        好在她也没有失眠多久,因为白天实在是太累了,哪怕再不习惯,还是慢慢睡着了。

        小镇与大城市截然不同。

        第二天一大早,小镇上便人来人往。

        出去上班的、出门摆摊卖菜的、送孩子上学的,谈话声,叫卖声、喧闹声不绝于耳。

        比起大城市车来车往、人情淡薄,这里多了一份,人间烟火气。

        所有人都被外面的声音吵醒,不约而同的纷纷起床,洗漱完毕之后,就一起下了楼。

        彪哥果然还在柜台那里守着。

        柜台后面摆着一张单人床,想必彪哥昨天就睡在这里。

        有客人来的时候,他就能马上起来工作,没有客人的时候,他也能安心躺下来睡一会儿。

        “哟,几位起来了,早上好呀!”彪哥开口打招呼,“怎么样?昨天晚上睡得好吗?”

        “挺好的。”叶宁笑道,“你这地方虽然不大,但是看得出来,你是用心经营了的。房间里的床单被套全都是干干净净的,还有洗衣皂的香味和阳光晒过后的味道。”

        “谢谢夸奖,我这可都是跟大城市的酒店学来的。”彪哥颇为得意,“别的不说,我这招待所可是全镇上最好的。”

        这一点,倒不是彪哥自卖自夸。

        当年他开录像厅的时候,所有的碟片、影碟机和其他设备,都是从港城进货来的,每次去进货,他也住过港城的酒店和招待所。

        所以说他绝对是见过大世面的人,按照港城那边的要求,办个招待所。也在情理之中。

        叶宁想到他们还要在老家待一段时间,于是说道:

        “彪哥,我们还不着急走,你这几个房间,我们就暂时不退了。”

        “我们回趟老家,把带的行李物品都放在房间里,没问题吧?估计到晚上,差不多就又回来了。”

        彪哥一听。当即一点点头。说到:

        “没问题,我一天到晚都在这里守着,东西放在房间里,十分安全。你们房间的钥匙自己拿好就行。”

        谈妥之后,叶宁又多付了几天的租金,然后才离开了招待所。

        他们四个在镇上找了一家早点铺吃早餐。

        说真的。就他们这几个人悠闲的样子,与其说他们是来奔丧的,还不如说他们是来旅游的。

        倒不是说不孝顺,实在是跟那个所谓的爷爷,没有太深的感情。

        吃完早饭以后,他们开着车,踏上了回到红旗大队的路。

        叶宁始终记得,以前从镇上到红旗大队,是一段十分难走的山路,大约有十几公里。

        那会儿她跟陆叔陆婶一起创业卖糕点,都是要天不亮就从村里出发,连续走好几个小时,才能在人们出来吃早饭之前勉强到镇上。

        但是今天回村里,情况却有些不一样了。

        因为镇上到村里之间,修了一条可以容纳两辆车擦肩而过的公路。

        叶建城看到这一幕,便主动跟叶宁说道:

        “这公路很早以前就修了,算起来也有十年出头了,或许别人不知道,但我却清楚,出钱修路的人,是你。”

        “你不仅出钱修路,改善了红旗大队的交通情况,甚至还给红旗大队乡亲们创收。”

        “因为你的食品公司需要大量的原材料,所以你就派人在红旗大队收购红豆、绿豆、大麦、小麦之类的食材。”

        “这让红旗大队的乡亲们有了奋斗的目标,这些年来,大家也都靠着你给的机会,纷纷发家致富。只要不是好吃懒做,差不多都活出个样子来了。”

        “说真的,我还挺感谢你的。”

        “如果不是你,我父母这些年一直在红旗大队这个穷乡僻壤,身边又没有子女照看,还不知道要怎么活下去。”

        叶宁听了这话,不由得笑了笑。

        她是个公私分明的人,不会因为厌恶某个人,而迁怒与这个人有关的一切人和事。

        就如同她讨厌老叶家。

        不喜欢重男轻女的叶耀祖和赵凤仙,不喜欢叶爱国那个愚孝的渣爹,还不喜欢处处计较、掐尖算计的三婶陈冬梅,甚至是那两个调皮捣蛋的堂弟……

        这么多让她讨厌的人,可是她仍然愿意在自己有能力之后,出钱出力,为这个地方创收,改善这个地方的交通和经济。

        也让这个地方的其他人,能生活的更好一些。

        陆简倒是对红旗大队还有印象,要知道,他以前住在这里的时候,完全是个脑子不清醒的“小傻子”。

        可即便是这样,红旗大队的一些画面,还是储存在脑子里。

        他听了叶建城的话,不由得笑道:

        “现在红旗大队可不是什么穷乡僻壤了,有阿宁这个爱国企业家的帮助和扶持,这地方比国家其他偏远农村要富裕多了。”

        越是往红旗大队地方向走,遇见的人也就越多。

        不少人用好奇的目光打量着飞驰而过的小汽车,毕竟在这个年代,在村里还是很难看到这么崭新漂亮的车子。

        就算是丰收季,来村子里收货的,也都是那种大货车。

        这种私家小轿车,并不常见。

        叶宁他们没开车窗,所以也没有人知道,这是老叶家的几个孙子孙女,从城里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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