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五章 阀值与峰值
他其实从来没有说过爱我。他好像总处于那种不温不炎的阴郁之中,礼貌而过分节制。这像我当时想像中的文化人模样,从不粗野对待女人。
她说到这里时,我已经有一个感觉。这不是一个年轻人应该有的状态,是乎有点不太正常,但又说不清理由。
他跟我在一起的时候,虽然在生活上还算照顾我,我们表面上也像是普通的恋人,吃住在一起。但奇怪的是,在男女那方面,他迟迟没有主动的表示。
这个人是身体有问题吗?
我怀疑他的身体是不是有问题。方姐说到这里的时候,我差点笑了起来,她的疑问跟我刚才想的一模一样。年轻男人,当面对一个女人,以恋人的面貌出现的时候,你行为上可以节制而不主动,但身体应该有本能的反应。
我们有时也有相对亲热的举动,他偶尔也抱着我睡觉,但是,他的下面没有反应。我当时也算过来人,对这个不太理解。
要知道,我是已经被开出欲望的人,对那方面偶尔也是有期待的。终于有一天,我忍不住了,严肃地问他是不是讨厌我,还骂他虚伪,如果讨厌我,就不要跟交往了。
谁知道,这一骂,居然让他激动起来,他身体亢奋,扯着我,就把事办了。从那一后,我细心观察了一下规律,当我对他脸色不好,或者批评他,吼他,偶尔打他的时候,他就容易兴奋。
这个人有一定的受虐倾向,估计有原因。
掌握了他这个倾向后,我就经常用这点来刺激他,有时命令他。当看到一个男人在我面前,像做了错事似的,我自己也有点得意,我以为自己完全掌控了他。
能够对自己的伴侣有掌控的感觉,就是安全感。我以为,他就是我的菜了,我在他面前完全不设防。以前的避孕措施也不注意了,这样就怀上了孩子。
后来,我才知道。他原来伤害过他的初恋女友,他在心理上走不出来。这也是在问他的朋友后知道的,回想到他自己私下创作的民谣歌词,透露出的伤感和悔恨的情怀,已经很明白了。
我不太理解流行音乐的分法,就问到:你是唱甜歌的,你说他也曾经玩摇滚,现在又说民谣,这三种东西,不同吗?
其实,原来小池也跟我上过音乐培训课,我被她拉去也听了不少音乐会。但那毕竟是严肃的音乐,与流行音乐关系不大。我酒吧里的蓝调音乐,是外国人唱外国歌,我也没认真听他们唱的是什么,反正把它当成声音背景就行了。
看样子,你对音乐兴趣不大,我也不跟你解释得太细。这样说吧,甜歌是唱美好的,民谣是唱忧郁的,摇滚是唱愤怒的。这只是大体上的分法。当然,所有歌应该是自己的心声。从这个意义上,分法又不同。
以出心声的标准来区分音乐,我倒是第一次听到。
越甜的歌,距离实际的生活越远,唱得越假。民谣也是心声,离自身感受近些,有种无病呻吟的腔调,属于吃饱了没事干。摇滚纯粹是个人感受了,要求真实的心理冲击,创作和演唱时,要有一种活得不耐烦的感觉。
我哈哈大笑起来,她也笑,肚子一鼓一鼓的,我喜欢这种真实的感觉。我心里想,是不是可以简化成这样:甜歌假,民谣是有病,摇滚是拼死一吼吧。
我抽空在图书馆也翻了一些书籍,知道这是受虐倾向。它产生的原因复杂,但根据他本人的情况。当我骂他的时候,他潜意识就当他初恋在骂他。他初恋骂他时,他的负罪感就得到了平衡,所以,他身体就恢复了正常。
当我把有孩子的事告诉他的时候,他现要对孩子的未来负责的时候,他退缩了,他从来没有真正地爱过我,当我需要他支撑的时候,他跑了,甚至带走了整个乐队。
我丢失了他,我丢失了乐队,我也差不多丢失了工作。靠跟几个场子插空接零活干了两个月。但肚子是藏不住的,我就回到了老家。
我现她当时最重要的选择,原因没说出来,问到:既然你们没未来,你怎么不把孩子打掉呢?
庄总,你不明白女人,当你肚子有动静的那一天起,你就跟孩子产生了感情。我不是没犹豫过,但我当时多愁善感的艺术心,却让我下不了决心。感情在加深,打掉的难度越来越大了。
还有一个心理因素,当时我觉得,自己这几年来,从单纯到糜烂,都是由于自己的错误造成的,自己有错误,就要接受惩罚承担责任。何况,我当时对男人已经丧失了信心,如果有个孩子,起码还有一个真正属于自己的人。
这是一个复杂的心理过程,当然还有其它更多的原因,她没说出来。但她此时的心理状态处于低潮,我不好再问了。在别人伤口上撒盐,就不是人了。
沉默了好久,她突然又拍了头一下,似打似摸的:你也有点这方面的倾向,你知道吗?
我也意识到有点,但我没回应,想听听她的看法。
当我温柔地顺从你的时候,你离我远。中午我命令你的时候,你却听话。就像现在我们俩的身体状态,要不是强行把你拉过来,你会这样?你力气比我大得多,你怎么不反抗?
她说的都是现象,其实我自己也意识到了。我问到:那按你这样说,我是不是有病?
你没有病,因为你保持了底线,一个人的理智能够控制感情的时候,是没有病的。你只是有经历,潜意识中,你是不是觉得,自己对不起哪个女人?
道理我明白,但如此明显得让她都猜出来了,我还是感到吃惊。不要说潜意识了,就是在夜深人静中,在我孤独的滋味中,我经常觉得自己对不起自己最亲爱的女人,从我妈,到妍子到小池,虽然我不承认我是有意的,但客观上,我看着她们的痛苦和离开,我的良心上,不可能无动于衷。
你希望有一个女人批评你,惩罚你,好让你的内心平衡。但是,你却又保持着底线和理智,这说明,你并不是坏人。
为什么我不是坏人呢?我问到。她说到我心坎上了,我就希望她给我答案。
从你对我的态度来看,你真的是一个难得的好人。也许你是年轻,没不得及变坏。但我始终觉得,好人终究是好人,因为他的是好的。
她给我鼓励,我愿意给她说说了:方姐,我是有一种负罪感,但我不清楚,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你什么都没做错。庄总,你对待我的情况,我就知道,你不会故意犯错。但是,命运是不可捉摸的,你只是把女人的厄运联系到自己头上了,这没必要。
是吗?你怎么就凭我对你的行为,就这样判断呢?她的判断,我总觉得依据不足,所以,才有此一问。
她此时居然又在我头上亲了一下,然后说到:庄总,你根本就不喜欢我,如果你要找你稍微喜欢点的人,比我漂亮的,可以有一大群。你尽管身体上的冲动很明显,但我们之间仍然保持了距离,说明你有克制的意愿,还有克制的能力。
不跟自己不喜欢的人生关系,恐怕是你的底线吧?虽然你说我声音好听,那只不过是你说服自己,跟我亲热的一个理由而已。一个在身体和环境诱惑下保持底线的人,有良心,有能力,这不是好人是什么?
这个理由不足以说服我,我反问到:那我跟你在一起演戏给别人看,是不是我坏呢?
面对狡猾会狡猾,这是能力;面对坦诚就坦诚,这是良心。
这是个哲学家啊。她的书读得不多,但她经历的人和事很多,比我大几岁,在江湖闯荡的辛酸,让她看人看事更加深刻。我想起了《红楼梦》里的一句话: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你其实不用纠结,当你把我叫姐的时候,我就想这样跟你说。你尽可以把你自己的感情藏好,记得就是对感情最大的回报。当你有机会面对真心的时候,你可以完全真心。当感情不在时,就对自己的身体负责,你得学会区分。
她这是在给我找解决方案了,想不到,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大姐,居然还有可能给我一个打包解决的方案。
方姐,我总是分不开,也有点纠结。
纠结的原因是你总把每件事都投入感情。但是我问你,你在吃饭的时候,需要投入过多的感情吗?你在睡觉的时候,需要投入过多的感情吗?身体的娱乐和享受,也跟它们是一样的,完全不需要有感情的负罪感。
是这个道理,但没实践过,不知道行不行得通。
比如说我,那天,你请我去按摩,我就投入享受。反正付了钱的,这是他的服务,我享受得心安理得。你以为,他会投入感情吗?我们第二天见面,可能跟陌生人没有区别的。
是的,那天晚上,她的反应确实给我印象很深,我却很痛苦,尤其是在自己控制不住的那一刻。
你只喜欢听我的声音,那就听我的声音好了。如果你把这个当成服务,你就安心享受,根本没有对不起谁的。没有对不起你爱的人,也没有对不起我,更不会对不起你自己。就像看一场电影,当时虽然你也有激动愤怒甚至兴奋的情绪,但都与你生活中的感情和道德无关,是不是?
对啊,这个比喻妙啊。梦中的卑鄙不算卑鄙,看电影的心态也不是真实的内心。
对得起自己最简单的道理是:不故意给自己找别扭。
这是她的结论,居然有点说服了我。
方姐,你真是我的知心大姐姐,谢谢你,我舒服多了。
当我说完这句话的时候,方姐把我的头推回了我原来的位置,我们又恢复了各盖各被的状态。
方姐,还有一件事想问你,你在给我说话的时候,为什么要把我拉到你怀里呢?
你不是想找大姐姐说心里话吗?这就是大姐姐的姿势。她的回答简单明了。
我却有点不怀好意了:那里为什么在说话的时候,又故意在我头上亲了几下?
我兴趣来了,你知不知道,我身体的冲动不灭,况且遇到你这样迷人的帅哥。这下你满意了吧?
那我是不是要回报你的愿望呢?我承认,这句话有点挑衅。
你照顾我生意,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我需要钱,身体的需要还得靠后。你既然不喜欢我的身体,你也不要勉强自己,不要给自己找别扭。更何况,如果我们生事情了,你如果后悔,再不找我,我岂不是丢了个大生意,我不会算账吗?
我盖上了被子,说了声:也对。翻身睡觉,居然很快入睡了。
我看见两个女人,围绕一个男人,百般争宠,各种动作,各种行为,非常刺激。我听见有个女人,出刺激的叫声,有点像王姐一样的声音。
那个男人将两个女如奴隶般对待,白白的大腿上,留下了红红的手印。这两个女人,如同狗一般地讨好,如同狗一般地爬在地上,仰望着。这个男人仿佛就是我,女人是谁,看不清。
红唇肥臀,细腰丰乳,向我逼近,我身体猛地一惊,醒了。我现,我下身直挺。方姐的讲述,影响了我的梦境。我知道,在内心中,我开始接受了身体就是身体,感情就是感情。
再也睡不着了,身边的方姐倒是睡得很安心。我悄悄下床,穿着睡衣,出了卧室,在客厅后面有一个后门,直通后面的花园,我出来,向花园深处走去。
月光,如细镰刀般的新月,出淡淡的光芒。还看得见星星,如芝麻般散乱在天上。这时没有诗意,因为我心如乱麻。
我在想,自己是不是开始堕落。但又一想,我本来也不算高尚。原来我们歌颂月光,说它纯洁,说它明亮,说它无私地照耀黑暗。但是,当它照耀的时候,是不是剥夺了星星的光彩?其实有一半的时间,它根本就懒得出来,根本没有把人类的歌颂,放在心上。
在这个树影绰约的花园,不知道有多少蟋蟀在身体上欢乐,它们唱着歌。但人类根本就没必要歌颂,因为它们的歌唱只是为自已的欢乐。有黑鸟飞过,没有留下人们观察的痕迹,所以也不会对它们指责或者赞扬,但它们却在奔波它们自己的生活。
人类感情最大的特点是,喜欢投射。人与人之间,以为我喜欢什么,你也会喜欢什么。像傻乎乎的单相思,不知从何开始,根本谈不上结束。但你心里翻江倒海,对方却毫无感觉。
人与动物之间,都以自利来区分好恶。比如蚊子,它们也要活着,它们也要繁衍,它们也要快乐。但人们无端地讨厌它,给它加上罪恶的句号,这其实是多此一举,人类自私的天性,与蚊子有什么关系?它才不管人类喜欢不喜欢,它只按自己的本能,自在地生活。
人与物之间,更荒谬的是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亦如是,这种推理是人类喜欢情感投射击的典型案例,青山要是有感情,也不会管你人怎么样呢。
最极端的例子,是对上天的终极拷问。如同窦娥冤里所说:天呐,你不分贤愚枉为天!韩愈也说:穷极呼天,痛极呼父母。我们人类在感情上,总是想上天是公平的,上天是与人类的感情道德是相通的。
最有力的批驳: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我们喜欢把自己的所有行为都与感情良心相联系,产生了泛道德观。以为所有行为,都可以按动机产生道德的价值。这其实是高估了人类自身的意义,对于自然来说,人类和蚊子一样,根本没有多么高尚的意义,自然也没必要跟人类进行道德判断和情感沟通。
就象这月光,根本不理会你的赞美或诅咒,它只按它的方式,自顾自的照耀或隐没。就像这夜晚偶然的风,它不是为了让你感冒或者凉爽而来,它只是按它的节奏,凑合上了气流,该来就来,不管会刮到哪一个。
不给自己找别扭,是多么富有哲理的话啊。哲理不一定来自思考或者读书,有时,它只产生于生活的经验,或者人的直觉。
有些哲理,其实古人也思考过。那些思考的人,比我聪明得多。比如李白,他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人者,百代光阴之过客,况人生如梦,为欢几何?及时行乐的思想,也在他《将进酒》的诗歌中写得明白。
白居易是及时行乐的典范,苏东坡也在接受现实中寻找仅有的一点快乐。他们都比我聪明,都是大丈夫,他们的选择错了吗?
非要把自己当苦行僧,然而单纯的苦行不是道,这是佛陀证明了的,明说过的。没有目的没有效果的苦行,是自我折磨,毫无意义。
人总是要死的,生命有限。如果找不到长生的仙丹,还不如让自己有机会快乐。韩愈,又想到他,道德模范,克已复礼,他得到什么了?他的人生不顺,他留下的价值是文学艺术,与他的行为道德没直接因果。
当然,快乐是要有条件的,物质和社会的条件一旦成熟,你就具备了快乐的本钱,当然还有身体,这是最基本的条件。创造条件的过程或许是痛苦的,但想到未来即将收获的快乐,又是值得的。我想,这也许是人生最现实的价值观。
从这个角度看,我已经具备了条件。而方姐,却还在创造条件阶段。她都能够无负担地快乐着,我还有什么理由憋屈自己呢?
我想起庄子的妻子死了,他鼓盆而歌,这恐怕是最不道德的吧。但他的解释却是有道理的,妻子到了一个未知的世界,她所在的世界里不知道快乐还是不快乐,但至少,她摆脱了生时的痛苦,这难道不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况且,如果让庄子哭,能够唤回妻子的生命吗?
就是最讲究道德的孔子,认为百善孝为先。当他夫人去世后,他儿子天天在屋里痛哭,嗓子都哭哑了。受到了孔子严肃的批评,他认为,损伤自己的身体来表达感情,是不孝的。这其实与,不跟自己别扭,是一个道理。
我想起了我妈,她尽管去世得早,尽管有我们疏忽了她血压的问题。但她毕竟已经离去,我光自责能够唤回她吗?我自找别扭,就是孝道吗?孔子说,这不是。
我想起了妍子,她把一切厄运归究到她自己身上,如同我归究到我自己身上一样。她选择了自我惩罚,逃离了我。最开始,她也是自找别扭的,让她与我都痛苦。但现在,按她给我的短信给爸妈的电话来看,她似乎在学佛中找到了某种安定和快乐。从这个角度看,只要她找到了自己的快乐,我就应该为她的道路祝贺。人生难得,缘分难得,看着自己亲近的人快乐,应该放手。最起码,不应该自虐。我想,如果有一天,妍子见到我,一个快乐阳光的我,她也应该是开心的。
我想起了小池,她是一个追求个人快乐的人。但她快乐的有点高,她要求的纯粹,我已经失去。她要求的火山一样的热情,我已经消褪,我不具备让她获取完整持久快乐的条件了。彻底离开,她也知道放下,我也知道放下。与其喝一杯充满杂质的水,还不如不要杯子,去吸吮那清晨花朵的露珠。
此时,我觉得自己想得太多,反正该承担的人是我,该快乐的时候就得快乐。风越来越大了,竹林响起哗哗的声音,我是要做凌风独立的英雄壮,来感动自己?还是及时避开回屋,因为衣服单薄?
不自找别扭,我赶紧回屋了。
回屋看见方姐在床上熟睡,我忽然明白一个道理。我在外面如此复杂的思考斗争过程,她居然自顾自地睡得安闲。在快乐面前,她是她,我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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