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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9章 鉴定完毕,主播这次想白嫖我们


  “你记下了没?”女子念叨着这句话,随后道:“张律师,你继续说,俺记着呢。”

  林河以手扶额,“最后这句话不用记,我是跟你说的。”

  “没了?”

  “没了!”

  “就这么简单?”

  “就这么简单!”

  “不是,林律师,俺这样跟法官讲,真的行吗?那可是一条人命啊!”女子有些不放心的问道。

  “没事的。”林河笑道:“到了法庭上,你就按照我教你的去说。”

  “如果法官还有疑问,你可以提我名字试试!”

  “提你名字?”

  很显然,女子好像并不理解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林河淡笑道:“你就先这样做吧,一审如果赢了的话,一切都好说。”

  “输了的话,那你接着上诉,然后花钱找个律师,把我今天的话跟他复述一遍就好。”

  “到时候,让律师帮你打这个官司。”

  之所以这么说,林河是怕女子没见过啥世面,到了法庭上,突然变得笨嘴拙舌的,应付不来对面的律师。

  但是有这个思路在,女子花钱请个律师帮自己出庭,问题就不大了。

  “好的,俺明白了,谢谢你了林律师!”

  “嗯!”林河点点头,“再见!”

  嘟嘟嘟……

  随着连麦声响起,很快接通了今天的第三位连麦人。

  “三哥你好,我老喜欢你了,知道嘛,你每次直播我都会看。”对面传出一个男子的声音。

  林河也是打趣道:“那啥,喜欢就不用了,大家都是男的,没这个必要。”

  “你还是直接说出你的问题吧。”

  男子解释道:“三哥,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意思是说,我老喜欢你的直播了……”

  林河笑道:“好吧,我知道你的意思了,谢谢你的喜欢,咱直接上问题吧。”

  “三哥,我个人倒是没啥问题。”男子说道:“就是我不是老看你的视频嘛。”

  “感觉受益匪浅,有时候也会自己琢磨一些法律上的问题。”

  “最近,有个问题想的我头都破了,也没想出来答案。”

  “所以,今天就想借着这个机会,跟三哥你讨教一下。”

  哦豁,林河眼睛微微一亮。

  没想到,今天还遇到一个法律发烧友。

  他笑着说道:“这位朋友,请说出你的问题。”

  “直播间几百万位网友呢,就算是我不知道正确答案,也会有人帮你解答的。”

  “问题是这样的。”男子轻声道:“我也套用张三李四这几个名字哈。”

  “张三跟李四有仇,一心想要把这个李四弄死。”

  “这天张三约李四来家里喝酒,趁着李四醉酒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张三把他从8楼的阳台丢了下去,李四自然是一命呜呼。”

  “但是呢,王五跟李四也有仇,在昨天的时候,他就暗中给李四下毒了,想要把李四给毒死。”

  “假设啊,毒药的发作期是在李四醉倒的时候,也就是说李四在醉酒的时候,就已经毒发身亡了。”

  “那么,张三和王五谁要为李四的死亡负责任呢。”

  听了这个问题,林河不禁沉默了。

  这网友的脑洞,还真几把大。

  张三和王五都想杀李四,而且两人还都出手了。

  最重要的是,两人的手段几乎都是百分百可以致人死亡。

  现在李四也的确是死了,那么到底谁该为李四死亡的原因去买单呢?

  (这是我在一百多章的时候,看到书友提出的一个问题,来,大家别急着往后翻,先说说自己对这件事情的看法。)

  林河思索片刻,笑着道:“这个问题嘛,好像也没什么难的。”

  “不过咱们直播间有三百多万网友,要不咱先听听他们的看法?”

  “来,兄弟们,告诉他,这个问题到底该怎么解?”

  “也让我看看你们这段时间有法律意识上的进步没?”

  林河这话一出,当即就引发了众怒。

  “主播,你好骚啊,该不会是自己没有答案,想抄我们这些粉丝的答案吧。”

  “哼,有答案不说,就是玩。”

  “嗨,说话放尊重点,三哥怎么会没有答案呢?就算他真没有,你也不能直接说出来啊,这样主播多丢人啊。”

  “鉴定完毕,主播这次想白嫖我们!”

  ……

  经过一番玩笑后,直播间的网友也纷纷给出了自己的答案。

  “我觉得王五要为李四的死亡负责,因为这哥们不是说了,李四是在醉酒中被毒死的,张三后来把李四从八楼丢下去的行为,最多算是侮辱尸体。”

  “因此,王五是故意杀人罪,而张三则是侮辱尸体罪。”

  “那就换个说法,假如说李四毒发身亡的时间大致是在晚上8-9点,而张三是在八点半,把李四从8楼丢下去的,这个问题又该怎么解?”

  “卧槽,这……问题好像复杂了很多。”

  “唉,乃子都想破了,也想不出来答案。”

  “我觉得吧,如果是这样,张三和王五都应该是故意杀人,至于会不会被判死刑,就看法官当天的心情了。”

  “对对对,反正李四不被张三从8楼丢下去,最迟也会在9点钟之前毒发身亡的。”

  “不,最关键的还是李四的确切死亡事件,到底是死于毒杀,还是死于坠楼。”

  ……

  林河看着网友的这些答案,只觉得老怀甚慰。

  不错,普法这么久,大家讨论起问题来,都蛮专业的嘛。

  “这位网友,大家的答案你也看到了吧,不知道是否解答了你心中的疑惑?”

  男子的声音有些迟疑,“嗯,大家的答案跟我想的差不多。”

  “但我还是想听听你的意见。”

  “我的意见嘛,跟大家都差不多。”林河笑着说道:“不过呢,我想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跟大家分析一下这件事。”

  “以现在的医学科技,法医技术,只能推测出死者死亡的大概时间。”

  “也就是说,就算法医带李四的尸体去解剖,也只能断定李四的死亡时间大概为8点,9点,7点。”

  “到了法庭上,王五完全可以为自己辩护,李四是先被摔死的,而不是自己毒死的。”

  “本着疑罪从无的原则,王五的判决结果很可能是杀人未遂。”

  “至于张三,他自然也可以为自己辩护:李四是被王五毒死的。”

  “那么,有了之前王五的判例,张三大概率会被判侮辱尸体罪。”

  “为什么呢,因为我国法律有规定,当案情有疑问时,必须要做对行为人有利的推断。”

  “故意杀人:我们国家的法律优先考虑的就是死刑或者无期。”

  “杀人未遂:对于未遂犯可比较既遂犯来减轻刑罚,减刑幅度大概是30%-50%。”

  “侮辱尸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

  “所以,很难说在这件事情中,是张三救了王五一命,或者是王五救了张三一命,至少,两人都不用被判处死刑了。”

  “只是李四倒是有点惨,又是被毒杀,又是被摔死的。”

  “所以说,大家听懂我的意思没。”

篳趣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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