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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麻烦上身


丽水路是一条小路,但它相交主干道南京路,因为有绿化带和人行道,加上道路两边停的车,在视野受阻的情况下换了任何正常人都不可能以那么快的速度从路口直接冲到南京路上。

        正常行驶的杨瑞被突然冲出来的人吓坏了。

        “你他妈的找死啊!”

        惊怒交加的杨瑞冲那人吼了一嗓子。

        差点被车撞到,一般人总是会吓一跳。

        可杨瑞万万没有想到,卡宴车前那人只是微微一个停顿,须臾之后一个折身就利落地拉开车门,坐进了副驾驶。

        “小哥,救命!有人砍我!不然我就死你车上!”

        杨瑞惊愕地看着那人,他年纪似乎并不大的,顶多二十出头的样子,相貌因为惊恐而显得扭曲且狰狞,上车之后就对着杨瑞大喊着,嗓音破裂又尖锐。

        喝骂声渐渐从丽水路传了出来,越来越近。

        杨瑞一脚油门踩到底,随着引擎发出愤怒的轰鸣,短短七秒,卡宴的时速就被提到了一百迈。

        这人是谁?

        杨瑞根本就不认识。

        为什么要带他走?

        杨瑞却是真没得选。

        直到很久以后,俩人再次提起这次相遇,杨瑞也对他那仅有的一句话“佩服”无比。

        “我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

        “救命”,点出了他正有生命危险,“有人砍我”点出了冲突的烈度,而“砍”字则突出了情况的严重性。

        不单是中国人,只要是人类基本上都属于看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

        但这有一个前提,那就是“看热闹”,而跟自己是绝对不要有关系的。

        一旦有可能跟自己扯上关系,只要是正常人都会唯恐避之不及吧?

        杨瑞自然也是正常人,他只是个写手,一个小市民,偶尔热心却绝对没有热心到“路见不平拔刀相助”这种程度。

        碰到眼前这种情况,事不关己赶紧走人才是他的正常反应。

        可杨瑞不仅拉着这人跑了,还利用卡宴极佳的性能,极限提速下让后面追过来的人只能隐约看到它的尾灯。

        “要不是你,我那天真的可能被废了。”

        “我是怕你真死车上!”

        在市区开车,一般四十迈的速度就已经很快了,若是夜间车少,上六十那绝对称得上“风驰电掣”,可杨瑞却是飚到了一百多,在极短的时间里就远离了事发地。

        车子以百公里的时速飚出几公里直到七拐八绕,到绍兴路和辽阳路路口的时候杨瑞才把车速给降了下来。

        从他说有人“砍他”的时候,杨瑞就知道自己沾上麻烦了。如果不赶紧跑,哪怕在耽搁几秒钟被人记下车号后续也存在着麻烦的隐患。

        如果他不跑,任由那些没见到的人追出来,他也真的怕车上这货不下车。

        不管是他死在车上还是那帮人迁怒到自己和车子都不是杨瑞能承担的后果。

        所以,杨瑞在短短的一瞬间就分析出了利弊,油门踩到底赶紧跑他娘的才是最佳的选择!

        “下车!”

        在辽阳路上找了个能停车的地儿,惊魂稍定的杨瑞铁青着一张脸说道。

        这一次,他完全是遭了池鱼之殃,在自己根本没有准备的前提下就被架到了火上烤,换了谁也不可能有好脸色。

        那青年惨白着一张脸,额头的汗水还在涔涔而下,冲杨瑞龇牙一笑,伸出手给杨瑞看,边说:“伙计,能不能送我去医院。”

        “操!”

        杨瑞直感觉头皮都要炸裂了。这会儿才看清他的小腹处一片殷红!还有鲜血缓缓地往外渗。

        这货居然受伤了!

        看他满手的鲜血,也不知道伤的怎么样。

        “挨了一刀。麻烦你了。”

        说到这里,那青年的语速慢了下来,显得有气无力。

        人在遇到危险时,肾上腺素大量分泌可以极大地激发人体潜能,或许这就是这货跑的如此之快的原因。

        但危险过后,一旦放松下来,那种疲惫感会如排山倒海一般压下来。

        眼见他虚弱无力的样子,杨瑞也是无奈了。总不能真的把他丢在路边吧?万一这货真的死了怎么办?

        也顾不得他把车子弄脏,杨瑞打了把方向,左拐到了辽阳路上,距离这里最近的一家医院在南京路的阜外医院,但杨瑞并不知道这个点儿那有没有急诊,只好放弃这个选择,而是走杭鞍立交桥下改道山东路,直奔海军401医院。那里的外科在全省都十分有名。

        “小哥,不好意思,把你车弄脏了,我包扔了,身上就五百块钱现金,你留着刷车吧。”那青年一边说,一边颤巍巍地从裤子口袋里掏出五张钞票作势要递给杨瑞。

        “你先留着看病吧。”杨瑞撇了一眼他满是鲜血的手,和那已经沾上血的钱,摇了摇头无奈地说着。

        杨瑞是真的不想惹麻烦,也很怕麻烦。可既然麻烦已经上身了,再想事不关己自然是不可能了,而且他总不能见死不救吧。

        的确,车子沾了血,说起来是件很不吉利的事儿。

        但帮人帮到底,送佛送到西,至少要把这瘟神送到了医院这事儿才能算了。

        至于钱不钱的,清洗个内饰两三百也就足够了。

        他不想再跟这个人有任何交集,也就不想要他的钱。就当今天踩了狗屎,自认倒霉好了。

        想来也是好笑,前不久刚认识魏凯,还是一刑警,俩人吹牛逼说青岛治安多么多么好,转头就碰上了这么一档子事儿。

        打脸吗?

        啪啪的。

        这个时候,杨瑞才有工夫细细打量打量旁边的青年。

        他二十五六岁的样子,四月的天就穿一件黑色衬衣,身体不算特别强壮,上车之前目测他的身高将将接近一米八的样子。浓眉细眼,鼻直口阔,面相不善,留着青茬光头。在杨瑞的印象里,一般留这种发型的,基本没啥好人。

        而眼前这个青年,加上他刚才那档子事儿,让杨瑞自己说那就是这货演坏蛋都不需要化妆的。

        长的不像好人,又被人砍,自己救的这是个什么货?

        杨瑞会要他的钱?会想个跟他有什么交集?不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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