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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8章 沈门的势力(四)


1982年到1988年间,由于李汶正仍担负着中亚银行副总经理及总执行董事职,他仍在中亚银行集团大厦办公,把主要力量继续领导经营中亚银行集团业务。而印尼商业银行则由李白领导主持,李汶正在背后起着策划、指导的军师或幕后指挥官的作用。在他们的积极经营下,印尼商业银行不断获得发展。1984年银行资产即从130亿盾增至1000亿盾。两年间增长约9倍。1986年,分行即增至14家,分布在印尼各大城市,并升格为印尼外汇银行。1988年10月,印尼政府颁布了"银行金融自由化"的1揽子政策,放宽了创办银行或设立分行等条件。1批私营银行纷纷诞生。银行业的竞争也更加剧烈。1989年2月14日,李汶正收购合并了两家华资小银行亚洲合众银行(bank  umum  asia)和布米巴哈利银行(bank  bhumy  bahari)。同时正式将印尼商业银行改名为力宝银行。印尼文译名为lippo  bank。“力宝”(lippo)这两个字取自中文。据李汶正的解释,取名“力宝”,其含义是“有力量,有能量。是能量之源。有了它,就好像受到刺激的马,使我们能迅猛向前奔跑。”他在说明力宝银行的标志时说,这个标志的含义是“这个事业永远不会停止,它将存在数百年。”
1988年力宝银行也乘政策放宽之机,大显身手,积极开拓和发展业务。同年底,分行即增至38家,资产达3520亿盾。1990年,分行猛增至144家,资产总额达27251.14亿盾。据统计,从1988年到1990年,力宝银行的资产增加了665居十大扩展最大的外汇银行第1位。吸收社会存款增加824.28为最具社会吸引力的十大外汇银行第1位。贷出款额增长436.44为十大外汇银行的第2位,仅次于饶耀武的金融银行(bank  danamon)90年代以来,在李汶正父子的过人胆识及精心经营下,力宝银行更获得极大的发展。
力宝银行于1989年11月10日将其股票正式在印尼雅加达股票交易所挂牌上市,每股票面价值1000印尼盾。但上市时的始发价每股达1.5万盾,比票面价值高15倍。共上市出售股票680万股。此次上市共获得资金1020亿盾,为力宝银行的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除力宝银行外,力宝集团还在1989年后,先后和法兰西国民银行合资组建了法兰西国民力宝银行(bnp  lippo  bank)创业资本为400亿盾,1990年增至535.68亿盾,力宝集团拥有15%股权,1993年,银行资本增至2331.8亿盾,资产总额为4319.12亿盾,利润达124.65亿盾。其次和日本东海银行(tokai  bank)合资组建东海力宝银行(tokai  lippo  bank),创办资本为400亿盾1990年增至511.71亿盾。力宝集团亦占15%股份。1993年银行资本增至2755.8亿盾,资产总额为4965.65亿盾,利润103.45亿盾。
与此同时,李汶正家族力宝集团还把其银行业的经营扩展至霉国和港岛。早在1976年,李汶正即把其次子李白派到霉国阿肯萨斯州(arkansas)的小石城市请其好友,当地著名银行家杰克·斯蒂文斯(jack  stephens)关照和培养。当时李汶正投资2000万美元和杰克·斯蒂文斯合资联营了1家华通银行(worthen  bank),李汶正拥有12%股权,1976年至1978年,李白即被派到该银行任职,70年代末,该行已拥有资产22亿美元,在美国各地设有76家分支行,职员总数达1700人。1984年,李白获得杰克·斯蒂文斯的赏识,被任命为该行总裁。80年代,李汶正的力宝集团又收购接办了加利福尼亚商业银行(califomia  bank  of  trade)后名为力宝银行分行。1994年已在当地先后建立15家分支行,总资产达1.2亿美元。
港岛,是李汶正家族力宝集团除印尼之外,在国外经营的重要基地和大本营。1984年,李汶正和杰克·斯蒂文芬斯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各占50%)办了斯蒂文斯财务有限公司。后来,此财务公司又在印尼组建了斯蒂文斯乌达玛国际租赁财务公司作为其在印尼的1个分支机构。同年,李汶正和林绍良及斯蒂芬斯财务有限公司合作,以4300万美元从海外信托银行(overseas  trust  bank)手中兼并了港岛华人银行,其中林韶良拥有35%股份,其他为李汶正和斯蒂芬斯财务公司所拥有。1992年,李汶正力宝集团通过力宝资本有限公司收购和拥有了港岛华人银行的99.73%股份,剩余的0.27%股份则为原所有者冯丰祖所有,总资产达700亿港元。1993年中,力宝集团又将该银行的35.46%股份出售给华润公司,价值达6600万美元。在濠江,1983年,李汶正和鲨胆彤及濠江的何显联手收购了诚兴银行,斯蒂文斯财务公司拥有50%股权。1988年该行的总资产达6.4亿港元。同年转让给何鸿慎等人的濠江娱乐公司。除了上述正式的银行业外,力宝集团还大力经营开发保险、租赁、证券等金融企业。
历史上,在1997年以前,李汶正家族及其力宝集团的经营及发展是相当顺利和成功的。但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力宝集团及其属下的众多的子公司企业都经历了不少的困难、挫折及斗争。由于李汶正的渊博的国际及国内的正治、金融及经济的知识、精辟的理论、卓越的洞察力及精明的经营、管理与驾驭能力等,使力宝集团1步步地克服了各种困难,摆脱困境,尽管遭受不可避免的损失,仍旧生存下来并继续取得发展,这在印尼华人经济企业发展史中是来之不易和值得认真研究的。
力宝集团的问题,也是从力宝银行及其他力宝金融企业中开始的。但在金融危机爆发前,富有宏观及远见卓识的李汶正,1996年9月,即出人意料地采取了1个不平凡的举措,改组调整了力宝集团金融企业与力宝银行的资本重组结构。这个改组的特点:1是将力宝银行的主要股东,由3家企业合并为1家。2是李汶正个人原拥有力宝银行10.2%股权消失。3是力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作为拥有力宝银行40.2%股权的法团企业大股东。4是将力宝证券有限公司作为改组后的控股公司。力宝银行及力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都在属于此控股公司的统1经管之下。众多有识之士1致认为,这既是李汶正独特而大胆的内部企业调整合并行动,表现他个人的深思熟虑及远见,又是在金融危机前所作的应有应变准备,并证实为其集团金融危爆发后提供了1定的保护作用。
因此,金融危机爆发后的1年间,力宝金融机构及力宝银行的营运尚属平稳正常。尽管同样遭遇到印尼盾严重贬值,政局及社会不稳、市场萧条、坏帐及国内外债务不断增加,李汶正及力宝集团都先后不断采取措施,缓解其困境,致力于渡过危机。1997年9月7日,苏哈拖执政集团鉴于金融及经济危机的恶化,先后采取了1系列措施,进行整顿及改革。企图稳定印尼全国政局及经济社会的稳定,开始提出了改革整顿的3条原则,其中第1条规定,对经营尚健康的银行暂时遇到清偿有困难的,将予以帮助,并为此印尼中央银行向1批被认为“健康”且资产经营规模较大,客户众多,影响面广的银行,拨给印尼银行清偿援助(bantuan  likuiditas  bank  indonesia)贷款。在当时危机袭来,各银行及企业集团,资金捉襟见纣,债务沉重,呆帐庞大而又借贷无门的情况下,这种清偿援助贷款无疑是雪中送炭,成为各银行及企业集团追逐获取的目标。从1997年底至1998年8月,印尼银行提出的这种清偿援助贷款的银行,从最初的35家逐步增至70余家。贷款总额也从80万亿盾增至177万亿盾。力宝集团及力宝银行也是获得此种贷款援助的对象之1。因此,在这种情况下,1997年,力宝银行的整体运营还是正常及仍有所发展。表现在银行的资产总额由1996年的101824.24亿盾,1997年增加了27..08亿盾。银行利润从1165.05亿盾,增至1800亿盾,增幅达37.27%,新注资金4284.90亿盾。从而使其资本充足率达10.23保持在印尼中央银行的资本规定最低限度4%以上。这是不容易的。但是进入1998年之后,随着印尼经济金融的进1步恶化,社会动乱并于同年5月苏哈拖统治集团的垮台,印尼盾大幅度贬值,1度达到1美元兑1.5万盾甚至1.7万盾的水平,印尼国内各大银行陷入深深的危机当中。
哈币币上台后,为了解决印尼的财政危机,曾提出从1998年8月21日至9月21日1个月内,私营民族银行必须将前获得的印尼银行清偿援助贷款偿还,否则将采取措施。这样1来,原来曾以为意外地得到1块肥肉获得印尼银行清偿援助贷款的银行,要在那么短期间内偿还巨额贷款是完全不可能的。因而更几乎陷于绝境的状态。1998年底力宝银行已亏损达9865亿盾了,资本充足率1下跌到16.1%水平。1999年1月8日,力宝银行为了筹措资金,决定发行新股,让现有的股东持股按比例购买新发行的股票。新股的票面价格为每股10盾,上市销售价为每股达275盾。该行拟通过发行新股获得4.7万亿盾的资金,从而使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4%上的水平。尽管如此,力宝银行也没有完全达到其足够资金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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