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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金蚕蛊的奥义


阿蓬谷的清晨,和马几山寨的清晨有一样的,也有不一样的,一样的是独特,不一样的是谷内老少苗人清早的劳动民歌。

        今天一大早,我就被这一声声高亢嘹亮的苗人歌谣所吵醒,细细听来,唱的是:“泥土人,苦中苦,男公妇女舞功夫。杀刀沟,那扎滩,一旁撒水分两边。洗车河,河口宽,踩水背纤卵不干。上陡滩,滩上滩,庙溪烧香进龙潭。靛房河,流的油,树碧有座冲天楼。拐乃迟,阿塌口,锅底踩水陡滩抖。”歌声越去越远,渐渐模糊直到听不见。

        自打人头子鼓被月明墨偷走后,我们回到阿蓬谷的苗寨已经休息三天了,在这三天里,格肸巴代用特有的补血苗药给我当饭吃,基本上已经恢复了元气。

        同时,为了避免引起不必要的恐慌和无端猜测,关于细罗王古墓发生的事情,除了那二十名苗人刀手的家属,对谷内其他人都严格保密,虽然一开始还是有人在猜测,但凭借格肸巴代的威望,很快就将小骚动平息了下来。

        那天月奴果然是虚张声势让我们不再追击的,但那时候我们关心则乱,也只能放弃追击赶回苗寨,结果当然是屁事没有。

        “哈哈,欧阳,身体好的差不多了吧?”大种马端着一碗乌鸡粥嘻嘻哈哈地推门而入。

        “你说话的时候嘴巴别张那么大,免得唾沫玷污了这么好的稀饭。”我坐到饭桌前说道。

        “马爷我亲自端早饭给你,就不要挑三拣四了,赶紧吃完,我们好去找格肸巴代,差不多可以准备离开这里了吧?”种马将乌鸡粥放在桌上说道。

        “不错,好吃。”我舀了一勺乌鸡粥吃进嘴里满足地说道。

        苗家乌鸡粥,被誉为“大补粥”,它是用一斤半到两斤的本地母鸡一只,将其砍成大块,净锅加水,放入鸡块、姜块,用大火烧沸,撇去浮沫,这时改用小火炖,鸡块捞起另用。

        然后在原汤中放进五至七两淘洗干净的糯米、大米,用小火熬煮,边煮边用勺子不停地搅拌,待米汤汁稠糊时再加入鸡块煮一会儿,最后根据个人口味也可适量加入盐巴、花椒等作料拌匀即成。

        熬煮完毕的乌鸡粥鲜香软糯,汁稠色亮,营养丰富,味道鲜美、纯正,我已经连续吃了三天,依然没有吃腻。

        “行了行了,你都快把碗舔干净了。”种马对我意犹未尽地捧着碗,吸食附在粥碗里残留的乌鸡粥很有意见。

        “好,走吧!”我擦了擦嘴,和种马一起往苗寨中央的钟鼓楼走去。

        格肸巴代已经早早地等在钟鼓楼的二楼了,达久勾动和排骨,肥肠也在。

        “格肸巴代,这次我们来是准备辞行的,这几天,多谢照顾了!”我和众人打过招呼后,对格肸巴代说道。

        我作为倒斗小分队队长,当然要率先表态。

        “这次你们解决了阿蓬谷即将到来的灾难,我代表苗寨感谢你们。还有,一命,你以后就叫我舅爷爷吧。”格肸巴代说完这句话,他那布满皱纹的脸,突然让我觉得看起来没那么恼火了。

        “嘿嘿,小少爷,还不赶紧认亲。”排骨笑道。

        “舅爷爷。”我喊道,虽然还有些生疏,但好歹还是喊出来了,就算素未谋面,但这血缘关系可是铁打的事实,我也知道排骨的心思,能和苗疆的势力攀上关系,对我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而我这个舅爷爷之所以会如变得如此和善,也是凭我,和我们表现出来的实力获得的认可,以达久勾动的性格,肯定会把在苗王墓里发生的事情,都一字不漏地告诉给格肸巴代听。

        “好,好!”格肸巴代十分高兴,脸上一片和蔼,全然没有第一次见面时候的那种剑拔弩张,这种慈祥的神态和爷爷给我的感觉很像,暖暖亲情的感觉,我很喜欢。

        “你们不用太过担心金蚕蛊,已经培养成功的金蚕蛊,是没那么容易就被人重新认养和控制的。”达久勾动说话了。

        “我大概能猜出来一点,世间万物都是相生相克,有两面性的,金蚕蛊有很多逆天的功能,但它的副作用想必也不会小,如果要养金蚕蛊,失去的估计也和得到的应该差不多。”我说道。

        “哦?还有这种事,还请巴代大人解释一下。”种马问道。

        “呵呵,想不到一命来阿蓬谷短短几天,仅凭只字片语,就能对金蚕蛊得出这么多结论,非常不错!接下就由我来说吧,达久一直醉心刀法,对蛊术不太了解。”格肸巴代说道。

        “养金蚕的人家很少生病,养猪养牛都容易养大,如果使用金蚕蛊害死他人后,传说甚至可以驱使死者的魂魄为他干活,因此而致富。但是,养金蚕的人,必须在‘孤’、‘贫’、‘夭’三种最终的人生结局中选一样,法术才会灵验,所以养金蚕的人都没有好结果,因此有个说法叫做‘金蚕食尾’。”格肸巴代说到这里,被种马好奇地声音打断了。

        “那巴代大人,养金蚕蛊的人岂不是开头爽歪歪,结果死翘翘?万一他突然后悔,不想养金蚕蛊了,有没有办法呢?”种马这么关心,我怀疑这孙子想养一只。

        “养金蚕蛊的主人如果不愿继续把金蚕养下去,可以把它放走,叫做‘嫁金蚕’,嫁的时候把一包金银和一包香灰〔即金蚕〕放一起扔在路旁,要养的人就可拿去。如果路人误取金银,金蚕也会跟着去。金蚕喜欢睡在鼎〔铁锅〕中,因此很多不想养金蚕蛊的人家在煮完饭后,习惯在鼎中放些水,就是怕金蚕来睡。”格肸巴代说出了破解之法。

        “既然养金蚕蛊的反噬这么厉害,为什么很多人还乐此不疲地饲养呢?”我也好奇地问道。

        “很简单,两个原因,第一,人性贪婪,只要眼前过得好,很少有人会去考虑以后的事。第二,苗疆地域广大,阿蓬谷只是其中一块区域,精通蛊术的苗人分支多不胜数,大部分苗人是爱好和平的,但也不排除有少数苗人和外界贪婪之辈合作,干一些见不得人的勾当,所以苗寨需要金蚕蛊常驻,在有需要的时候用以自保之用。”格肸巴代这么解释,我就明白了。

        “好了,虽然我很想把你留下来作为下一任巴代培养,但你身上还背负了很多事情需要你去完成,如果有一天你厌倦了外面的世界,阿蓬谷随时欢迎你回来,你们出发吧。”格肸巴代的开明让我十分感动。

        虽然巴代舅爷爷愿意做我坚强的后盾让我很开心,但我一听想把我培养成巴代,那还是算了,我这人天**自由,这种事,我做不来。

        “舅爷爷,我们准备怎么出去?乘船走水路么?”我赶紧岔开话题。

        “你说对了一半,是走水路,但不是乘船,而是让山神带你们出去。”格肸巴代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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